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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东宫他哥-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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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着嘴巴问他,“干嘛?”
  楚蔷生叹口气说,“这句话原本不应该由我来说,可是现在却只能由我来说。”
  我,“啊?”
  我看他已经坐立不安了一晚上,估计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想说又不想说,可不想说又想说,总之说与不说都后悔,所以他一直很纠结,纠结到吃了一木桶米饭,还喝了两壶茶,我看他撑得脸色比平时还白,就带他过来绕圈消食。
  我冲着他比划了比划,“你说吧。”
  楚蔷生说,“承怡,你应该来微音殿。”
  我,……
  他说,“别人不知深浅,他们可能有人劝你僭越,可能有人袖手旁观,也又可能有人不明就里,可是我知道,如果明天还没有皇族的人坐镇微音殿,大郑朝廷怕是掀起轩然大波。诸位内阁大学士,挡不桩专权’的弹劾,司礼监的诸位大太监也担负不起‘权阉乱国’这四个字,如果手握重兵的藩镇、总督以‘内阁专权,权阉乱国’为由头起兵勤王,那么顷刻之间,大郑就有倾巢覆野的大祸,天下就乱了。
  皇上重病,嘉王被羁押,如今太子也病了,现在皇子亲王中能控制大局的人只有你一个人了,承怡,我知道让你来微音殿就是把你卷进万丈漩涡里面来。因为如果下一代帝王不是你,以后无论太子嘉王谁登大位,今日之事都可能给你带来灭顶之灾。
  做为朋友,我不能说这句话,可是作为阁臣,我又不能不说。
  如今的江山毕竟是姬姓皇族的江山,那是大郑先祖披荆斩棘创下的千年盛世,不能在你我手中毁于一旦。”
  “所以……”
  听他说,我就笑了。
  这些道理我都懂,而且这话又是楚蔷生说的,肯定靠谱。
  楚蔷生不是梁徵那个要给我戴白帽子的二百五,我就算不相信自己,我也相信楚蔷生。
  于是没等他说完,我就拿了根棍,就着明亮的月光在土地上划出几个字,“老楚,我信你,明天我去微音殿。”
  作者有话要说:某泱无聊幻想中……如果最后是橙子登基,那么蚊子要怎么对橙子呢?

  173

  微音殿在大郑宫正殿的西北角,这里和雕梁画栋的正殿比起来显得有些朴素,甚至可以说是简陋。
  这里的木头全是扒皮上桐油的原木,没有任何的雕琢,砌砖的转头也不是太湖金砖、青石和汉白玉,而是粗粝的大块白云母、黑云母。这些粗糙并不能改变微音殿的地位,大郑历代君王就在这里处理政务,接见大臣,这个小小的简陋的宫殿就是大郑王朝的权利中枢。
  答应楚蔷生的事情,再艰难,我也会去做。
  因为他是我的朋友。
  当我穿着祈王全部大礼朝服来到微音殿的时候,这里已经布满了朝臣。他们也是全套朝服,一个一个锦袍玉带,五彩斑斓,灼灼其华。
  我走的非常慢,不是因为我伪装矜持,而是我脑袋上扣的冠冕是在太重了。二十七斤的重量,还有六斤珍珠流苏像算盘珠子一般,在我眼皮前面晃来晃去。
  哗啦……哗啦……哗啦……
  从车辇上下来,我几乎不能呼吸,也直不起来腰。
  身边有人连忙递过来一只手,我握住,可以让我挺直站好。那个人的手柔软丝滑,可是温热干燥,骨节分明,甚至可以说是刚强有力。
  是楚蔷生。
  “怎么样?”他低声问我。
  我微微点头,面前那九串算盘珠子一般的珍珠流苏让我摇动的哗啦哗啦直响,像是一只手,正在算计我从这里到微音殿的距离,……一步,两步,三步……
  我大概扫了一眼前面这些朝臣,没有杜阁老,也没有小阁老,在这里的都是其他的朝廷重臣,王公贵戚,还有一些留在雍京没有封地的光穿紫袍的就四五个,站在他们后面的是六部九卿,还有各种在京的官员,看到他们在这里,居然有异常隆重的感觉。
  这要是在平时,在雍京外面遇上这群老家伙,没准连我都要绕道走。
  他们的仪仗都能占用半条小街,前面有人敲锣打鼓,后面的人扛着实木雕刻的大牌子,牌子上写着他们半生的功绩,护军一面走还一面低声呵着‘威武~~’,再往后就是他们的几人抬的大轿,最后的另外一半护军。
  众所周知,我是个没实权的王爷,我爹管儿子管的又很紧,大郑祖制宗法把我们这群皇族子弟约束的跟带了紧箍咒的孙猴子似的,什么都不能做,别说强男霸女了,就是走私帮多抠些钱,都察院几道弹劾折子一过来,别管你祖宗是谁,多大的来头,都要回家闭门思过去。
  有实权的大臣和无实权的王爷,那就像是大户人家掌家的大丫鬟和老爷的姨太太,就这点区别。说出来,大郑朝是我们家的,可那就是个用黄金打造的大锁,直挺挺的压在你脑光顶上,压的你永世不得翻身,可你连个金子的边角碎料都啃不下来。
  苦!!!!
