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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逐月传说-第141章

小说: 逐月传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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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是我此行的目的,走上前去,云艳艳见到我,立刻站了起来:“你来了?好久不见。”
    她旁边的男子也站起来,他身材很高,和我相比也不相上下,但比我要瘦了一些。云艳艳给我介绍道:“这是我的亲哥哥云啸。”
    我呵呵一笑:“在电话中听你说过了。”伸出手道:“你好。”同时打量着他,和我想象中有些差异。
    这是一个比云艳艳大概大二三岁,看上去稍微显得有些颓废的年轻人,不修仪表,留着一嘴的胡渣子,头发留得长长的,有些乱蓬蓬,一套衣服泛黄,似是穿了许多年没换过那样,和豪华的酒店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他整个人看上去很有几分落魄艺术家的气息,然而他并不是一个艺术家,而是一个摇滚歌手。话说回来,他们兄妹俩对音乐都是极其的喜欢。
    云啸也伸出他的大手和我握上,一笑道:“我该叫你许逐,还是妹夫好呢?”
    看来他也是一个幽默的人,但令我颇为不解的是,我和云艳艳的男女朋友关系是有名无实的,他难道不知道吗?抑或是云艳艳并没告诉他。
    “哥……”云艳艳娇嗔一声,我还从没听过她撒娇时那甜腻死人的声音,不由心中一酥。
    云啸爽朗一笑:“呵呵,艳艳害羞了,这还真是少见。”
    云艳艳的脸似天边红霞一般,我疑牍更深,为什么她不否认。
    云啸道:“既然是自家人,也不用太客气了,我们坐下慢慢谈吧。”
    我一个劲地给云艳艳使眼色,但她低下了头,只当没看见那样。
    “这个,妹夫,是我托艳艳叫你出来的,我有一事相求。”
    这个称呼让我觉得甚是别扭,但还是默认了:“有什么我能帮得上忙的呢?”
    “我是一个摇滚乐队的歌手,艳艳应该和你说了吧?”
    我点了点头,云啸继续道:“说起来我和你还是校友呢,我是一年前在医科大毕业的。但我自小喜欢摇滚乐,一直到大学,因此毕业后我没有选择医学方面的工作,而是和几个爱好者组建了一个乐队——真理乐队,为此我还和我们家老头子还吵了一架。”
    云艳艳不满道:“你别老是这样叫爸。”
    云啸笑了笑:“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从小就这样叫他了。”
    顿了下又道:“以前我学医时本就是迫于他的压力,然而大学四年下来却是对这方面一点兴趣都没有,摇滚乐方面的兴趣反是越来越浓了。”人是心理就这样,越是被限制的东西就越想得到,更何况是人自身的狂热追求。
    云啸笑了一下:“我违背了老头子的意愿,他大为光火,说我在乐队这边发展也行,但从此不许再踏进家门一步。我早已决定,就这样和他闹翻了。你我不是外人,这家丑我也不隐瞒你了。”
    云艳艳白了他一眼:“你和爸都是牛脾气的人,死要面子,其实爸心里还是软的,他整天没事都要到你的房间门口看几眼。哥,你就别老惹他生气吧,他年纪也大了。”
    云啸叹了口气:“音乐这是我一生最大的理想,是绝不会放弃的,我也不想和他斗气,但他不支持我,我有什么办法。好在你还支持我,我们组建的乐队熬了一年,在一些酒吧,舞厅演出,渐渐地也有了些名气。下个星期莎华集团美女两年一度的选拔新人的大型活动就到了,莎华你应该认识吧,一家有名的音乐制作有限公司?”
