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与地下城之武僧-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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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完成任务的盗贼领到手的只是全部金额的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归工会所有,但这些钱中又有很大一部分用于市政厅各道关节的运作以及交税漂白。因为有些任务需要到很远的地方探索,必须用钱行贿神官,出发前先领取为期一年的药剂,以免走出魔眼的范围盗贼们会发狂而死。
盗贼工会和佣兵工会的性质差不多,只是塔隆沙漠没有像其他大陆那样允许普遍设立佣兵工会,佣兵带来的不安定因素实在太多。
两百魔法币对拾荒者来说已经是一大笔可观的财富。毕竟,十年也不会遇到一把带着红水晶的阔剑。
阿尔丰斯摸了摸后腰挂着的钱袋,这些灾币足以补偿十次B级任务。他想拒绝,但有一双灼热的眼神在鼓励他,不用看都知道那是来自克里丝蒂娜。
“钱虽然少,我只想给你锻炼的机会。看得出,我女儿很欣赏你,希望你别让她失望。”索德拉用丰富的阅历和老到的眼光短时间就看透了女儿的心思。
为了个刚认识不到一天的女人这样做值得吗?阿尔丰斯内心很矛盾。一方面,少年人总是希望自己能得到欣赏和赞美,另一方面,从小养成的自卑又让他止步不前。自己的能力是不是真有这么高?没有的话就不要去做,但是不去做,又怎么会有提高?拒绝剑士学院时的种种矛盾心情又被眼前的老头用几句话引发出来。
阿尔丰斯怕死,不但怕,还是怕得要命那种。他没有盖勒特那种天生嗜血的杀戮风采,他有盗贼的天赋和强烈的好奇心却没有盗贼的冒险精神。已经错失了两次改变命运的机会了,眼前是第三次,可能也是一生中最后一次。该是下决定的时候了,他对自己懦弱的一面这样说。
“我接受!”这三个字,阿尔丰斯用尽全力才说得出口。
索拉德眼中精芒一闪:“很好。你明天来这里领取任务资料和物品。”
阿尔丰斯也没有向盖勒特打招呼直接从大道返回市中心。整夜的奔波劳碌早已习以为常,但他此时却是一脸倦容。最强大的敌人不是来自外界,而是在自己的内心最深处。
曙光从黑茫茫的天边透了出来。天,快亮了。
所有人的面上都透着一层黑气,无需要为他们担心,只要睡上一觉,什么后遗症都不会留下。多克在抵挡末日审判的时候并没有运用自己一分力量,所有的抵抗防御都是来自市民的生命能。为了继续安居,谁都愿意放弃十天半月的寿命,当然,这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安慰话罢了,他们没有选择的余地。
阿尔丰斯睡不惯厚厚的天鹅绒软床,尽管他现在绝对有资格睡在上面。他还是来到熟悉的老地方,找了张硬板床和衣而眠,一有任何风吹草动马上可以反应,十几年的流浪生涯让他养成了这种习惯。
人,多少总会有点习惯,或懒或勤,或怒或喜,不过习惯就是习惯,无分好与坏。而且,好坏的分界线通常都很混淆。像多克,月之心的居民都认为他是个大好人,但在其它地方,他却成了死亡和邪恶的化身。孰对孰错?好又如何,坏又怎样,还不是照样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阿尔丰斯胡思乱想了好一阵后才悄然入梦。
睁开眼睛时已是午夜时分,新的一天即将开始。他没有忘记对索拉德许下的承诺,匆匆收拾了一下行装,离开这间专为口袋干瘪的旅行者准备的小室。
