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037 大王不敌太后 >

第1章

037 大王不敌太后-第1章

小说: 037 大王不敌太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 
┏┛┃┗┛┃━┓ 
┃            ┃     
┃━━ ﹏ ━━┃★*★。。 ★*★。。 ★*★。。 ★*★。。 ★*★。。 ★*★。。 ★*★ 
┗━━━━━━┛
  
小说下载尽在http://bbs。txtnovel。………书香门第【魔界】整理 
           附:!

★*★。。 ★*★。。 ★*★。。 ★*★。。 ★*★。。 ★*★。。 ★*★。。 ★*★。。 ★*★ 




 
序幕 
 
 作者:凌淑芬  

 
  这是他一生中最完美的骄傲!

梅教授静静端详自己的女儿。

执教鞭近三十年以来,他得过国内外学术界的奖项无数,发表的论文不计其数,几本文史的著作至今仍然为多家大学系采用为教科书,甚且获邀到几间知名的外国大学做过演讲。然而,这一些外在的光环,在他眼中的重要性,都比不上眼前这个年轻女孩。

他心爱的女儿,是上天赐给他最珍贵的礼物。

由于太过醉心于中国文学的钻研和探究,生命中的前三十年,他都浸淫在校园里。在二十六岁那一年,他跟着国民政府来到台湾,当时已经拥有一个复旦大学中文博士的学位。到了台湾之后,他进入T大继续延修,再度取得一个史学硕士及中文博士。 毕业不久,系主任顺理成章将这位学经历比许多教授亮眼的高材生延揽进来,成为师资名单上的一员。

梅教授深知,常年做学让自己显得酸气十足。一袭长袍马褂,一度在校园内成为好奇探视的目标。但,他悠游于中国文学的美妙领域里,从来不觉得生命中缺少什么。

直到系主任为他做媒,而结识了稍后的梅夫人。

三十五岁结婚,在当时是嫌晚了一些。不只当时,即使在现代,也仍显得「太不负责任」了一点,但是等待是值得的。

他遇到生平中的挚爱。

结婚几年下来,妻子腹中迟迟没有动静,两人存着缘来缘去尽是喜的心情,安然若素,并不费尽心力求得子息。

上天对万物的安排自有其缘法,在他四十将届的那一年,妻子突然有了身孕。夫妻俩满心热切地迎接新生命的降临。

由于家人在战乱时尽已失散,梅教授对人生无常已有一番领悟,香火传承在他心中并非首要之务,安生安养即是福。因此,当妻子生下来一个珠圆玉润的小女婴时,他并未如其他同事那样微叹一声,拍拍臂膀说:「下次再生个男孩。」

为父之心,欢喜逾恒,并无任何遗憾。

妻子身体不好,夫妻俩并未试图再怀胎生子,只是用尽心血,细细培育这株好不容易得来的梅香。

他们夫妻俩都是中人之姿,奇特的是,女儿却生就一张国色天香的娇颜。

「定是承到她奶奶的美貌了。」梅教授抱着学步中的女娃儿呵呵笑。「她奶奶可是南京当年名闻遐迩的一抹风景。」

女娃儿诞生于腊月,姓的也是「梅」,于是他取寒梅「玉色铁心」之意,为女儿命名为「玉心」,这下子,从名到姓,整个玉人儿正正是一株白梅了。

他只盼女儿人如其名,外颜清艳如花,内心坚韧若铁,永不轻易摧折。

妻子身弱,在玉心十二岁那年便癌症去世,常年下来,身为父亲的他专心于教授一职,女儿则专心学业,闲暇时学学古筝和笔墨;偶或三五好友过来小酌一杯,女儿便弹琴娱宾,父女俩过的俨然是与世无争的现代隐士生活。

