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电子书 > 历史电子书 > 新大秦帝国第五部铁血文明 >

第147章

新大秦帝国第五部铁血文明-第147章

小说: 新大秦帝国第五部铁血文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以自行吞并相邻部族,从而不断扩大土地民众。及至春秋,中原诸侯开始了相互
  吞灭。由于中原诸侯无论大小都是经天子册封确认的邦国,政权意识强烈,故这
  种吞灭只能以刀兵征伐的战争方式进行。即或战胜国有意保留被灭之国的君主族
  利益,也是以重新赐封的形式确认,被灭君族从此成为战胜国君主的治下臣民,
  而不是以原有邦国为根基的盟约臣服。故此,不管中原诸侯吞灭多少个小国,被
  吞灭的君主部族都很难形成治权独立的封邑部族。当然,中原大国赐封功臣的封
  地拥有何种相对程度的治权,也是君主可以决定的。也就是说,法令变更的阻力
  相对要小许多。
  楚国不然。
  如果说中原诸侯扩张只有一种方式,那么楚国的扩张则至少有两种方式。
  由于扩张方式的不同,其后形成的权力框架与政治传统也不同。
  楚国扩张方式一,是迫使相邻部族臣服的软扩张。与当时楚国相邻的部族,
  都是未曾“王化”的部族,也就是未受王权承认的自生自灭部族。化外之民,此
  之谓也。这种或居山地密林,或居大川水畔的渔猎部族,既没有正式的政权形式
  ,也没有浓烈的权力意识,只要生计相对安稳,臣服于某种有威胁的权力还是坚
  持自治自立,并无非此即彼之强固要求。春秋时期,分布在江汉山川、江南岭南
  以及吴越地带的这种自在发展的部族尚有多多。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在楚国崛起
  之前,整个南中国的族群基本上全部处于自治自立自生自灭的状态。其时,在这
  片由辽阔湖泊江河与雄峻连绵高山交织而成的广袤地带,只有楚国接受了中原王
  室的封爵,是具有相对发达政权形式的邦国。也就是说,这一地带只有楚国有持
  续扩张的社会组织条件。然则,楚国若要如同中原诸侯那般以武力连续不断地吞
  灭这些部族,也显然力不能及。于是,基于前述历史原因,便有了种种以盟约称
  臣方式完成的软扩张。这种软扩张,就其实质而言,不妨看做一种整合,一种兼
  并,一种文明化入。是故,这种扩张必然带有双方相互妥协的一面。
  这种妥协的最基本方面,在楚国而言,是允许臣服部族继续在自己原有的土
  地上大体以原有方式自治自立地生存,可以拥有自己的封邑武装,且楚国君主不
  能任意夺其封邑;在臣服部族而言,则接受楚国君主为自己的上层权力,接受其
  封赏惩罚与行动号令。于是,臣服部族变成了楚国的臣民,臣服部族原有的生存
  土地发生了名义上的变更,变成了国君赐予的封邑,臣服部族必须向楚国君主纳
  贡(不是赋税),且不能叛楚自立。楚国前期最大的权臣部族若敖氏(斗氏、成
  氏为其分支)、蔫氏、伍氏以及楚国中后期的项氏,都属于这种软扩张进来的老
  世族。基于利益平衡,也基于强化联盟,这种软扩张一旦成立,臣服部族的族领
  便可以依本族实力的大小,在楚国做大小不等的官吏,以至做到要害权臣者不在
  少数。
  楚国扩张方式二,武力吞并。对于拥有良好生存土地而又拒绝臣服的部族,
  楚国便仿效中原诸侯,以武力吞灭之。对于被吞灭部族及其土地,楚国有完全的
  处置权。于是,必然的情势是:这些部族人群被直接纳入了君主部族直辖的族群
  ,这些土地也变成了君主部族所占有的土地。也就是说,被武力吞并的部族与土
