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唐春-第2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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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子民百万兵,控弦之士达百万,可是国内势力很复杂,他们的主体就是一个个领主,领主都有自己的土地和士兵,势力都很大,松赞干布能上位,那是因为他的势力最大,能团结的人最多罢了,一有政见不同,就会起兵造反,而那些打压的旧贵族、刚刚吞并的土地、被吐蕃打压的西部诸族等等,一个个都不是善茬呢。
可以用火药桶来形容吐蕃,只要把火点着,它就会爆炸,在权力出现真空状态,重要人物又不能现身以正视听,谣言就是最好异火索。
“参见刘将军。”两个士兵对刘远行礼道。
“免了”刘远坐起来,认真地问道:“任务完成得怎么样?”
那个高个的士兵应道:“回将军,属下等人都是去哪些饭馆、驿站等流动性多地方散播,效果奇佳,完满地完成了任务。”
“对”另一个士兵兴奋地说:“据属下得到的消息,那些失势的旧贵族,都有异常的举动,吐蕃的官府也收到了消息,最近一直派兵严禁谈论那些话题,不过,越是禁低层的吐蕃老百姓就越议论得凶。”
刘远冷笑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哪能禁的呢,越是禁,就越谈论得凶,三成虎,众口铄金,等着吧,很快就有热闹看了,好了,散出去就好,你们也辛苦了,给你们记一功,下去好好休息吧。”
“是,将军!”
两人领命退了下去。
这时金勇还搓着双手在哪里站着,刘远瞄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还有什么事,说吧,我听着呢。”
“嘻嘻”金勇不好意思地搓着双手说:“将军,最近闷得有点慌,手下的弟兄都问什么时候去发个小财什么的。”
得,明白了。
像这些府兵,没有粮饷,都是靠斩获和战功为生,说到底,打仗就是一门生意,用性命去赌的一门生意,这些兵去打仗,就有斩获,整天坐在这里,虽说有吃有穿,但是没有兵响,这让他们丢下农活来打仗的人来说,这就意味着没有收入,再加上最近太空闲,有些士兵也喜欢赌几手,大头兵嘛,无聊,就是主将刘远,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人运气背,输了银子,自然想通过打仗来捞回来。
若是每个月都给他们兵响,估计他们最好天天就是这样,不用上战场拼命,有吃有喝有银子呢。
“好吧。你差人去踩点,附近有什么大户,那些吐蕃的穷人太穷了,一抢就跟你拼命,又没什么东西。就挑肉多的下手好了。”看着金勇那一脸期待样子,刘远最后还是点点头。
关得太久了,也得把他们放出来见见血,保持野性才行。
“是,将军,我一定要只最大的‘肥羊’来下手。”看到刘远终于同意了,金勇喜出望外,脸上都放红光了。
这些家伙,都把别人家当自己的钱袋子了,刘远也懒得理他,闭着眼睛,一边哼着歌。一边闭着眼睛,好好感受一下这里异样的风景。
……
赞蒙赛玛噶收到赞婆顺利抓获程怀亮的消息,心里放下了一块石头,终于抓住一个重要人物,到时和大唐谈判时也有好的筹码了,不过,赞蒙赛玛噶倒不妒忌赞婆立下的大功。因为她自己,已经把一条大鱼赶入了精心编制的大网。
是侯君集。
经过几天的追踪,在海冬青雪儿的指引和围追堵截下,狡猾的侯君集终于被自己的军队重重包围,现在就是收获的时刻。
只要把侯君集这伙一清掉,漠北高原就可以说恢复往日平静了。
赞蒙赛玛噶兴奋的原因是,经过自己多次包围,已经把侯君集一行已经赶至一个叫葫芦谷的地方。
葫芦谷因地形而得名的地方,像一个口袋,只有一个窄小的出口。侯君集在自己的几万大军的拼死追击下,慌不择路,竟然躲进了葫芦谷里面,这简直就是找死,或许。他们以为躲进里面自己就找不到,可是他们却少不知道,自己有神鸟海冬青相助,在海冬青的锐利的目光下,大唐军的动向在自己眼里是没有秘密可言。
赞蒙赛玛噶的部下已经紧紧把葫芦谷的出口守住。
若不是吐蕃现在谣言四起,边境蠢蠢欲动,赞蒙赛玛噶都想死守谷口,把里面的唐军活活饿死算了,这样兵不血刃就可以拿下,不过现在形势紧急,还是尽快拿下,早日班师回逻些城为妙,反正大唐只有二千左右的人,就算是殊死挣扎,也改不了战局。
“公主!”
