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叔-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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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姐,我想找景老板。”
她惊讶了会儿,露齿笑着吩咐,“小梦,去告诉朴劳。”
一个服务生笑嘻嘻的去了,两分钟后转回来身后跟着一个巨大魁梧的家伙,横鼻子竖眼的斜瞄我,“原来是你小子,要找我们老板做什么?”
“我有事想跟他当面讲。”
“呵!你还拽?”他伸手过来想抓我,中途却被习凤拦住,冷冷喝斥道:“你想做什么?”
黑社会眼睛瞪的跟牛一样,就在我以为他要大发脾气的时候,那人居然将嘴一扁,声音委屈道:“当你面我能做什么啊,三哥,大半夜你来这里做什么?”
习凤声音放软了些,“带我们去见景老板。”
三哥?四弟?我将记忆梳理了一遍。是了,神卷记载龙四子是蒲牢,性格暴躁易怒,原来是他。只是跟斯斯文文的习凤站一起,明显没有一点相似。
黑社会撇着嘴,白我一眼,“跟我来吧。”
到房间门口,朴劳对习凤道:“老板说只见他一个,三哥我们去喝酒吧,我请客!”
见习凤神色不安,便对我皱眉道:“你管他一个外人干什么,又不是小孩子了!再说老板对他好的很,你用不着担心。”
我也点头,“没事,我一个人就好,你去吧。”
习风刚要开口,却被黑社会拦腰拖了出去,“不管他不管他!我要跟你喝酒!”
我深呼吸,敲了敲门后推开。
跟第一次见他没什么不同,房间灯光依旧很暗,景炎坐在沙发里把握一只手柄镶了宝石的匕首,身上散发着阴郁的霸道气息。
进门后他很直接的问:“找我做什么?”
“我想借你几滴血。”
他抬头看着我,眼神犀利,语气平淡道:“你在开玩笑吗?”
“不,”我着急道:“我有个朋友中了花精毒,所以想借你几滴血……。”
景炎干脆道:“不借。”
我握握拳,“不借我就不走。”
他笑了下,“那就呆在这里,我把愚人码头交给你打理。”
“你在开玩笑吗?”
“不,如果你留下来,我就给你。”他慢悠悠的说。
“可我想要你的血。”
“说了不借。”
话题转了一圈又被踢回来,我有些火大,上前两步道:“我又不是要你命,你这么大一个人,几滴血有什么好小气的?”
“我喜欢看别人求而不得。”他很变态的说,匕首在指间流畅的转,刀刃白色凉光刺的我眼一疼。
“好,我不要你血了,你把那个给我……。”我一抬手,指向他背后。
趁他转脸的刹那,我扑上去压住他将匕首夺了过来,抵在他的胸口,“别动。”
虽然说胜利来的未免太过容易,但我已无心思去怀疑。
他一脸了然,冰冷的眼睛注视着我,“想杀我?”
曾经有段时间我是很想杀他的,但到现在我还弄不清楚他到底是不是杀害妈妈的凶手,所以我不想枉送人命,就算是妖怪也一样。
“我现在不想杀你,”我一手举着匕首,一手去摸口袋里的小瓶抓在手心里。
割脖子?我怕自己力道不够万一造成误杀……
割手腕?自己擎制对方的手好像又不够用。
景炎不知道在想什么,居然主动配合的伸出手指,“你想救什么人?”
“一个朋友。”
“关系很好?”
“嗯。”
虽然那个混蛋对不起我,但是我们毕竟算是从小在一起长大的兄弟,他无情我不能无义。
说话间我在他手背上飞快划上一刀,殷红的血立刻涌了出来,连忙将瓶子递过去接住。
“应该够了吧。”我自言自语的说。
“多一些没关系。”
我困惑的看着他,确定不是反讽后将刀子放了下来,“为什么突然变好心了?”
“我现在想做一件更有趣的事。”
看他诡异的神情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事,可我一点也不想知道他态度为什么会转变。管它呢,我有血就好。
他手背上血一直在流,我抓起纸巾胡乱擦了两下,道:“我走了,你的伤口不大,自己涂点药就好。”
他抬起手,看血一点一滴的落到地板上,唇角不知何故勾了起来。
我心一寒,再不敢多看,匆匆跑出房间。
朴劳拉着习凤不肯撒手,将车钥匙丢给我道:“你自己走,三哥我们今晚不醉无归。”
我接过钥匙道:“好好,你们喝,我先走了!”
再次回到医院,尚平趴在椅子上睡着了,我不敢吵到她,小心推门进去。
将尚阳嘴巴掰开,将血倒进去,一点也不敢撒。
忐忑不安等了约半个小时,尚阳脸上渐渐有了血色,呼吸也清晰起来,我心这才放下。
天亮时,尚阳慢慢睁开眼,死死的瞪着我,“你怎么在这里?”
见他没事,我火又上来了,转身要走却被他拉住,手劲儿出奇的大,“问你话呢。”
“我路过好吧,医院又不是你们家开的,管得着吗你!放手,小心我不客气!”
“莫丁果,”他声音有些哑,“为什么不喜欢我?既然不喜欢我,为什么还跑来看我?总是这样在绝望时再施舍给人点希望,你真可恨。”
我将手拼命挣脱出来,不敢看他失落的眼睛,“什么喜欢不喜欢的,我来看你,是因为你是我兄弟。不过你放心,最后一次了,以后再也没什么狗屁希望了。”
走出病房的时候,尚平已经醒了,吃惊的看着我走出来,也不知将我们的对话听进去了多少。
我想跟她聊两句,却又觉得没什么好解释的,索性掉头就走。
回到家后,我将自己摊平躺在床上,明明累的半死却烦的没一点睡意。
谁的声音说:“莫丁果,我喜欢你,喜欢到远超出自己的想象。”
谁的声音又说:“这世界上我只在乎你一个。”
“……你什么时候回来?”
