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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习惯性风流-第40章

小说: 习惯性风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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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盯着他冷冷地说:“你要是个爷们就给我进来,别他妈像个娘们一样要死要活的。”
    汉子颤声说:“你们这帮没心没肺的混蛋,我们的血汗钱都被你们贪了,你让我们怎么活?”
    我冷冷看着他,说:“有本事就去找刘忠算帐,大老爷们动不动跳楼寻死,你不为自己想也为老婆孩子想想,你的命难道就只值几千块钱?”
    汉子被我驳得无话可说,双手掩面大哭起来。
    这时三个记者中的那位助理将胖子摄影师扶起来,胖子检查一遍摄像机,再度扛上肩头,那女记者上前大声说:“王经理,你动手殴打记者,这算不算证据确凿?”
    “妈逼的!”我指着她骂道,“滚出去!都他妈给我滚!”
    胖子心有不甘,怒道:“你小心自作自受——啊呀!”
    “砰”的一声,我将桌上的烟灰缸狠狠掷去,正中他肚皮,这是一个玻璃烟灰缸,又大又沉,痛得他捂住肚子惨叫起来。
    我吼道,“狗日的记者!成事不足败事有余!都给我滚蛋!”
    女记者到此终于露出恐惧之色,拉住摄影师往后退去。这时几个民工急道:“记者同志,你们不要走啊,这事还没解决!”窗口那汉子见状更是哭得声嘶力竭。
    这时门外出现一群人,其中有沈磊和两名律师,还有两个警察。我大声说:“好了,谁也别吵,交给警察来解决。”
    警察也不多话,先走到窗口劝说那汉子,众民工在旁帮腔,两方陷入僵局。
    沈磊走近我低声说:“这是潘耀光遗留的问题,和我们没关系,你放心吧,律师会搞定的,潘耀光也会出力帮忙。”又指指那几个记者问,“他们有没有为难你?”
    我点一根烟,说:“还好,不过刚才我动手揍人了,几个烂记者欺人太甚。”
    沈磊笑道:“看来你要上电视了,这下全市美女们都有机会领略王大帅哥的风采,恭喜恭喜。”
    我低声说,“别跟我开玩笑,这帮民工挺可怜的,让潘耀光赶紧找到刘忠那王八蛋。”
    沈磊苦笑道:“找得到就好了,那家伙早已溜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我说:“三万二也不算多,要不……咱们给钱算了。”
    沈磊说:“不行,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给钱就等于认罪,咱们不能这么做,交给律师处理吧。”
    我们挂靠的这家律师事务所和法院关系极佳,这种小案子几乎不可能判罚恒远公司,也就是说只要找不到刘忠,这帮民工就不可能讨回工钱。我心下暗叹,沉默不语。
    不一会警察将那汉子从窗外拉了进来,一帮民工围上去护住他,不让他有机会跳楼。警察协调几句,说要回去展开调查,那汉子拿着刘忠的欠条去录口供,我让小黄同去,说明一下情况。
    那汉子经过我面前,一双眼睛红红的,满是悲愤之色,盯着我说:“你到底给不给工钱?”
    我面无表情,说:“法院判了我就给,不判就不给。”
    汉子颤声说:“你们会有报应的……”
    我转头不看他,说:“珍惜你的生命。”
    汉子和民工们跟着警察走了,三个记者也悄悄离去,沈磊和律师正在商量此事,员工们继续工作,我却再无心情,叼着烟站在窗前,陷入长久的呆滞。
正文篇 二 第五十二章 负面新闻
    果然,三天后我就上了电视,新闻标题为《黑心老板克扣血汗钱、民工兄弟讨薪险跳楼》。
    那位女记者打扮得漂亮之极,在摄像机前正义凛然地说:“各位观众,民工兄弟是我们这个城市的建设者,用他们的辛勤劳动和血泪汗水塑造了一个全新的天堂,而这位黑心老板竟然还要克扣本已少得可怜的薪水。我们呼吁所有所有良心未泯的人们一齐来实施人文关怀,对我们可爱的民工兄弟表示最大程度的敬意,也对这类黑心老板给予道义上的谴责!”
