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猎鬼人-第7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物,说只是体虚没什么大碍。在他意识到自己是撞鬼以后,也去道门口一带找过一个阴阳师傅给他看过,结果师傅说的是他被厉鬼缠身,那个女鬼和他发生关系,其实就是在吸取他的阳气,来跟自己的阴气对抗,能拖一天是一天,能吸一口算一口。而他在听到这些以后,就开始反复在心里回想,想得越多,思想压力就越大,又没办法不去上班,上班也集中不了精力,于是精神愈发萎靡,工作也是节节下降。而最让他觉得想不通的是,他花钱请宾馆的登记小妹调出了几晚他带小丽入住的时候的监控录像,录像里却真的有他和小丽的身影,问小妹还记得跟他一起入驻的那个女人吗的时候,小妹却说每天客人太多,不记得了。
我问他当时道门口的那个师傅为什么不给你把这件事办了?孙先生说,他付不起那个费用。
看吧,该来的还是来了,果然是没钱就办不了事啊。不过我对道门口的那个师傅还是非常鄙视的,虽然有时候我们干这些是要高收费,但是也要视实际情况而来呀,怎么能因为人家付不起钱就拒之门外?于是我当下还是决定帮他一把,不管钱多钱少,总算是在救人。
我告诉孙先生,我帮你了解这个事,至于酬劳是多少就你自己看着办了,你给多少我拿多少,我不坑你,想来你也不会亏我。他连连道谢,于是我跟他走出快餐店,找了家打印店,把他手机里小丽的照片都打印了出来,印了很多份。鬼害怕看到自己的样子,我想我要孙先生带我去一趟他们激情相遇的地方,用我的方式打听到小丽一年前的住所,然后把这些照片都贴出来,迫使她离开或是现身。
在路上孙先生问我,如果小丽经常出现在楼道口,那么大家看到这个一年多以前就死去的人,难道就不怕吗?我告诉他,除了你他们都看不到的。孙先生又问,那既然看不到为什么监控和手机都能拍到呢?我告诉他,那是因为电子设备的频率跟人眼是不同的,就跟收音机一样,不同的频段有不同的声音,你难道要去追究为什么这么些声音怎么会从小小的收音机里发出吗?而且鬼可以让她希望被看到的人看到,你应该庆幸你遇到的这个不算是害人很严重的,吸你一些阳气,没要你的命,你就偷笑吧。然后孙先生问我要怎么才能防止鬼不靠近,我告诉他,鬼这种东西,最害怕的就是电,而且达到一定电伏的电流,能够让鬼魂直接灰飞烟灭,永远不复存在,但是你总不能每天都缠根高压电线在身上吧。
说话间已经到了他说的那个巷子,这地方以前我来过,我是指当年找录像看的时候。附近有个以往的火电厂,不过后来好像是荒废了。那个巷子两侧的房屋都是80年代的老房子了,单元楼也是黑漆漆的,角落里结满了蜘蛛网,要说这样的地方,闹个鬼什么的就不奇怪了。
我带着孙先生在楼里挨家挨户的敲开门打听,虽然很多人对这件事都不愿多说什么,因为很忌讳,但是还是有人告诉了我们小丽之前的楼牌号,并且他还告诉我们,先前租房子给小丽的那个房东是他的老街坊了,但是由于发生了小丽横死家中的事情以后,事情就传开了,这个房子怎么都租不出去,自己也不敢回来住,于是就一直空着,如果你们要去看房间的话我可以把房东的电话告诉你们。
要到电话号码以后,我连连道谢,于是我就以租客的身份给房东打了电话,房东看我是个不明真相的群众,就以非常低廉的价格答应把房子租给我,于是就风尘仆仆的赶了过来。我也不算个好人,至少在欺骗房东的这件事上是,等到房东打开房门要我们进去看房子的时候,我才告诉她,我已经知道这里以前死过人,并且死得很惨,我故意吓她,我说要是你不告诉我这件事情的真相的话,我想她会来找你的。
房东是个40多岁的胖女人,手上脖子上都挂了佛珠一类的东西,这说明她其实再度打开这个门,是经过了很强大的心理建设的。我也不算是在威胁恐吓她,我告诉她,我就是个阴阳师,我能够给这个房子驱邪。她才肯把这个她本不愿提起的事情说了一遍。她说这个女孩是从3年前就一直租住在这里的,住了好几年,也没发生过什么事,这姑娘人还是很亲切很和善,也从来不会拖欠房租。后来发现她的尸体的时候,是在去年的夏天,天气热,有邻居闻到一股腐臭的味道,发现是从她家里传过来的,敲门也没人答应,就给房东打了电话,房东来开门一看,发现人已经死了,都开始腐烂了。吓得大家赶紧报警,警方勘察后得出结论,这是半个月前就已经死了的,死因是吸毒过量。于是很快就收拾了现场,把房东带回去做了笔录,也不知道有没有联系小丽的家人,反正事情就这么结束了。说到这里,房东太太唏嘘了一句,人倒是不错一个人,做这个的都没个好下场。于是我问她,这姑娘是做什么的,房东太太说,做小姐的。
我撇到孙先生皱了下眉头,她果然是个小姐。
龙溪镇是个流动人口很大的地方,在那几年,色情行业的带动下,很多误入歧途的女性从各地来到这里,希望在这里靠着出卖身体获得报酬,于是沦落为卖淫的小姐,当然其中也有不少是因为错信了坏朋友,或是被人诱骗到了这里,世间百态,还能活着就成了一种自我宽慰的理由。如果问这些小姐为什么要从事这个职业,她们大概大多会回答说是因为觉得打工的钱赚得太少,做小姐能够赚得多一点,多了的钱可以把自己打扮漂亮,也能适当的给自己家里寄回一部分去。也许还会说,女人的青春就是这么短短的几年或者10年,趁着年轻自己辛苦点,多挣点,将来也有点存款能够自己做点小生意什么的,找个老实人嫁了,日子也就接着往下过了。听上去好像有点道理,反正自己每天都要花那么些时间来晚上睡觉,干嘛不睡着赚钱呢。
我并不了解这群特殊人群的生活,所以除了道义上的不认同之外,我没有任何反驳和歧视她们的理由,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我更宁愿相信她们是迫于生活,只能这样活着,用自己的方式,来赢得属于她们的尊重。
我问房东太太,这个房间你们之后来打扫过吗?她说没有了,都不敢回来,警方收拾了尸体以后,就叫人清洗了一下地板,连那个小丽生前的东西都全部堆放在阳台上没敢丢掉,害怕被鬼缠上。我想这样也好,我们看看那些她的东西再说,于是我打发房东太太先回去,完事能住人了我会给她打电话的。等到房东走了以后,我和孙先生开始找阳台。这间屋子的阳台就在卧室的外面,而这里就只有一间卧室,换句话说,我们要去阳台,就必须经过小丽横死在床上的那个房间。
孙先生显然是有心里压力,不过为了自己的安危,他还是跟着我进了卧室,在快要走到阳台的时候,他突然惊恐地指着床边靠窗的一个小梳妆台颤抖地说:
“这…。这些不就是我送给她的礼物吗?”
