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带个悟空混都市(莫愁) >

第16章

带个悟空混都市(莫愁)-第16章

小说: 带个悟空混都市(莫愁)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元气也就是人们平时所说的精神力量。
古时,有许多可以增加元气的修炼方法,但在千万年不断进化的过程中,逐渐失传。御兽术属于流传下来不多的一门奇术,它通过不断吞噬来增长元气,元气越充沛,可以控制的动物就越强,越多。
现实社会中存在的一些驱兽,驯兽都属于御兽术的分支。比如用音乐,食诱,亲近,暴力,习惯等各种方法达到控制动物地目的。御兽术则是直接利用元气去控制动物,练到高级甚至可以同时控制多个目标,或者随意改变动物的本能意识。
就如悟空这般,如果我当时可以选择的话,肯定会给它留下一部分自主意识,最起码可以使它自行觅食。不像现在这样,我自己吃饱后,还得又当爹又当妈的照顾悟空。
第一卷  第二十章 吞噬元气
御兽术的修炼进度分为七个境界;兽徒,兽士,兽师,兽王,兽圣,兽仙,兽神。
我手里这本秘籍只有前两个境界的修炼功法。
元气乃天地之精华,妙用无穷。每个人的身体内都有元气,但未必见得谁都可以体会到它们的存在。李太白将元气利用在写作上,成为一代诗仙;杜康把元气用在造酒上,终成酒神,等等。。。。
自古以来,在各个行业取得辉煌成就的人,无一不是运用元气所致,只不过缘由不足为外人道也。
兽徒境也称造化境,是练习御兽术的第一道门槛。能够体会到元气的存在,并且成功使用元气来修炼御兽术,便成兽徒。我自控制悟空后,就是一名合格的兽徒了,只不过自己不知道而已。
兽士境的别称是玄妙境,意为突破兽师境,才能开始领悟御兽术的博大精深。兽士可以随意控制比自身实力低的野兽,而且可以同时控制多个目标。
御兽术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突破境界后,自身会得到一个天赋。
天赋的种类繁多,而且并不固定,随着自身的际遇,修炼的习惯而不断变化。我进入造化境获得的天赋叫灵魂之约,可以对单一动物形成永久控制,且无视距离随意转换。
我静静的躺在睡袋里,心思纷乱如麻。以前我只是一个小人物,很小很普通的市井草民,突然之间发现自己拥有了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后,这是何等的震撼。
我知道,只要精通了御兽术,那么,这个世界将再无可挡我之人。老鼠,蚂蚁,蟑螂,苍蝇都是我的密探;老虎狮子狼狗则是武力军团。这样的力量,谁人可拒?!
伟大的神啊,你想让我逆天吗?
我激动的一夜未睡,天色微亮时,背起悟空,嘘着口哨下了山。一路上小鸟叽叽喳喳的欢叫着,清澈见底的小溪欢腾流淌着,初升旭日用它温暖如春的阳光温暖着大地,好一个艳阳天。。。
有了御兽术,什么金银钱财,什么古董灵药都无所谓。 现在最主要的就是修炼御兽术,等到达兽师境界,便是我纵横天下之时。
修炼御兽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我需要一个安静的藏身处,既能补给方便,还得有大量动物随时做实验用。
想找个如此特殊的地方,还真不太容易。我在山林中转悠了几天,毫无收获。
这日快接近官山时,我发现一个活水溶洞,抱着碰碰运气的想法,闯了进去。
这个被一条地下河贯穿的溶洞有五米多高,洞顶倒挂着各式各样的钟乳石,呈着阴森空寂的溶洞,显得十分恐怖。
顺着小河往里走了一百多米,拐过转角后,黑暗之中空间突然变得宽阔起来。我掏出手电,上下照了照。山洞顶上密密麻麻挂满了蝙蝠,一眼望不到边际,被手电一照,立刻骚动起来。
蝙蝠?
如果能控制成千上万的蝙蝠的话,倒也气势十足,就算咬不死,吓也能吓死人。就是不知道御兽术能不能控制飞禽?