    随后就是杂乱的电视画面,老王我出现在镜头前,却不是风度翩翩的模样,而是恶狠狠地抡起椅子向镜头砸来,嘴里骂道:“……逼养的杂种、老子弄死你……”接着画面转换,只见那汉子站在窗台前掩面大哭,老王我却一脸冷漠,两者形成鲜明对比。
    月萍呆了半晌,突然哈哈大笑,一头扎进我怀里。
    “不许笑!”我佯怒道,“我是被冤枉的!那些王八蛋记者胡编乱造吸引眼球,我迟早告他们去!”
    月萍怕压着肚子,翻身躺在我腿上,笑吟吟地说:“我老公上了民生频道,这下风光了,全市老百姓都看见了,我也跟着长脸。”
    这时电视上那位主持人义正词严地谴责一番,转换到下一个节目,我叹道:“还好时间不长,但愿我妈没看见,不然又要担心。你千万别说出去。”
    月萍最近心情很好,和我独处时总是笑个不住,说:“你别以为只有你妈这个麻烦,这个节目特别受欢迎,很多人都喜欢看,你那些亲朋好友一定会打电话询问这事,够你忙活好几天的了。”
    我还没说话,电话铃就响了,我接起来说:“喂,是阿亮啊,对对对,我上电视了,你和小虹都看见了吧,老爸也看了,没事,他们冤枉我的,记者都是神经病,你千万别信,放心吧,这事已经了结,就这样,再见。”
    挂了电话,铃声又响起,我接起来说:“喂,是谁?唐雁?你好你好,很久不见,在市场做得不错吧?嗨,没事儿,那些记者胡说八道,我才接手那家公司,压根不知道怎么回事,对,我被他们栽赃嫁祸,谢谢你的关心,再见,祝你生意兴隆。”
    电话一个接一个,跟着又响起铃声,我接起说:“喂,阿军是吧,你也看电视了,我告诉你,现在的记者都跟狗仔队似的,说话没一句真的,你千万别信,我啥事也没干,活活让他们给冤枉了,我才是受害者,你回头跟阿荣阿凌他们说一说,给我挽回点名声,好,就这样,再见。”
    三个电话接完,月萍已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拍拍她的大肚子,说:“小心动了胎气,别太起劲……”还没说完,第四个电话来了,沈磊大笑道:“哈哈哈,帅哥真有型啊,简直酷呆了,卢韵一个劲地说你迷人。”
    “靠!”我怒道,“老沈,这事咱们没完,一定要找电视台算帐,明天你让那位律师来一趟,我要搜集资料告他们。妈的!现在全世界都知道我是黑心老板,要是影响以后的业务,这个损失找谁算!”
    沈磊说:“潘耀光约我们去酒吧,一方面是为这件事向我们道歉,一方面则是给我们一点业务做为补偿,你和你老婆说说,这就出来吧,是那家我们常去的酒吧。”
    我说:“行,他要是不回报我们一个大工程,以后老子不认识他这个人!”
    挂了电话,月萍皱眉说:“你又要出去?”
