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者:温瑞安
声明:本书由。
第一章有谁替我杀了孙青霞
一、你们错了
“我告诉你们,你们错了。”孙青霞剑指着他在寒芒下尽皆变色、退缩的敌人。“这世间是有报应这回事的,如果没有,便由我来执行。”
隆的一声,长空划过一道闪电。
他的剑还滴着血。
正滴到了最后一滴血。
刚刚死去的“混天猴”金不闻,对孙青霞作出全力的反扑,他的“混天铖”旋舞起来,猛烈得就似一道道惊雷劈在冰山上、殛在雪原上。
那不是斧铖之利。
而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炸。
可是没有用。
孙青霞递出了他的剑。
金不闻就送了他的命。
——就像他特别往孙青霞的剑锋送上了身子:
他的咽喉。
尽管他的攻势很狂烈,但血却流得并不狂也不烈。
只一点点。
沾在剑口上。
很快,血自剑尖上滴落、滑落。
剑又回到原来的剑。
一把锋利得雪亮、雪亮得锋利的剑,——就像它的主人一样。
霹雳一声,院外又划过一道寒电。
照亮了剑和持剑的人。
孙青霞,高、瘦,雪衣,唇薄如剑,眉扬发剑,目亮如剑,笑纹如剑。整个的人便是一把剑。
一把已出了鞘、冠绝了天下的剑。
他也正是一个桀骛不驯,独步天下的人。
剩下的还有十几个人,其中“独行狼”明充尔的“行雷斧”在江湖上也大是有名。
——当年他才一出道,“斧头党”党魁“一斧当关”于吼地给他三斧就摆平了,那时他想不出名都不可以了。
“独行狼”明充尔与“混天猴”金不闻,都是“一线王”、“老张飞”查叫天的两名爱徒。
他们来到苏杭,只有一个任务:
保护朱仙震
——只要保护得了朱仙震,他们便一切不愁不忧,应有尽有了。
当然包括了:美女华厦、锦衣玉食、富贵功名、名誉地位。
所以他们十分清楚自己的责任:
无论发生什么,第一要务,就是要保护朱仙震。
因为他是他们的荣华富贵,也是他俩的衣食父母,为了保护他,什么都可以牺牲。唯一例外的,或许只有:死。
一死就什么都没有了。
——死了,什么功名利禄,也就没有了,享用不到了。
所以什么都可以牺牲,性命却不可以。
在这儿的人,不止是金不闻和明充尔,其实谁都是同一个想法。
因为他们都是吃朱仙震的、穿朱仙震的、靠朱仙震的、仗朱仙震起家的。
他们也愿为朱仙震拼——但不是拼命——因为连命也没了就不必再仗谁靠谁的。
可是,不愿牺牲的“混天猴”金不闻,却还是牺牲了。
不止是金不闻,在这“青华别府”里,伏尸于那傲岸剑客白刃之下的已经有一十三人了。
但事情还没了。
对方不但武功高到要命,更要命的是,他不但是要朱仙震的命,也要在场所有人的性命。
他一个也不放过。
当发现自己纵和自己这些人一块儿全力联手、全面反扑,也决非此人之敌手,明充尔就曾想过弃战投降。
他曾嘶声问过:“你找的不过是朱公子,我们不插手这事,你能不能让一步?”
“不。”
那剑手仗着剑,冷峻的回答:
“你们错了,每一个人犯错都要付出代价。”
听到这种说话,明充尔知道自己不管出不出手保护朱仙震,但除开一拼之外,只怕就活不出这时、这儿、这一关了。
所以他这次只好拼命。
也只有拼命。
命只有一条。
谁都一样。
拼了命就没有命了。
可是到了这地步,明充尔已不得不拼命。
——只有拼命,或许才能保住性命。
一个人拼命的时候,往往是很要命的。
连自己的命也不要了,还要不了别人的命?
更何况是这么多人在拼命?
