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田园本秀色-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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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偶遇
夜晚的天遂城依旧灯火莹莹,只是万家灯火处多少显得寂寞了些,夜市之中的小商贩陆陆续续收摊回家,剩下的只是一片狼藉。隔岸青楼的生意看似很火爆,总有耐不住寂寞的人出来寻欢,那些招手挥舞着香帕的女子面色喜悦,眼神却停留在客人的钱袋子上,好没意思。
宝春绕过大道,转而进了小巷,天遂的大街都是经过修缮,常年泛着崭新的味道,偏偏这小巷独具天遂老街的风貌,古朴的,沧桑的,有点历史的尘埃和更替的味道。
宝春常喜欢去的一家酒馆不算出名,平时人也不多,只是这家酒馆在这巷子深处却也开大半个通宵,酒馆不算大,二楼的位置却极开阔,没有屋顶,冬天也许不算极好的静坐的地方,可是到了春夏却立刻凸显了它的优势,尤其是这四月绵绵,漫天星斗作伴,隔岸观着茫茫夜雾缭绕,实在是雅逸极了。
最好再来一坛这里上好的自制美酒,这里的酒不似大酒馆大酒家里卖的那么香醇,甚至有些老百姓家自己酒窖里藏着的过年饮品,喝上去有些软而柔,尽是农家人的心意和踏实,这里似乎从不卖其他,单单就只有这一种高粱红。
经营酒馆的是一对夫妇,都是慈眉善目的人,感情很好,经营初衷似乎不是为了赚钱,而是纪念他们死去的儿子,他们的儿子生前最喜欢喝这种祖传酝酿的高粱红,每年他们都会托人给远在边关的儿子捎几坛子送去,直到几年前,边关发生战事,驻守边关的将士们第一时间融入到战争里,这对夫妇的儿子不幸身亡。带回抚恤金的那一天,这对夫妇正在给儿子酿新的高粱红,夫妇俩听到这个噩耗的瞬间都昏死过去,醒来后二人默契的屏蔽掉了所有,固执的觉得儿子还没死,每年还是酿着高粱红,一年一年的在这个酒馆里等着儿子的归来。
也许是出自这种心境,宝春才特别喜欢来这里,看着这对夫妇忙前忙后的样子,把日子过的红红火火积极向上的样子,宝春总觉得回到了那年的刘家村,刘氏和刘木匠为了那个家奔忙和奋斗的日子,有些东西,终究是残缺的,前世她便是孤儿缺少家庭的关怀,好不容易事业有成寻找父母也有了消息,却在见面的时候意外车祸穿越,所以说上天是公平的,它让你失去一件东西又弥补了另一种东西给你,可是上天又是残忍的。
夫妇俩似乎很喜欢宝春,他们常年的生意都靠着宝春照顾,虽然他们本意不是赚钱,却也知道每次留在桌台上的银锭子是谁给的,久而久之,大家都有了最起码的默契。
今日的宝春似乎来的特别晚,好在夫妇俩已经掌握了她来的时间,没有多问,在楼顶选了最好的位置,上了满满两坛高粱红。宝春只是浅浅一笑,径自上了楼。
月色如醉,茫茫苍穹之间繁星点点,承载了无数的希望。
唰,繁星之中忽然划过一道光亮,宝春竟孩子般的双手合十许起愿望来,紧接着又见唰唰几道光亮。
真是好运气,竟看到了流星雨,宝春微笑着,继续着她所有的愿望。
我希望可以回到小时候。
我希望爹爹还活着,长大了传授我他的手艺,我可以证明女子也是很强的。
我希望娘在我成年礼的那日亲手为我戴上锦带。
我希望王家的人都好好的,二娘和爹爹幸福的生活,奶奶可以安度晚年。
我希望宝宜的身体可以好起来,拥有属于他自己的人生属于他的爱人。
我希望……
许了半天愿望,宝春才猛然回过神来,这些愿望终究没有一个可以实现啊,那么还是给自己许个愿望吧,许什么呢?宝花想着想着早已泪流满面,她仰头大口大口的喝着坛子里的酒,还是那样的农家味道,没有铜臭味,没有大京城的硝烟味,就是那么淳朴而自然的,深深的关心和思念的味道。