    我点了点头道:“那很好是,是个机会。”莎华公司是一家已有十多年的历史的老牌劲旅大公司了,在音乐界是鼎鼎大名的。据说它有一个习惯,每隔两年都会在某个大城市举办一个音乐盛会,以此来挖掘新血。
    这给一些默默无闻的乐队提供了一个成名的好机会,在娱乐界要为人所知是非常困难的,许多人只知道艺人镁光灯下的辉煌拉风,却不知其出道时的辛酸。
    莎华的音乐盛会有点像古时几年一次的书生赶考,带来了绝佳机会的同时,其要求也是非常苛刻的,能选中的都是拥有最强实力的人。每逢盛会期间,全国各地的大小乐队都会到其举办地来碰一下运气,以求一夕成名。竞争可以说是空前激烈。要在数百支乐队之中脱颖而出,那简直是难比登天。
    只是我有些不明白,他说的这些东西和我有什么关系。
    “我们的真理乐队对此次盛会很有信心,准备了许久,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但此时却发生了一件我们意料之外的事,”
    云啸终于转入了正题:“我们乐队的吉他手半也是和我一样违背家里人意愿,放弃了帮他选好的工作而加入乐队的,但前两天,他母亲以死为威胁,要他回家。他无奈之下,只好放弃了乐队了,他是一名好吉他手,大家在一起又配合了这么久,早生默契。在这紧要关头,哎……”
    我也有些惋惜的道:“那确实是要命啊!”
    云啸话锋一转:“幸好有妹夫你。”
    我奇道:“有我?”心里隐隐感到有些不妥。
    云啸道:“对,就是你,时间紧迫,我们仓促间找了好几个吉他手,但都极不满意,此时艳艳说能帮我找一个实力雄厚的吉他手,然后她就极力推荐你,说你绝不会让我失望的,我这妹妹要求苛刻,眼界也非常高,还是第一次对一个人赞誉有加,她的话我自然是相信的。”
    我隐隐已猜到了个大概,把询问的目光转向云艳艳,云艳艳刚好也正望着我,和我的目光一触即收,像一只受惊的小鸟。
    我甚是为难:“这个,我只怕难胜此重任啊。”
    云啸激动起来,搭着我肩膀道:“妹夫,这个你一定得帮我,我相信你,云艳艳推荐的人绝没有错。”
    我看看云艳艳,又看看云啸:“这个,这个……”
    云啸打断我道:“别老是这个那个的了,你看我这几天人都愁得憔悴了,胡子一大把的。”
    云艳艳白了他一眼:“你什么时候不是这样了?”
    云啸有些尴尬:“艳艳,你就不能在妹夫面前给我留点面子吗?”
    看到我还在沉吟不决,云啸站起来道:“别犹豫了,去试一下不就行了。走,立刻到我们的工作室去。”拉着我的手就欲走。
    云艳艳把他的手打下来嗔道:“哥,你别老是那么急性子好不好,先吃完饭再说,人家还空着肚子呢。”
    云啸一拍脑袋道:“哎,你看我这人,妹夫你勿怪,我只是有些迫不及待了。先吃饭,慢慢来,慢慢来。”大声喊道:“服务员,可以上菜了!”
    接着脸上神色怪异地望着我,看得我一阵毛骨悚然他才道:“我这妹妹心高气傲,我只道这世上没有他看得上眼的男人,想不到始终是被妹夫你征服了。女生外向是没错,为出嫁前就什么都为你着想,怕你饿着了,嘿嘿,嘿嘿。”
    我也陪着干笑两声,却不知自己笑的有什么含义。
    云艳艳不依了:“哥——”
    她将一个“哥”字拉的长长的,娇媚的声音顿时将我的心也拉长了。就连云啸也招架不住:“好,不说了,我不说了。”
    我看着道:“你们乐队准备的曲子是以什么内容和创意为主的?”
