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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颠覆大清之强人穿越-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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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真的两个都想要,何况你这三年欠我的礼物只要你两样已经便宜你了,照理还得补上一样。”十四言之凿凿。
    “哪有这么耍赖的,你怎么不叫我补十四年啊!!”
    “恩,可以好好考虑一下。”
    “哈哈……小芙,你还是遂了十四的心吧!要不他的臭脸起码得拉上一个月。”
    “就是就是,看在老十四念了你三年的份上,就都送了吧!”老十的口无遮拦换来十四的一记杀人眼。
    “切!好女不跟男斗!我就大方点算了。”实际上是敌我双方势力相差太大了。
    “叫个人去我的马车上把竖琴取来吧。”
    这竖琴是洛芙从家中带过来的,重得很,把它从香山上搬下来可花了三个壮丁好大的力气。不过这次穿回清朝,也不知道要待上多久,搞不好就是十几年、几十年,所以把最爱的竖琴带过来,好歹学了六年,无聊的时候解个闷。
    从仆人手里接过琴,微调了下音色。
    竖琴虽和唐代的箜篌相似,但现代工艺制作出的琴制毕竟不同古时,几个阿哥看着也都觉新奇。
    “这叫做竖琴,几千年前就有了,只是传到我们这儿比较迟,在西方还是很流行的,被称为天使演奏的乐器。”
    手指轻拨,清音即流泻而出。袅袅泛空,每一个音符都好似漂浮在四周雾气中的一滴水珠般澄清。这样的冬夜本是有些清寒的,但配上湖中荧荧的烛光和悠扬的琴声却显得出奇的柔和。众人无不醉情醉景醉于人。
    曲终,不给大家留有回味的时间,洛芙就从兜里拿出一条有龙饰项链。白银的链子,坠着银纹压制的龙牌,简洁却不失帅气。往十四手里一塞,洛芙硬撑着说了声“告辞。”,就欲离开。方才的几杯酒,刚入喉时不觉辛辣,此刻却是后劲十足。脑袋开始发晕,看什么都是叠影重重。勉力支撑着弹完一曲,站起来竟已连脚步都不稳了。
    “十四弟,看来韩姑娘大概是醉了,你先送她回去吧。时候也不早了,我们也各自回去了。”老四笑着摇摇头。
    揽过醉倒的洛芙,让她的头靠在自己的肩上,十四对哥哥们招呼,“我先送她回去,你们自便吧。”扶好怀中的人儿,迅速离开水榭。
    洛芙的马车就停在府邸门口,可十四并没有送她上马车,而是将她带入了府中客房里,并着人去书局禀报,小芙今天不回去,就在府中住下了。
    灯光下,沉睡的美人面如桃花,檀口微张,喃喃的说着胡话。抚上她的脸颊,好烫啊!呵呵,看来真醉得不轻。十四伸手拨了拨她额前的碎发,缓缓俯下身去……
    充满柔情的一吻落在玫瑰般红艳的唇上,然后慢慢移至佳人的耳边,呢喃:“你欠我的第三件礼物。”
    替佳人掖好被子,十四带着难得的好心情离开客房。
    金风玉露,总算等到了星光灿烂的一天。
第15章 规划
       头痛欲裂,脑袋里像灌了铅一样沉,洛芙抬手揉揉自己的头,用力睁开眼睛,呜……这是哪儿?她怎么会在这里?
    “来人呐。”先叫一声,看看有没有人应吧。
    “吱”,门开了,一个清秀的小婢端着盆水走进来。“韩姑娘,奴婢叫小晴,来伺候您梳洗。十四爷交代了,让您留这儿午膳。”
    “十四爷?那么说这里还是十四阿哥府上了?”
