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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兰因璧月(完结+番外)-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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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干干净净后才敢摆上,又吩咐厨房做菜分外用心点儿,饶是如此,那公子眉梢眼角也没带出半点儿喜色,饭菜上桌后,他尝了一口便停了,鄙夷地吐出一句:“这是什么东西,这么难吃!” 
    “嘿嘿……”老安小心翼翼地陪着笑脸,不敢多说一句话。 
    “公子若不喜欢,咱们再换一家?”一名随从问道。 
    那公子闻言却一掌拍在了桌上,顿时碗碟砰砰作响,老安的一颗心也跟着上下怦怦跳着,其他客人纷纷看过来,只不过因不碍自己事,他们看一眼后便继续吃饭了。 
    “换一家?本公子跑了这么远才见着这么一家小店,谁知道下一家在哪里,你们想饿死本公子不成!” 
    “小人不敢。”那随从赶忙低头道,“那要不,再换几样菜?” 
    “哼!”公子眼一斜,“这种荒野小店能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都怪你们,早不准备!自从出了帝都,本公子没吃过一顿称心的饭菜!” 
    原来是从帝都来的贵客,难怪这么大派头。老安暗想。 
    “是,是,都是小的错。”随从被训斥后只得赶忙点头哈腰地附和着。 
    “知道错还不赶紧给本公子弄好吃的去!”公子一巴掌扇在随从脸上,直扇得那随从一个踉跄,那声脆响吓得老安也跟着抖了抖。 
    “是,小的马上去。”随从又一番点头哈腰。然后转过脸,呵斥着老安:“你!还不快吩咐厨子另做几样好菜送来!” 
    “是……是……”老安赶忙应着,可刚转个身又回过头颤抖着道,“给公子做的这几样,就是小店……最好的招牌菜了。” 
    “什么?!”公子横眉怒目,“这什么鬼地方,就这样的菜本公子家的狗都不闻一下,你竟敢叫本公子吃!” 
    “这……小店鄙陋,实是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菜,公子贵人,还请见谅。”老安诺诺地陪着笑。 
    公子闻言筷子一摔,当场便要发脾气,他身旁另一名年约三旬的随从忙上前安抚道:“公子快请息怒,这里不比帝都,你就是杀了他,他也没法给你做出一顿珍肴来。” 
    这名随从显然说话比较有分量,那公子听得他的话后,瞪了一眼却最终按下了火气,只是夹着满腹怨气地嚷了一句:“爹爹明明身居太宰之位,要给我安排什么地方、什么官不行,偏要给我弄到这穷乡辟壤的墨州来!又冷又干,连顿可口的饭都没得吃!” 
    老安恍然大悟,原来是太宰家的公子,太宰可是朝官之首,位尊权重啊,难怪……狗比人吃得还好。 
    “公子,大人也是为您着想。”那名说话较有分量的随从见公子一脸的怨气,忙凑近了他耳边压低了声音安抚着,“陛下此次让炜王世子赴任墨州州府,定是要对采元戎用兵,元戎区区,小国,以我皇朝铁骑之威定是不费吹灰之力便可拿下。您此刻虽只是骠校之位,但等拿下元戎您不就立了大功吗?到时回了帝都,您还不就是大将军了!” 
