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海贼王-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索隆的回答是……
“整整三年的精品积累,比之小丑巴基要强上太多了,他可是号称最有钱的海贼团……你说有没有财宝?你说财宝多不多?”
而娜美……
“啊!加油啊,将海贼强克斯干掉!抢了他们的财宝……”
我们只有……
汗颜……
第二十一节 惊诧!催眠师强克斯的目的!
【第二更!继续努力!大家支持!】
我一直以为,小丑巴基是打扮最没有品味的海贼,但是我错了。直到我看到了催眠师强克斯!他那样的穿着,简直就是一个弱智!
两只心形的眼镜片,仿佛是已经死了翻肚皮的大马哈鱼,很难让人相信,那样没有品味的眼睛背后,是多么锉的一双小眼睛!哈!这个家伙!他居然真的把眼镜拿掉,露出了他那双死鱼眼!
噢!老天哪!他居然穿了一件十几年前才有人穿的宽敞风衣,那基本是颓废海贼才有的装扮!难道他喜欢颓废的味道?如果说他粗犷,可是他那瘦弱的躯干简直就是被我和路飞吃光的海王类的骨架一般!如果说他硬朗,实在那一让人相信,一个宛如半死之人,居然还有气力那样的上窜下跳!
索隆的表情远远要比我丰富,这个黑猫海贼团三年前的第二号人物,此时居然比之小丑巴基,还要的搞笑!
“路飞!你看这个家伙在干什么?”我问了问在一旁啃着猪手肉的路飞,“喂,你有没有听我在说话?”
“阿峰!你真的不来一个吗?”路飞那油腻腻的手递过来一根连骨头肉,“娜美,你不尝尝吗?”他见我无动于衷,于是转而向娜美问去!
很显然,一般情况下,路飞是不会将食物分给别人的,这一点,娜美在我们的小船上也身有感触!所以,路飞一旦出现这个情况,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那只连骨头肉是不能够吃了!至于不能够吃的原因,当我看到那肉上面的泥土还有草叶时,我就明白,这个白痴肯定把肉不小心掉在地上了,然后,他决定将这块肉给我们吃!靠他妈妈的!这个垃圾!
“……”我和索隆都是一阵沉默,对视了一眼,严肃地点了点头,然后一人给路飞一拳头!通红的包终于升起,我们脆弱的心灵得到了有力的补偿,而娜美,则是再次领教了我们的暴力美学!
习惯了打打杀杀,总是不会适应那些恬静的生活的!军人是这样,强盗是这样,海盗,也是这样!
作为一个有思想,有智慧,有能力,有经验的四有大海贼,洛克当年的风光不是我们这种刚出道的菜鸟海贼所能够明白的!但是,我们有一个优势!那就,我们够强!
吹牛从来是不需要打草稿!东海的海贼团,我们也有了初步的估计,以我们三个人的实力,绝对可以排到前三!也就是说,只要我们再找几个牛叉的伙伴加入我们的海王海贼团!那么,横扫东海就是一件非常让人愉快的旅行!
就想一些老海贼对我们说的那样,有了点小钱的海贼,通常只有两种结果,一是去抢更多的钱,二是被别人抢去所有的钱!没有第三种结果!
我们其实可以震惊很多东西!与其说我们见到了黑猫海贼团的宝藏而惊讶!不如说我们见到了洛克本人的模样而呆若木鸡!
从上午我们进入村子外的林子,到我们跟上强克斯那个白痴催眠师,守候一个多小时的结果是,原本已经死了的洛克船长,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并且那一身非常名贵的LOUISE职业管家服饰,深深地出卖了他!他居然是一个管家!
于是,很显然,我们得出了一个结论!巴特利家族要有磨难了!我似乎想明白了一些东西!当年那个洛克,也太好抓了些,那么现在这个洛克的出现,就证明了一个事情!洛克并没有死,真的洛克在这个圣地的后花园生活了整整三年,而代替洛克死的人,是一个替死鬼!好一个釜底抽薪!这个洛克,果然不亏为最用脑子的海贼船船长!
而现在,他正穿着巴特利家族的管家服装,和黑猫海贼团现任的船长强克斯交谈着什么!
“强克斯!你带了多少人来?”洛克用手掌的根部推了一下他的黑框眼睛,嘴角总是带着一丝丝冰凉的冷笑,就是我都看了觉得阴损!真是让人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好在此时我们有三个牛人,即便他是小强中的大强,也不会比我们强上多少!再说了,这只是我们对他的高估,毕竟已经有了一个小丑巴基作为榜样在前面,一个悬赏一千两百万的海贼团船长,居然被我一招轰飞,要么他是浪得虚名,要么就是东海的海贼真弱的可以!
洛克当年的向上是一千万,也就是说,在能力上来讲,理论上他是要比小丑巴基要弱的,可是,真正让我忌惮的,并不是洛克的名声!而是他的实力,我听过实力对他的介绍,只有一个字可以概括他——阴!两个字的话,就是阴险!
他总共的海贼生涯有一百二十多次战斗,除了被海军抓住判处侥幸,其余,都是他进行了近身的暗杀!身为武者的我,当然明白一个擅长暗杀的人的可怕!即便是你的能力高于对方,可是如果对方出其不意,死的很可能就是你自己!当年师傅在北海道,就是差点被小日本就阴死!好在师傅的实力实在够强劲,用他老人家的话来说: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没有用的!只是,最后他被东海舰队偷偷护送回来那件事情,是我从大师兄那里了解到的!
