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工皇后不好惹-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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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家,在南越也算名门,是官宦人家,官位不高,但作风很正,平常少与人往来,凑巧的是,父亲和秦家据说也是有点交情的,于是,她和秦逍的婚事,就这么定了下来,而她连反抗的意见都没有。事后才正式通知于她。
在所有人眼里,她,云沁,一个庶出的小姐,能配上秦家嫡出的儿子,而且还是最最聪明、最最最前途无量的那位,是天大的幸运事,简单的来说,就是天上掉下馅儿饼了。
在这个时代,谁会向一个才三岁的孩子商议这么一桩将会影响她一生的婚事。
女孩子啊,在这里,只能乖乖听话的做一个任人摆布的玩偶,为家族利益而奉献自己的人生,那是人之一生最最祟高的使命。
再后来的十三年里,云沁一直住在云家堡,日子算不得如何滋润,家里兄弟姐妹太多,女人太多,争伐太多,不像现代。
在现代文明里,抛开小时候那段苦难日子,自打她成为养父养母的孩子以后,她的生活便如一跤摔到了青云里,没有不公,没有争斗,她阴晦的心,因为他们而渐渐灿烂,走上了另一条迥然不同的人生。
她的乐观向上,全来自于他们的教养。
而这里,一切全是扭曲的,是变态的,是残酷,人与人之间的亲情是薄弱的。
在这里,这具身体的母亲,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妾,模样生的是挺好,可是与世无争。
一个庶出的丫头能有什么好日子过?
而且,母亲对她的教养又严,一直要求她凡事要忍,要低调,要收着自己的性子,所以,在云家,她搏了一个胆小怯懦的名声,是个“逆来顺受”的乖孩子。
当然,那是假相。
她只是不想争,不屑争。
在云家的十三年里,唯一能让她觉得庆幸的事,就是父亲给她配了秦逍这样一个未婚夫,不是因为男女之间的喜欢,而是因为有他,她的生命有了另一种精彩。
秦家每年会让秦逍到云家堡和她见上几回,有时,秦夫人想她了,干脆就命人来将她带去秦府住上十天半个月的,那是她最最开心的日子——秦家虽是官宦世家,但作风开明,家风亲切,不像云家堡,规矩森严,而且腐朽。
再说那秦逍,比她年长七岁,从小是一个出色的孩子,很疼她,也很能管她,就像一个大哥哥一样。
那些年,他手把手教会她琴棋书画,暗地里还教她功夫,要是她表现好,还会带她出去游山玩水,增长见闻,博文广智。
等年岁一年一年长成,他们渐渐都长大,秦逍在不知不觉中,生的那是越来越好看,人如松,面若玉,笑若春风,才盖南燕,智无人及。
那一年,十八岁,还未考上功名的他凭一策,助南燕帝大退海贼,收伏了多年为祸的海患,一跃成为南燕帝驾下最器重的臣子之一,甚至于没有参加当年的秋围,就轻轻松松做爬上了一个人人嫉妒的尊位,成为权利圈里炙手可热的风云人物。
如今,他官拜提督,权倾南燕。他脾气极好,温温如美玉似的,即便杀人时,也笑的温柔。
小的时候,她一直叫他逍哥哥——呃,好吧,那纯萃是被逼的。
那时,她的心智虽已经有二十五岁,不过时代不同,她在现代文明里懂的那一些,在这里,有些是不管用的。何况那时年纪小,很多事,必须依赖大人。而秦逍呢,很爱拐骗她,时温柔,时严厉,想着法的逼她哄她拐她,于是她只好委屈自己叫一个小毛孩做哥哥了。
其实,她倒是更喜欢叫他做“秦逍”,每番叫他“逍哥哥”,心里就郁结啊,后来,叫着叫着,也就习惯了:能有一个哥哥挡在面前替自己解决麻烦,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那就勉勉强强叫几声吧!