    公子一听,火气果然消了大半。 
    原来这公子乃当朝太宰戴明成之独子戴奚。 
    若是问起皇朝老百姓如今的这位太宰如何?凡是知道戴明成的人都会回你一个“好”字。戴明成为官二十余载,从一个芝麻绿豆般的小小城衙做起,一步步做到了朝官之首的太宰之位,非是其会钻营攀升,而是凭着其卓越的政绩。在地方,他是让百姓赞誉有加的贤吏;在帝都,他又是皇帝倚为左右手的贤臣。总之一句话,戴明成是个于家国百姓皆有功劳的人,偏偏这样的人却没能养出个好儿子。 
    戴奚是典型的纨绔子弟子,不学无术,文不成武不就,吃喝嫖赌倒是样样精通,凭借其父之势横行帝都,虽不至于天怒人怨,但人见人厌却是事实。此次墨州州府调任,皇帝降旨炜王世子皇曳任墨州新州府,戴明成便为儿子安了个骠校之职后,将其赶到了墨州。一来想让娇生惯的儿子到较为苦寒贫瘠的墨州吃点儿苦头、历练历练,二来想着儿子离了帝都没了自己庇护,或许能收敛些陋习恶行,三来炜王世子皇曳乃是皇室中人,虽年纪轻轻但在朝中素有贤名,儿子气焰再高也不敢顶撞这位顶头上司,儿子跟着他或许能老实地学着做人做事。 
    戴明成虽然用心良苦,但到目前为止,他的儿子还没想要收敛本性、老实做人、吃苦做事。皇曳本是与他一同自帝都起程,可一路上,这位太宰公子的娇贵却更胜皇曳这位龙子凤孙:嫌饭食粗糙难吃,嫌客栈简陋床铺太硬,嫌骑马屁股痛,嫌马车颠簸身子吃不消,嫌风尘太大,嫌天气不好…… 
    最后,未来的炜王、现在的墨州州府皇曳,看在太宰大人几十年对皇朝的忠心耿耿的份上,对太宰公子既没打也没骂,只是丢下他先行了。于是太宰公子坐着轿子慢悠悠地往往墨州而来,行了两个月有余,终于……快到墨州了。 
    那随从见戴奚缓了脸色,再道:“公子暂且忍耐一日,明日到了墨州城内就好了,那里是一州重地,自然繁华些,肯定要什么有什么的,不会比帝都差多少。” 
    “哼!”戴奚看了桌上的饭菜一眼,鼻孔里哼了一声,站起身来,看那模样是真的不想吃。 
    老安看着心里倒是松了口气。即便是白忙活了这一番又赔了钱也行,只求送走这位贵客,得个平安。这等官家子弟他实在是侍候不起。 
    正在戴奚将走未走时,老安也不知怎的,忽然转过了头,明明眼前还有一尊需十二分小心侍候的大爷,可老安就是不由自主地往门口望去。其实不止老安,整个大堂的人,不管是吃饭的、夹菜的,还是饮茶的、喝酒的,那一刻都不由得望向了门口。 
    门口走进来一名女子,从头至脚都裹在一件厚厚的银白斗篷里,因为身形修长,所以并不显得臃肿。她脚步移动间,斗篷下飘出一抹淡绿的裙摆,于是那人便似琼雪玉树行于绿水之畔。 
    女子估计非常怕冷,进了店后也没取下斗篷上的风帽,风帽的边上镶着一圈雪白的狐毛,帽檐又压得极低,所以女子的眉眼几乎都掩在了帽中,令人无法尽窥其容,可只是那下半张脸,已让堂中的众人看得眼都难以眨一下。 
    因老板在侍候贵客,所以早有伶俐的伙计上前招呼那女子了。 
    女子在西边靠窗的桌前坐下,道:“先来一壶热茶,再来三样你们店的招牌菜就行了。”那声音极清,却又带着一丝说不清的魅惑,连五十多岁的老安听着也觉得骨头发酥,众人只听这声音已不难想象其容颜之美。 
    伙计很快为女子送来了热茶,大堂里的客人缓过了神,便继续用饭。而本已起身的戴奚,不知什么时候又坐下了。 
    “公子,这菜,您还吃吗?”老安小心翼翼地问一声。 
    “吃……吃……”戴奚喃喃答道,一双眼睛自从盯在女子身上便再没移开过,手拾起筷子夹了东西就往口里送,可看那神态,估计吃了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 
    不过老安可不担心这个,看他终于肯吃了,大大松了一口气,道了声“公子慢用”便走回柜台。 
   
    过了一会儿,女子点的菜也上来了,她自顾自地用饭,似乎对于戴奚投过来的目光毫无察觉。 
