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昏君,夫有本要奏-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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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你是说后面的马吗?”尚成宇一手抓住马缰绳,一手把她揽在怀里让她坐的更稳,笑道,“没关系,牵它在外面遛遛,或许它的心情变好,就会恢复正常!”
“相公相公好相公······”韩君临耍赖的扯他的袖子,她知道钱来的不容易,也知道这马现在骑不得,可马儿好可怜。
尚成宇向后探手,凭着感觉找到她的手,紧紧的握住,“有我在,不会让他把你带走的!”
第二天,依旧是大晴天,一推开窗户风就卷着凉气迎面扑来,因为化雪的关系,今天比昨天要冷一下。
韩君临嚷求着,尚成宇就是不肯松口,两人的盘缠不多,花钱买一匹将死的马,这不不是浪费钱嘛!
韩君临手牵着马缰绳,黑色的马有气无力的跟在后面,哒哒的走着。
韩君临闻声,把他的披风来开一条缝,待看到外面的雪景后,惊呼出声,“好漂亮啊!”
窝在他怀里的韩君临动了动,伸出双手搂住他的腰,“相公,如果我们分开的话,我一定会像这匹马一样。”
两人没有耽搁,立马会屋里收拾东西,只是,东西快收拾好时,韩君临想起一个很正经的问题,“相公,我们去哪里?”
两人一起转头看老板,一脸的不置信,马也会害相思病?开玩笑吧?
尚成宇道,“老板,我们想买一匹马!”
“穿的厚点。”尚成宇把披风给她,然后拿着自己的披风和包袱下楼。
当听到他们提起尚惊天时,韩君临楞了一下,然后转过头看尚成宇,他早已收回神思,竖起耳朵认真听那边的谈话。
听完老板的解释,韩君临伸手轻轻的抚摸它的前额,它并没有闪躲,而是黯然的往下垂了垂头。
韩君临把窝进他怀里,拉上披风,把自己闷在里面,“对不起!”
感受到那刺骨的凉意,韩君临赶紧把窗户关上,“今儿风好大啊!”
“老板,这马病了吗?”韩君临问老板。
韩君临完全同意这么做,才走了这一段路,她脚上的鞋已经湿透,“成大哥,买两双靴子吧,要不没办法赶路!”
他只说了这一句,并没有承诺她永远不会分开,韩君临的心一下子沉下去,她想,他,并不乐意回京城吧?
只是,这么一匹英俊的马,看起来却有气无力,长长睫毛下的那双漂亮眸子写满忧伤,让她看着心里就酸酸的。
就这样晃晃悠悠的从早走到晚,戊时末(北京时间大概晚上九点),两人才到烟霞镇,街上的积雪映出冷光,把整个烟霞镇照的跟白昼似的,好在镇上没有城门,否则两人真得在雪地里过夜。
“不喜欢吗?”她钻出披风,抬起他的胳膊从下面往后看去,不停的抖动着缰绳,“五两五两······”
为了一匹马,肚子可以饿,靴子可以不要,尚成宇又气又可笑,这丫头,真是败给她了。
不管她的答案是什么,韩君临拉着他就往东门的方向走,她之前给人问过路,从东门出发,可以抄近道回京城,骑快马两三天的时间,走路的话约莫要十来天。
马厩有左右两排,每排拴着十几匹马,两人各自站一排挑选马屁。
其他人点头附和。
一听是五两,韩君临两眼发亮,“我不买靴子了,省下的钱把马买下吧!”
尚成宇抬起手,隔着披风揉她的头,“和你分开,我也会。”
“当天就被驱出京城,尚家也被查封。”顿了顿,说话的人看着两人,有些纳闷二人的反应为何如此激动,且还一直打听消息。
跟在后面的黑马微微抬头哼哼了两声,然后跟在后面继续慢悠悠在走。
韩君临把话又转到黑马身上,“希望五两能就好好活下去!”
