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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霸爱独宠:兰陵王妃 作者:揽明月-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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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他。我绝不能让这妖女再毁了他。”

    巫咒念起,仿佛凝了毕生灵力,七色火簇,尽皆凝于九婴手心。紫玉被焚于其中,我的身体顿时再次如置于火海,万痛噬心。

    “找死。”凤眸冷凝,伏曦琴蓝光再盛,琴音来势汹涌,蓝光凌厉,若一柄柄利刃,挟以雷霆之势,攻向了草地上的九婴,鲜血自他唇角喷涌而出,然而他的手心,火势灼灼,反而愈燃愈烈。

    痛苦咬唇,我的身子渐渐变得透明,青丝乱舞,若绿云扰扰,舞在凛凛夜风之中。

    “丫头,再坚持一会。”他的声音响在耳畔。

    抑住火噬身心的煎熬,我仰首展笑,“不用救我,我虽不明白你们在说什么,但巫师大人若当真能送我回去,我愿意。”

    是的,我愿意回去,从此让他们再也找不到我,从此再也没有那么多刻骨铭心的痛。

    回到那个二十一世纪的家,哪怕冰冷无爱,我却依然静静的长大了。可以坐在窗明几亮的课堂中学习,可以塞北风沙、江南烟雨,自由率性的背着大包去驴行天下。享受那种久违了的随心所欲,不必再劳心,费神,步步惊心。

    真的累了,也倦了,或许,彼岸,那一方宁静的世界,才是真正属于我的时空。

    只需,在每一个午夜梦回,在荼蘼的梦里,有那抹银色的身影,有我的长恭相伴,即可。

    火灼身心,我仰首微笑,轻声道,“我愿意回去,送我回去吧。他说得对,我原本就不属于这个时空。”脸,已经完全被火光映红,虚无飘渺的身子,在夜风里渐渐透明、淡去。

    “翎儿。”他的脸悲凄莫名,弦声高亢至极,山为之崩,地为之裂,天地清沉为之绝。

    手指,崩断了皎皎银弦,火焰尽皆消散,九婴倒在了血泊之中,而他亦捂胸向前,一口鲜红的血,尽皆喷在伏曦琴上,容颜苍白胜雪,夜风吹拂着白衣,衣袂飘然。

    梅魄,由赤红转深紫,缓缓的升至半空,在漫天星光下,莹光流转,那道紫光,飞向了我,一直进入到我的体内。

    千载分离,从此,归于本体。

第374章:纵使相逢 7

    “灵兮,我的灵兮。”苍白的容颜焕发异样光芒,一丝浅浅笑意自他唇边扬起。

    “为她?你连命也不要了吗?”九婴奄奄一息,恨然道,“当日,你就对她百般纵容呵护,她又是如何待你?难道你的心中就不恨?”

    “她是我的灵兮,我怎会恨?”他温柔凝望着我,双眸清澈如水,“无论怎样,只要她欢喜就好。”

    “呵,呵呵。”九婴声音凄然,唇角扬起苦涩的笑,“七魂七魄相逢,我,到底还是阻止不了。孽缘纠缠,至死方休,疯子,你们这群疯子。”九婴的身形渐渐幻去,只余凄怆声音回响在夜空里。

    伏曦琴蓝光黯淡,他飘飞至我身前,皓手轻抬,绳索尽解,我无力的滑落在他怀里。

    “灵兮,你不要回去,你可知,我找得你有多辛苦?”红唇微翘,虽是在笑,双眸氤氲着凄清,“我用昆仑镜,一直找了三百世,一直找了三千年,才终于找到你消失的灵魄。这数千年来,灵魄虚无飘渺,无依无托的过了一世又一世。这一世,她寄托在元灵儿的身体里,而你,却无知无觉的活在千年之后

    如今,灵魄已经回归你的本体,从此,你会慢慢记起。你无法再逃避,也不能再逃避,因为,唯有你,才能解开这数千年前锁死的结,了结他们这段孽生的夙愿。”

    我仰首望他,这美得如梦幻般的男子,仿佛是一个神秘的谜,轻声道,“你到底是谁?我又是谁?他们,又是谁?”