我的愿望其实一直都很简单,我想安安稳稳的生活,父母健康,有一个爱我的人,和一个可爱的孩子。
苦笑,这个愿望似乎也很难了吧,从走入天遂的这一天,从要从段家的身上讨回这些债的时候,她就已经明白很多事也许早就注定了,只是希望当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还有那份心境回归田林,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这酒后劲可真大。”宝春喃喃自语着,一坛子早已喝的精光,她一共叫了五坛,老板夫妇俩却只给她上了两坛,她心里有淡淡的愉悦,随着那坛新酒的开封,再次融进了酒香里。
有很多人飘进了她的脑海,包括彭于谦,小强子,段婉欣,王宝花……
也许她真的不该再记恨彭于谦了,失去彭家的掌握权,对他来说也许是一种折磨吧,这些年也许他也活的很辛苦,年少的时候在孤独里生存,长大了又在权利和刀刃上行走,不知道那个家伙是不是已经学聪明了,也学会了如何排遣心中的愤懑和不快,其实她并不是因为从莫玉那里知道了当年的事都是误会才不恨彭于谦的,她从未恨过他,甚至对他总是带着一种淡淡的同情,她的童年也不快乐,她可以明白那个孩子的感情,甚至可以轻易的看穿他的心思,所以他才会觉得自己是知己,也是因为他还不懂何为感情何为友谊,在宝春心里,从他们第一次见面,她就已经觉得他们会成为朋友,可以交心掏肺的朋友,因为某个时候他们是那么出奇的相似。
最后一个愿望,彭于谦,希望你不会那么惨。宝春举起酒坛对着天空微微一碰,笑的花枝烂颤,她不是会喝醉的人,可是今夜才两坛而已,她却觉得自己有些醉了。
隐约中,视线所观的湖面上飘起了阵阵箫声,那声音由远及近,仿佛天幕之中泻下来的乐曲,几分空灵,几分寥落,几分沉静,几分消沉,甚至还有几分恨……
这是怎样的情感,骄傲中不失倔强,倔强中不失孤桀,甚至还有几分柔情似水的细腻,他吹的是曲,却又更像是在对这个夜诉说心事,棉柔的,高亢的,孤独的,深沉的。
一个极尽复杂又忧伤的人。
宝春只觉得脚步不由主的随着那声音去了,沿着湖面,一路而下,起了薄薄的雾,待真的看清才知道那是一艘中等大小的船只,船身红漆装点,看不清其上的雕花,却已经觉得那船实在奢华,船头站着的男子看不清面目,那五官却实在立体,甚至带着少许的尖酸刻薄,偏偏被夜雾遮了本来的气韵,倒显得柔和俊朗了不少。
男子似乎也注意到了尾随着船缓缓而走的宝春,他眼里带着轻蔑,鼻中冒出冷哼,箫声也跟着戛然而止,身后跑来的小厮手里拿着藏色缎子披风,动作极轻缓的盖在了男子的肩上,顺着男子的目光,小厮也注意到了岸边的宝春。
“爷,想必又是您的仰慕者,只是我们出来如此隐秘,竟还有人跟来。”
男子披风下是一身墨色长袍,随意的束着腰,透着三分慵懒和不拘小节,偏偏他看人的时候是那样冷漠,带着出于尘世的不屑:“哼,无非是些腌臜人物,也配听我的曲子?你速速命人去打发了他,莫要再入我的眼,看着心烦。”
小厮忙点头的准备去叫人,却听岸上的宝春突然举起酒杯对着船头叫嚣道:“人生得意需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兄台!好曲自是需要人欣赏的,你又何必将自己隐藏起来独自哀伤?往事早已过去,放下心中怨恨才是真正聪明的人啊。”
男子厌恶的神色中突然多了几分敏锐的厉然,他凌厉的眼神扫过岸上笑着的男子,突然觉得这个人有那么些意思,不似寻常那些俗物只会说些叫人恶心的奉承话,看着还未走远的小厮,男子突然唤道:“阿广!”