韩君临让小二把饭菜送到了房间,不过,尚成宇心情糟糕,什么都吃不下。
远远看到东门的城楼,尚成宇却停下脚步,“雪太深,我们去买匹马吧!”
最后,尚成宇花了三十五两银子买了两匹马,另一匹是灰毛的,不是什么好马,但至少可以骑着赶路。
走着走着,韩君临在一头毛色黑的发亮的马前停下,马面平直而偏长,浓密柔顺的鬃毛优美的披散下来,马身上的肌肉丰满线条流畅,这匹高头大马,浑身的每一个部分比例都搭配的很好,每一块肌肉都显示出力量,那么的健美,让人眼前一亮。
“五两,就五两,不能再低了。”一百多两买来的好马,五两银子卖出去,老板赔的肚子疼,可眼瞅这匹马撑不了多久,老板只能赚一点是一点。
韩君临咬着下嘴唇,一脸的请求,“成大哥,我们买下它吧!”
“相公,你多少吃点吧!”韩君临把筷子塞到他手里。
楼下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人,两人点了早饭,便坐在位子上等着。
尚成宇见状,哈哈大笑,“娘子,你起的名字,它好像不喜欢哦!”
积雪太厚,不方便上路,所以很多路人都会停留一两天,待积雪融化后再上路,但也有迫不得已赶路的,比方说尚成宇和韩君临。
看两人这情形,老板道,“十两,十两给你们,要是行的话,你们就牵走!”
老板咬牙道,“小娘子,要是喜欢,我二十两银子买给你!”老板担心这马撑不到过年,便想着尽快甩手,少赔一点是一点,总不能砸在手里还带赔粮草。
巫峡关是元照国最偏远的关卡,据说那里凄凉无比,除了山还是山,一望无极的、绵延千里的山,就连喝口水都要走上几十里的山路。
韩君临笑道,“我们曾受过尚大人的恩惠,本是到京城去报恩的,不曾想会有如此变故。”
大地白茫茫的一片,像是盖了一层厚厚的棉花,又像是无边际的辽阔雪海,不甚刺眼的冬日朝阳,照在白切透明的雪被上,折射出温暖,投下一层一层的光圈,顿时感觉这个冬天不再寒冷。
老板撇了撇嘴,没什么耐性的把门打开,“进来吧!”
她一下把尚成宇问住,沉默了好一会儿都没给答案。
两三天?如果没下雪,该是早就传到了五里城,她思索片刻,又问,“尚大人离开京城了吗?”
“好。”他脚上棉靴已湿透,想她也该是如此。
他现在的模样,看起来狰狞可怕。
ps:为什么要写这匹马呢?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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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一场惊吓
尚成宇使劲握着筷子,恨不得掰断似的,一张俊脸绷的紧紧的,眉心蹙成一道深沟,薄唇抿成一条线,下巴不停的抖动,眼底带着火一般的愤怒。
他现在的模样,看起来狰狞可怕。
韩君临想开口安慰,却发现这个时候似乎说什么都是多的,说什么都不对,所以干脆什么都不说,只是握住他的手,和他十指相扣。
在野地里连着睡了三天,终于有落脚的地方,二人自是兴奋不已的往前方赶。
韩君临也急的满头是汗,心缩成一团,一心祈祷赶紧甩掉后面的人,突然,她手中的缰绳一紧,黑马挣开朝后面的官兵冲去,“成大哥,五两冲过去了······;”停韩临眼。
尚成宇拦着一位溜着墙根走的老妇,问道,“大娘,这城里的人哪儿去了?”
前几天,积雪铺地,两人的行程很慢,待融化后,才加快速度。
尚成宇道:“我爹不是那样的人,不可能做出那样的事。”
“他们,怎么乱抓人?”韩君临愤愤道,“问也不问的,也太不讲理了!”
韩君临回握住他的手,静默了一会儿,道,“我想起了小李|庄。”
拉夫去边关的事,两人一直知道,可这选秀女,还是头一次听说。
不但路上行人少,就连开门做生意的也少,两人走了一小段路,竟没找到一家开门做生意的客栈。
突然,尚成宇抓住她的双肩,“我们去巫峡关!”
