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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活人-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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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粗略的准备了一下,我和大胡子还有王子便登上了去往山西大同的火车。
第二十四章 特征
    抵达大同后,我未作任何停留就联系了黎继文的妻子,双方约定在一个茶馆中见面。
    黎继文的妻子自称叫李菲,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我见她面容憔悴,满面疲态,想必是因为自己丈夫失踪多日,着急上火造成的。
    我告诉她,我是‘胡老师私人侦探事务所’的一级调查员,大胡子和王子两位都是我的助手。我们侦探所是全国有名的大所,和各地警方有过多次合作,这次调查黎继文的事,也是山西警方委托我们参加的,然后我出示了事先伪造好的名片。
    表明身份后,李菲对我们的芥蒂小了许多。此时我提出去她家坐坐,我们急需看到黎继文的照片以求验证。李菲稍作犹豫后,还是同意了。
    谈话时大胡子一直暗暗盯着李菲的一举一动,从茶馆出来后,我小声问大胡子可看出有什么异样没有?大胡子摇了摇头,示意此人正常,不是血妖之流。
    黎继文的家位于市中心,从装修及陈设来看,至少也算是个小康之家。实在无法想象,一个吸血妖魅竟然过着比正常人还正常的日子。
    在我们的要求下,李菲抱出了大大小小十数本相册,都是黎继文的照片。我随手拿起一本,翻开来一看,一张熟悉的面孔顿时映入眼帘。此人正是我亲眼目睹过的血妖,残害野比的凶手。原来事情真相竟和我的猜测如此一致,所谓的黎继文,就是血妖。
    我一边假装翻看照片,一边忍住惊乱不堪的情绪,尽量不让自己显出有什么异常。然后,我告诉李菲,她的丈夫正是目击者所见过的那人。据目击者介绍,黎继文曾经在离失踪地不远的地方出现过,但精神状态不佳,似乎处于疯癫状态。
    李菲听到丈夫没死显得非常激动,但对于自己丈夫发疯一事仿佛并不感到意外,这一点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于是我旁敲侧击的让李菲介绍一下黎继文的信息,越详细越好。
    据李菲所述,她和黎继文是在6年前结的婚。起初因为黎继文长相难看,她并没同意他的追求。但黎继文为人老实,踏实肯干,在周围圈子中的人缘非常好。后来李菲逐渐觉得嫁个老实人也还不错,所以就和黎继文结合了。
    婚后,黎继文对待李菲就如同掌心托豆腐一般,关怀的无微不至,李菲也因此觉得非常幸福。
    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的日子越过越红火,黎继文不但在单位得到了领导的赏识,而且两口子还一同经营着一个小餐馆。
    黎继文本人没有任何不良嗜好,烟酒嫖赌一样不沾,唯一的爱好就是旅游。只要有假期,就山川大河的到处游走。到后来,已经在网上成为了一个驴友团的资深队员。
    大约两年前,黎继文开始出现反常,不但变得深沉不爱讲话,并且总是在没人的时候一个人窃窃私语,不知在念叨些什么。李菲问过他几次,却都遭到了黎继文的厉声斥责,后来也就不敢再问了。
    渐渐的,黎继文显得越来越古怪,不但两年间从来没有过一次夫妻房事,并且睡觉从不脱衣服。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他每个月的农历初一都不在家住,神神秘秘的不知去了什么地方。
    李菲也曾怀疑过他在外面有了其他女人,但苦于找不到证据,也不敢太过发作。
    到最后的几个月,黎继文已经完全失控,辞去了工作,卖掉了饭馆,拿着全部积蓄到处旅游。直到这次,一去就再也没了踪迹。
    李菲虽然对丈夫痛心疾首,但对于一个性格软弱的女人来说,丈夫就是她的支柱。为了找到黎继文,她不得不到处发放寻人启事,哪怕一线希望都不肯放过。
    听到这里,我很同情这个楚楚可怜的女人,所谓的丈夫其实已经不存在了,今后她总要面对独立生活的难题,希望她尽快好起来吧。
    又说了一会儿话,我见没什么要问的了,就起身告辞,谎称要将这些信息带回给案发地的警方,如果案件有了进展,我会第一时间通知李菲。然后我又跟李菲要了一本装有10张照片的小相册,说是调查需要。
    临行前,我安慰了她几句,让她尽量想开些,不要太过死板。那样的丈夫,即使活着回来又有什么意义呢?
    不知为什么,从李菲家出来后我的心情就颇为不佳,总能回忆起那个满面愁容的女人,血妖虽然没有残忍的生吃她的肉体,却摧毁了她脆弱的心灵,这一点,和杀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王子本来兴高采烈的要在山西住一晚再走,却被情绪低落的我断然拒绝了。当晚,我们一行三人便披星戴月的返回了北京。
    回到家中,我没等休息就召集大胡子和王子开会。王子被我连着两天像跟班似的呼来喝去,早就觉得不满,这次再也按捺不住,一脸不屑的对我说:“归了包堆就仨人,还要什么开会?真拿自己当国家领导人了吧?”
    我懒得和他逗贫,沉声说道:“想不想要钱了?想要钱就别那么多废话,人家老胡都没说什么,你哪来那么多意见?”
