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拥抱晨曦-第1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王曦对沈卫说着她的等量代换理论。
你喜欢我家人=喜欢我=喜欢我爸妈=喜欢我舅舅
“可是~”
沈卫听了总觉得有点不对。
“小卫,其实你不用想得很复杂的,你只要记住,如果你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就要去喜欢你喜欢的那个人喜欢的人,就要去爱你爱的那个人爱的人,这在成语里也有这个词儿的,叫爱屋及乌。”
沈卫被王曦的话弄得晕头转向,只记住了最后那个爱屋及乌,默默牢记着这个词儿,有些懵懂地点着头,看来回去还得查查成语词典才行。
这么想着,沈卫心里对于那个叔叔的恶感立刻消失了一大半儿。
在他看来,王曦的话永远是对的。
作者有话要说:写到现在正主儿连脸都没露一个,不知道各位看官看得憋屈不,总之,我写得很是憋屈~
所以偶决定写到5万字左右,让正主儿出来露个小脸~以慰我文到达5万字的庆贺
以上~
谢谢各位赏脸看文,敬请期待~
琴友,绣花枕头
到了学校艺术楼两人就分道扬镳了,沈卫背着小提琴到2楼的练琴房,而王曦则上三楼去音乐教室。
敲门进入,音乐教室里已经有两位童鞋提前到了。
这一男一女两童鞋王曦是知道的,毕竟前世还和他们做了几年的琴友。
男孩儿麦齐风,女孩儿叫黄彤彤,都是来自一班的。
夏雪桐这次共选了6个钢琴科的孩子,其中有两个并不愿意去学什么大提琴,所以最后就只得这硕果仅存的4个。
王曦主动向两人打了声招呼,报了自己的姓名。这一班的俩童鞋也是性格极开朗的,不久三人便混熟了。
不久,最后一个孩子也到了。
门打开,进来一个唇红齿白的小男孩儿,长得要说有多俊俏就有多俊俏,尤其是那双仅10岁已经乍现迷人光芒的桃花眼,不由得让人乍舌,他长大后不知要迷倒多少无知少女。
这时刚才还笑嘻嘻的麦齐风立刻不屑地“哼”了一声,倒是黄彤彤红着脸叫了声:
“马俊,你来了。”
叫马俊的漂亮男孩儿眼睛瞄过王曦、黄彤彤、麦齐风,笑着走了过去,坐到了麦齐风的旁边。
还不待马俊的屁股搭着椅子,麦齐风像是触电般蹦了起来,黑着脸坐到了王曦的旁边。
马俊也不恼,笑着看了眼沉着脸的麦齐风,起身坐到了原先麦齐风的位置上,和黄彤彤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起来。
王曦冷眼扫了扫马俊,这个小孩儿,不是个好东西,如果是前世的自己或许会被他惊艳的外貌所迷惑,被他看似友好的态度所蒙蔽,但这世却不同,她绝对不会再看漏他第一眼扫视自己时眼底露出的鄙视与不屑。
这个马俊,自以为是的可以,以为顶着张漂亮的脸和聪明的脑袋瓜就可以看不起别人,尤其他看到长相平凡的王曦时,自认为高人一等的马俊根本没把她放在眼里。
王曦不会再傻傻地走上前向这种人介绍自己,她转过身去,同麦齐风搭起话来。
“麦齐风,你来得可真早,我还以为我会是第一个到的呢!”
见王曦同自己说话,麦齐风黑着的脸色转好了些,“我家离学校有点远,怕迟到出来的早,所以提前了半小时就到了。”
麦齐风因为要和王曦说话身子微微侧着,从他那角度很容易就瞥见马俊聊得正欢的脸,他好看的小脸皱成了包子。
“麦齐风,你不喜欢那个马俊吗?”
