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恋沉醉千年前-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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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微笑地望着童颜鹤发的项擎天,也许我以后真的该改称他为“外公”了,回不了现代已经是既定的事实,也许我该尝试着敞开怀抱去接纳兰朝里的一些人了;尝试着接受我现在就是周韵芯,一个即将满十六岁的古代女子;尝试着彻底融入兰朝这个被拉离了历史前进轨道的古代时空;也许在这里我同样也可以拥有至亲的血脉,同样也可以拥有除了来喜以外其他的姐妹兄弟。
试茶会结束后,我和来喜两人慢慢地从集市的西边走到东边,来到了醉绿阁,我要去找霓绯问问灰衣人的事情。
霓绯依然是青衫、笑颜。
听了我的来意后,他顿了顿,道:“那日在大街上确实出现了两名灰衣人与那些刺客打斗,不过我也是和你从天上人居回来后,听了手下人的禀报才知道这事的。想到你一名女子,听多了这些打打杀杀的事难免会害怕,所以就没告诉你。”
“所以你后来才坚持派那么多人送我回去,真是谢谢你了。”我恍然大悟。
“你对我还这么客气吗?你在胭脂楼里拍桌子发脾气的样子可不象是个客气的人啊!”霓绯清亮的眸子里有一丝调侃。
我呵呵地笑了,与霓绯的感觉越来越象兄弟了。
想起天上人居大门口的四扇推拉门的白绢上还没有作画,我向霓绯借了笔墨以及四名下人和一匹又长又宽的绸缎。
我叫那四名下人把绸缎展开围在天上人居的门口,而我则站在里面挥动笔墨,在白绢上迅速地画了起来。
连绵不绝的群山、雄姿挺拔的青松绿树、似九天银河落下的瀑布,远处苍鹫展翅、金雕高飞,近处小桥流水人家,我全神贯注地在白绢上挥洒我的激情,不知道过了多久,四扇门、四幅白绢,连起了一幅超级宽大的水墨山水画。
我满意地放下了手中的毛笔,并未在画上署名,这还是我来到兰朝后画得最大的一幅画,宽大的白绢让我能够肆意挥动笔墨,大开大合、大起大落的笔势让我有了一种随心所欲的感觉,整个作画过程笔随意走,画得酣畅淋漓、无比尽兴。
“啪-啪-”身边传来拍掌声。
我这才看见霓绯站在我身后,脸上满是笑容,眼睛里盛满了惊叹和赞美。
“我以为前些日子你画的那幅彩色美人图已经够让我惊叹了,想不到这幅只用最简单的黑色画出来的山水画却引起了我更大的震撼。”
霓绯停了停继续道:“看着你挥舞毛笔时行云流水般娴熟高超的笔墨技巧、潇洒大气的作画姿势、陶醉沉迷的面部表情,我觉得你已经和这幅画融合在了一起,散发出一种无与伦比的神韵气质,让我完全看呆了。韵芯,你简直就是个天才,似乎就是为了作画而生。”
我听了霓绯的话有些汗颜,心想:我哪是什么天才,不过是有那么一点点画画的天赋外加后天二十多年的勤力练习,才会有今天这么一点成就。
我见天色已经不早了,婉言谢绝了霓绯的晚餐邀请,带着来喜匆匆地赶回了王府。
三日后,天上人居静悄悄地开张了,说是静悄悄其实也不对,因为自从我在门口画了那幅超大型的画后,天上人居就出名了,还未揭牌开张前,就引来了许多人好奇的目光。加上天上人居只允许女性客人进门以及传言店内有许多幅秦澜的真迹,天上人居开张不过一天,名号就传遍了京城,而蕾泡的名字也在不久之后响彻了全京城,成为京城里所有女子谈论的话题。
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进行第二个计划的前期步骤——在绸缎上印染新花色。我以前学服装设计的时候曾经参观过江南一家颇有历史的布料手工印染作坊,对其中一些很特别的花样染法很感兴趣,曾详细地观摩学习了其整个的印染过程。
几月前我让来喜和张禄学习的课程里就有印染知识,如今终于可以派上用途了,我们三人在揽香院里辛勤地忙碌了大半个月,终于把我想要的花色给成功染了出来。
天上人居开张的时候,考虑到我和来喜两人总共只做了七十套蕾泡,我让慕蓝定高价格,每日只卖一套成品给第一个上门的客人,其余没有买到的客人就向她们推广“定做”的思想,同时还请了许多年纪比较大的女红高手坐镇天上人居,凡是想要量身定做蕾泡的女子就在店内量好尺码,在我画的样品图册上选好颜色花纹和式样,再付上定金就可以了。
来喜这些日子就比较辛苦了,除了要帮我染布,每日还要被我派到天上人居担任一个时辰的技术顾问,带领那些女红高手缝制第一批定做的蕾泡。蕾泡本身很简单,想来不用多久那些女红高手就可以独当一面应付那些定做的客人了。
我也知道这种手工制作的东西在兰朝占不了多大优势,因为女红是兰朝每个女子都会的,想来不久之后兰朝的女子就可以自己缝制蕾泡了。
不过我一点也不担心我的天上人居在不久之后会没有客人,因为我即将把我印染出来的新花色及许多后续东西搬进天上人居里,那些花色及其印染方法以及我后续制造出来的东西在这个时空里绝对是独一无二的。
不管什么行业,只要它有了自己不能被替代的优势,它就会长盛不衰,相信天上人居的这份“独一无二”,肯定会吸引许多富贵人家女子的热烈追捧。
我一定会把天上人居做成一个奢侈品牌,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我要让“天上人居”四个字成为京城甚至兰朝女子心目中的“LV”、“GUCCI”、“CHANEL”……
第二十三章 誓言
我在天上人居开张后给叶檀送去了一张帖子,帖子里用彩色颜料画了一个Q版的叶檀头像,并在头像旁边写了八个字:神清气爽、笑口常开。
同时附信一封,请他在八月初八的上午在基金会成立仪式上为基金会揭牌。
不久之后他回帖了,答应了我的请求。
在我印染新花色的二十多天里,君凰越每天晚饭之后都会来我房间里坐坐,没有任何亲密的话语和动作,就只是象普通朋友那样与我聊天,好象回到了我在静园里和他最初相处的那些日子。
虽然我很纳闷他怎么天天跑来我的房间和我聊上大半个时辰,但他既然不开口解释原因,我也不会去追问。
日子就在一天一天中过去了,转眼间就是八月初了。
一年前我莫名其妙占据了周韵芯的身体时曾经在床上躺了大半年,当我终于可以自己下地走到房间外面时,看到的就是一大片叶繁花密的桂花树,细细碎碎的小黄花一丛丛地开在绿叶间。如今,又到了桂子飘香的季节了。
王府后门旁边也有一片桂花林,我第一次进出后门的时候就发现了。
这几日我贪恋桂花馥郁的甜香,总会在午后去桂花林里转一圈,站在树下大口大口地呼吸,让林子里热烈芬芳的香味直沁肺腑,荡涤心脾。
今日我同前几日一样,吃了午饭就悠闲地往后门走去。来喜昨晚曾说过今日天上人居会迎来一个神秘的客人,看她从早上去了天上人居到中午也没回来就知道这个客人肯定大有来头。
快到林子的入口时,斜地里突然窜出一个人影向我扑来。
“周韵芯,你去死吧!”