当“独行狼”舞着双斧,使他全身犹如两朵开得极大极盛极亮极厉的斧花之际,其他保护朱仙震的十几名仆从护院,也一齐执着兵刃,红了眼,嘶喊着,杀了出去。
他们也要跟那剑手拼命。
因为对方不让他们活命。
要活下去,就得先要了对方的命。
这时,苍穹又正好殛下一道闪电。
屋里也掠起一道又一道的剑光。
人生在世,有的是这种:不拼命就得丧命的时际。
有时候你并不想要对方的命,可是,你要保住自己的命,恐怕就得要对方丧失性命。
当然,真的用刀剑拳脚拼搏的时候,也许并不太多,但用智谋、诬陷、钱财、名权、利禄等方式转折使人全丧了活命机会,却在这世间时时都在发生着,常常都在发生着的。
只不过,有时是在商场,有时是在政界,有人明着干,有人暗中来,有的人笑着出手,有人骂着出招,有的人打着正义的旗号、法统的招牌下其毒手而已。
人活着就要拼命,不管读书、从商、当官、出家都如此。
不如此就得给淘汰,让人奴役。
连出家剃度的僧侣亦如是,不然就只能是当个烧饭砍柴的杂役沙弥,就别说别行别业了。
只不过,在武林中、江湖上的挤命,更明刀明枪、流血流汗一些而已。
至少,在这“青华别府”朱系世家里的这一刻,这些人杀红了眼豁出了性命,更加分明彰显一些而已。
孙青霞,身高:六尺三,剑长七尺三,外号:朝天一剑。
他从十三岁开始杀人,杀到三十岁那一年,没有人知道他杀了多少人。
他自己也不知道。
在“青华别府”那一场拼命的结果是:
死。
明充尔以及那一干保护朱仙震朱公子的高手、护院们,无一得活。
全都死了。
孙青霞的剑仍淌血。
血沾得越多,滑落得就越快,剑也越来越清亮。
电光乍闪。
剑芒更厉。
这是一把好剑。
“你们付出的代价就是:死。”孙青霞也这么说了,“这是把好剑,拿来杀他们太可惜了。”
他对早已唬得脸无人色的朱仙震说:“用来杀你,还差不多。”
朱仙震全身抖哆,突然扔掉了手上的剑,跪了下来,向他“冬冬冬”的叩了几个响头,哭着哀求:
“你可以不可以不杀我?能不能饶我狗命?”
孙青霞笑了。
他剑上的血已流光。
他用手指弹了弹他的剑。
嗡的一声。
清脆好听。
他向他的剑吹了一口气,然后耐心等水气消散,再映出他的眉目。
斜飞入鬓的眉。
锐若飞星的眼。
他淡声道:“奇怪,你那天在蕉市得意之时,我却听不到这句话。”
然后他说:“俟我的剑光重新回复清明之时,我就要你的命。”
他补充说:“你放心,我的剑一如我的心,很快就明亮如镜,也一向清亮如镜。”
只听哗啦啦连声密响,雨,开始倾盆而下。
“青华别府”惨案很快就传了开来,沸沸荡荡。
朱仙震朱三公子死了!
朱厉月的公子死了。
这是骇人听闻的消息:不但朱仙震本来也是剑术上有名的高手,而且还是“东南石塌天”陈沙河的爱徒,“南面王”朱厉月的儿子!
况且,近三十名高手,不但保护不了朱仙震,反而一起丧命。
其中,连同“混天猴”金不闻、“独行狼”明充尔也未能幸免。
谁都知道,这一猴一狼,都是“老张飞”查叫天的徒弟。
谁敢杀他们?
——孙青霞。
几人下的手?
——只一人:孙青霞。
有无目击证人?