“很快。”
小叔叔!我突然坐了起来,拖出行李箱将挑出来的衣服往里塞。什么尚阳什么狗屁鼎盛,老子通通都不要了!
就算小叔叔给的那又怎样?答应了我的事自己不也没做到,整整一年居然连个消息都没有!
我一口气收拾好了所有的东西,最终还是决定拨个电话给习凤,“习凤,对不起我想休个假……嗯,最近有点累,至少要修半个月,公司的事就麻烦你了,拜托!”
习凤的声音有些醉,“你休假做什么?去找莫旭?”
我愣了下没回答,直接挂了电话。
吃完早饭后将苗飞送到宠物寄养中心,管它跟别的傻猫能不能合群,我现在自己都要快疯了。
江城稀稀沥沥的下着雨,天空浮着大朵黑色乌云,仿佛厚重棉絮压在人心头沉闷无比。
“乘座L452航班的旅客请注意,您乘坐前往吉曼的飞机还有十分钟就要起飞,请抓紧时间登机……。”
吉曼、维斯……小叔叔,请你一定、务必要好好的等着我……
72
72、维斯 。。。
维斯是座银灰色的国度,像张古老矜持的黑白照片。所有建筑都是深褐色的,整齐宛若等待检阅的士兵,一脸肃穆的座落在街道两侧。
这里的路都很窄,我怀疑它们甚至并排过不去两辆汽车。路人都穿的很谨慎保守,并不冷的季节却都上下裹的严实,目不斜视的走上街头,然后脚步匆忙的消失掉。
没有人说话,更别提笑声,我拖着行李箱慢慢的走,尽量装的随意却仍能不时收到几缕好奇视线。
街道长而枯燥,但是不能停,因为我必须要在天黑之前找个合适的落脚点。
没有广告牌,没有路标,没有警察,没有环卫……这地方该死的奇怪,我甚至找不到一个可以问路的人。
天逐渐黑下来,我肚子也开始咕咕的叫,我最终决定豁出去拦个陌生人问问看。
就在这时,拐角巷子里传来笑声,像是有好几人。
谢天谢地!我终于用同总板着脸的家伙打招呼了。
我加快了脚步拐进巷子,看到一群笑着聊天的女人,旁边一个像铁塔般雄壮的男人靠在墙上正在享受。
□拉链大咧咧的扯开,不可说的地方被一个女人含在嘴里讨好的侍候着。
现场表演永远比戏剧小说给人以更强的视觉冲击力,我尴尬的脸发烧,在众目睽睽之下狼狈的后退。
“等等,先生需要服务吗?”一个脸颊长雀斑的女人叫住我问,说的是英语,但是口音有些奇怪。
“不不,我不需要。”我慌张的摇头。
她仍不死心,居然撩着长裙向我走来,“只要100个维币就可以,哪里去找这么划算的事呢。”
免费的我也不要,几乎是流窜的速度逃出小巷。
路边有可以供两人坐的椅子,我郁闷的坐下来看着夜色茫然。
过了会儿,有人我旁边坐下,是个年轻的女孩,身穿粉红色长裙,容貌漂亮的惊人,耀眼的金色长发微微卷曲,衬的脸庞小巧灵秀。
她冲我微笑了下,声音像湖面轻柔的水波,很是温和道:“你好。”
看起来干净又温柔的女孩,怎么看也没有半点风尘味,我这才放下心,同样回以微笑,“你好。”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你好像在这里坐很久了。”
我问:“请问这里有可以住宿的地方吗?”
“你是说旅馆?”她有些不确定的问。
我连忙点头,用蹩脚的英语解释,“要单纯的旅馆,不需要提供什么特殊的服务。”
她笑笑,“前面不远就有,需要我带你过去吗?不过需要您提供5个维币。”
“需要需要,谢谢!”我掏出5个维币放到她手里。
有薪替人带路寻住处,江城好像也有这种职业。不过无论怎么说,我都该谢谢这位漂亮的好心小姐!
十分钟后,她将我带进一个巨大的铁门前,随手拉几下垂在一旁的麻绳。
“先让我猜猜看,肯定是我可爱的艾尔萨回来了。”铁门打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迎出来。虽然看上去一把年纪了,但是目光清澈的跟年轻人一样。
“是的,安德鲁先生,我回来了。还给您带来一位罕见的客人,麻烦您好好招待他。”
“自然,那是自然。”老人嘟囔着打量着我,然后大声道:“卢克,快点将客人的行李带回楼上房间去。”
一个瘦小的中年男人从楼梯上跑下来,“请问是哪个房间?”
“当然是最好的房间,”老人拍着我的肩膀,“来吧,年轻人,待会儿你就会发现,这是整个维斯最好的住处。”
明知道是为了招揽生意才有的热情,我还是由衷的感激,“谢谢您,安德鲁先生。”
房间是跟外面截然不同的装饰风格,橘黄色的灯光也很温暖。店里好像没什么客人,晚饭在老人的招待下也很丰盛,黑椒绘牛舌、牛柳烟肉卷、还有暖胃醇香的肉骨茶,一共加起来不过70维币,实在是便宜实惠。
卢克带我回住处,那是极美妙的住处,窗子和门口都绕着生机勃勃的长青藤,房间木质地板缝隙里居然还有细嫩的青草露出来!
卢克保证道:“请放心,绝对不会有蟑螂老鼠之类的小可爱,我每天都打扫的很仔细。”
“我很喜欢这里,谢谢你。”
“喜欢就好。”或许是因为太瘦脸上没肉的缘故,我觉得卢克笑容在灯光下有些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