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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

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3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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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相互的,一开始只有脑洞特别大的田均猜到了叶孤城的来历,但是后来,最初跟着他的一批人都已经知晓,所以他们比别人知道得更多,想的就要更多。
  几乎所有人默认,叶孤城置办产业就是为了让产业绵延百年,以至于未来有朝一日,可以回来。
  没错,他早就交代过,如果自己有一天突然不见了,手下人千万不要慌张。
  荆风不同于田均那个半路出家的,他是个职业死士,很可惜,比起一般的死士,他更像个有尊严有思想的任侠。
  他虽然被从小培养,但对自己的上一个主人却并不是特别忠诚,因为他只向品行高洁之人尽忠,上一位主人的品行,是令他唾弃的。
  然后叶孤城,就是那个在他死前把人救下来的,品行高洁的主人。
  像他这样的职业死士,找到了尽忠对象之后就特别一根筋,他一人向叶孤城效劳是不够的,他的子孙后代,应该与他走上同样的道路。
  荆云就是荆风不知道底多少代的后代。
  他生在巴蜀,为了学习胡人的搏斗技巧,少年时期便离开,哪里知道在外面受了吕不韦的大恩,和他脑袋一根筋的增增曾祖父一样,他当时回巴蜀,其实是因为违背了祖训想要受死的。
  理所当然被叶孤城拦下来了。
  他看见荆云,第一反应就是,基因,果然是种神奇的东西。
  明明隔了两百年,但是一看脸就知道是荆风的后代。
  叶孤城想,啧,难不成荆风的基因这么霸道?
  眼看着荆云望着他,眼中竟然有了违背了祖训干脆去死的意思,又觉得,这爷孙,连一根筋这点都是一模一样的。
  叶孤城想,既然这么像的话,应该连对剑法敏锐的感知都继承下来了吧?要知道,在当年荆风可是少见对剑术很有悟性的人。
  想到这,就算叶孤城都有些惋惜,要是对方早一点遇见自己,能成为当世数一数二的剑豪也说不定?
  可惜荆风本人对剑法并没有什么追求,剑对他来说就是工具,而他本人的最高目的,就是成为保护主人的剑。
  人各有所志,万事不可强求。
  叶孤城自然是同意了荆云的要求,因为荆云的身份特殊,是荆风的直系后代,就算是在商贾大族,地位都十分超然。
  他甚至可以直接见到当家人巴寡妇清。
  叶孤城坐在主位上,而巴寡妇清坐在屏风之后,这样的搭配让荆云的眼睛闪了一闪,他本来是历经磨难的刺客,但是在听见叶孤城发话的时候眼中却流露出一阵错愕。
  叶孤城道:“我名叶孤城。”
  他道:“就按照你想的,离开吧。”
  叶?
  这姓氏让荆云心头大震,与那些旁支的人不同,祖先是这份庞大基业直接创立者的他知道更多的辛秘,其中就包括,为什么原本的叶氏会改姓巴。
  虽然传闻中叶氏是一个庞大的大族,然而真正能冠以这姓氏的也不过只有一个人罢了,剩下的人都是被赐姓,什么叶一、叶二、叶三……直到叶八,也是非常的言简意赅。
  至于之后为什么改姓八,那是因为当时的一批人觉得主人走了剩下的人都没有被赐姓的资格,正好为了避祸举族搬迁到巴郡,就指地为姓,又非常随意地冠上了新的姓氏。
  他们家的地位特殊,则改回了原本的姓氏。
  只有真正高贵之人,才能姓叶。
  这是他受到的教育,是一代一代流传下来的遗嘱。
  什么是真正高贵之人,荆云不知道,但是他知道,自己或许是除了先祖之外唯一一个有幸侍奉叶姓主人的人,他这把从小磨砺的尖刀有了用武之地。
  可是!可是!荆云的脸为了痛苦变得扭曲,因为在遇见叶孤城之前,他已经认可了吕不韦,对方的恩情他决意用一辈子来偿还,死士的诺言重逾千斤,想要让他放弃诺言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死!愧疚之情涌上心头,在没有主人时离开,与有主人时离开,两者是毫不相同的两种性质,如果说前者只是让他略有些愧疚,那么后者,就是羞愧到了想要刺杀的地步。
  说时迟那时快,他竟然将腰间的剑拔出来,当时就要自杀明志!