——没有。但已不需要。
因为现场有人用剑刻上几个字:
——杀人者:孙青霞。
二、夜夜焚烧他名字的女人
剑之决断在于利。
剑之神采在于光。
剑之要诀在于快。
剑之意义在于杀掉他的对手与敌人。
这也是孙青霞的用剑之道。
朱厉月恨孙青霞已恨入心、恨入肺、恨人膏盲。
他说道:“谁替我杀了孙青霞,我就让他当应奉局之督运使,井赏他半座太真阁。”
应奉局是最多“油水”可捞的部门,管理的是把天下各种奇花异石、珍宝巧物,献给皇帝,在转运过程中、大可广征役夫,极尽搜求,任凭劫取。
谁担了这个官职,谁就大富大贵。
至于“太真阁”,那是用来招待迎讶皇帝、丞相的地方,足以度前规而侈后观,极致奢华,馆舍尤精,乃穷数万民役费七年建成。谁能拥有太真阁,如同坐拥一座城池。
这还不够,半年之后,朱厉月见派出去杀孙青霞的高手已前后送命了二十一名,他又加了一句。
“外加赐十万两黄金。”
——注意:是黄金,不是银子。
这时际,东南大局,虽哀鸿遍野、民不聊生,但朱厉月却随手出得起这个价钱。
因为他是“南面小朝廷”朱匡的弟弟。
以朱匡的势力,雄踞东南,极尽搜刮,独霸一方,坐拥巨富,江浙无比。朱厉月既是其近系,又是他左右手,动辄广征役夫,募资数千,一时无俩。
何况,朱厉月出得起这奖赏,既是为子复仇,也是要保任性命。
他一直都认为孙青霞杀掉了自己儿子,也一定不会放过自己。
他对孙青霞下格杀令的丰赏厚赐,同时还来自其兄朱匡的默许与支持。
朱匡的看法也是一样:
孙青霞既杀得了他侄儿朱仙震,也必敢杀他胞弟朱厉月——杀得了朱厉月,便会轮到他了。
所以他大力促使朱厉月追杀孙青霞,甚至赏赐的一半,都是归入他的账下。
可是没有用。
又隔了半年,朱厉月又公布了新的赏红:
“杀了无耻败类土匪强盗外号‘一直剑’的孙青霞,除原有赏赐外,再加赏黄金十二万两。”
如此,又多加了二万两。
但仍然无用。
没音讯。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可是去缉杀孙青霞的人愈多,死的人也愈众。
如是者,赏赐黄金每年加一次,足足加到了二十万两。
可是孙青霞仍没死,倒是朱厉月的另一个儿子朱大长,也成了“一直剑”孙青霞的剑下亡魂。
甚至连朱匡家的大管家“天地神通”朱义伸也死了。
就死在宅里。
孙青霞的剑下。
由于朱义伸丧命时朱匡就睡在只隔了三间的房子里,甚至还隐约听到剑刺入肌骨的声响,而他刚好那一晚才跟管家对换了房间(朱匡每天都更换睡处,且临时起意取抉,连身边亲信也不得事先知悉),使得朱匡惊觉:朱义伸是代自己枉送性命的。
看来,孙青霞迟早要杀到他的身上。
这还得了!
朱匡急召正在惊骇中的朱厉月面议。
他们讨论了很多法子。
杀孙青霞的方法。
可是没有用。
重要的是:谁能杀得了孙青霞?
有这个人吗?
就算有这种人,他愿意跟孙青霞结仇吗?
他们熬尽了脑汁,伤尽了脑筋,至少,给朱厉月想到了一个。
朱匡立问:“谁?”
朱厉月犹豫地道:“是有一个,但只怕他不肯出手。”
朱匡嘿怒:“以我名义相请,谁敢不动手?”
朱厉月却忽然一改忧色,“我想到了,只有请动太傅梁师成,只要他开口、下令,这人不敢不从。”
言下之意,就连坐拥东南,专权宠贵的朱匡,只怕也请不动此人,只有日夕处于帝位之侧,人谓之为“隐相”,文武百官,莫不畏惮,囊政于朝的梁师成,才有可能请动这个人。
朱匡却因而灵机一动,道:“我也想到了一个人。”
朱厉月皱了皱眉,道:“一个人?”
他不认为: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