    “他们亦如是,在轮回里,他们亦煎熬了数千年。有朝一日,你终会明白一切。灵兮,你只需记住,我一直在你身边,无论生生世世,轮回不止。”他的唇角,有鲜红的血喷涌而出,血,化为夜空中朵朵粉色的桃花,花瓣,如烟花般短暂,瓣瓣消失在空气里。

    不理会我心疼的眸光,他分开与我紧握的双手,笑道,“翎儿,长恭在洛阳,你去洛阳找他。”

    含笑凝望着我,他飞然后退,一股清风旋起,环绕在我身畔,渐成巨大旋涡,我被卷于其中,青丝乱舞于风中。在消失的刹那,远处传来急促的马蹄声,举着火把的人们,在黑夜的草原上焦虑的寻找。

    当先的两名男子,一名明珠金冠,颜如舜华;一名气质狂野,碧眸如狼。

    “木兰。”

    “翎儿。”

    熟悉的声音,消失于耳畔,纵使相逢亦别离,宇文邕,燕都,让我,离了你们。

第375章:白额狼王 1

    从沉沉的昏迷中醒来,却发现自己躺在一处荒野上。撑起身子,疑惑着,这是哪里?为什么我会在这里?我,不是在燕都帐中吗?依稀记起,自己昏昏沉沉之时,被两个侍女用一种奇香迷晕,为何醒来,却躺在这无人的荒野?

    那两个女人是谁?是她们救了我吗?颠倒横竖绞汁想,却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她们要救我,莫非,她们是恒大人留在突厥的细作?她们又是怎么把我救出来的呢?为什么救了我,又把我丢在这荒凉的地方呢?

    举目远眺,这儿四野荒凉,黄土地上,稀疏丛生着刺草荆棘高草棵子,明显不同于突厥牙帐的牧草丰美,反倒是有点接近长城外的风光,莫非我已经逃离了突厥王庭?燕都,这个名字掠过脑海时,心悸顿时袭来,那个狼一般的男子,我,真的已经逃离了他的身边?

    身子仿佛散了架一般,又渴,又饿,我挣扎着起身,踉跄前行,每行一步,脚底钻心的痛。走了许久,终于发现前方一个小水洼,应是雨后的积水,嫩芽的细尖从水底升出,浅绿惹人怜。

    急步扑上前去,双手捧水,一连喝了几大口,这才解了火灼般的渴意。手,却怔住了,水洼涟漪渐平,水如明镜,清澈映出蓝天白云,也映出我的模样,发丝凌乱,形容憔悴,最重要的是,额心的梅花映记,消失了。

    慌然抚向颈间,果然,那一直悬在颈上的梅魄,没了。颓然坐地,莫非,是救我的人拿走了?她们为什么要拿走我的梅魄?心中,生出丝丝慌乱。第一个思想,就是没有了梅魄,我该怎么回邺城?

    慌乱过后,渐渐平静下来,如果梅魄找不回来,翎麾将军这个身份,也就不能用了。不用也罢,我早就不想做这劳什子将军,从此以后,北齐翎邕将军木兰葬在了突厥。我是郑翎,我将以翎儿的身份,回到长恭身边。

    独自走在荒野中,一直走到夕阳西下,却仍然没有遇到一户人家,疲倦的坐在旷野里,身畔一丛丛矮苇般的青草,匝匝生长,抽出芦花般洁白蓬松的穗,在夕阳映照下,草穗宛如簇簇火苗,一直延伸至天边。我渐渐发愁,莫非,今晚要露宿荒野?近七月的盛夏,倒也不惧夜半的寒意,只不知,这地方可有狼?

    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前方,十数匹狼,悄无声息,出现在渐渐暗沉的暮色里,碧莹莹的眼珠,闪着冷戾的凶光。

第376章:白额狼王 2

    一双双狼目狠戾如锥,贪婪而凶残。我霎时头皮发麻,热血上涌,手无知觉的往身旁乱摸,将一个拳头大小的石块抓在手心。空白的大脑只有一个念头,在劫难逃。身无长物,脚底受伤,就算没有受伤,被十数匹狼围着,任谁也是插翅难逃了。