  叶孤城:!
  他的剑比荆云的剑更快,即使对方的剑离脖子很近,差一点就直接把脖子给抹了!气劲透过无坚不摧的剑刃打在荆云的剑上,他的手一时不稳,手一抖,剑落在了地上。
  叶孤城,他阻止了荆云自裁!
  叶孤城在心中默默叹了一口气,还好春秋时代与战国时代的民风没有差多少,都是动不动自杀,在说话时他就悄悄观察荆云的表情,一有不对剑就直接出鞘,强行停止他的行动。
  可见,叶孤城还是挺了解心高气傲的战国侠士心态。
  叶孤城道:“我不令你死,你就想死了?”
  他这话说的有些高高在上,奈何荆云就是吃这一套,他跪在地上,低下了高高在上的头颅道:“云,羞愧难当,只有以死明志。”
  叶孤城道:“我这人想来看不得好将才死在自己的面前。”
  他道:“这样,不若我教你一套剑法,若你学的会,我就放你走如何。”
  荆云的身子猛地一顿,因为他已经了解到,叶孤城在有意放他一条生路,如果他这时还想要死,未免显得太不识好歹了一些。
  叶孤城又道:“你准备侍奉的主人是谁?”
  荆云认为这没什么好隐瞒的便道:“吕氏不韦。”
  叶孤城:!
  他看荆云的眼神忽然变得有些奇怪了,怎么说,应该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吗?
  他想着在这吕不韦还年轻还没有在政治上大放光彩的年代结识对方,竟然就有送上门的途径,还真是瞌睡了都有人给送枕头,运气好到不行。
  在时间并不是很长的授课之中,叶孤城与荆云约定好,如果吕不韦有难,便去信给叶孤城,巴氏有意同吕不韦交好,势必救对方于危难之间。
  眼下,正是危难之时。
  秦兵围赵,然而秦国公子嬴异人还作为人质,在找过,等到明日赵国反应过来,定然不会留着这名秦国公子,必是杀了祭天。
  然而在还活着的秦国公子之中,其他公子都不堪教化,只有嬴异人在吕不韦的帮助之下略有些贤明,甚至之前还以老秦士人子楚的身份出现在稷下学宫参加辩论,就算是叶孤城都在暗中看过这人一眼。
  显然,比起其他的秦国公子都要有投资的价值,也难怪身为大商人的吕不韦会给出奇货可居的评价,并且举全族之力捧他。
  现在吕不韦也困在赵国,如果他不能带着嬴异人逃回秦国,等待他的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死!如此危机生死关头,身为吕不韦死士的荆云也想着怎么能把他们安然无恙地送到秦国,但毕竟他手下只有一百多名死士,而等到赵国反应过来,他所面对的可能是赵国军队,百人对军队,实在是异想天开,就算是他都无法确定能不能将恩公送到秦国。
  这时候他想到了叶孤城当时的承诺,一咬牙,不管是不是真的都死马当活马医,这世界上没有人比他更加清楚巴氏有多大的力量,如果他们愿意提供帮助,出逃的难度应该会大大降低。
  然而,荆云实在没有想到,巴氏没有送来东西,只来了一个人,这人还是身份最高贵的叶孤城。
  一个人能做什么,任何一个看见叶孤城的死士都会这样想,就算是个人的力量再大,也敌不过千军万马。
  但是荆云不一样,他眼中闪过莹莹泪光,为了叶孤城的出现,也为了他的用心。
  他现在,心中忽然充满了自信,因为他觉得有叶孤城在,一定能够成功。
  这世界上,有的人确实能敌得过千军万马。
  几百年前的专诸是一个,最近的白起也是如此。
  走吧。