如斯,恬宁岁月悠悠晃过二十载。

梅玉心轻拢慢撩,葱白的指拂过古筝琴弦,琮琮琴声如水,流泄于书房内。落地窗的长帘掀启,几抹早阳筛洒而入,被细棂格子划破,碎成一地金芒,再点点散于抚琴人的四周。

筝声一转,从激越的奔流化为低柔的溪唱,一束青丝随着抚琴的动作而轻舞。琴音美,抚琴人更美,玉骨冰肌,暗香疏影,如一株淡梅。

最后一个回音,琴声收止,梅玉心垂手端坐,漾出一个恬静的笑。

「爸,您还想听什么曲子,我弹给您听。」

老教授望着那绝色的容颜。

「妳一天到晚跟我这个老头子耗在家里,多可惜了妳的青春。有空也出去和同学朋友看个电影、买买东西,不用非在家里陪我不可。」嘴中吐出的和脑子里想的是完全不相干的话。

「今天天气这样好,是弹琴的好日子,拿来逛街杀时间,不可惜吗?」梅玉心轻扬了下眉毛,那美好的起伏,如燕鸟掠过白沙一般。

梅教授终于绽出一丝笑意,迅速的又淡去了。梅玉心见老父眉宇间重新蒙上忧色,浅叹一声,直接问了。

「爸爸,您最近的心情不太好,是不是有事烦着您?」

梅教授怔怔盯住女儿。倘若老妻尚在,对于这样玉洁冰心的女孩儿,她会有多么骄傲呵。

他的脑中迅速滑过几十年来的种种,新婚,盼子,成孕,诞生,教养,成人……

这是他一生中最完美的骄傲!

梅教授缓缓张口,然后——

放声大哭。   







第一章 
 
 作者:凌淑芬  

 
  「×,结婚?结什么婚?我又不是头壳坏去,没事他奶奶的结什么婚?」

咳咳咳咳!哇咧,呛到了!江金虎一口槟榔汁吐在地上。

「老大,卫生纸!」旁边的小弟赶快冲上来服侍。

江金虎粗鲁地抓过垃圾筒,把嘴里那团又呛又辣的物事吐出来。

「我呸!你去哪里买的这种过期槟榔?你想毒死我?」他怒视跑腿买槟榔的小弟。

「大哥,我、我……」小弟无辜地含着泪。

槟榔一点问题都没有,明明是你自己不会吃也不敢吃。——不过这种大逆不道的话,可没有一个兄弟敢说出口。

小至辣椒粉,大至麻辣锅,偶尔加上槟榔这种嚼起来会刺激口腔黏膜的「番外篇」,江金虎没有一样征服得了。

不敢吃辣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号称天不怕、地不怕,见神杀神、见佛杀佛的狠角色纵贯线虎霸子,竟然就怕那小小的一点辣,传出去可就是一件丢面子的大事。

他自己引为奇耻大辱,一天到晚叫旁边的人拿根辣椒给他练习练习,免得跟其他大哥出去吃饭时露出罩门,害他没脸;可是他的辣功没一次练得成,倒是身边的跑腿小弟先给骂得灰头上脸。

「阿虎,你也够了,我在跟你谈正经事,你跟我聊槟榔?」

帮里的第二把交椅,兼虎哥的换帖兄弟——秦文诺终于出声了,众小弟一个个投去含泪的感激目光。

「这算什么狗屁倒灶的正经事?要结婚你自己去结,不要推给我。」江金虎两手往胸前一盘,两脚往茶几上一伸,很挑衅地抖起来。

秦文诺又好气又好笑。然而,阿虎有心耍起皮条来的时候,还真让人奈何不得。

许多道上兄弟对于他们两人的组合,至今仍然纳罕不解。

江金虎一看就是出来混的,他野生动物般的眼神,完全没有让人误会的空间。

秦文诺从国中时期认识阿虎开始,他就长得比同龄学生壮硕许多;别人发育期不断抽高,阿虎也跟着抽高,人家长到差不多了,他还在长。

到了二十岁那一年,江金虎已经比全校的平均身高又多出半颗头了。

至于为什么阿虎二十岁了还在读高中?这种微不足道的小问题把它默默略过,当做没注意到就好。

从小在街头打转的人,很少有人不进感化院吃几顿公家饭的,阿虎当然也不例外。进感化院的好处是吃住不用钱,又有免费理发,资源丰厚,最后他索性留起「公家小平头」,省得每次进去还得重剃一次。

