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谋律 作者:柳暗花溟-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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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荼蘼暗笑。拍马屁没关系,拍在马脚上会挨踢的。她和冯状师最大的不同是,她没有长出“司法脸孔”来。所谓司法脸孔,就是肉纹都是横向涨的,看着就厉害不好惹,让人敬而远之,自然也不会令人有好感,或者亲近感。
她上辈子长得清秀,有点冷冷的,一脸正气。这辈子就更好了,天生甜美讨喜相,特别容易让人不防备。所以,她咄咄逼人时,别人以为她有理。她若采取后发制人的态度,别人会认为她被欺侮。
可惜,今天看审的人少。但下一堂,当洛阳人知道女状师出马,必定会有大量围观者,那样对她更有利。要知道群众的情绪,多少会影响到判官。上堂如打仗,能利用的资源,都要利用起来。
“我可以当堂发誓。”冯状师伸指向天,“此地契并无……”
“停停!这是公堂之上,不要做出市井之行可好?一切,以大唐律为准。”春荼蘼连忙拦住,仍然一脸认真,“冯先生,你接触刑律之事颇多,堂上窦大人也是经历广博之人,该知道但凡罪犯,没有不喊冤枉的。一个个上了堂,板子还没上身,就大喊大叫冤枉,赌咒发誓者更是多不胜数。为了能赢,把祖宗卖了也没关系。纵然,其中也确实有被人陷害的倒霉蛋,但大多最后却被定罪。可见,被冤枉者是极少数。若都像冯先生这样,发个誓就能无罪释放,不乱套了吗?”她说得诙谐,有个衙役忍不住,乐了出来。
就连英老爷,也不禁莞尔。
冯状师被气得一窒,反应也快,当下板着脸,带着教训的口吻道,“你说的是普通人,能代表潘十老爷吗?潘家世代忠良,那是什么品格,哪里是普通人可以仰望的?我如今是潘家的状师,说的话就是潘家的话,你也敢质疑?好大胆子!小小年纪,却如此不知天高地厚。我看你还是回家吧,别学人家上公堂,等板子打在身上,你可就知道什么叫疼了。”打板子,可要脱掉衣服打的。大庭广众之下,就连娼妓也不愿意丢这个脸。一个小姑娘?哼!
春荼蘼眼神一闪。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辩护风格,冯状师显然是属于那种咬到屎撅子,给根油条也不撒嘴的类型。他仗着背后是强横的潘家。所以处处以势压人,笃定春荼蘼不敢得罪人。可春荼蘼,偏偏不怕这套。她就是要压潘家的势,然后等他们反弹起来才有的玩呢。
所以。当下傲然道,“为什么不敢质疑?皇上之语,圣人之言还有说错的时候。更有英明之帝下罪己诏的情况,难道潘十老爷能越过圣人和皇上去?敢保证自己绝无错处?”
“我所说并非此意!”冯状师没料到春荼蘼居然就这么敢顶上来,有点生气。刚才第一次看到此女,他还很是轻视来着。没成想,她胆子倒大。可也就是胆子大吧?不知死活!
春荼蘼却不理他,而是面向窦县令。之前因为前房主的事,跟这位县令打过交道。知道他是不爱在对推过程中插口的,喜欢一听到底,除非主动转向他。
“大人。”她略施一礼,“民女见识浅薄,却也认为。世上万事万物,脱不开‘理法’与‘情理’这两个词。何为理法?乃是非得失之标准。何又为法?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于法而言,其理之道在礼。而理字通礼,也就是说,律法的道理要先合乎情理。那什么是情理?说白了,就是人情与道理。从律法的角度来说,应表达案情和事理。古人有云。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这就是说,凡事先适用情理,若不能,才涉及律法。理与法要有前有后,自然分出轻重。礼者情者为重。法者为轻。当今圣上也有言:德主,刑辅。”
“你到底是要说什么?”冯状师让春荼蘼一套古人云给绕晕了。
春荼蘼略略侧过头道,“我在向大人陈情,认为凡事以应以情理为先。不合乎情理的,就算有白纸黑字,也不顺应天地律法、人情事故,也是站不住脚的。”
说着,走到英老爷身边,大声道,“英家世居洛阳,至今已经有几百年了。不管在哪朝哪代,哪怕遭到前朝突厥人的迫害,英家人都不离故土,始终有人坚守。这件事,全洛阳的百姓都可以做证。所以,英家占住了情理二字。而潘家,虽然于国有功,是大大的忠臣良将,却是在本朝初立后才迁居而来,就算手握一纸地契,却只占了理法二字。论及先后和轻重,终究落了下风。”她又走回到堂正中,站在冯状师旁边道,“冯先生,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既然双方都有证据,就要看哪个证据更重要喽。再者,情理之证据,是无法做假的。”
算是当头一棒,因为从没有人从这个角度讨论过证据问题。
公堂上诡异地安静下来,冯状师想狡辩,却被春荼蘼占住了理字,一时不知如何自辩。不过,春荼蘼的话终究不能在律法上找到明确的出处,因而公堂是不能采用的。所以,他干脆沉默,看的是窦县令的态度。
寂静,有一种无形的张力,没有片刻,主持公堂的窦县令就撑不住了。他肚子里连转了好几道弯,自然是谁也不想得罪的,若双方苦苦相逼,当他必须选一边时,他先不能惹的却是潘家。因为至少,英家还有道理好讲。他苦读出身,又是流内官,总能有说得上话的人。但是若走到秀才遇到兵的路上,那真是没办法转圜了。
第六十章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于是他轻咳了两声,“春状师说得很有道理,只是古人古言不能做为呈堂证供,也不能作为刑判的论据。咳咳……本县以为,还是需要一点点实际的证据。”
英老爷闻言眯了眯眼,倒是春荼蘼挺开心地笑了。这可是第一次,有人称她为状师,而且是堂上的老爷。那么,就让她好好发挥,不愧对这两个字。
“大人,民女有证据。”她举起白嫩的小手,脸上笑着,眼神却无比自信。
这在她身上似乎形成了一种光晕,不仅英老爷,就连潘十老爷也欠了欠身子,心里忽然有一种极为不祥的预感。
“冯先生,您是经验丰富的状师,想必知道诈为官文书及增减,在我《大唐律》的诈伪篇中,是明令标示的犯罪行为吧?”春荼蘼问冯状师,但眼神却疾速瞄了一眼潘十老爷。见其一派镇静安然,可眼神中却闪过几不可捉摸的光,立即信心大增。
“自然是知道的。”冯状师傲然,还卖弄似的背诵,“诸诈为官文书及增减者,杖一百。准所规避,徒罪以上,各加本罪二等。未施行,各减一等。”
春荼蘼大力点头,貌似钦佩,“此官文书中,包括了符、移、解、牒、钞券、票证等,自然也包括各种契约,以及地契对吗?”