波格斯成了昼伏夜出的酒鬼们谈论的热门话题。神官不受魔眼控制,没人知道他的去向,市政厅的悬赏还没有出来,不过敢于领取这个任务的人恐怕不会很多,就算没有黑魔法作后盾,他仍然是个令人生畏的大魔法师。
阿尔丰斯在柜台上要了一杯发泡的葡萄酒和一份酪饼,找了个没人的角落坐下来,边听着酒鬼们的胡言乱语边细嚼慢咽,想探听消息还是要来酒馆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其实他也没有急需知道的信息,纯粹是喜欢那种乒乒乓乓瓶杯碰撞的声音。这几年中他把多半的时间都消磨在这里,热闹的气氛总会减轻心里的压力。
葡萄酒是市民最常喝的饮料,里面加上少量的苏打粉能有效去除牙渍和口臭。塔隆沙漠的葡萄又大又甜,和其它地方的同类比起来起码大上一圈、甜上一倍,沙漠里的巨大温差让它们在白天吸收足够多的热量,晚上时则又凝结更高的糖份。这也是月之心城唯一受到商人们欢迎的水果,如果不是缺水的缘故,葡萄酒肯定能风靡所有大陆。阿尔丰斯曾经幻想过长大后能有个小小的葡萄园,在美酒佳肴的陪伴下渡过一生。
丢在桌上几个角子,阿尔丰斯摸着鼓涨的肚皮走出门口。这也许是他最后一次品尝家乡的美酒了。
西格玛家族的豪宅到处都还保留着火烧后的痕迹。神官要忙的事情很多,重修的事情根本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以市政厅那帮吸血鬼的工作效率,没三五天时间这片火场别想清理干净。
门口没有守卫。有能力进去的人,普通守卫根本挡不住,而普通市民给他个天大的胆也不敢进去以身饲虎。
索拉德背着双手在花园里站得笔挺,如果不是昨晚见过他本人,还以为那是一尊雕塑。
“很守时。我喜欢守时的人。”神官向阿尔丰斯满意的点点头。
“我只是不习惯迟到。”阿尔丰斯在离索拉德三尺远的地方停下,嘴角微微向上翘起。盗贼里也有很多学问,像这个没什么意义的动作只会给对方一种微笑的假象。
索拉德递过来一个棉布包,“里面有你用得到的东西。”
“从这里往西两百里,有个古墓,替我从最底层的棺材里拿一枚戒指回来。任务期限一个月。”索拉德鹰一般锐利的双眼紧盯着阿尔丰斯,“你没有信仰吧?”
阿尔丰斯摇了摇头,接过布包。
“包内有本书,有时间可以看看,我留着也没用。”
“戒指只有一个?”这是常识,有身家的人总喜欢在坟墓里搞点小把戏,陪葬品里赝货空棺并不少见。为保险起见阿尔丰斯还是追问了一句。
“我要的是真品。把它放入水里,会看见那条蛇在游动。”索拉德说完这话,转身走入大厅。
阿尔丰斯点点头,没再开口提问。这是盗贼的职业习惯,雇主出钱就得干活,至于雇主目的和目标用途则不在受雇者的考虑范围之内。
包里有个钱袋,里面是预付的一百个魔法币。还有一本四四方方、约一吋厚的书,封面的纸张泛着淡黄色,阿尔丰斯随手翻了翻,也没看出有多大用途。还有一卷羊皮,上面详细标明了古墓的大致方位。另外还有两红一蓝三瓶药剂。他把所有东西重新包好放入背后的皮囊,抬起头朝厅门望了一眼,没见有她的身影。他摇摇头转身往回就走。为什么索拉德会问自己有没有信仰。难道信仰和这个任务有关系?蓝色药瓶上贴有小标签:颠狂解除药剂,有了这个任何时候都可以离城。迟不如早,他现在就想离开月之心。
阿尔丰斯避过街上巡防的卫兵,悄悄来到骷髅皮尔斯藏身的那个房间。这里和昨晚离开时一样,地道口还敞开着,骷髅蜷缩成一团,把地道堵得死死的。他小心翼翼的钻进地道,脚跟刚碰到地面,骷髅垂着的头颅“喀喇”一声猛地抬起来,看来它还保持着生前盗贼的机敏反应。骷髅都认得出主人,它们不会跟随阿尔丰斯去做任何事。阿尔丰斯对着它歉意的笑笑,从它身上小心的跨过去,稳稳当当的出了城。
