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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特工皇后不好惹-第266章

小说: 特工皇后不好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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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先生做了这么多年的医者,虽不能自称为神医,排老大,却也是龙州境内屈指可数的几个高手之一。

“只要大哥能活回来好。要是大哥,我和二哥一定要把西楚国移为平地!”

龙舜之骂咧了几句,一边替大哥擦去嘴边的血水,神情极为的担忧,大哥醒是醒过来了,可是这副痛不欲生的模样,是为了哪般啊!

一只布满血水的手,忽然牢牢抓住了钱先生的手,恢复神志的龙大公子眼神无比清冷的看向他:

“给我上最好的药,用最短的时间把我治好……”

钱先生一呆后,忙道:

“大公子,是药三分毒,你浑身上下伤的严重,一时半刻恐怕好不了!”

“我不管。总之,半个月内把我治好!”

他的身子很虚,他知道的,回来的途中,他伤的厉害,必须好好静养,可是他等不了,也耐不下性子养病,他要尽快好起来,去把自己的妻儿找回来、

***

云沁不喜欢古代,第一个原因是,女子没有社会地位,第二个原因是,规矩太多,甚为烦琐。

比如,成个亲,没完没了的叩头,没完没了的拜,无趣的很,而且还得把自己穿的就像是一个红腊烛似的,说喜庆,显庄重,但,说句实在话,她还是喜欢雪白的婚纱,站在教堂里,由养父亲手将她牵给她心爱的男人,可惜这个愿意,她是永远都完成不了。

来到古代,嫁了两次,两次都被折腾坏了,第一次是代嫁,第二次是真正的嫁人。第一次满怀算计,第二次呢?其实也是存着一些私心的。

记得成亲前,她曾问过秦逍:“之前你曾拉我去龙隽之,是不是想告诉我,龙隽之就是萧缙?”

秦逍没想到她会提到这个,呆了好一会儿,才点头。

“为什么想那么做?”

秦逍淡淡道:“你有权知道真相。如果我不知道,也便罢了,我知道了,而刻意瞒着你,将来你会怨我。我在你身上花了这么多的心思,不是为了成怨偶,而是想和你恩恩爱爱,白头到老。”

“你就不怕我又反悔吗?”

“怕!”

秦逍坦诚的很。

“既然怕,为何还想告诉我知道!”

“我也矛盾,我也想过瞒你,可是,这世上的事,若有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可以瞒你一时,并不能瞒你一世,你的心结若不解开,嫁给我,迟早你会离开。一纸婚书,未见得能把你约束。想要拥有你,就得用心换。用燕姨的安危来为难你,这事,我就做的有些后悔。我得承认,救燕姨,是一件麻烦事。后来我想通了,只要是你在意的,纵然你不能嫁给我,我也会想尽法子救她。”

秦逍是一个权臣,更是一个复国者,他为人做事,总有阴暗的一面,有时,为达到某种利益,可能会不择手段,但,他对她,一直磊落,光明,一直以无经的真诚,来待她。

他的坦白,令她更为的敬重他。

***

捧着宿醉发疼的头颅醒来时,看到秦逍衣裳整齐、容光焕发的坐在床头,深深的睇着她,眼底深藏着柔情蜜意,手指正在把玩着她的秀发,见她睁眼,一笑情深:

“小醉猫终于醒了,我正在考虑要不要呵你痒痒,把你闹醒!”

云沁怔怔然,在看清自己身处的环境之后,记起今天是她新婚第一天:“哎,昨天喝太多酒了!”

她坐了起来,发现身上的嫁衣早见了,身上穿的是一件雪白的寝衣,重点,里头空空的,抹胸都没穿,她微微一惊,才坐起来,又缩了回去。

“怎么了?”

“呃,谁给我换的衣裳?”

脸蛋滋滋的就烧起来。

她轻轻的问。

“你说呢?”