叫阿广的小厮急急刹住了脚再次跑回到男子身边道:“爷,还有什么吩咐。”
男子眉眼一眯道:“去,请这位公子上船一叙。”
叫阿广的小厮实在有些捉摸不透主子的心思,但是他也没多问,几步便跑开了。然而小厮没去多久,又返了回来,他表情不悦的道:“爷那小子太放肆。”
“哦?如何放肆?”
“他说爷若真心想得知己必须放下架子,不然便浪费了彼此的口舌和时间,还说要爷亲自去接他,小的只不过说了他几句,说我们爷的身份尊贵,岂有去亲自请他上船的道理,他便说我是个不开眼的,还说您身边有我们这样伺候的人,难怪性格孤僻难以和人相处。”叫阿广的小厮越说越来气,竟有种想挥拳打对方的架势。
“他还说什么?”
“他还说这世上哪有什么尊卑贵贱,大家都是一样的人,说穿了无非是皮囊不同,真心已对才是超越了门第尊卑的相处之道,还说爷要是不亲自去接他,错过了这段知己之交是爷的遗憾。”
“呵呵,这人倒是比我还狂妄。”男子的鼻中冷冷一哼,面色上却不似刚才那般排斥,能从他曲子看到他心的人这还是第一个。
“爷,要不要我找人去教训教训他,看那人十足一个娘娘腔,不知是哪家不学无术的公子哥,我找韵哥他们悄悄跟着蒙了厮的头好好揍一顿,也好挫挫他的锐气。”叫阿广的小厮突然饶有兴趣的眼神冒光,正在为自己的念头沾沾自喜。
男子斜睨着他,冷冷道:“那人倒是有一点没说错,有你们这样的刁奴我再想与人亲近怕是难了。”
叫阿广的小厮虽然没反应过来男子的意思,却也知道是在怪自己,当即红着脸吐吐舌头,不敢吭声,男子见他态度还算诚恳,随即道一句:“罢了,带我去见那位公子吧。”
叫啊广的小厮还未反应过来,却见男子早已提步先走了。他赶紧提着脚步追了上去,心里想着今天的主子怎么突然转了性子。
夜色之中,薄雾飘渺,少年背后那疏落的灯火发出淡淡的萤火之光,月光打在他泛着红晕的脸上,好一派魅惑之态,她眼里都是醉意,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狡黠,叫人实在看不明白。
“好一个人生得意需尽欢,没想到公子年虽不大,心境倒是洒脱。”还没注意,男子已经站到了宝春的面前。
宝春扬起头,看到一张怨念孤冷的脸,本是一张陌生的不能再陌生的脸,宝春却觉得有几分熟悉,她突然浅浅而笑,拱手道:“燕老板,我们终于见面了。”
宝春笑的诡异,在捕捉到对方眼里的震惊之后她更是笑的奸邪。只是眼波朦胧,头沉沉的好像被什么压着,对方的脸在慢慢变的模糊,最后浓黑一片。
“爷,这位公子……”看着突然倒在自己主子怀里的宝春,叫阿广的小厮顿时有些摸不清头脑。
男子静静站着,手心一片软柔,他从震惊到镇定,将宝春换了个姿势靠在自己肩头,耳边还有女子清浅的呼噜声,他看了看手掌,突然觉得脸烧的厉害,脑子里充血似的半天回不过神来,半响,他才悠悠吐出一句:“原来是个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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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谈合作
春日的阳光总是惬意美好,鸟语花香,万物复苏,仿佛天地都跟着盎然生机了起来。
新的一天,宝春醒来的时候已到中午,院落极风雅,满园的青竹,石子铺成的小路,一池碧波小泉,圆台在其上高束着,有台阶通往上面,圆台之上是藤蔓搭建的小棚,有些回归山野的味道。
圆台之上的男子白衣长袍,头发齐腰的披着,侧脸若隐若现犹如新月,鼻子倒是极挺,像一个陡峭的山峰,他那样随意自然,却又不觉得邋遢,他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