  可今天就大不一样了。
  我顶着亲王的冠冕走一步,他们退一步,然后互相看了看,垂下头,很自觉的后退,在人群中让出一条空隙,我再往前走一步,那些人整了整自己的蟒袍玉带,全部端正的跪下去,头压的很低,我只能看到他们暴露在乌纱和蟒袍中的脖子。他们的脖子伸的很直,好像被吊起来的许多鸭。
  从禁卫军护卫的空地走到微音殿里面,只有不到五十八步的距离,我却觉得自己好像走了半辈子。
  我不是我爹,至尊至上,天生就应该坐在帝位上君临天下,我也没有文湛的本事,不怒而威,在大正门外只身呵退朝臣,使那些平时目下无尘,骄矜无比,心怀叵测的大臣们俯首称臣。我面前的这些人,随便拎出来一个都比我能耐,可是今天他们却死寂一般在我面前跪下,压低了脖子,好像吊烧鸭,因为他们大约知道,我是最后一个。
  我爹重病,太子吐血重伤,嘉王被羁。
  只有我活蹦乱跳的游离在危险之外。
  可以有资格问鼎大宝的人只有我。
  他们别无选择。
  进入微音殿的气氛更加甜美。
  那些重臣们,安静到极致,似乎大气也不出,他们恭敬的行了礼,恭请圣安,然后就那么安静的跪着,等着我抬手让他们起来,他们才能从冰凉的地面上爬起来,站直腰身。
  我在微音殿正殿坐好,取过纸笔,写了几个字,“我嗓子不好,不能说话,你们说,我听。”
  他们开始小心的商量什么,从北部边境军务,到南越暴雨,从浙闽的海上丝绸、茶叶和瓷器的贸易到蜀地的为丈夫殉死的贞洁烈妇,没有人再提起崔碧城的侵占国帑和大逆不道,他们说话的时候都在小心翼翼的看我的脸色,害怕我一个不高兴就能把他拍下十八层地狱,即使我当时听的心不在焉,我已经神游天外,脑中暗自品尝后巷街边的素椒过油面。
  周围这种如冰一般冷,如蜜一样甜的气氛简直让人痴迷。
  我想,我终于有点儿了解文湛的想法儿了。
  权力真是这个尘世最酣畅淋漓的春药。
  这种顺者昌,逆着亡的自在感觉,是芸芸众生永远无法企及的美妙滋味,也许,它的确值得皇族子弟不顾一切礼法亲情,甚至是身家性命,丧心病狂般的追求。

  174 番外——生魂

  番外·生魂
  鸾宣
  当我伸出枯瘦的手指去抚摸怀中孩子的脸颊,他笑了,眼角边的泪痣秀艳红润,像珊瑚凝结的眼泪。他今年二十三岁,从今天开始,所有人都会知道他的名字从亲王承怡改成了庶民赵毓,可我从他的眼睛中看不到悲伤。他的眼睛圆圆的,却经常眯起来,毛茸茸的,像一只贪睡贪吃的懒猫。
  也许庶民赵毓比亲王承怡更适合他,那才是他最想要的人生,那是他的亲生父亲留给他的全部。
  他今年二十三岁,我记得他从出生到现在的每一天,因为我爱他;他的父亲赵汝南已经死去二十三年了,我同样记得他从死亡到现在的每一天,因为我爱他,比这个世上任何人都爱他,可是,他却被我亲手送上了黄泉。
  在他死后,我曾经聆听过佛法,可是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大乘佛法无法安抚我,那些艰苦修行以期待来世的教义让我感觉今生的漫长和绝望,所以我放弃了。
  宗教的安宁平和与宽恕还不适合我,因为,那个时候裴东岳还活着。
  裴东岳……
  父皇留给我的辅政大臣,曾经的内阁首辅大学士,千年以来,继鹤玉王朝权相张翊之后,大郑王朝第二个开府丞相。
  拥有开府权,就可以总理国政,就可以完全架空我,就可以擅窃神器!