“玛噶公主!”
赞蒙赛玛噶一出现葫芦谷的入口时,几个将领连忙向她行礼。
“起来吧,里面的人怎么样?”
“回公主,一直躲在里面,属下也一直守在这里,一只老鼠也没让它溜出。”
“那好,一会我们一起杀起去,把里面的唐军全部清掉,所有人听着,投降者不杀,不投降的,不论地位高低,格杀勿论。”赞蒙赛玛噶一脸冷冷地说。
一众将士连忙领命。
众人都知大唐的名将只带了两千人被困在里面,一个个神情都有点兴奋,击杀敌方敌将或俘虏敌方的名将,那是一件面上有光的事,而赞蒙赛玛噶公主也一早下重赏了,捉到侯君集者,奖金一百斤,官升三级,赐勇士封号,就是死的,也赏金五十斤,官升一级,这对吐蕃众将士来说,侯君集就像一个狂爆装备的“大BOSS”一般。
一个个摩拳擦掌,准备抢功劳去,由于所有人都想夺得头功,一个个都不甘人后,吐蕃是实行领主制,底下士兵是听领主的,而领主则是听赞普的,相当于一个大王国里有无数个小王国,没有领主的配合,就是赞普也指挥不动那些底层的士兵,眼看就要立大功了,谁肯最后一步落后,把头功拱手让给别人?
争吵得都拔刀相向了,最后玛噶公主拍板,全都杀进去,哪个想夺得头功就各凭本事,一众吐蕃勇士这才罢休。
“玛噶公主,神鸟呢?”在总攻前,一个小领主看看天空,没有这几天为他们带路海冬青的身影,不由好奇地问道。
赞蒙赛玛噶没说话,一旁的一个将领马上不屑地说:“笨,他们已经赶进了葫芦谷,插翅难飞,就等我们去收割,哪里还需要神鸟出动?”
“嗯,的确是这样”赞蒙赛玛噶点点头说:“这几天和大唐的大将斗法,已经几天没和逻些城联系,已经派雪儿去传递消息了,葫芦谷里的唐军,已经是瓮中之鳖。无须雪儿出动了。”
众人都点点头,一个个都有点妒忌地看着玛噶公主,心想有一只神鸟就是不同,作战时如虎添翼,让敌人无所遁形。简直就是战争的无上利器,就是用于传递消息也非常好用,因为飞得太高,敌人就是发现也射不到,就拿传递消息来说,从逻些城传信息到这里。用最快的马,也要三天以上,现在大雪封山,少说也四五天,而神鸟海冬青,速度极快。一天就能来回。
难怪赞普松赞干布对她如此器重,要是自己也有这么一只神鸟,何愁大功不成。
此时所有人都准备好了,赞蒙赛玛噶也不犹豫,手一挥:“驱牛羊前面探路,重骑兵前面开路,其它部队依次进入。这些人在我吐蕃无恶不作,绝对不能放过一个,上。”
生怕唐军有什么埋伏,特别是那些陷阱,在十拿九稳定的情况下,赞蒙赛玛噶也不随意牺牲吐蕃勇士的性命了,驱牛羊前面开路。
“哞哞……”
“咩咩咩……”
在勇士的驱赶下,那些牛羊奔地往葫芦谷里跑去,然后就是吐蕃精心打造的重装骑兵跟在后面踏着整齐的步伐列队前进,等重骑兵走了一会。后面才是吐蕃的普通骑兵、各领主的私兵等,赞蒙赛玛噶也亲自率着自己的亲兵进入其中。
自己这里有一万六千多人,别的不说,就是用人海战术也能把唐军给淹死,对此。赞蒙赛玛噶有绝对的信心。
“哞……”
“咩……”
突然,前面那些用于探路的牛羊不断发出惨叫,有几头带浑身带血冲了出去,他们身后传的来整齐的脚步声。
“砰砰砰!”