他笑的双眼亮晶晶,看着她的脸,一寸寸若春霞般红润起来,带着刚睡醒迷糊娇憨之色,太惹人怜了。

“你把酒洒了一身。叫你把衣裳脱了又不肯,赖在床上一动也不动,所以,我就只好亲自动手了……”

他眨眨眼。

云沁的脸通红,昨天夜里的确吃了不少酒,出丑啊出丑。

“起吧!太阳都晒屁股了,我好像有听到谨姑姑来问几次了……”他一脸笑,冲外头努了努嘴。

她立即惊坐起来,抓开帘子往外一看,东面的窗敞着,一片雪亮,乃是个晴天烈烈的好天气,直叫:

“呀,完了完了完了,你怎么不叫醒我?这叫伯父伯母怎么看我呀!丢死人了!”

今天得去向公公婆婆请安敬茶的呀,这是每一个新妇必须行的规矩,哪有新娘子睡到日上三竿的呀!

他笑着自背后搂住了她,在头顶亲了一个,带着满满的怜惜:

“别急别急,你在我房里睡到日上三竿的情况还少吗?爹娘早习惯了。”

“那是小时候的事情好挖。”

小时候,谁不会赖床呀,现在她是新妇。

“现在也一样,爹娘把你当女儿来疼的。睡晚一些就晚一些……不必着急。嗯,我让她们进来给你梳妆。”

他去开门,门外站了一排,领头的是青袖和秋霜,带都会一批陪嫁的侍女候着,看到门开,连忙齐声请安,他心情极好,笑着令她们进来。

青袖是这批奴婢当中唯一一个和秦逍熟悉的,知道他每天起来都会先喝一杯茶,她一边让秋霜去给泡茶,一边去替小姐整妆。

秦逍在边上看着,坐在东窗下的椅子上,隔着一片珠帘,看着这一室的喜气,看着屋里这一群忙忙碌碌的女子,看着青袖轻声问小姐想穿哪件衣裳,看着新婚妻子,对镜理红妆,心情无比的舒畅。

这样一组境头,他想了很多年,如今终于实现。

半盏茶的时候,云沁婷婷袅袅的出现在他的视线里,穿一袭淡紫色的裙,裙摆拖地,束出一个纤细的腰肢,高腰,系出一个漂亮的蝴蝶结,腰肢下,缀着闪闪发亮的流苏,垂着一个漂亮的玉佩,发髻高环,珠玉贴鬓,步摇斜插,端庄高贵,雍容典雅。

以前,她是一个不爱穿裙的小丫头片子,最爱扮男装,喜欢省净利索的衣裳,扮相,有点像小丫环,或是小厮,难得穿裙,款式都简单,这般雅致的衣裳,根本就没穿过。

“怎么样?这身衣裳还行不?”

她觉得不自在,不习惯这样的拖泥带水的裙子,但这些款式,全是母亲给指定的,说什么以后她是秦夫人,穿着打扮必须好看,才不会丢了秦逍的脸面。

他弯唇笑,笑的极为的温柔:“丑媳妇见公婆才会满身紧张的,我的夫人,美的天仙似的,胆儿大的可包天,也怕见公婆不成?”

云沁被他这么一逗,不觉一笑,瞪他,身后,清袖和秋霜她们都在笑呢!

“我哪里紧张。见长者,仪容端庄,那是必要的。”

他笑,想到她小时候的赖皮腔,玩起来,能把自己玩成泥人,哪顾什么端庄……

“是是是,夫人说的极是。夫人打扮的花枝招展,为夫看着赏心悦目,自然得打扮一下的。”

他愉快的调戏着,最近,他的心情一直很好。

云沁很想踹他一脚,可惜不方便,唉,这衣服,太束缚人。她抚着裙身道:

“其实我不太喜欢!我野惯了的!走路都不方便!”

“那以后就别穿了。以前你是怎么样一个人,以后还是怎么样,不必改变什么,虽然这么穿,很养眼,但我也喜欢你英姿飒爽的模样。这样的衣裳,偶尔穿一穿就行……”

秦逍笑着扶上她的纤腰,拥着她往外去,语气是那么的纵容。

“这可是你说的!”

“对,我说的,我就喜欢你男不男女不女的淘气样。”

“什么男不男女不女的?”