第一卷 塔隆沙漠 第十二章 武僧传奇
更新时间:2008…12…13 4:11:27 本章字数:3914
又是和前晚一样的景色,只是那个迷人的少女已经不在身边。阿尔丰斯感觉自己有点头脑发热,像她那种人,会真正看得上自己?不过都已经走到这一步了,打退堂鼓实在没什么意思。
两百里路,按照沙漠居民的普通脚程,来回需要五天时间,一个月绰绰有余,索拉德也没故意刁难他,只是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克里丝蒂娜的影响,他对自己苦笑起来:阿尔丰斯,你可真会自作多情。
一路过来都是平坦的沙漠,夜风肆意的在沙上形成一个个小旋涡,带动着松散的沙子呼啸而过。这是沙漠中常有的情况,只要不是沙暴来临,阿尔丰斯一般都不会理会。他腰间挂着的布袋里面装着十日份的干粮,两侧各有一个大羊皮水袋,不出意外的话,足够维持到探索结束。
他把那本书从布包拿出来,边走边看。沙漠的确是个好地方,可以不用担心被异物拌倒。毒眼教会他认字,很多被埋藏的武器上边都刻有主人的姓名,不识字根本就分辨不出来。朦胧的月光下,字迹显得有点模糊,但还是勉强可以看清上面的黑字。
书的开头颇让人费解。都是关于一些哲学的问题,不过越到后面就越有趣。里面说人与生俱身体里就有一种气,叫做内息。内息并不是杂乱无章的乱跑,它会遵循一定的路线运行,这些路线遍布在全身各个关节部位。一般人无法控制内息的运行路线,只有通过不懈的辛苦修炼,其中一部分人才能掌握它的运行规律,在这基础上再刻意加强就能控制内息的运行路线,提高肉体机能。
这套理论和阿尔丰斯所知道的世界完全不一样,里面没有骑士、魔法、荣誉等他耳熟目详的东西,这完全是个陌生的世界。精神上的修为再加上肉体的修为是书的主要内容,它还提到,精神和肉体是不可分割的两个界面,肉体是精神的支柱,坚强的肉体会使精神层次更上一个台阶,反过来,精神的提高则直接刺激着肉体修为的壮大发展。
写下这本书的人是一个叫吠木头陀的人,来自遥远的东方国度。这个国度阿尔丰斯从来没有听别人说起过,它比弗拉斯大陆还要遥远,按照他的理解,纵天山脉以东的弗拉斯已经是往东的极限,再东?会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阿尔丰斯抬起头看看天空,靠近左手边的半人马星座中两颗最亮的星之间的垂直线是南方,现在行进的方位没错。
吠木头陀原来属于一个叫婆罗门的宗教组织。这个宗教有很多神祗,众多的僧侣都在各地建造寺院侍奉他们,也有一些人不愿意皈依神祗,只想通过宗教高深的精神层面探讨解释出生命和自然的种种关联,于是出现了头陀这一类人。他们表面和平常人一般无异,但是肉身的修为极其强悍,一旦战斗发生,往往处于第一线作战以保护寺院不受破坏。这类人被称为武僧。
阿尔丰斯对魔法并不感冒,平时倒是经常胡思乱想些别人认为奇怪的问题,书里的一些想法深深吸引着他,比如说,书中提到神其实和普通人在身体构造上没有不同,有血,有肉,有思想,只是他们思考问题的角度和常人不同,眼光看的更远。这种说法在阿尔丰斯所处的世界里简直就是荒谬绝论,如果没有神,那么力量怎么获得?人类又怎会产生?在塔隆说这种话可能会被当成白痴疯子,其他大陆则直接会被绑到火堆上活活烧死——再善良的牧师,也不能容忍任何有关亵渎神明的话,那些以卫道士自居的贵族对传播这种思想的人毫不手软。
任何法师包括黑魔法师,都是借助神的力量才能施放出魔法,没有一种魔法元素是在施术者身体内部自动产生。通过吟唱的方式把魔法元素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