听着王曦的话,麦齐风点点头,闷声道:“他不是个好人。”
王曦“哦?”了一声,随即也是附和道:“正好,我也不喜欢他。”
麦齐风立即“哎?”地张大着双眼,一副不相信的样子。
“为什么?我们班级里的女孩子都喜欢他的。”
王曦两手一摊,无奈地说道:
“我也不知道,我第一眼看到这个马俊我就不喜欢。”
麦齐风像是找到了同志的表情,他握住了王曦的手,连连道:
“我也是我也是。一开始我就觉得这人明明是个男孩子,长这么女气算什么,然后每次看到他总觉得他做作,你不知道,我和他一个钢琴老师的,看到他每次弹琴都摇头晃脑一副什么似的我就觉得恶心,偏偏老师还说这叫什么有乐感,有音乐细胞,我怎么就没看出他有那啥乐感,啥细胞的!哼,就会装!”
王曦连连点头,麦童鞋,从某种程度而言,你真相了!你那超人的直觉堪比女人的第六感。
在王曦他们相谈甚欢的时候,马俊不时飘来奇怪的目光。
这是怎么回事?按照一向的惯例,那个长相平凡的女孩儿不是应该主动找上门来求着认识自己吗?
在麦齐风越来越兴奋的表情下,马俊的脸色越发阴暗下来。
黄彤彤见马俊突然沉默不语起来,“马俊,你没事吧?”
马俊收回视线,摇摇头,随口问道:“那个女孩子是谁?”
“她是二班的,叫王曦。”
“哦~”
马俊状似不经意地问,心里却记下了这个名字,王曦。
在嘈杂的脚步声后,门被打开,一个个大提琴被人搬了进来。
夏雪桐踏着高跟鞋,穿着一身黑色的古典长裙,水晶的细长挂饰绕着细长的脖子垂在胸前,随着她的走进,一阵香风从远处飘近,王曦皱了皱小鼻子,这香水,浓郁芬芳,肯定是法国的,却不知道是那印象里7瓶中的哪一瓶?
音乐教室里陡然安静下来,原本还在闲聊的童鞋们纷纷将注意力集中在夏雪桐的身上。
麦齐风他们虽然还只是小孩子,但已经有基本的审美观了,黄彤彤既崇拜又羡慕地看着眼前活色生香的大美人,她觉得,这位夏老师比第一次见的时候更漂亮了几分。
而马俊这小子本来就是外貌协会的会员,难得见着比自己还漂亮几分的老师,顿时产生了一种同类见同类的喜悦。
而与他们不同的是,王曦的视线却焦灼在了搁在一边的大提琴身上,露出了一种难以用言语形容的渴望。
好久了,真的好久了。
自从老师不肯再见自己,她就再也没有碰过琴,有多久了?久到当她再看见老师,再看见琴,她突然有一种如置身梦中的恐惧感。
王曦全然没有听到夏雪桐的开场白,直到,“现在,可以去取你们的大提琴了。”
是了,属于她的大提琴~
几乎是比谁都快,王曦迫不及待地走向了她的第一把大提琴。
她记得的,她的大提琴琴身的每一条纹路,每一条琴弦的声音,每一次指尖敲击在指板上的清脆,每一次琴弓划过琴弦的摩擦,在这一刻,都清晰而熟悉地从她心底流过。
王曦坐下,将琴轻轻像从前那样靠在了胸前,她的第一把大提琴,将会开启这一世不一样的人生,将会带给她重新追逐梦想的机会,而这一次,她再不放手!