  二十年间,我只是他手中的傀儡。
  我恨他,因为我曾经爱过他,他就像是我的父亲,可惜,最后我终于知道,他毕竟不是我的父亲。我的父亲不会在绞杀我的权力之后,还给我扣上一个肮脏的帽子——太监的儿子。
  他污蔑我的母亲和一个太监通/奸生下了我,他想把所有的姬姓皇族赶尽杀绝,他想取而代之,成为九州万邦的主人。
  像狼一样凶狠,鬣狗一样无耻的文人。
  在他最接近帝座的时候,他失败了。
  我想,这就是命。
  裴东岳死去之后,我倒是会常常想起来他。
  他是一个幸运的人,死的那样及时,这可以使他的名字已经以一种很华丽的形式写入国史,他甚至可以和凤化盛世一并永垂不朽。
  我已经忘了他曾经为我讲述《论语》《尚书》《道德经》,我也忘记了他的穷凶极恶的逼着我杀了赵汝南,我似乎已经把他忘记的一干二净,可惜,我却清清楚楚的记得他的脸。
  一张和我的太子几乎一模一样的脸。
  真可怕。
  每当我看到太子文湛,我的心就好像揉进了一抔碎冰。
  我永远不可能像爱其他儿子那样去爱文湛,即使他那样优秀。有了他这样的太子,我在九泉之下都可以笑对祖宗,可是,我却永远不会像一个真正父亲那样去疼爱他。
  裴东岳死后,我感觉到很空虚。
  所有人都死去了,只有我留了下来。
  必须找一些什么来做。
  开始聆听老子的《道德经》,我读了一遍又一遍,读到吐了一碗饭,于是我觉得找几个道士来炼丹也许是不错的选择。
  我最喜欢打坐。
  那样的静谧的时候,我可以放下人世一切杂物,专心致志的去想念赵汝南那个傻小子。
  他死的时候也许恨我,不过如果我没有那种雷厉风行的狠绝,他也不会爱我。
  他就被捆绑在大正宫前面的刑场上,熬过酷刑,全身上下都是令人毛骨悚然的伤痕,唯一完美的只有他的脸。
  裴东岳逼迫他供任我的来历不正,逼迫他捏造我的生父是一个太监这样令人不齿的谎言,他拒绝了。他把自己,还有他新婚的妻子和未出世的孩子一起送上了死路。
  他那样维护我,我却一直袖手旁观。
  甚至凌迟他的旨意也是我亲手书写的。
  他可以去死,我不可以。
  因为我是大郑的皇帝。
  即将死去的他,依然有一种夺人心魄的美。
  凌迟很残酷。
  刽子手用手中的利刃剖开了他的肚腹,切断了他的性/器,最后甚至砸碎了他的筋骨,却一直保留着他的性命。
  他的妻子被近卫军乱棍打死,他刚出世仅仅一天的儿子被人装在布袋中,胡乱踩死。
  他却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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