抓一只来试试。
“洞有点高,怎么才能上去呢?”看着离地足有七八米高的山洞顶部,我有些犯难。
手电的光芒来回逡巡着,最后盯在了角落里钟乳石上倒挂着的一只落单蝙蝠,它下边,有一块大石头,只要爬上石头,倒是可以够得着那只蝙蝠。
我小心翼翼的爬上石块,然后缓缓伸出手,一把将那只蜷缩着身躯的蝙蝠握在手里。这只尾部有些发白的蝙蝠拼命挣扎,“扑腾”拍打翅膀的声音响起,引得溶洞顶铺天盖地的蝙蝠惊醒,争先恐后的向洞外窜去。
靠!我连忙躬下身子,抱住脑袋。头顶“扑愣愣”的声音久久不绝,带起的恶臭腥风差点让我昏过去。
足足过了有十多分钟,被惊动的蝠群才慢慢消失。真他妈牛逼,眼瞅着蝙蝠群的气势,我越发坚定了驯服蝙蝠的想法。
我稳定心神,控制元气倾泻而出,入侵手中蝙蝠的脑海。随之,它的挣扎也渐渐弱下来,我仔细感受着元气的变化。
开始的时候并没有什么不一样,但在后来,我渐渐的感觉到蝙蝠体内有一丝飘渺的‘黑丝’存在着,这种联系很奇特,有点像是第六感,虽然虚无缥缈,无从言说,但却真实的存在着。
这缕黑丝就是蝙蝠的元气,我的元气形态还是那条红龙。慢慢控制着红龙逼向黑丝,黑丝好似很忌惮红龙的强大,不断退却。在退无可退之时,它冲了上来,与红龙纠缠在一起。
红龙看似强大,一番比拼下来,竟然不是黑丝的对手,被它一圈一圈缠绕,形态越来越小。我慌忙之间想要收回红龙却毫无效果,似乎红龙已被黑丝束缚住。
糟糕,我突然想起李别情的警告‘没有修炼到兽士境界,千万不可随意施展御兽术。’
目前我才开始掌握御兽术,完全可以说是个菜鸟。红龙虽然看似强大,却外强中干,黑丝占尽主场优势,红龙自是不敌。而且黑丝的形态有着束缚的性质,我想逃都逃不了。
完蛋了,收不回元气会怎样?
元气就是精神力量,也就等于人的思维,意识。一个人如果没有了思维意识,肯定会变成一个傻子,或者是植物人。
怎么办?我吓得一身冷汗,眼见着红龙越来越小,却没有办法阻止,或者逃脱。
黑丝的特性是束缚,那红龙的特性呢?龙可以干什么?吐水、喷火、龙威、还是变形。。。。
变形?我的印象中神话故事中的龙都可以变形,小龙女变成白龙马,龙王三太子变成人形泡mm等等。。。。
我急忙控制红龙,下意识的想让它变成一个无法被黑丝缠绕的圆球。。。。
果然,红龙慢慢化作一团红球,虽然形态在变化之中又被黑丝吞噬了不少,但也成功摆脱了束缚。
我急忙将元气收了回来。
剩余的元气回到脑海时,我的脑袋昏昏欲裂,好似少了点什么东西,那种如千针万刺般的疼痛,让我身体几乎失去控制,晃来晃去,似乎下一刻就要昏倒。
“啊。。。”我一声狂吼,摔倒在地,那只蝙蝠也被松脱,它展开如伞般的双翼摇摇晃晃的飞走了。
我浑身无力,脑袋疼的好像要爆炸一般,这就是吞噬失败的后果。
在溶洞里整整休息了两天,我才感觉元气恢复过来。以前只对两个目标使用过元气,一是悟空,属于天赋;二是小金,小金的身躯被李别情完全控制着,自然是有惊无险。
但这次是我第一次完完整整的施展御兽术,不但没有成功,还被黑丝吞噬了不少元气,看来这御兽术真的不是那么好玩。
我很严肃的又看了一遍秘籍,原来动物也是分等级的。最低阶的如猪、鸡、牛等;中阶鹿、马、狗、大象、老虎、狮子;高阶的猩猩、猴子、海豚、鹦鹉等等都有着严格划分。
我目前才只是兽徒,只能从蚂蚁,老鼠这些低阶动物开始修炼,吞噬元气。
这么难?还有生命危险!我不禁打起了退堂鼓,虽然操控万物很拉风,但还是生命最重要。
练?还是不练?我纠结着。不练,以我目前拥有的资源,也可以在这个世界上活的很好。只不过需要隐姓埋名,离开金城,而且得跟王绪岚,李珍,火炮他们断绝联系。
这也算过的很好吗?