夏雪桐看着麦齐风他们接过大提琴时好奇、欣喜的脸,这是每个孩子第一次接触新奇事物时该有的表情。
接着,她的目光停在了王曦身上,她师兄的宝贝徒弟此刻正缓缓坐下,左手握着大提琴的指板部位轻柔一转,温柔至极地将大提琴靠在了胸口,右手取过弓,缓缓摆放在琴马(用于支撑琴弦和传递振动)稍上方的琴弦上,左手手指微微弯曲,就如同弹钢琴一般的姿势,摆放在正面的指板位置上,大拇指扣在板后,整个动作流畅自然,姿势标准漂亮,仿佛已经做过无数遍。
夏雪桐如果不是知道王曦是第一次接触大提琴,几乎要以为她已经是一个学了多年的老手了。
不由得,她脱口而出:
“不要动。”
所有的学生都停住了动作,朝夏雪桐望去。
“大家看王曦的姿势,这就是我今天要教你们的,演奏大提琴时的基本姿势。
她走到王曦的身旁,玉手指在王曦的左手上。
“看,她的左手,和你们弹钢琴时的姿势是相同的,只是大提琴要摁把位所以必须要将大拇指放在指板后方扣住,这样其余四指就能按琴弦,配合着琴弓的拉动,通过摩擦会发出各种你想要的音乐。”
说着,又将手指在王曦摆放的琴弓上。
“琴弓的摆放要与整个指板呈十字型,不能斜放,不然发出的声音听上去会很虚,不沉。”
夏雪桐一处处不停地讲解,最后露出了一抹满意的笑容,对着王曦赞道:
“你的姿势非常漂亮,记住,在真正演奏的时候不要变形,就能发出漂亮的音乐。”
王曦脸颊微烫,自己这都是沾了前世的光,虽然已经放弃了多年,可是对大提琴,就像是孩子学骑自行车,一旦学会了,就永远不会忘掉。
因为身体自然的记忆远比大脑刻意要记住的记忆更长久。
课程结束后,夏雪桐将王曦单独留了下来。
“王曦,你以前学过大提琴吗?”
王曦眼珠子一转,回答道:
“以前认识的一个姐姐曾经教过我。”
夏雪桐眼睛一亮,就说嘛,没学过的人哪里会做得出那么标准的姿势,这可是模仿也模仿不来的。
“王曦,认真告诉我,你愿意跟着我学大提琴吗?”
“不只是在学校学习,不是和其他孩子一起学,而是一对一,专门的教学。”
“王曦,老师想收你做入室弟子,你愿意吗?”
王曦背着大提琴下楼的时候,觉得整个身体都在飘,一切都步上了轨道,一切都井然有序地朝自己的理想发展,甚至超过了自己的想象。
她记得,前世,夏雪桐收自己为徒是在暑期学习结束后,而这一世,却提前了一个月。
到底楼时,看到了正斜背着小提琴等她的沈卫童鞋。
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小卫!”
王曦身后还背着把比她还高的大提琴,不然她非冲过去抱住沈童鞋不可,老师收自己为徒了!真高兴死她了!
“王曦!”
王曦徇声一看,就见角落里三个一起学琴的琴友同样背着琴站在那里。
叫自己的是麦齐风,还是像音乐教室一样,他站得离不对盘的马俊稍远些。
王曦领着沈卫走过去,奇怪地问:“你们怎么还没走啊?”
“我家离这儿远,我刚打电话回去,妈妈让我暑假里就住我爷爷家,这样学琴什么的也方便些。妈妈叫了我叔来接我,所以我在这儿等。”
王曦点头,对哦~这些小童鞋都还只有10岁而已,有些家里住得挺远,背着个这么大的乐器,家长肯定不放心要来亲自接的。
“对了,这是和我一个班的,沈卫。”
沈卫和大家打了声招呼,这时,马俊突然开口了。
“老师刚才单独留你有什么事儿啊?”
王曦还没回答,麦齐风先叫起板来。
“我说,你怎么这么烦啊,那是人家王曦自己的事,跟你有什么关系?”
黄彤彤心里是喜欢马俊的,眼见喜欢的人吃鳖当然不乐意,她小脸微微一皱,不高兴了。
“麦齐风,你干吗这样子,马俊也是关心同学嘛,王曦,你就说说吧,我也想知道。”
黄彤彤这么一说,场面就立刻陷入了沉默,大家的视线全都焦灼在王曦一个人身上。
王曦不在意地笑着说道:
“老师留我只是想知道我是不是学过大提琴,因为我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