那火,让她想起被烧成废墟的小李|庄,她翻过身面对他,察觉到她瞬间的颤抖,尚成宇垂下头看怀中的她,“怎么了?”
晚上无事做,她就摸着五两的头和它聊天说话,或者帮它抓痒痒,又或给它找些吃的,一刚开始他觉得傻气,后来慢慢发现,走起路来腿软的五两,脚步竟一点点的变的结实有力。
“没事。”
出城门狂奔一阵后,尚成宇才勒紧马缰绳停下来,韩君临长长舒了一口气,瘫在他身上,“刚才,吓死我了!”
听着脚步和哭泣声远去,韩君临问,“成大哥,我们出城吧!”
比较起五里城,这凤城不算小,可街上的稀稀拉拉的没几个人,就连城门,也不过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兵在守着,两人进来的时候,他正倒在椅子里呼呼大睡。
韩君临无声的叹气,这一路她也发现了,地方越偏,那些当官的越不讲理,个个一城之主似的,深谙欺上瞒下的道道,当人,上头的上头也都不是什么好鸟。
尚成宇刚才也被吓到,不过还是轻拍她的肩头以示安慰。
和昨天一样,在白茫茫的雪地上一走就是一天,没有之前欣赏雪景的闲情逸致,今日两人心情格外沉重。
老妇抬头看了两人一眼,慌忙道,“你们外地来的?”
韩君临不敢深想,紧紧的靠在他怀里,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开始幻想将来。
“是啊!”看着和灰马齐头并进的黑马,韩君临笑的一脸灿烂。
太阳偏西时,两人到达凤州城,比较起烟霞镇和五里城,凤州是个地理位置相当偏远的小城,到达这里,表示到巫峡关只剩一半路。
那些士兵担心被马踢伤,即使手拿着长矛也不敢硬碰硬,纷纷让路,于是灰色的马紧跟在黑马后面冲了过去。
看两人点头,她惊慌失措的把两人推到小巷里,“最近在拉夫选秀女,那些官兵男人也抢,女人也抢,吓的大家都不敢出门”听到外面有噪杂的脚步声和女子的哭泣声,老妇吓的缩起脖子,“这地方待不得,你们两快走吧!”
尚成宇笑了,“等五两心情好的时候,我们共乘一骑。”
韩君临浅笑,由着他把自己的手捂热。
这个问题,她有时候会想,但不敢深想,一切太巧合,她前脚离开后脚就发生如此惨事,她不得不把这件事和自己联想到一起。
他不是询问而是肯定,也就是说巫峡关是一定要去的,也好,去看看二老顺便把事情问清楚,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好。”韩君临应道。
看到前面的黑马用蹄子刨地,马鼻里不停的喘着粗气,韩君临道,“多亏了五两!”
把她手捂热后,尚成宇捡了些枯叶和干草铺了一层,披风一拉盖在两人身上,两人对着火堆侧躺,烧的噼里啪啦的火映红两人的脸。
“天高皇帝远的,和他们没理可讲。”
尚成宇探到她的手,轻轻的握住,“我是你相公,有什么不能说呢!”她突然的颤抖是那么明显,他怎么可能感受不到。
“别弄了!”尚成宇终于开口说话,拉起她冻的通红的小手,心疼道,“都冻红了!”
路才走了一半,就从城门外进来十来个拿长枪的士兵,看见两人挥抢喊道,“捉住他们!”
尚成宇沉思片刻,道,“村里的人得罪了什么人,或是隐藏了什么秘密吧!”
尚成宇勒住手中的马缰绳,掉头也跟着冲过去。
韩君临抖动手中的缰绳,五两回应似的哼哼两声,她笑道,“成大哥,我觉得你骑上五两会很帅!”
尚成宇不说话,一直看她忙活,他想开口说,九儿,它活不了多久的,你就别忙活了,可看她那么起劲,他不忍心打击她,她怎么,就这么傻气呢!
心情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