很快,我就拿定了主意,必须要练下去,必须要打倒曲建华,必须要娶到李别情,必须要彻底解决米拉这个麻烦。
第一卷  第二十一章 初征蝠群
说练就练,我立即行动起来。 把功法要诀背熟后,我在山林中找到一窝蚂蚁,抓出一只体型比较小的,小心翼翼的将元气输送过去。这次很顺利,找到蚂蚁体内的元气,彻底吞噬后,我完全控制了这只蚂蚁。
果然如此,蚂蚁的元气十分弱小,只是一点点模模糊糊的形态。
蚂蚁在山林中毫无用处,而且我目前只能控制一个目标。于是把这只蚂蚁扔掉,重新找来一只继续吞噬。。。。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疯狂的吞噬了三个窝上万只蚂蚁,才感觉元气强大了些,而且御兽术的掌握也熟练许多。
只是看见蚂蚁我就想吐。。。。。
我自信满满,迫不及待的回到溶洞,爬到洞顶,抓到一只皮膜带着乌黑光泽的蝙蝠,进行吞噬。[WWW。Zei8。COM贼吧电子书]这只蝙蝠并没有上次那只强大,我有惊无险的吞噬了它的元气。
我将这第一个有利用价值的蝙蝠命名为1号,试着操纵着它,找找翱翔天空的感觉。
它慢慢地扇动着翅膀,小脑袋左顾右盼,却没有飞起来。理论上我已经控制了它的身体,为什么飞不起来?
我百思不得其解,蚂蚁也可以完全控制,为什么蝙蝠就不行?我静下心神,摈弃杂念,慢慢感应着那一丝元气之间的联系。我对它大脑中的神经元细胞发出命令,但是神经元细胞并没有完全接受,而是把大部分命令反弹了回来。
反弹一部分?按理说1号已经没有了自主意识,不可能不接受的。我猜测也许是蝙蝠的智慧太低,根本无法识别太复杂的命令,只有处于本能范畴内的命令它才会接受。
于是我捡起一块湿泥,对1号下达了吃的命令。果然,它张口就咬了下去。
靠,难吃死了。。。。
我急忙吐出嘴里的泥土,才想起1号现在的思维意识都是我的,也就等于我自己吃了一口土。
不过能解决问题就行,我试着下达一个简单的命令:觅食。1号晃了下狐狸般的脑袋,张开伞状双翼,飞向洞外。
“回来!”实验成功就行,我可不想再去尝一尝老鼠夜蝇的味道。
【文】它飞了回来。
【人】“召集同类。 ”我又下命令。
【书】1号一动不动,它的智商太低,还是不能理解。
【屋】我别无他法,只能一再重复地发出指令,试图让1号形成一种本能式的条件反应。
反反复复进行了十多分钟,它才慢慢理解了我的意思,飞上天空去招呼伙伴。
1号在蝙蝠群下用奇怪的动作摇摆着,没过一会,蝙蝠群中飞出一只体型巨大的蝙蝠,向它扑来。
妈的蝙蝠也吃同类吗?
我来不及细想,转身就逃。这只蝙蝠体型跟1号相比,就如老鹰跟麻雀一般,根本没有对抗的可能。
1号没飞多远,就被大蝙蝠追上,一嘴咬住。我忍着疼,赶紧收回元气。
大蝙蝠咬死1号后,重新飞回了蝙蝠群。
傻眼了,我的计划是先控制一只蝙蝠,然后通过悟空用语言去说服其它蝙蝠听从命令。
这时我才发现蝙蝠这种低级生物根本没有语言,只有吃、休息、跟随这些最基本的本能。
蝙蝠是群居的生物,有着森严的等级制度,只是不如蚂蚁和蜜蜂那样分工特别明确罢了。这只大蝙蝠应该就蝠王,1号越过它向蝙蝠群发号施令,显然冒犯了蝠王的权威。于是,它毫不留情的将1号咬死,以暴力维持它的皇权。
是我疏忽了,忘记了蝠王这个另类的存在。只要通晓规则,这个蝙蝠群迟早会变成我的打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3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