“死战!”
“砰砰砰!”
“死战!”
是唐军威震边疆的陌刀阵,这种霸道而犀利的特种军种,是很多军队的恶梦,包括吐蕃,那长约一丈,锋利无比的陌刀,能连人带马劈死,所过之处,留下的,都是血肉模糊的尸体,威力极大,也只有工艺精湛、经济发达的大唐才有这种奢侈的战场利器。
一听到那熟悉的声音,赞蒙赛玛噶先是吃了一惊,不过很快眼里出现兴奋之色:没错,连陌刀阵都在这里,那么这些日子自己四处围剿的唐军,肯定就在里面了,这时大唐的陌刀队己出现在眼前,前面是一排厚重的盾牌,那一把把闪着寒光的陌刀,组成一个森严刀阵,一步步,坚定的身自己走来,仿佛要把眼前所有的一切地都劈开,为大唐的军队杀出一条血路。
不过,赞蒙赛玛噶嘴角出现一丝冷笑,唐军的陌刀阵的确可怕,不过,数量太少了,那支陌刀队,充其量也就二百多,不到三百人,而自己这边,不包括在外围的,参与进攻的都有一万六千人,这三百人能起到什么作用。
正好,替自己送来几百把珍贵的陌刀。
“吐蕃的勇士们,唐军这陌刀队只有这点人,把他们都踩成肉泥,杀啊。”前面一个将领往前一捅,把一头冲到面前的牛捅死,看到唐军的陌刀大阵只有二三百人,一下子信心就起来了,长矛一挥,那吐蕃的重骑列成一队队,拼命往面前冲。
“澎”一声巨响,两支部队结结实实的撞在一起,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
“死战!”
“杀啊!”
一个盾牌手被撞翻,口吐鲜血如败草倒飞出去,马上有人把他的位置顶上;有吐蕃战士被陌刀刺穿,当场毙命,最显眼是唐军站在前面的一个名陌刀队正,光着上身,露出一身健硕的精肉,看到有两个吐蕃重骑兵冲过来,大喝一声,那陌刀横着一劈,那陌刀划过一道致命的弧线,血光过处,二颗硕大的脑袋飞起。
一刀劈两个。
这是力量的对决,没有任何的花巧,吐蕃士兵人多,悍不畏死,死战不退,镇蕃军人数虽少,但是极为精悍,腰佩横刀,手执陌刀,身穿明光铠,装甲极为精良,两队就在葫芦口处进行激战,这地方空间小,人数上的优势发挥不上去,两支重量级的部队就在狭窄处拼命搏杀。
狭路相逢勇者胜,拼死杀出一条血路。
那小小的葫芦口,犹如一个绞肉机,每一时都有血肉横飞,每一刻都有人轰然倒下,那是用生命堆积战争,镇蕃军的陌刀队和吐蕃的重骑兵发出最激情、最热血的较量,见到那累累的尸体,这才体现出什么叫做一将功成万骨枯的说法。
“公主,我们要不要发箭相助?”一个将领心痛地看着那些重骑兵一个个倒下,忍不住说道。
“不用”赞蒙赛玛噶摇了摇头说:“近距离射,箭矢射到了还没发挥最大冲击力,距离远一点,两队相距太近,很容易误伤,大唐的士兵穿的是明光铠,我军的只有锁子甲,射伤自己人的机会还大,反正只有那么一点人,就让他们公平对决吧,我们现在最不怕的就是拼人。”
赞蒙赛玛噶用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说:“人死了,装甲还在,完了还赚几百把陌刀和几百套明光铠,这笔买卖,还是赚的。”
虽说陌刀队是骑兵的克星,又极为悍勇,但人数还是太少了,劈倒了一个,吐蕃人马上顶上一个,好像怎么都杀不完,随着战事的进行,一个个陌刀手倒下,永远倒在这片己被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