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魔戒 全集-第2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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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比她还要年轻的女孩,她叫欧阳若,飘红永远记得她的名字。在当时如同伯乐相中千里马一般相中了她,然后她才在福田集团有了一片属于自己的舞台。
所以,此刻她一副姣好的精致面容上浮现了一抹微笑,就当是间接地对当年那个承认和相信自己的女孩子的报答吧,她觉得自己有必要留下林枫,至少,给这个敢跟面试官顶嘴的男孩子一个机会。
有了决定之后,十年间在商业上打滚的飘红很快就把自己的决定执行了下来,推门而进的她阻止了那个面试官的决定,然后对着林枫问道:“年轻人,抛开文凭不讲,事实上,只要你有能力,我就敢用你。但你凭什么让我们公司相信你有能力呢?”
“呵呵……您是?”林枫倒是不着急回答忽然闯进来的这个成熟精致的女人的问话,而是率先问道,他必须确定眼前这个美女的身份之后才能决定是否回答,尽管她看起来像是这个公司的头头。
“我叫飘红,是这间公司的总经理。”飘红听到林枫的问话,笑了,这个是有意思的小伙子,但她还是把自己的名字说了出来,然后告诉林枫她在这个公司的职位,也就是她的身份。
“哦,原来是飘红总经理,荣幸啊。是这样的,首先,我很佩服你的勇气,你觉得会考虑一下让一个有能力却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还没有拿到文凭的人,而不是像某些人一般以一种近乎操蛋的理由来否决我,这点恰好证明了你的睿智与不拘一格。”了解了对方的身份,林枫同志依然不急着回答飘红的问题,而是既然说道,言语之间并没有对一个即将是自己未来的总经理的人该有的忐忑与敬畏,相反,林枫的语气听起来更像是在夸一个属下,或者说好听一点,那就是在夸一个平辈的人。
蓉姐,让我帮你吧! (29)
没办法,虽然准备出来打工,但林枫同志性格中的某些性格是没法改变的,别忘了,这家伙虽然说是来打工,但实际上他是来挖墙脚的,所以,有些态度,你还真得饶恕他的不拘一格,或者说,这家伙严格意义上来说,他是个不专业的商业间谍。
而此刻,他还就看上了这个叫做飘红的女人,或者,更严格地说,他是看上了这个叫做飘红的女人的能力,事实上,不只是飘红看重林枫的自信,林枫也同样看重飘红的异于常人。
林枫用人,本来就是不拘一格的,要不然,他可以直接去清华北大招人了,那里的人虽然说不一定都是人才,但那里的人才,可以说是全国集中最为密集的地方了。
“你应该知道,我最不喜欢别人拍马屁了。”飘红虽然欣赏林枫的自信,但她却是不喜欢年轻人太过张扬,自信而不自大,这其中要有个度,而要掌握好这个度,着实不易,而林枫刚才的话,已经有了偏离“自信”而变得“自负”的趋势了,飘红并不喜欢。
飘红看人有一个原则,她会像常人一般对某个人的欣赏,但不会盲目欣赏,也就是说,她不会因为曾经对某人欣赏,然后就对他盲目欣赏。
除非,这个人,着实不曾让她失望过。
“嗯,我知道,现在我可以告诉你刚才问我的问题的答案了,一句话,我可以保证,在你试用我一个月之后,你就算要辞退我也有些不舍得了。”林枫刚才确实不是在拍飘红的马屁,但既然人家误会了,林枫自然也不好再继续了,而是回答了飘红的问题,或者说,林枫说了另外一句更加猖狂的话。
林枫这句话,以应聘者的身份说了出来,着实当得上“猖狂”二字。
“嗯,我很欣赏你的自信,事实上,这也是我会出现在这里和你直接对话的原因,但,你敢不敢为你的自信买单呢?”飘红点点头,林枫这句话在别人听来是猖狂,但在她听来,配合着林枫说这句话的神情,飘红倒是有些信了,但她信了并不就代表着所有人都信了,所以,她必须给所有人一个交代,或者说她也要给自己一个交代,毕竟,相信林枫,仅仅凭的是她的一个感觉而已,这并不能代表着什么所谓的“事实”,不错,她是要给林枫一个机会,但她更加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而林枫,要得到机会,同样需要付出某些东西。
“呵呵……既然消费了,那就要买单,洗耳恭听。”林枫越来越欣赏飘红了,这个女人不简单,首先她有一份别人没有的洞悉能力,也正是这种东西让她在一开始的时候选择了要给林枫机会,其次,作为一个管理者,她还时刻有着一份责任感,就像现在,她同样在考虑着要给其他人,她的属下一个交代。
蓉姐,让我帮你吧! (30)
“好一个理论,林枫,我可以留你下来,并且给你一个平台,让你好好展现自己,但你必须记住,如果一个月之后你不能给我那种感觉,那好,你可以走了,并且你将不能拥有你工作这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这一个月以来,你将是白白为公司打工。”飘红再次语出惊人,对着林枫说道。
要知道,就算是当个学徒,都得象征性地给一些生活补贴之类的东西,要不然,一个月没有收入,还得拼命工作,那岂不是要活活饿死?