原本嘛,这样一个出色的男人,得尽多少女子肖想,欲嫁其为妻,借用那些女人原话来说:便是无名无份跟着,那也是毕生之幸——偏偏她就是对他不来带电,从小到大,一边腻着他,孜孜不倦的汲取他身上有力的东西为自己所用,一边则在想方设法要甩掉他。
甚至于想过用其他女人来诱惑她!
都没有什么奇效!
他一心一意做着她的未婚夫,干干净净的等着她,不对,这人其实也不算是什么正人君子,至少,他挺爱揩她油的,亲亲搂搂抱抱的,都做了:美其名为联系感情,实际上则宣告了所有权。
但她的心,一直一直念着那个一枪毙了她命的男人:龙奕——
无数疑惑困扰着她,她总在想,这辈子,她当真还能遇上他吗?
五年前,那如同南柯一梦似的重逢,当真是他吗?
如梦如幻的三天,几乎让人怀疑那从未有存在过,匆匆的,他就被烧成了灰碳,然后,灰飞烟灭。
直到几个月以后,她有了害喜反应时,她精神仍处于恍恍惚惚中、对一切都表现的索然无味的她,终于重新振作了起来。
十五岁,她怀上了孩子,这在家族人的眼里,无疑是大逆不道的,是堕落无耻的像征,一个有着婚约的千金小姐,做出这种不知廉耻的事来,那都该沉塘。
于是,家里人开始逼她流掉。
她咬紧牙关,不肯答应。
那时,原以为秦家会就此提出解除婚约,云家堡丢不起这个脸,秦家更是:两家都是名门,都有一个显赫的家族,如何能容下一个来历无明的私生子的存在。那会令祖宗蒙羞,会被世人耻笑。
最终,秦家那边选择了沉默,何从何从,他们将选择权交给了秦逍。
不想秦逍生气归生气,末了,居然容下了她这样一个离经叛道之举。
那一个人人都想嫁其为妻的人中龙凤:秦逍,不答应退婚,也没逼她堕胎,在她与家族抗争的那些天里,他曾来找过她,对她说:
“若你执意,可留着,我会将它看作是自己的孩子。只是这肚子渐渐显怀,你一个姑娘家在娘家生产会遭人闲话,早些嫁过来吧!有事,我会替你担着。至于这孩子,我会当亲生的养!”
这个人,完美的就像圣人,包容了她所有任性和自私,还愿意用自己的肩膀替她扛下这所有了闲言碎语。
他让她感受了难能可贵的温暖,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大陆,第一次如此感动,为他的错爱和呵护。
要是,没有前世的记忆,要是她没有占领这具身体,原来的云沁,嫁入秦家那几乎是没有玄念的事,传统礼制培养出来的女孩子,不可能抗拒这样一个男子。
可她不是原本的云沁。
她不能嫁,心头藏着太多太多的疑惑,她不能随随便便将自己的一生就这么轻易交付给一个男人,她不能令不属于秦家的孩子,冠上秦氏之姓。
可她的意志,与家族的颜面来比,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父亲见秦家如此大量,不顾她反对,给她筹备婚礼。
就在婚礼前某一天,她大闹了一番,终与云家划地而裂,叩首绝恩,在一片大雨滂沱里离开了云家,从此,她便成为了云家一个抹不开的耻辱。
五年来,她脱离了云家,为了生活,开辟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世界,如今的她,与五年前,已不能同日而语。
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为了让自己活的更好,证明女子也能鼎天立地于这个九洲之上,她已与母亲已有五年没见。
养儿方知父母恩。
因为有囡囡,所以,越发愧疚。
她是喜欢自己那位母亲的,那是一个受着妇德规范着的才女,五年前,她与人无媒而合的事,曾令母亲伤心欲绝,母亲一度也逼她把肚子里的孩子拿掉,权当这事从来没有发生过。她中意的是秦逍这样一个女婿。
在她看来,秦逍无疑是出色的,可以说,这世界几乎没几个比得上他,可无论自己那时有没有怀孕,她都不可能嫁他。。