    “是的,”小晴必恭必敬的回答,“梳洗的东西都备好了,您请过来用吧。”
    洛芙揉揉犹在发涨的太阳穴,振作了下精神,洗脸漱口,早饭也没来得及吃,不顾侍婢奴才的阻拦,匆匆回了书局。
    一个晚上没回来,还得和如歌赔了个不是,草草吃了点东西,就拉着如歌去了一直记挂着的玫瑰园。
    原本只有荒草的土地上,现在已经长满了密密挨挨的玫瑰。大红的、浅粉的、嫩黄的、雪白的……一丛一丛茂盛的生长着。置身于一片花海之中,洛芙觉得自己就像个小仙子般快乐,真像一直就留在这儿。
    对了!一个念头闪过洛芙的脑海。为什么不在旁边再买一块地,建几间房子作新家呢?这样就能时时与花相伴了。
    洛芙赶紧把这个设想告诉如歌,如歌也觉得不错。只是要再买上一块地还得费一番周折。瑰房这几年倒是赚了不少钱,买块小地绰绰有余,但是邻地的业主不知肯不肯卖。
    两人商量了一会儿,又摘了一大捧的玫瑰花,高高兴兴地回去了。
    刚回书局,十四已经在厅里等着了,见洛芙同如歌一起满面春风的回来,面露不悦,但还是起身上前。
    “不是叫你留下吃了午饭再走吗?”今天他可是特地向皇阿玛告了假,打算早点回去陪她的。
    “哎,在哪吃不是吃!何况今天有今天的事要办,总不能坐那干等饭吃,我可闲不住!对了,昨天我喝醉了没做什么傻事吧?洛芙不确定的问,一世英名可不能就这么毁了。
    “呃……没有。“想起她昨天喝醉时可爱的样子,十四面上一红。
    洛芙长舒了一口气,总算放下心来。
    “对了,十四,看,我们从玫瑰园里采的花,好看吧!”洛芙捧着玫瑰花献宝。
    “好看。”说实话他没兴趣。
    “恩,你不知道玫瑰园有多漂亮!我还想在旁边再买一块地,建座房子住那儿,呵呵,想想都美孜孜的。”
    “好啊!我帮你打听打听。你老是住在如歌这里,占人家的便宜也不是长久之计。如歌都二十了,早该娶妻生子!”
    恶寒啊~~,差点忘了古人都是早婚一族,十四五就可以结婚了。那么在清代她也算二十了,不就成了老女人了?怎么办,她还计划要谈场恋爱的!
    “怎么会,小芙住这一点都不麻烦,再说我……呃……不急!”如歌连忙尴尬地澄清。
    “先买了在说吧,我真的很喜欢那儿!要不如歌也可以建个房子做我的邻居啊!”洛芙为自己想出两全齐美的办法而得意。
    可惜她满意的两个男人都不满意,不过这事急不得,还得走着瞧。
    真是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这块地的主人居然是四阿哥,跟他做了这么久的邻居,如歌都不知道。
    这下好了,老四的话,如歌和十四都能搞定,洛芙也就不用操心了,开始豪情万丈的规划新居。
    说实在的,古代的房子她住着还真不习惯,本来就没电灯还加采光不好,老是黑乎乎的。什么家具上都雕雕刻刻,弄得复杂,颜色又单一,实在不适合她这个古灵精怪的美少女。最恐怖的就是茅房,那是练龟吸大法的绝佳场所,要是一口气憋不住,保准给您熏晕过去!那甲烷含量之高啊~~~!哎,真怀念现代的抽水马桶,以前怎么没觉得它是那么可爱呢?
    要她说,就要规划一个现代化的小别墅,两层加阁楼,黄墙蓝瓦才够梦幻。屋前挖个小池塘,养几条锦鲤,再种上几树桃花、梅花、梨花,啊~~~~,她就在这里老死好了。
    “喂,你口水快要滴出来了。”十四的一枚“炸弹”,唤醒了白日做梦的某女。
    下意识的摸了摸下巴,嘿,还真有点,擦擦。一记白眼向十四杀去。“要你管!你这个阿哥不会是吃饱了没事儿专门来看我的笑话的吧!”
    十四从靠了好久的柱子上起身,伸了个懒腰。要是他不出声,这个小白痴的白日梦还不知要做到什么时候呢?
    “四哥叫我告诉你,地他可以送你一块,不过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别卖关子,快说!”