  地,变成了由邦国直接治理的土地与人民。由于有软扩张而来的封邑部族相对比
  ,随着时间的推移,楚人便将这种被武力吞并而丧失自治(改由王治)的部族渐
  渐视作了王族势力,甚或直接看作王族分支。楚国后来的昭、屈、景三大族,以
  及庄氏部族、黄氏部族,之所以被诸多史家认定为楚国王族分支,原因在此。
  这种部族享有王族名义,而又有自己部族的姓氏,后来,又有了楚王赐封的
  部族封邑,于是,他们成为不同于前一种几乎完全自治的部族的新世族。之所以
  有这种情况发生,在于被武力吞并的部族族系实际上依然存在,且王室得依靠这
  种族系来统领人民,王室遂不得不将被征服的各大族族领分封在特定地域,依靠
  他们来形成远远大于完全自治部族势力的王族直领势力。
  如上两种情形,形成了楚国分治的根基。
  所谓分治,其基本点是三方面:其一,经济上分为王室直辖的土地与世族封
  邑土地,后者基本上不向邦国缴纳赋税,是为经济分治;其二,世族封邑可以拥
  有自己的私兵武装,春秋时期的楚国对外战争,史料多有“(城濮之战)若敖氏
  之六卒”、“(吴楚柏举之战)令尹子常之卒”、“(吴楚离城之战)子强、息
  桓、子捷、子骈、子盂……五人以其私卒先击吴师”等等记载,皆为私卒,是为
  军事分治;其三,政治权力依据族群实力之大小而分割,国政稳定地长期地由王
  族与大世族分割执掌,吸纳外邦与社会人才的路径基本被堵死。
  分治的轴心,是国家权力的分割。
  楚国在几乎整个春秋时期,都处于王室与老自治部族分掌权力的情势下。据
  李玉洁先生《楚国史》统计,从第一代楚王熊通(楚武王)开始,到六代之后的
  楚庄王,历时近两百年中,楚国的首席执政大臣令尹(相当于中原的丞相)有十
  一任,其中八任都是若敖氏族领担任,分别是斗祁、子文、子玉(成得臣)、子
  上、成大心、成嘉(子孔)、斗般(子扬)、子越(斗椒);其余三任,一是楚
  文王弟子元,一是申族人彭仲爽,一是蔫族族领蔫吕臣,也同样都是老世族。在
  如此权力格局下,楚国的大司马(军权)、司徒(掌役徒)等重要权力也全部被
  世族分掌。
  楚庄王时期,楚国王族与若敖氏部族的权力矛盾日渐尖锐。晋楚城濮之战后
  ,若敖氏因统帅楚军战败而权力动摇,遂发动兵变,先行攻杀了政敌蔫贾,后又
  举兵攻打楚庄王。楚庄王骤然难以抵御,提出以三代楚王(文王、成王、穆王)
  的三位王孙为人质,与若敖氏议和。长期经营楚国上层权力的若敖氏族领斗椒公
  然拒绝了议和,与楚庄王刀兵相见。虽然,楚庄王最终平定了这场大叛乱,并将
  若敖氏除保留一支为象征外全部分散灭之,然造成国家巨大灾难的根源却丝毫没
  有改变。若敖氏覆灭之后,楚国直到春秋末期,历九代国王十七任令尹,其中十
  二任令尹是王族公子,两任是蔫氏部族(孙叔敖、孙叔敖子),一任是若敖氏余
  脉(子旗),一任是屈氏部族(屈建),一任是沈氏部族(叶公子高)。
  楚国由大世族执政转变为公子(王族)执政,虽然减缓了大族争夺权力的残
  酷程度,但却没有改变世族政治的根基。楚国在春秋时期多次发生老世族兵变,
  楚庄王的若敖氏之乱、楚灵王的三公子之乱、楚平王的白公胜之乱等等,每次都
  直接危及到楚王与王族,足见世族分治对楚国的严重伤害。
  进入战国之世,中原各大国的变法强国浪潮此起彼伏,几乎都曾经有过至少
  一次的成功变法:魏文侯李悝变法、齐威王变法、韩昭侯申不害变法、秦孝公商
  鞅变法、赵武灵王变法、燕昭王乐毅变法。第一次变法之后继续多次小变法,在
  中原大国也多有酝酿或发生,秦国最典型而已。唯独楚国,只有过一次短暂的半