    我说:“是的,讨论一下这件麻烦事,顺便接点业务,十二点之前回来,你先睡吧。”
    月萍噘嘴说:“现在你越来越忙,晚上总是不能陪我,早知道就不让你出去工作。”
    我亲她一口,说:“放心吧,等业务稳定下来,我都在家陪你。”
    “你去吧,”月萍说,“别做坏事。”
    我笑道:“遵命。”抱着她躺上床,给她盖上被子,出门去了。
    开车上路,向那个酒吧驶去,也就三十分钟时间,我又接了好几个电话,第一个是方丽娟,第二个是幸福村的难兄难弟老吴,第三个居然是久未谋面的刘小芳,我一一应付,总算证明自己的清白,顺便和刘小芳叙叙旧,打完电话,目的地也到了。
    这家酒吧位于湖滨绝佳地段,档次相当高,是个高消费场所,小孩子比较少,来玩的大多是年轻白领和中年人。走进酒吧,远远看见潘耀光和沈磊坐在卡座中,旁边还有三个如花似玉的美女,其中一个我见过,正是沈磊包下的卢韵,本来她已是极品美女,不料潘耀光身边两个女人竟也漂亮之极,三女可谓轩轾难分、各占胜场,引得附近众多男子不时转首张望。
    我对这类女人已有一定的免疫力,最多只是心中赞叹,不至于像别人一样神魂颠倒。这主要来自我的惯性思维,我始终认为长得太帅的男人一准没出息,老王我就是最佳例子,长得太漂亮的女人也一准不是好货,稍微逊一点的就是露露那种混迹风月场所的妓女,稍微好一点的就是卢韵这种找人包养的妓女,反正都是卖身的妓女。
    这观点可能有些偏激,但也差不离。好看的男人大多是些没出息的混混,或者从事戏子歌星牛郎之类职业。好看的女人更容易堕落,只要往下一躺两腿一张,人民币就源源不绝,就算做了明星也不过是找富商卖肉而已。至少我亲身接触的都是这类人,男人最多只能长成沈磊那样,比他帅的男人大多成不了气候,女人不能超过月琴那种程度,一旦比她更漂亮,比如卢韵这类美女,那就逃不了卖肉的命。
    我走进卡座,苦笑道:“老沈,阿光,今儿我这脸皮可算是丢干净了。”
    沈磊哈哈大笑,搂住我坐下,说:“没关系,至少给咱们恒远公司长了名气,现在谁都知道恒远装潢有个帅哥老板,韵韵和她小姐妹都夸你呢。”
    潘耀光指着身边一个美女说:“阿明,这位芊芊小姐很欣赏你,你们亲近亲近。”
    我向三个女的招呼道:“三位美女晚上好。”随后对潘耀光说,“阿光,这个事你得帮帮忙,刘忠那小子实在太过分,你尽快找到他,我少说也要拆他几根骨头,他妈气死我了!”
    “我正在找,你放心,他逃不了。”潘耀光说,“给你介绍一下这几位美人,韵韵你认识,我身边这位叫菲菲,芊芊是你的,咱们三对儿今晚要玩个痛快。”
    那个叫芊芊的女孩落落大方坐到我身边,举杯微笑道:“明哥,我敬你一杯。”
    “谢谢,”我和她碰杯喝了,稍微打量一下,她漂亮得几乎完美,丝毫不逊于卢韵,那些女明星也未必及得上她,但不知为何我却提不起兴趣来,似乎这些女人都一个样,太漂亮也太平衡,反而显得没有特色,仅仅只能愉悦我的视觉。
    我继续刚才的话题,说,“阿光,你有什么业务介绍给我们?说来听听。”
    潘耀光说:“先不说这个,节目快开始了,咱们去跳舞。”
    卢韵凑近芊芊,笑道:“怎么样,我说得一点也不夸张,明哥确实很帅吧?”
    芊芊点头一笑,一双春水般的妙目向我瞟来,透出万种风情。
    我付之一笑,点烟抽起来,顺便观望酒吧中央的舞池,一看之下不由怔住了。
    舞池那边坐着一个熟悉的女人。
正文篇 二 第五十三章 揍人
    这女人是花花。
    居然有这么巧,她也在这酒吧里,身边还坐着一个英俊的男孩。
    我打量一阵,只见花花打扮很朴素,一身简单的白衣,披下满头长发,显得清纯可人,酒吧里坐的大多是些妖冶性感的女人,两相对比之下,她好像一朵在玫瑰花丛中绽放的小白菊。我心下暗赞,这丫头不论身处何方,总能保持自己淡雅清爽的本质,尤为难能可贵。
    花花身边的男子和她年龄相近,大概二十三四,是个俊美青年,只是双眼显得深邃,有一种不适合他这个年龄的阴郁,原本和花花十分般配,却因为这种气质而变得有些差异。两人脸色冷静,周围音乐声越来越强劲,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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