一个尖厉的女声传入我的耳朵,我本能地后退,举起双臂护住头脸。
尖锐的疼痛突然从我左边腹部传来,我有点不敢置信地望着眼前白晃晃的匕首,眼看它又要划到我的身上,我来不及多想便伸出右手挡了过去,又是一阵锥心的剧痛。
不过这一挡也让我有了机会反击,我拼尽了全身力气抬腿踢向面前的女子,危机中爆发的这一脚远胜于当初踢飞魏流青的那一脚。
随着一声闷哼,女子远远地飞了出去。我心里愤怒之极,正待上前再狠狠地踹她两脚时,一个灰衣人扑到了我面前,抢先架住了地上的女子。
“小人来迟,请王妃赐罪。”
灰衣人噗地一下跪在了我面前,两只手还不忘牢牢地摁住那名女子。
“周韵芯,你为什么不去死!我恨你,我恨你!我就是做鬼也不会让你得到王爷的!”尖厉的女声再一次响起,声音里有着浸骨的凄凉和恨意。
我忍着腹部和手腕上不停传来的疼痛,咬咬牙道:“把她拉起来。”
灰衣人迅速地把摁在地上的女子提了起来,抓住她的头发把她的脸对着我。
竟然是她,新婚第一日就跑到我面前来挑衅我的两名女子中身材娇小的那一人。我对她印象比较深刻,面容看上去楚楚可怜,说出来的话却绵里藏针,心思比那丰腴女子要深沉许多。
她后来被君凰越谴去了洗衣房做杂役,难道就因为这个原因一直对我怀恨在心,甚至想杀死我吗?
我的心有一瞬间的窒息,她这样做又何苦呢,我死了她也不会从洗衣房再回到君凰越的身边了。难道爱情在她心目中就这么重要,甚至让她不惜毁掉我也毁掉她自己?
在我的心里,爱情是最没有安全感的东西,它随时会充满争吵、怨恨和背叛,我尊重爱情但我不相信爱情。在前世里,我总是爱得矜持、爱得理智,数十年都没改变过这个坚持,我也为了这个坚持承受了无尽的伤痛,但我一点也不后悔,伤也好痛也好,总比失去自我没了心好。
来到兰朝时我之所以能那么快坚强起来,就是因为我的心从来没有遗留在任何人的身上过,它完完整整地属于我自己,让我心里无比安定、塌实,不畏惧任何困难。如果我的心也象眼前这女子般,落在了一个男人的身上,我肯定会在兰朝因为思念而郁郁寡欢地死去。
为什么总有很多女人可以爱一个男人爱得痴狂、爱得不惜失去一切?我虽然很不理解她们对待爱情的极端表现,但我很佩服她们爱得彻底爱得不顾一切的勇敢精神。
“把她放了吧,给她点银子让她离开王府……”
我唏嘘地说着,身上的伤口似乎更疼了,内心抑制不住地涌出一阵又一阵的空凉,曾经也有一名女子如眼前之人,为了一个男人对我高高地举起了利刃,而且她还是我最好的朋友。
行回揽香院的路上,灰衣人不停地求我把伤口包扎一下,我恍若未闻,木然地迈着步子,任由伤口的鲜血一滴一滴地落在地上,也任由过往的回忆象针般扎在我的心上……
我腹部的伤口并不深,可能是因为当时我后退得及时,但手腕上的伤就比较严重了,深可见骨,还好没有伤到大血管,流血并不多。
君凰越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已经把两处伤口都包扎好了。
“快让我看看。”他走到我身边抓起我的手腕,动作很轻柔,语气却很沉重。
我有些心力疲乏,懒懒地看了他一眼道:“看了又有什么用,反正都伤着了。”
“该死的柳沁儿……”他的声音里有少见的冰冷,眼神也变得锐利起来。
我知道他动怒了,为了那个女子的后半生着想,我语气变得轻缓:“别为难她了,她也是因为太爱你,爱得有些痴了。”
我这么说,不是因为我仁慈善良,只是我很明白柳沁儿的苦楚,在她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另一个人的影子。曾经我已经做错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