  途变法,其后的变法思潮只要一有迹象(如屈原的变法酝酿),则立即被合力扼
  杀。也就是说,楚国始终没有过一次需要相对持续一个时期(一代或半代君主)
  的成功变法。因此,楚国的分治状况一直没有根本性变化。
  楚国的半次变法,是吴起变法。
  这次变法,从吴起入楚到吴起被杀,总共只有短短三年。楚悼王十八年(公
  元前384年)吴起入楚,楚悼王二十一年(公亓前382年)病逝,吴起于葬礼中被
  杀,楚国变法宣告终结。以实际情形说,除去初期谋划与后期动乱,即或计入年
  头年尾之类的虚算,其实际的变法实施至多一年余,真正地浮光掠影。就史料分
  析时间构成:吴起入楚第一年做宛守(宛郡郡守还是宛城守将,不能确定),第
  二年做令尹,第三年惨死。如此,所谓吴起变法,则实际上只能发生在第二年及
  第三年几个月里。再就史料分析吴起实际活动:其一,任宛守期间可能打过一仗
  (吞并陈蔡);其二,任令尹之初谋划变法,提出了一套变法方案;其二,为楚
  国打了三次大胜仗(救赵伐魏、吞并陈蔡、南并蛮越)。除此之外,未见重大活
  动,事实上也不可能再有重大活动。如此,一个简单的逻辑问题便是:一个三年
  打了三大仗、还做了一年地方官的人,能有多少时间变法?因此,完全可以判定
  :吴起的变法方案根本没有来得及全面实施,便被对变法极其警觉的老世族合力
  谋杀了。
  吴起的变法方略究竟有些什么,值得老世族们如此畏惧?
  史料并未呈现吴起如商鞅变法那样的变法谋划,而只是分散记载了一些变法
  作为,大体归类如下。其一,均爵平禄。其时,楚国世族除封邑之外尚把持高爵
  厚禄,平民子弟虽有战功也不能得到爵位,非世族将军即或大功也不能低爵薄禄。所以,均爵平禄是实际激发将士战心的有力制度,应该说,这是后来商鞅变法
  的军功爵制的先河。其二,废公族无能之官,养战斗之士。其三,封土殖民:将
  世族人口迁徙到荒僻地区开发拓荒,以楚国之不足(民众),益楚国之有余(土
  地)。《史记·蔡泽列传》云:“……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卑减大臣之威重,罢
  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
  士,禁朋党以利百姓,定楚国之政,兵震天下,威服诸侯。功已成矣,而卒枝解。”所列种种,除了战事,事实上还都只是尚未实施的方案。即或如此,楚国的
  老世族们已经深刻警觉了,立即行动了。
  吴起变法的失败,意味着根深蒂固的贵族分治具有极其强大的惰性。
  楚悼王之后的战国时代,古老而强大的若敖氏式的自治老世族,已经从楚国
  渐渐淡出。代之而起的,是有王族分支名义的昭、屈、景、庄、黄、项等非完全
  自治的老世族。客观地说,后者的权力比前者已经小了许多,譬如私家武装大大
  缩小,封邑也要向国府缴纳一定的赋税,对领政权力也不再有长期的一族垄断等
  等。但是,在战国时代,这依旧是最为保守的国家体制。相对于实力大争所要求
  的国家高度聚合能力,楚国依然是最弱的。
  楚国之所以能在最后岁月稍有聚合,其根本原因在两处:一则是幅员辽阔人
  口众多,二则是实力尚在的老世族在绝境之下不得不合力抗秦。统率楚军的项氏
  父子,本身便是老世族,则是最好的说明。然则,一战大胜,老世族相互掣肘的
  恶习复发,聚合出现了巨大的裂缝,灭亡遂也不可避免。
  包举江淮岭南而成最大之国,虽世族分领松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