    云啸道:“青春,朝气,不羁,奔放让人热血沸腾,反映现代城市中的年轻人渴望自由,创出自己的一片天地的理想,这也是一个很受欢迎的创意,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我看着眉飞色舞,满怀信心,像获得新生的云啸,和为哥哥高兴也面含笑容的云艳艳,虽不忍心打击他,但有句话还是不得不说:“其实,我会弹奏的只是略带点伤感的歌,要我演唱激情奔放的,只怕……”我停了下来,意思不言而喻。
    云艳艳和云啸脸上的笑容褪了下来,面面相觑。
    因为即将写到臭虫步入社会了,所以会逐渐出现更多的新面孔,人际关系会的复杂一些。而反映的东西也会慢慢发生一定的改变,毕竟人生分几个阶段:初中纯真,高中懂得一些世事,大学和大学以后就要变的成熟了。
    以前曾有人说初中高中写的太罗嗦了,当时我就说,要怀念中学生活的就趁现在了,因为以后主角性格成熟,走向社会之后,就无法将这些东西强加进去,到时想看也看不到了,在社会将人物写的和初中一样纯真的话,那只会显得幼稚。
    因此只有对那些比较喜欢那段纯纯的有点朦胧的写法的朋友说声抱歉了,但主角的赤子之心,还有和女主角间的爱情,朋友间的友情是不会变质的,这一点可以放心,呵呵。
第二百一十四章 辣妹
    云艳艳道:没关系,我对你有信心,而且我发现你近来和以前不大一样了。怎么不一样了?我被勾了兴趣。
    以前的你,眉宇间总带点淡淡的忧愁,记得在风月……云艳艳脸一红:记得在我们第一次约会那时吗?你总是开心不起来,但现在的你神采飞扬,想是有什么好事了吧?我不禁大讶,云艳艳的确心细如发,当时我为丽丽的事所困,现在得知她并没死之后,心情自然是发生了大大的变化。
    云啸却是注意到了云艳艳另外一句话,瞪大双眼道:艳艳,风月什么?难道你们去了风月酒店?云艳艳整张脸简直红到了耳根,连声否认:没有,没有。云啸半信半疑,云艳艳道:哥,我们还是说正事吧,音乐会也没剩几天了。一提到音乐会的事,云啸的心思立时就被岔了开来,此时服务员已把饭前的第一碗汤八仙过海端上来了,云啸焦急道:对,事不宜迟,妹夫,我们吃了饭后立刻到工作室去一趟。云啸的工作室和其乐队名一样,就叫真理工作室,在市郊祖的一套大房子里面。房东已移民到澳洲,几乎从不回来,再加上地理位置偏远,因此租金很划算。另一方面,这附近都没什么人居住,大部分都是外籍华人,多数在外国定居了,再吵也不会影响他人。对乐队来说,是个再好不过的地方了。
    说是工作室,其实甚是简陋,基本上是空旷的,除了一个饮水机,一张长沙发,和一个飞镖环供累了时候消遣之外,就基本上没什么东西了。乐器倒是一应俱全,吉他,鼓,钢琴,大提琴,横箫,贝司,风琴,筝……简直是应有尽有。
    这就是狂热的摇滚歌手的生活了,基本上每天都在练习,不断练习,用汗水来创造实力,为自己提供机会。
    还没进门就可以听到火热震天的音乐声,带着狂放,自由,不受拘束,放纵自我的元素在内,这是年青人所极力追求的东西了。我的心志比起一般人来要老成了些,但毕竟还是个骨子里跳动着青春去激情的年轻一代,也感到一阵的热血沸腾,他们的音乐,确实是很有感染力。
    美中不足的是,音乐声中有些瑕疵:没有吉他声。吉他是非常流行的一种乐器,也是一支乐队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摇滚乐队来说,说它为灵魂乐器也不为过,一般的摇滚乐队中都会有一个钢琴手,一个鼓手,一个贝斯手,但吉他手可能会有两个,甚至是三个都不足为奇。
    一些音乐爱好者也喜欢在空暇之余弹弹吉他,唱唱歌,还有部分人玩吉他纯粹是为了扮酷,实在是居家旅游,泡妞显炫的必备工具。
    正因吉他的作用如此重要,一支乐队是万万不能缺少的。
    走进房子,里面的几个人正在弹唱,完全沉浸其中。我们进来时他们也目不斜视,直至一曲已完,才纷纷把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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