  所有人忽然身体一震。
  到时间了。
  叶孤城混在死士之中,他不得不将自己的身体藏得严实一点,因为叶孤城知道,虽然隐蔽术很有效果,但是这隐藏气息之法对极少数一批人是免疫的。
  他们的都观察力,他们的敏锐程度,早就超越了人类应该有的状态,对未来的判断力,更是已经达到了类似于预知的境界。
  他猜,吕不韦就是这种人。
  死士沉默地上马,仿佛是感受到了人身上山一般厚重的庄严与沉默,就算是马也不发出嘶鸣。
  一时间,弥漫在空气中的,只有马匹粗重的呼吸声。
  有人来了。
  是一风流倜傥的士子。
  不,不是士子。
  叶孤城在心中对自己说道,是商人。
  他看上去有些疲惫,因为衣服时皱巴巴的,好像有一天没有换过,但严重却闪烁着精光,叶孤城从他的眼中几乎能看到熊熊燃上的火焰,里面有对活着,对生命,对未来的向往。
  吕不韦并不准备死在这里,所以他要孤注一掷!
  他看着荆云与其身后的马匹,眼睛湿润了,这么一支无敌而沉默的军队,都是荆云一手操办的,对方为了这一天究竟准备了多久?究竟付出了多少?
  就算是他吕不韦,如此大恩,也不是一个谢字就能轻易了结的。
  嗯?
  他忽然一顿,因为他吕不韦感受到了一股有别于常人的目光。
  是谁?目光从哪里来?
  但是等他寻找,却发现这目光不见了。
  叶孤城移开视线,对方比他想象得还要敏锐一点。
  不过,如果不是如此敏锐的人,又怎么能成大事?
  他想到了自己一行人即将展开的千里逃杀,在黑布巾之下,竟然勾勒出了一个笑容。
  他想到了一个故事。
  红拂夜奔。
  但他是红拂吗?
  叶孤城想,不是的。
  如果真的是夜里私奔的故事,男女主人公定然是嬴异人同吕不韦。
  而他们这些做死士的都是陪客,当背景用的。
  然而就算是成为背景都要有自己的骄傲才行。
  他这么想着,就跟在荆云身后,见吕不韦上马,然后去一小屋子去迎接嬴异。
  明明赵国的人应该是知道秦国围赵的事,也准备着把嬴异人的脑袋砍下来祭天,然而,大概是估摸着他们不可能逃跑得这么快,晚上竟然没有出动,给力众人可乘之机。
  叶孤城冷眼瞧着,不说话,他现在就表现得像个再普通不过的死士,无论发生什么事都无法撼动他引以为豪的冷静。
  直到一美貌妇人从屋子里出来。
  叶孤城关注得并不是她的脸,而是踏地肚子。
  肚子已经很大了,想来在不过几个月就要生了。
  就算是叶孤城都不由自主多看了赵姬的肚子一眼。
  能不多看吗?那里面躺着的,可是千古一帝秦始皇啊!
  吕不韦低声道:“出发!”
  沉默的马队,开始移动。
  他们身后缀着赵国的千军万马。


第141章 
  赵姬被丢下了。
  毕竟,嬴异人他们是去逃命的,根本无法带着一个身怀六甲的妇人连夜奔逃。
  赵姬留在赵国,反而比去秦国更安全一点,且不说她的身子无法在马上长时间颠簸,如果因为劳累而滑胎,反而得不偿失。
  她自己也是知道这一点,所以看上去十分镇定,起码比嬴异人看上去要镇定多了,赵国还不至于对一个孕妇动手,即使她怀着秦国公子的骨血,也不会行下作之事,古老的时代民风较后代淳朴许多,对于有生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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