    “帮他也盖间别院。”十四说得不紧不慢。
    “帮他盖?他自己的地自己不会盖啊,难道出不起工钱?”洛芙实在想不通。
    “哈哈!你还真会说笑,四哥向来最会赚钱,家财雄厚,还会缺这点小钱?不过,他说你脑子里古怪的东西多,倒要看看这回能折腾出什么来!”
    “哼,就知道他是个人精,天下果然没有白吃的午餐!行是行,不过他的房子要离我远点,省得那里冷空气太强!”
    看到洛芙吃憋,十四好象还挺开心的,“哈,这天底下还有你怕的人啊,我还以为你天不怕地不怕呢!打个商量,顺便也帮我弄一间,反正那儿地大。”
    “想的美!敢情你们兄弟把我当免费劳工使啊!真是比周扒皮还扒皮!”洛芙忿忿不平。
    “周扒皮?谁啊?”很有名吗?怎么他没听说过,该不会是个酷吏吧!
    “也许祖上和你们家是亲戚。”某女不怕死的做出“洛芙猜想”。
    好笑的看着满脸愤怒的十四,洛芙上去安慰地拍拍他的肩,“走,咱们实地规划去!”两人表情各异的乘了马车往城郊行去。
    哇赛,这老四还真不是普通的有钱,那么大的一片地盖个别墅园区都绰绰有余了!
    既然老四已经开口了,洛芙也用不着客气,给自己在临近玫瑰园的地方划了大大的一块地,还添上了原先没有的羽毛球馆和游泳馆。哼,怎么也得赚个够本啊!
    至于老四和十四,老四的住宅划的远远的,几乎到了地的尽头;十四住中间,怎么说也算个朋友吧!
    其他的事情还要从长计议,回家做份计划书,让如歌帮忙画个水彩草图给建筑师看看。
    忙活了一天,洛芙都累瘫了,从昨晚开始就没怎么好好吃饭,所以这会子特别的饿,拉了十四去他府上蹭顿好的去了。
    酒足饭饱,和十四逛了逛他的新居,直到天色渐暗,洛芙才心满意足的哼着小调回了书局。
    咦!今天书局里的气氛怎么怪怪的?大家都是苦哈哈的脸色,连平时一刻也闲不住的小武都像被霜打了的茄子似的蔫在一旁,如歌就更不用说了,平和温柔的笑容不见了,换而之是紧锁的眉头和担忧的神色。
    “怎么了?大家这是……”洛芙小心翼翼地问。
    大家都不出声,只是抬眼望向如歌。
    “家里来信了,说阿玛病危,要我赶紧回去。”如歌语气沉重的开口。
    “那你就赶快回家看看呀!你阿玛得的是什么病?”洛芙也跟着着急起来。
    “没仔细说,只说很严重。阿玛现在人在杭州,此去到杭州最快要七、八日,不知……再说,这趟出去少则一个月,多则几个月,书局和你我都放心不下啊。”
    很少见到如歌这样忧心忡忡的样子,洛芙心里涌上一股怜惜,正色道:“放心吧!书局我会帮你照看的好好的。我这么大的人了,你就更不用担心,仔细顾着自己的身体要紧。伯父的病可能还有转机,你到了记得写信回来,也许我这儿有写西药能治他的病也不一定。‘
    “恩,只能这样了,明天一早我就。”如歌已是身心疲惫,草草交代了几句就回房休息了。
    第二天,洛芙起了个大早,送如歌启程。如歌是她在大清最早认识的朋友,也是她最好的朋友。虽然只是暂别数月,但心里也是恋恋不舍,一句“珍重”说了N次,如歌才匆匆上路。
    回房补了会儿眠,洛芙就往瑰房去了。人在心情低落的时候还真得找点事做,否则成天胡思乱想难免触景伤情。
    康熙中期社会还算太平,虽说西北的准葛尔未定,经常带兵犯境,但京城的百姓可不管这些,过自个儿的太平日子就是了。何况京城贵族富贾云集,商业异常繁荣,所以瑰房的生意也是一天好似一天,往往货未到,预定的客人就有好多。以现在玫瑰园的产花量来计算,供应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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