这种发型没给他带来多少刚直不阿的正气,反而加深他非善类的气息。

不过,全怪在头发上也不公平,他的五官其实也该负点责任。

江金虎天生一副浓眉大眼,尤其左眼角那几道械斗留下来的疤,让他更像个凶神恶煞。他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像在瞪人,笑的时候看起来像要吃人,如果先不笑然后再笑……大部分的人通常拔腿就跑了。

大多男人的手臂是软趴趴一条,他的手臂是硬邦邦的肌肉成块,夏天穿短衫的时候,更多疤痕从衣襟或袖口展现出来,在在显示他习于肉搏的人生。

虽然出来道上行走,大家比的是兄弟数量、门路和手腕,外形并不打紧;然而两方人马叫阵,高大威猛的老大总是让身后的兄弟们比较有面子一点。

反观秦文诺自己,那可就是完全的两回事。

他的身高只有一六五,细瘦得一阵风就吹得倒。而且他是典型的白面书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全身只有那颗脑袋管点用处。

记得当年阿虎和他还没闯出气候之前,道上的兄弟都笑他们是「王哥柳哥」;想表现自己「国际观」的人,就干脆叫他们「劳莱哈台」。

从烂高中毕业到现在,好几年过去了,再也没有人敢叫他们杂七杂八的名字,因为「虎霸子」和军师的威名已经响彻纵贯线。

「阿虎,你自己想想,你年纪也老大不小了。你出去看看,其他兄弟们即使到了二十六岁没结婚,好歹私生子也孵了几只出来,你呢?什么打算也没有,成天只顾着跟那些酒店小姐厮混。」

「呿,我又不是快死了,你这么急着帮我留后?」江金虎嘴角的牙签从左边移到右边。

「话不能这么说,干我们这行随时都有风险,难保明天就出了什么事,难道你放心就这样两手一撒,什么都不管?」秦文诺反驳。

「呸呸呸,你少触我霉头。」江金虎没啥好气。敢这么直接跟虎霸子谈啥死不死的话题,也就只有他这个换帖兄弟了。

有时候他不免会怀疑,上辈子究竟是他欠了阿诺,还是阿诺欠了他,两个人这辈子才会结成换帖的?

像他自己,家庭背景典型到不能再典型,老爸是一事无成的酒鬼,年纪轻轻的就酒精中毒死了,留下一个七岁的稚子和妻子。

说他和老妈相依为命长大嘛,那也未必。他老妈喝得并不比他老头少,至于她为何活得比较长,可能连他老妈自己都没答案。

那女人,醒着的时候还好,顶多当这个儿子不存在。醉了之后可不得了,你会意外一个体重不到四十公斤的瘦女人,竟然连大理石茶几都扛得起来,还能一面往她儿子头上砸。

为了自保,从小他就学会,在街上闲荡比回到家里还安全。这么做也有个好处,让他年纪轻轻就磨出一身胆识和狠劲。

至于阿诺会和他扯上关系,只能说是意外中的意外。

国三那一年,他原本打算混完文凭就去高雄投靠一个角头大哥,正愁不知道上哪儿凑车资时,一个瘟生自动冒出来送钱。

这个委托人是他们校长的儿子,一进国中开始就连年拿全校「第二」——是的,第二,因为第一名老是被一个姓秦的同班同学抢去。

据说这个秦文诺家里还有点来头,老爸是个大律师,老妈是个艺术家,家里几个哥哥姊姊不是建中北一女就是台大,反正就是那种狗屁书香门第长大的。

好不容易拗到毕业,被宠坏了的校长儿子决定找个人好好修理一下宿敌,出一口怨气。

既然有人要送钱请他练拳头,他何乐而不为?

于是,当天下课他就去秦文诺惯常回家的路线上堵人。

远远看到一个瘦小的人影出现时,他差点笑出来。他还以为是什么三头六臂的角色哩!这种小脚货色,居然还劳动他这个打遍附近无敌手的狠家伙出来解决?

「喂,你过来。」他懒懒倚着街角的电线杆,勾勾食指。

「你好,这位同学,请问有何贵干?」秦文诺安分守己地靠近他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4 3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