    而站在柜台里的老安看着着两桌客人,却是悬起了心。那公子此刻食不知味地吃着,眼睛一刻也不离那女子,再看看他身后环立的八名高大随从……唉,老安暗自叹一口气,千万不要出事才好。 
    女子桌上摆着三样菜:一碟酸辣猪肝,一碟红椒腊肉,一碟红烧豆腐,她看似不紧不慢地吃着,可速度挺快,不过一会儿工夫,她便吃了两碗饭,三样菜也基本吃完了。 
    “菜很好吃。”女子放下碗筷称赞了一句。 
    一旁侍候着的伙计马上喜笑颜开,好似那菜是他做的:“姑娘喜欢就好。这几样菜虽然平常得很,却是我们这里的招牌菜,炒菜的师傅做了几十年了,那功夫自然没得说,过往的客人只要到我们店里来,必点这三样菜。” 
    姑娘侧首,唇角微弯,浅浅一笑,霎时伙计头脑发热心怦怦直跳。远处的戴奚看着,觉得那笑似乎是给自己的,不由得神思痴迷起来。这女子自然看不见眉眼,但凭他多年偎红倚绿的经验,知道这定是个绝色美人儿。自离帝都,他已许久未曾风流,此刻见了这孤身女子,哪有不起色心的。 
    眼见女子结帐离去,戴奚使了个眼色,于是一名随从留下结帐,余下几名跟随戴奚身后离开店。 
    那女子出了店后,接过伙计牵来的马,也不骑,只是牵着马不紧不慢地忘墨州方向走去。戴奚此刻也不坐轿了,跟在女子身后,其随从自然会意,也都牵着马领着轿夫抬着空轿跟在后面。 
    如此行了两刻钟,路边逐渐荒僻,于是戴奚加快几步赶上女子,道:“姑娘请留步。”而他身后的随从也不着痕迹地将女子前后左右围住。 
    见此情景,那女子倒是不慌不忙,只停住脚步,问道:“公子何事?” 
    “敢问姑娘这是要去哪里?”戴奚摆出彬彬有礼的姿态。 
    “我要去哪里与你何干?”那女子声音清魅,语气却很冷淡。 
    戴奚不以为意,道:“方才与姑娘同在一家店里用膳,现在又同走一条路,可见是有缘的。既是我们如此有缘,姑娘又何必这般拒人于千里之外呢?” 
    “哦?”那女子声音里隐约带出一丝笑意,然后答道:“我要去墨州。” 
    “那可巧了。”戴奚拍掌一笑,“我也是去墨州,正好可与姑娘同路。” 
    “是吗?”女子语气依旧不冷不热的。 
    戴奚又道:“骑马太过颠簸了,长途跋涉定然辛苦,我这儿正好有一乘软轿,就请姑娘坐了。” 
    “不用,多谢公子了。”女子推辞。 
    “要的,姑娘纤弱之躯,还是乘轿舒服些。”戴奚微笑劝说。一双眼睛则盯着女子的脸,虽看不清眉眼,可只看那白皙如雪、毫无瑕疵的肤色,便知其容色绝不会差到哪儿去的,等会儿到了轿中,可要好好亲热一番。 
    戴奚心里胡思乱想着,那女子却是长长叹息一声,口中喃喃道:“想本少昔日调戏了多少美人,却不想今日竟然也要遭人调戏了。” 
    “姑娘说什么?”戴奚未听清楚不由得凑近了些。 
    女子抬头,一阵强劲的冷风吹过,将她的风帽吹下,露出了一张美艳绝伦的面容,戴奚顿时看呆了。 
   
    那女子见风帽脱了,不禁微微皱眉,再瞟了瞟这前后左右围着的随从,不由得又叹了一口气,心底里更是狠狠骂了一声:“该死的假仙!” 
    这女子不是别人,正式兰家之主兰七。她与明二打赌去皇宫盗宝,结果明二赢了,二公子赢了的条件便是“请七少以弱女子之身行走江湖一年”。 
    这条件看似普通,实则有两处要害:一是要兰七以女装示人,二是要她一年内封住内力以平常人之身行走江湖。这两者,无论哪一样都让兰七很不爽。至于前者,她虽然也常穿女装,但从未穿着女装一年之久,若时日长了,只怕江湖中人都要当她是女人了,以前那时男时女的乐趣可就要少一半了。而后者,试想她仇敌遍天下,一年内失去武功该是多么危险的事。所以当初她才会非常想要赢,可惜还是输了,最后少不得狠狠骂明二阴险卑鄙、小人无德。只是一旦应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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