五年过去了,她无比的想念母亲,想着母亲这几年身子一直不太好,近来更有卧榻不起的迹向,所以,她特意从南燕而来,带着孩子,想去见见母亲。若是见了囡囡,母亲一定会喜欢上她。
这么聪明活泼的孩儿,谁能真正讨厌得起来。
灯下,云沁亲亲女儿那粉嫩嫩的白里透红的小脸,想的是小时候,母亲在夜里偷偷亲她的光景:母亲啊,在白天时候,是绝不会露出慈爱之色,总是严厉,只有独处时,只有夜深人静等她睡着时,才会表现出那样一种母爱。
“爹爹……”
她正沉思,睡梦里的孩子,忽然喃呢了一句,令她不由得打了一个机灵。
“娘亲,我不是野种……”
孩子又喃呢了一句,红红的小嘴还委屈的扁了一下。
云沁坐了起来。
囡囡很懂事,很少在她面前提要爹爹的事,她曾对她说:“爹爹被娘亲弄丢了,也许再也找不回来了。”
“娘亲,娘亲,那囡囡帮娘亲一起找爹爹!”
她是那么的渴望有一个像山一样伟岸的父亲。
有一阵子,她一直提爹爹,也令她好一阵子睡不好,后来,也不知青儿和囡囡说了什么,囡囡没有再提:她心里到底还是想要一个爹爹的!
唉!
她的心,隐约有点难受。
闭眼,睡,却睡不着,翻来覆去不知多久,脑海里又浮现了那些遥远的记忆,那么不真实,但又实实在在存在过,实实在在的给了她孩子,实实在在的改变了她的人生。
房里亮着灯,她在帐下,孩子在她怀里,享有这样一份安安稳稳。
这一刻的她,从来就不知道很多真相都被人为的掩藏,且遭到了最残忍的扭曲,从而改变了最初的真实。
她在局里,被左右,被拆散,被恶意的改变着人生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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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睡的香,她被一个欢喜的尖叫声吵醒了,一只小手那么亢奋的摸着她的脸,捏着,拼命的尖叫着:
“娘亲娘亲,我找到爹爹了,爹爹回来了,爹爹回来了!娘亲,我有爹爹了……”
啥?
云沁睁大一双有些睡意朦胧的眼,看到女儿红扑扑的小脸挂着欢天喜地的之色,拼命的摇啊摇,她糊涂了,四下张望,天亮了,不是做梦,所以这也不是梦话……
她打了一个哈欠,将那个扰人清梦的小捣蛋鬼给拎了过来,拧起那张俏丽的脸蛋:
“鬼丫头,想爹爹想疯了是不是?大清早的,你这是没睡醒吗?”
“没有没有没有,保证没有,绝对没有。囡囡睡的香香的,也不是疯了,囡囡是真找着爹爹了……我有爹爹了,真有爹爹了,不信,我去把他找回来……娘亲娘亲,你好没用,自己的男人都找不到,还得让囡囡替你操心,娘亲,你不合格……”
小鬼头,做了一个鬼脸,吐了一下调皮的小舌头,挣扎着从她怀里下去,跳下床,往门外而去,看样子,还真像是去拉个人过来让她看看。
谁啊?
谁敢冒充囡囡的爹呀?
她好奇死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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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情动,公子倾心
云沁穿着睡衣,泣笑非皆的跟出去,外间是一间花厅,布置的很干净整洁,一几四凳,一琴台,一桌二椅,上有文房四宝,两副,摆得整整齐齐,两个座位是囡囡和子渊的。
这里是囡囡的房间,也是她和子渊学习的地方,地上还摆着一些玩具。
她翻着看了看,都是明月自己做的,有七巧板,有藤球,竹剑,棋盘……
门是半掩的,孩子的叫声从外头传进来,嘴里直叫着:
“爹爹,快走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