“难道不是?女扮男装,那就是不男不女!”

“喂……”

清袖微微一笑,这世上,也只有五爷会这么宠着惯着小姐,所以说,小姐嫁五爷真是嫁对了。

****

云沁没有去拜见公婆,云家堡出事了——燕娘杀了人,就昨天晚上。

待续!

第七十九章,疑案,神秘燕娘

一共死了两人人,一个是云九小姐云依,另一个是大夫人的手下杨姑姑。睍莼璩晓

这个消息,是罗成来向她报禀的,当时,秦逍也在。

秦逍听着一怔,看到云沁那才露出来的浅浅欢笑,一点点收了起来,怀疑道:

“我母亲,手无缚鸡之力,怎么可能杀了云依?”

“具体情况不知。只听说昨儿个半夜,九小姐跑进了燕楼,也不知道怎么就和燕姬夫人起了冲突,燕夫人似得了失心疯一般,一番吵闹后,就把人给捅死了。杨姑姑受伤逃了出去,没能跑去向二公子报信,就气绝在花园,末了,只在地上留下了几个古怪的字。据说是毒发而死。辂”

罗成把来报之人所说的话,一字不落的转述了一遍。

“什么字?”

云沁问纥。

“据说字不成型,看不懂的,也不知道杨姑姑最终想表达的是怎样一种意思,小姐要是想详细了解,还是亲自去看看吧!”

在没有查明真相之前,任何所谓的线索,都有可能是一种假相,一切还是眼见为实。

“嗯,我会查看的……现在,我娘是什么处境?”

云沁表现的极其的冷静,没半分惊乱之色。

这是秦逍最最欣赏她的地方,从小到大,她总能保持一个相当清醒的头脑,总能随机应变,极其的善于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这个特质,他也是这几年才发现的。以前。她一直在隐藏这份与众不同的特殊能力。

分离的这六年,她终将她的这份能力,充分的发扬光大。

再仔细想想的话,其实小的时候,她有过这种天赋的表现。

比如,她六岁那年,他带着她出去游玩,曾故意将她放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很刻意的和她失散,然后,他在暗处观察她。

云沁的反应,令他惊讶。

这丫头,在发现自己和家人走失以后,并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很耐心的在附近寻找。在确定找不到以后,她极为冷静的通过以前他曾教过的各种暗号,最终还是和他们取得了联系,整个过程,她不哭不闹。

那天,他背着走累的她回客栈,问:“找不到我,害不害怕。”

她一身疲惫的赖在他背:“怕。怕死了。”

可他觉得,她其实一点也不怕。

但那时,他见她一身狼狈,惨兮兮的样子,竟信以为真。

后来又有一次,他们去游历,遇上了一场暴动。

这一次,他们是真被人~流冲散,之后,她被人伢子卖进了一座青楼,那老鸨见她生的漂亮,打算将她当作头牌来养。

她先在那里好吃好睡的住,等吃饱睡足,养足了精神,她把那青楼里姑娘们的卖身契全给烧了,自己呢,背上一个小包袱,沿途做记号,一边玩一边找他们,反倒是他们急坏了。

待见到他时,她一头扑到他怀里,惨兮兮的埋怨:

“你们去哪了,害我好一番找!”

然后,累的呼呼大睡过去。

关于她的外头干的好事,也是后来才听说的。

他曾问她:“怎么想着烧人家的卖身契?”

她眨眼说:“凑巧而已。我正好躲在那老鸨房里,原本想偷点银子,好跑路,结果,找到了一大叠契约。顺手就烧了……”

那时,他觉得她那么的小,心眼怎么可能那么多,一切纯萃是巧合,倒没怎么惊怪。

直到若干年后,他才知道这丫头啊,一直在他面前藏起了自己聪明才智,而他一直就小瞧了她。

这五年多,将近六年的时间里,她充满表现了身上的特质,善于在恶劣的环境,审时度势,以一种非凡之能,令自己成为这个环境内的强者,而不被欺凌,被奴役。

如今,越是了解这个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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