我转头一看,梳妆台上已经沉淀了一层灰尘,但是却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一些化妆品和首饰盒,按孙先生的说法,这些东西都是孙先生送给她的,她处于某些原因没有使用,也不舍得丢弃,就把它放在自己的梳妆台上。
于是我开始安慰孙先生,别担心,这是正常的,这说明她跟在意你送给她的东西,而且你现在活得好好的,她要害你早就害你了。
我是真的这么认为的,我不知道是我的固执还是怎样,我从孙先生的表达中,我始终感觉小丽不是个要存心害人的恶鬼,甚至还是个身世可怜的人。于是在我自己的感情里,我更愿意相信我这次来是来带她离开,而非赶她离开。
我在阳台上找到一个旅行箱,此外阳台上也没别的东西,我把箱子拉进屋,然后开始检查衣柜床头柜等地方,最后在床头柜两层抽屉之间,找到一个小本子。大概是放进去的时候,因为抽拉的关系卡在了夹缝里。翻开一看,发现那是一本日记。
从这本日记里,记录了从2004年1月开始的日记,从第一篇日记来看,这应该是她记录的第一本,因为她在第一则日记中便写道,
“我来到了重庆,开始换了一种新的生活。我并不喜欢现在的我,但生活逼着我更加疼爱我的身体。因为如果这具身体也失去了价值,我就再也回不去了。”
这一条还有很多,是她记录她成为小姐后,自己警惕自己不要忘记自己是谁的内容,看得出来她是个苦命的女人,就如同她告诉孙先生的那样,她来自农村,没考上大学,家里还有弟弟妹妹,为了生活她来城里打工给家里寄钱,但是微薄的收入根本连自己的生活都成问题,更不要说给家里寄钱了。于是这期间她认识了几个“姐妹”,看她长得年轻,虽然脸上有胎记,但是青春就是资本,于是在这些坏朋友的带动下,她也想早点走出自己的困境,于是放下自己的尊严,做了一名小姐。
后面整本日记的内容,都记录了今天接了多少客,赚了多少钱,言语间对男人的痛恨和对爱情的期待。也许是因为她觉得是男人的欲望导致了她们这样职业的存在,也或许是自己对自身的鄙夷导致她非常渴望爱情。但是她深知没有人会爱上这样的自己,于是她不断的在矛盾和自责里纠结,人一旦钻了牛角尖,就很难再钻出来。她的日记里充满了忿恨,也充满了怨怼,因为生活的关系,她无数次自己打败自己,告诉自己既然别人可以为了一些并不高尚的理由而生活,而自己又为什么不可以。
日记并不是每天都在记录,厚厚的一本,写到2006年的时候,出现了这样一件事,就是她在一次接客的时候,觉得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于是把自己赚的钱给他用,却被他拿去买了毒品,而且不但他自己要吸食,甚至带着她一起吸食。从那以后的日记,渐渐就非常麻木了,偶尔会怒喊几句,但大多数的字句里,开始渐渐默认了自己的生活,似乎她才是正常的,而除了她以外的其他人,都是不正常的。
房东告诉我,她是7月死的,于是当我读到7月的最后一则日记的时候,读到一种深深的绝望。她说:
“当这个世界选择了抛弃你,别害怕,因为你一样可以抛弃这个世界。”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她的遗言,或是她已经不再计较死亡带来的可怕,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吸毒过量,是无意识的,还是有意的。而且这一切都还没完,再翻了几页后,我竟然还看到一则短短的日记,日记的日期就是2007年的7月,也就是发生在前不久。我深知执念带来的恶果,所以当我看到这个日期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她的鬼魂写下的。
“我爱你,但我不能爱你,你找我,你也不该找我。美丽的烟花,留给美丽的人吧。”
孙先生一直跟着我一起在翻看小丽的日记,看到这句,他情难自抑,紧紧咬着自己的下嘴唇,肩膀起起伏伏的哭泣。我知道他想起了自己对小丽的承诺,在他并不知道他爱上的是个鬼的时候。而我也愿意相信小丽的鬼魂写下这一句的时候,也想到自己必然要辜负孙先生的承诺,当她知道自己爱上一个活人的时候。
这则日记的日期,和孙先生手机里相片上的拍摄日期是一样的。我无法用我自己的情感来衡量他们之间这段畸形又无法言说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