当然,那是建立在林枫真的只是一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的前提下,而事实上,这对于林枫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因为这家伙根本就没有惦记着这份所谓的工资,几千块钱,林枫还真是不怎么在意。
所以,听完飘红的话,林枫没有任何犹豫地就答应了,他还就不信了,自己不能拿到工资。
“好吧,现在我要你办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十五分钟内给我拟出一份属于你我之间的合同,这是最基本的,我相信你能够做到。”见林枫答应了,飘红笑颜如花地开始了对林枫的第一个考验,这对于一般的办公室职员来说或许有着完成的可能性,但要是让一个大学刚刚读到大二还没毕业的年轻人去做,完成的可能性很低。
“借我电脑。”林枫在飘红说出这个一个要求之后就已经把一切都在脑海中过了一遍,林枫拥有了“过目不忘”的本事,又拥有了强大的精神力,其实,这个阶段林枫的大脑可以说是已经得到大幅度的开发。所以,他对一切事物的理解能力也在不断地增强,刚才,仅仅是一瞬间,林枫就已经分析好应该怎样快速准确地完成飘红的要求,甚至,林枫已经知道了飘红在对自己提出这么一个要求之后的心理活动。
还是那个原因,一来是看看林枫是否真的有能力,二来嘛,则是让大家看看,林枫是否真的有资格让自己破例给他一个机会。
如果林枫真的是草包一个,那飘红只好承认,是自己看走了眼,那么不用等一个月,林枫现在就可以走人了。
要知道,林枫说的话不是“我能够胜任这个角色”,而是“我能够让你舍不得辞退我。”这其中的差别,可谓是千差万别。
也就是说,林枫必须做得非常完美和出色。
而接下来林枫的动作,直接让在场的人有些石化了。
飞快的五指不断地在键盘上跳跃,电脑屏幕上飞快地有字体浮动。当然了,这最多只能证明林枫打字速度很快而已,任何一个打字员也许都能够做到。
蓉姐,让我帮你吧! (31)
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三分钟,仅仅是用了三分钟,在电脑旁边的一个打印机中就已经在向外滑出一张纸了,当林枫把这张纸拿到飘红面前的时候,正好用了整整四分钟。
“抱歉,我想这台打印机有些过时了。”把那一纸合同拿给飘红看的时候,林枫还一脸的不满意。
确实,要不是这台打印机的质量问题,林枫相信,自己会更快打出这张合同。
没有理会林枫的话,飘红急切地拿过了林枫手中的这张合同书,而事实证明,那上面依然残留着弄弄墨'文!'香的合同书上,却是是一份'人!'完美的合同,合同上非常清'书!'楚地写明了林枫和飘红之间的承'屋!'诺和约定,这一切,是那么地无可挑剔,没有给人留下任何的空子。
这张合同的专业程度,都快媲美那些专业的律师了,而飘红知道,就是最最专业最最快速的律师,都需要差不多三十分钟才能够拟出这样一份合同,而林枫仅仅用了三分钟。
可见飘红的要求之苛刻,而林枫的能力之强。
第二十八章美女陈丽
“嗯,我想是的,这台打印机确实有些过时了。”看了看合同,飘红笑了,然后顺着林枫的话开了一个美国式的玩笑。
“嗯。”点到即止,林枫并没有忘了自己此刻现在的身份,毕竟,他现在怎么说都是个要来应聘为这家公司打工的。
很显然,林枫的点到即止再次受到飘红的欣赏,飘红认为,林枫应该是具备作为一名属下该有的一些东西。
“好了,你通过了应聘,现在,跟我来吧。”飘红不想多说,对林枫的工作能力的考验,绝对不仅仅是通过在短时间内制作一份合同,而是如同林枫刚才所说的那样,一切,还需要时间来证明。所以,飘红在林枫刚刚制作出来的那份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之后,然后对着林枫说道。
显然,她想要自己亲自安排一下林枫的工作。
林枫没有多想,也在那份合同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同时,林枫在心里不由得感慨:“一份卖身契签完了。”
当然了,不管心里怎么嘀咕,林枫都得飘红走,同时,对于自己接下来有可能要面对的新环境,他心里也是有着一份期待,毕竟,无论前世还是今生,他都这种公司白领的经历。他也相信,这或许是一个对他来说新奇而又有趣的经历。
一切未知的东西,才是林枫所期待的,毕竟,现在很多东西,都在林枫的掌控之中,而林枫此刻,就像是一个无敌游戏玩家,在现实这个世界里面寻找着另一种刺激,尽管,这种所谓的“刺激”可能是其他人所厌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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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厌倦的情绪和林枫习惯了掌控一切的感觉之后产生的厌倦情绪一般,那些经常过着朝九晚五的白领生活的人同样厌倦这种生活,因为这对他们来说,并不新鲜。
好吧,就当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吧,总之,林枫对接下来的白领生活很是期待。
随着飘红来到了一间办公室,林枫和飘红一起进入其中。
飘红象征性地敲了敲门,然后推门而进,这是她的公司,她敲门是一种礼仪上的礼貌,但未经允许推门而进则是她的权力,毕竟,每一个老总都有虽然在公司监督她的员工是否偷懒的权力,不是吗?
随着飘红的步子,林枫也是进入了这间办公室。
进入办公室之后,林枫的眼睛就越过飘红的背影发现另一个妙曼的背影,尽管,飘红的背影同样妙曼,但林枫知道,这俩个背影有着俩种完全不同的视觉冲击。
飘红的背影是端庄的,是刚练的,而越过飘红的背影,林枫看到的,却是一个多了一些红尘味道的背影。
陈丽今天就感觉到不妙了,事实上,准确来说不是今天,而是在一个星期前的一个同事聚会中她就感觉到不妙了,不妙的感觉来自于,眼前自己的顶头上司,一个头发已经成了周围包围中央形势的五十多岁的老头子,居然看自己的时候眼神中有着一种不正常的热切,甚至,刚才要不是自己敏锐地躲过去,他还打算在他的办公室里面进行一些毛手毛脚的动作。
事实上,这也不能完全怪朱桀,因为陈丽不只是背影让人感觉到妙曼,前面更是让一个正常的男人很容易就把眼神都放在她身上。
再加上这朱桀可是听说了,这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