所以说,在理论上讲,没有和洛克交过手的我,对于洛克的胜率,是五五之数,我可以自信地说,在正面交锋中,我的胜率是百分之一百!可是,他是洛克,他会傻到和我硬拼吗?不过,我忽然发觉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我的身边不是还有一个路飞和索隆吗?现在又不是在日本那会儿,只有一个人,没有后方,没有师傅,没有师兄弟,看不到国家,看不到东海的海蓝蓝!除了小日本的尸体和子弹,我几乎在当时就没有任何可以依靠的东西!只有靠自己!可是,我现在可不是孤军奋斗,我不是一个人了!至少,路飞曾经对我庄重地说过,我是他的伙伴!
当一个勇猛的武者有了坚强的后援,那么,胜利的天平将不在掌握在神的手中!而是,我!
洛克的动作很缓慢,但是,作为一个刀客,我很容易就发现,这个家伙的手势,仿佛是一种攻击的前奏,简单地讲,这是长期战斗所遗留的战斗本能!或者说,战斗本来就是一种本能!我能够看的出来,索隆没有理由看不出来,他凝重的眼神告诉我,洛克这个家伙,三年来依旧有着三年前的实力,甚至是已经超出三年前很多!
索隆曾经说过,现在黑猫海贼团的船长强克斯是个非常强势的大海贼,可是,现在他见到洛克时的表情,丝毫没有大贼风范,仿佛他只是洛克的一只宠物,而他要做的,就是听从洛克的安排!
洛克和强克斯交谈了很久,期间强克斯也激动了几下,但是却被洛克凌厉的眼神吓的一动也不动!正当我们认为应该跟踪他的时候,忽然树林的深处传来了一阵破空声,我们慌忙向那个方向看去,却发现那是一块断崖,除了厚实的青草,实在是看不出有什么东西!
但是,就是在那一刻,一面非常可爱的海贼旗竖了起来,嘴巴成噢型的骷髅,真是让人哭笑不得!而强克斯的左眼眼镜片,被一块小石子打成了碎片!居然是一块石子!
这时候,我们才看清楚,那断崖上方,居然站着一个颇为有趣的年轻人,卷曲的黑色头发让我觉得他是从印度南部逃出来的!而那根颇为修长的鼻子,不得不让我想起非洲大陆上特有的小动物——豿鲭!那是一种鼻子像大象而身材像老鼠的动物!这个家伙的鼻子真的是实在太长了!
“哇!好长的鼻子!”路飞强烈的赞叹声,终于将我们的位置暴露了,强克斯和洛克看向了我们,而不巧的是,路飞大叫了一句,“喂,上面的长鼻子,下来和我们说话好吗?”
好吗?当然不好!不过,想不了那么多了,我一把扯上娜美而索隆一手擒住了路飞就沿着我们的原路朝海边的小船奔去,对于不知道实力的海贼,我们只有先避开他的风头!这是万无一失的万金油政策!
第二十二节 居然有这么阴险的人!
【第一更!同志们久等了……】
克拉特巴尔,或者说就是洛克本身,居然会谦卑地做一个地方家族的管家,真是让人想不到!圣地的后花园,又叫所蓝岛!五老星之一——萨克拉门多。所蓝,正是出生在这里!而圣地的后花园,正是因为,在所蓝的前半生,这里是他的度假场所,而他忠实的仆人巴特利家族,则是这片土地的拥有者!
让一个大海贼,放弃自己的尊严,放弃自己的名字,放弃自己的梦想,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不再是海贼了!真正的海贼!
一个在海上奋斗的男人,是怎么也不会轻易地交出自己的名字,可是,洛克居然放弃了自己的名字!克拉特巴尔,听起来真的很像狗的名字!他居然心甘情愿做一个仆人!
巴克利的庄院很大,我们因为缺少适合的单桅帆船,所以想用现在贝尔丽塔的船来换一艘复古的单桅帆船!
可惜,在庄园的门前,我们根本看不到一个人,只有在墙角的时候,才看到窗口上有一个女孩,银色的头发让人觉得是一种病态,可惜了……
不仅仅是我,就是路飞,也一眼看出来这个女孩有心脏病!因为路飞是橡皮人,所以,身体内心脏和血管的压力他非常敏感!他看向我的眼神,我就知道,我猜的不错!只是,这个女孩似乎在等什么,又似乎还有一种可以活下去的理由!
每个人都有理由,但是,既然选择了活下去,那真是莫大的勇气!
“索隆!有人来了!”我示意了一下索隆,然后我们四个人都躲到了树后!居然是那个长鼻子的少年!似乎他现在有些惊恐,却不知道他为什么惊恐!
“可雅!可雅……”这个家伙的动作还真是麻利,一围粗细的大树,居然三两下就爬了上去!“不好,不好了……”看样子,这个女孩就是巴特利。可雅了!
“乌索普,出了什么事吗?”可雅病态的模样真是让人觉得窒息,感觉就是摇摇欲坠,而乌索普却管不了那么多,他有急事要说!
“克拉巴特尔是个海贼!是个大海贼!他就是当年的大海贼洛克船长!”乌索普的吼声就算是十里外估计也听得到,但是,这样污蔑一个优秀家族的管家,无疑也是对老巴特利用人的否定,更何况,看上去,洛克在可雅的眼中似乎并不是有瑕疵的人!
和我们估计的一样,可雅没有相信乌索普的话,即便这个小子的确看到了强克斯和洛克会面,并且强克斯也亲口喊出了洛克船长四个字,可是,在事情被人知道以前,一切都是枉然!
“路飞,你觉得这个小子像谁?”我忽然问着路飞道,因为这个家伙长的真像大海贼耶稣布,那个横行伟大航道的神枪手!
“唔……”路飞歪着头想了一会儿,然后忽然笑着拍手道:“对了!他难道是香克斯船上的耶稣布?”
“啪!”一巴掌闪了过去,靠他妈妈的,再怎么没脑子,也不应该没脑子到这个地步,难道没有看出来两个人差了很多吗?一个三四十岁,一个才十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