“没错。”冯状师目光闪烁,总觉得对面的姑娘在挖坑,却弄不明白在哪挖,且还让他不知不觉地走近了,“可是这与本案有什么关系?地契上白纸黑字。大红的官印,难道还能造假不成?再不济,官府的造册中有纪录,你自管去查。可我念你年幼无知。奉劝你一句话:诬陷之罪,也在诈伪篇中有相应处罚条例。身为状师却还故意诬陷他人,那刑罚……哼。我怕你一个女流,承担不起!”
冯状师只会以势压人,狐假虎威,其水平还不如老徐氏一案中梅、吴两位状师。春荼蘼想着,对冯状师一再嘲笑她的年纪和女性的身份有点恼火。这人绝不是个清醒的,厉害只是在表面罢了。不然,换作一个聪明的。就该知道英离如此精明,在争地案上如何会儿戏,请来没有真才实学的人上公堂呢?演大戏还是扮小丑啊。
“谢谢冯先生,小女明白得很,所以没有根据的话。绝不会乱说。这,是执业道德。”春荼蘼没有提高声音,可字字掷地有声,中间的还有些对冯状师讽刺的意味。
她猜,潘家耍的花样,冯状师也是被蒙在鼓里的。这又是双方不完全信任导致的恶果,当事人不对状师说实话,所隐瞒的瑕疵,在堂上就成了被对方攻击的弱点。只能被对方打个措手不及,问得哑口无言,最后彻底失败。
“这是民女昨日誊抄的一份纪录。”她说着,从怀里拿出一张纸,恭敬的双手托住,高举。
窦县令略点了点头。立即有一名衙役上前,把那张纸呈送到公座上。
“写的什么?”他并没有打开,而是问春荼蘼。
两边当事人他都惹不起,有什么还是摆在明面儿上吧!若真有不法之事,大家还可做个见证,彼此心明眼亮,要被雷劈也有人比他个子高。
“自从大人决定重审英潘两家的争地案,民女应了英老爷所请,决定担任状师,之后就做了非常细致的调查工作。”她意有所指地说,“并没有想当然,也没有只看表面证据,而是深挖。”
“你倒是挖了什么?”因为她神色笃定,冯状师开始不安。
“民女在县衙存放各种文档和登录册子的记事房中忙活了两天,想找出与潘家地契对应的纪录和相应的鱼鳞图谱。”春荼蘼仍然面向公座,并不看其他人,“结果……鱼鳞图上倒没看出什么,可那份地契的纪录,却似乎是伪造的!”
什么?!
堂上的窦命令,堂下的英离和潘十,外加他们各自的管家和冯状师,都大吃一惊。
这个指挥,罪名可大了。可能判的不重,但性质却恶劣。若坐实,对潘家在朝堂上的势力都有极大的影响。说轻了是伪造文书,若有心之人加在利用,夸大成是欺君之罪也可能。
而另一边,英离先是惊喜,之后又有点不确定。潘老十真敢这么做?怪不得之前从没有听过地契之一事。不过,上一次官司打了那么久,其他状师都没有发现,为什么这一回、这姑娘就发现了?不是……胡说八道吧?
潘十老爷坐在椅子上不动,面沉似水,看不出喜怒,只有掩藏在袍袖下的双手,紧握成了拳头。其实他的镇定,反而更显得他心虚。要知道他这样的身份凭白被冤枉,并且是这样的罪名,算得上是极大的侮辱,再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也不可能忍得住。
“你可有证据?”窦县令率先反应过来,大声问。
“证据就在您手中。”春荼蘼坦然而镇静,“所谓白纸黑字,是最佳证据。但谁都知道,纸与墨经历过久远的年代,就会相对失色,纸质变黄,墨色发灰。而这种失色,书写时的年分相近的,不容易分辨出,间隔越久,差别就越明显。潘家的地契是五年前所得,那时正是前任月县令被革职查办,依法斩首之前。民女特别找到那时的纪录,对比了纸色与墨色……”
“你不会说,五年间的文书,纸色间的就有很大变化了吧?”全堂寂静,因为开口的居然是潘十老爷,“还是,你觉得那是我潘家找人新添上的纪录?”
沉不住气吧?很好,能搭上话就好。要知道做贼的,都会心虚,再有城府,在事实面前又能如何呢?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春荼蘼暗想,脸上却带出诧异之色来。
只听潘十老爷冷笑,“潘家的地契正是五年前照章办理的,时间上,你没弄错。但你说纸墨有问题,誊写一份有什么用?该拿来原件,让大家一起看看,那纸色和墨色可与日期相差不多的其他纪录有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