    就这样痴傻坐着,望着眼前这一群杀气腾腾的狼,静待死神的到来。

    仿佛箭在弦上,只静待将军一声令下的士兵,狼群并未急于发起进攻。

    在群狼环绕之中,有一头狼,体形格外桀骜健壮,额心一撮白毛,亮如白银。那双绿眸,在暗夜里闪着冷冷的光芒,它冷凝着我,双耳直立,微微张嘴,发出低沉噬人的吠嗥。随着头狼的低吠,一匹狼纵身一跃,闪电一般向我袭来,我下意识的举手去挡,灵魂再次惊得升天。

    这头狼将我猛然扑倒在地,狼爪踏在我脸上,长舌喷出阵阵腥膻的恶味,它离得那么近,近得清晰可见唇缘边露出的尖利白牙,在夜光下寒光闪烁,如出鞘的利刃。

    在静待死神降临的数秒之中,我忆起曾听一位老牧人说起,狼袭人时,先以利齿咬断人的颈动脉,一口毙命后,再吸干人身体里热气腾腾的血。

    若果真如此,那死亡亦不过是瞬间的事,应当不会太痛苦吧?

    然而,这匹狼,却并没有用它的利齿刺进我脆弱的颈动脉,相反,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它竟然轻轻舔了一下我高举的手腕。

    出窍的灵魂,渐渐归来。在暗沉的暮色里,我手腕上,垂着一个狼牙手坠。皎洁细长的狼牙,在暗夜里闪着白光。那手坠,燕都在明月湖边送与我的。

    莫非因着这手坠,这头狼才没有伤害我?

    这时,狼群已经纷纷围上前来,它们轻嗅着,在我身边团团直转,呜呜有声。

    狼王迈着沉稳矫健的步伐最后一个走向我,不理会群狼兴奋的摇尾嘶声,它在我身边转了几圈后,目光柔和,嗅了嗅我的手腕后,居然前腿并拢趴下了身子。

    我讶异的坐起身来,望着身边的一群狼,一时疑心自己是在梦里。

    缓缓举起手腕,没错,随着我手腕的抬高,每一条狼的视线也随之移动。原来,果真是这条狼牙吊坠救了我一命,不过是两颗普通的狼牙,却有如此神奇效力,我不禁惊喜交加。

    “呜嗷”狼王鼻尖向天,仰颈长嘷,在头狼的带领下,在这个没有月光的夜晚,一声声狼嘷此起彼伏、凄怨悠长。

第377章:白额狼王 3

    清晨,启明星升起于东方,黄昏时,它又出现在西方。

    我不知道我现在身处何方,但我知道,我该一直往南。

    而这头白额狼王,自从那夜相遇之后,就独自跟随我,不离不弃的陪在我身边。

    这匹狼,是我在沙月湖边遇见的那头狼王。燕都曾说过,它的额心有白毛,是群狼之首,是草原上最凶狠的狼王。我常常会笑问它,“你为什么跟着我?是因为这个狼牙吊坠吗?”

    “还是因为,你见我孤身一个女子,担心我会遇到危险?”

    它静静的蹲着,偏首凝望我,绿眸古老荒凉,目光刺亮有神,

    狼是一种对爱情最忠贞的动物,一生只有一个伴侣,白额狼王的妻子在产下四子后,因难产死在冰天雪地里,独留它孓然一狼在人世间,我与它,可称之‘同是天涯沦落人’。

    七月,有着炽烈的阳光,紫燕,在天空掠飞而过,盛放的雏菊,仿佛是荒野里缩小版的向日葵,颤巍巍摇曳在微风里。空气中有夏草的清香,夏草株株紧密,飞虫飞蛾藏匿其中,到了夜晚才簇拥飞出。

    狼王紧绷后腿,作出后蹲扑击的动作,扑出一群群飞蛾。当我唤它时,它会跑回我跟前,歪头蹭我的膝盖。相熟之后,我常常会忘了,它是一匹狼。那对清澈的狼眸,温柔有爱,天真烂漫。

    遇到猎物时,亦会皱鼻龇牙,凶相毕露,坚挺的黑狼毫根根竖起,发出低低沙哑的威胁咆哮声,唇缘边,锋利的狼牙,有着珐琅质的白色。

    更多的时候,是在我累得走不动时,它会轻轻舔我的脚底,眸光晶莹,仿佛心疼着我脚底的伤,脚底痒痒的,伤口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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