    王子见我用钱压他,虽然一肚子气,但怎奈自己太过贪财,只好闷声不语的凑了过来。
    会上,我们三个人共同总结了血妖的几种特征。
    1、血妖应该是后天形成的,而不是天生就喝血吃肉。
    2、变为血妖后,此人性格会有所改变,并且时间越久转变越大。
    3、血妖会在一个人的时候,含糊不清的念叨着什么。
    4、每个月的农历初一,血妖会外出。是到某个神秘的地方聚集还是寻找猎物,这一点还有待考证。
    总结完毕,我开始部署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我在电脑上写了一个帖子,内容大致是:如果你发现你身边的人突然变得异常,喜欢一个人躲起来说些稀奇古怪的话,睡觉不脱衣服,而且每个月农历初一都神秘外出。那么,请立即回帖,我找你有要事相商。
    写好后,我嘱咐王子,回家就转发这个帖子,在各个论坛大量转发。如果能找到更多与血妖相关的人,会得到更多的线索,当这些线索出现共同点的时候,那就是整个事件的突破口。
    大胡子拿些零钱,在各个废品收购站回收每月农历初一到初五的报纸,搜寻失踪人口和杀人案件的新闻。
    至于我自己,则于未来的几天中,在所有新闻网站上搜集新闻,同样查找初一到初五期间有没有死人和失踪人口的新闻。
    安排就绪后,我们便分头干了起来。
    几天后,我的家中已经杂乱不堪,满屋的旧报纸和饭盒,简直就是惨不忍睹。
    好在我和大胡子都有了一定的工作成果,在各类报纸和网站中,寻找到了不少关于农历初一那天有人惨遭杀害的报导。从而确认了血妖的行动规律有一定可循性,他们那晚外出的目的并非秘密集结,而是有定律的进行猎食。
    然而王子那边却是毫无进展,虽然有不少回帖,但大多都以为是精神病院打的广告,问诊咨询的络绎不绝。
    这天王子气哼哼的来到我家,进门就指着我鼻子骂道:“谢鸣添你个缺了八辈子德的!你让我发的那个破他妈帖子,整天都被一堆神经病家属问个不停,我他妈头都大了!这破事儿以后我不干,要干你干,咱俩换换工种!”
    我心想这也真是难为他了,便安慰道:“别老那么多意见,带着情绪能好好工作吗?你以为挣200万那么容易啊?行了,我知道可能是我的帖子写的有误导性,一会儿我给你改一改。”
    中午我请王子和大胡子吃了顿好的,一是为了奖励大胡子这几天干的不错,二是为了安抚一下王子受伤的心灵。
    饭后,我登录了此前发帖的各个论坛,逐一修改帖子中容易被人误解的词句。一边改一边随手翻看下面的回帖,见到不少精神病患者的家属苦口婆心的劝说我们收留家中的病人,不免也觉得颇为可笑。
    就在这时,我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回帖。虽然只有短短几个字,但语句中的意思却使我激灵一下,眼前一亮。
    回帖中写道:我认识你要找的吸血人。QQ:XXXXXXX。
第二十五章 朔月
    此人口中的‘吸血人’明显就是血妖。
    我迫不及待的登录了QQ将这个昵称为‘魅西施’的账号加为了好友。在对话框中写道:“你说的吸血人是什么?”
    对方很快有了回复:“你心里清楚。”
    “具体说说。”
    “见面谈。”
    “这个吸血人和你什么关系?”
    “我丈夫。”
    “你怎么知道他吸血?”
    “见面谈。”
    “好吧,你在哪?”
    “天津。”
    看到天津两个字,我的脑子顿时嗡的一下,盯着电脑呆住了。天津果然有血妖,而我的父母就生活在天津,这简直是太危险了。
    我急忙在电脑上问道:“具体地址是哪?”
    “东丽区,到了电话联系。”
    我轻舒了一口气,她所说的位置离我家很远,这让我紧提着的心稍微放松了一些。
    我又问她:“你什么时间方便?”
    对方回复:“就今天方便,你最好能抽时间过来。”
    “必须今天吗?”
    “随你,过时不候。”然后给了我一个手机号码,自此就再也不说话了。
    此时大胡子和王子都在客厅午睡,我没好气的走过去一人一脚把他们踢了起来:“都他妈别睡了,火烧眉毛了都,还睡呢!”
    王子本来坐起来要还嘴,但发现从没见过我这样的表情,只好隐忍不发。他一边揉眼一边茫然的问我:“怎么了?发这么大火?是不是让神经病家属刺激大发了?”
    我咽了口唾沫,坐在沙发上把刚才网上的对话给他们两个讲了一遍。王子一听乐的合不拢嘴:“嘿呦!老谢!这是好事儿啊,200万就快到手了,你怎么犯起愁来了?”
    我现在已经完全没心思跟王子耍贫嘴了,转头对大胡子说:“咱们得赶快准备一下,我想今天就见到这个人。”
    大胡子微微作了一下考虑,开口说道:“去是肯定要去的,但也不至于太着急吧?”
    我急道:“能不急吗?我爹妈都在天津,出事怎么办?这次必须听我的,今天就走,如果真能见到那只血妖,立马杀了!”
    王子噗的一声,鼻涕差点喷出来,惊愕万分的问我:“大哥!你刚才说什么呢?杀了?”
    我认真的点了点头。
    王子挠了挠脑袋,一脸不解地又问:“不是逮着以后换钱吗?为什么要杀了?”转头又问大胡子:“老胡,你们公司要死的?”
    大胡子不知如何解释,只微微笑了一下,然后冲我努了努嘴,意思是:别问我,问他。
    王子此时感到莫名其妙是事出有因的,当日我为了拉他入伙,所以把血妖形容成了一个变异人种,相当于神农架野人,抓住以后为了做科学研究。为了稳住他,血妖的真正面目和危险性我都避而不提。
    后来去山西和李菲面谈时王子虽然在场,但连李菲都不知道自己的丈夫是杀人怪物,王子自然是从中听不出什么。
    总结会中,确实也提到过血妖喝血吃肉,但我和大胡子都没说清是人血人肉,王子也就主观的认为是和野人一样,吃喝的都是动物血肉。
    如今话已说到了这个份上,再瞒也瞒不下去了。我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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