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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那些花儿,那些青春-第1章

小说: 那些花儿,那些青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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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非言非语
第一部分 冯桥回北京了 第1节 冯桥回北京了
    朝晖打电话来的时候宿舍电脑里正放着老狼的新歌《恋恋风尘》,我在麻将桌上搓得淅沥哗啦,忙得不亦乐乎,寝室外面夜空里的雨也是下得淅沥哗啦的。活活苦战了两个小时手气才刚刚开始好转,接连自摸了几把,对家的小脸儿气得都绿了。这把牌拿起来一看也是出奇的好,于是我裂开嘴巴笑了,心想古人说得对啊柳暗花明又一村。山不转水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面包会有的房子也会有的输了也会赢回来的,总之运气好了神仙也挡不住。
    我从桌上拿起电话十分不耐烦地说了句:你丫个祸害,快,有话就说
    赶紧收拾收拾咱回北京吧,出大事儿了。
    朝晖说话的语气特别急迫,跟世界大战就在眼跟前了似的,弄得我颠三倒四不知所措,听了半天还是云里雾里全然不明白是咋回事儿,于是我没头没脑地问了句:本·拉登到北京了?
    是冯桥回北京了!
    丫回北京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咱回去就知道了,他妈上星期四已经来把他拎回去了。
    我靠,到底怎么了,这么严重?
    别问了,你赶紧收拾东西吧,明天中午我来你宿舍门口接你。
    挂了电话我把手机往床的方向扔去,无奈火力猛了点儿,只听〃哐〃的一声手机撞墙上了,又顺着墙慢慢滑下,掉到床和墙之间的缝里去了,整个场面就像一个英勇无比的战士流着鲜血沿着墙根慢慢倒下。心想一会儿我又得钻到脏乱不堪的床底下去捡手机了,还得请个人帮我打手电筒,完了还要请人家吃火锅表示感谢……想着想着就觉得无比窝火,于是随手扔了个〃二条〃出去,麻将〃啪〃的一声刚和桌面〃啵〃了一下,对家就无比响亮地喊了声〃碰〃,我轻蔑地看了她一眼,小呢子居然拿眼睛的余光瞟了我一下,神情无比得意,我在心里问了一句:小样,终于睬着狗屎了吧?
    朝晖就是我男朋友兼校友。
    冯桥是我男朋友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兼校友。
    朝晖常常说我的生活里充满了谬论。
    我点点头,表示赞同,因为没有必要去否认,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我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我一直在否决我过去的观点,比如我今天一觉醒来,就觉得昨天我经历的事情以及昨天我的某些想法真傻。
    奇怪的是,常常这样。于是久而久之我便得出一条谬论:如果有一天,我回过头去的时候,发现我过去的确是个傻B的话,那就说明我长大了。
    楼下不知那家养的猫又在叫春了,吵得我心烦意乱,一个多月以来它就没停过。经常半夜三更的都在叫,叫声撕心裂肺,无比凄凉。心想他主人也真是的,都不替它想想办法,就任由它这么危害群众,弄得我常常从梦中惊醒过来,都是一通冷汗。
    我开始坐立不安,浑身寒毛一根根竖了起来,只好关掉电脑,钻进被窝里,给朝晖打电话。我说朝晖,想想办法吧,我真想见冯桥,再见不着他我也活不下去了。
    朝晖说你以为就你想见他啊,我也急得快上吊了呀我的姑奶奶。他妈整天把他关着,我昨天悄悄去探视了一下,看见他坐在阳台上跟个死人似的,脚上还有铁链。我还说他爸妈是疯了还是要怎么着呀?
    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原因让我的好哥们冯桥受了这么多的苦,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回北京已经一个多月了,我还连他的影子都没见到过。他妈一见了我就牙关咬得紧紧的,怒眼圆睁,跟见了勾引他爸的小狐狸精似的,摩拳擦掌,狠不得一口吃了我。有几次还骂骂咧咧的,弄得我都不敢开口说让我见见他。
    上周五他妈亲自来找我,就在我们家楼梯口,我还纳闷着呢,她找我有啥好事儿呀?于是我热情地说阿姨要不您上我家去坐坐?
    她〃啪〃的一下,伸出手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就给了我一耳光,打完了好半天我才反应过来自己挨打了。〃小妖精你给我听好了,从今往后你甭想再见到我们家冯桥了,你把他害得还不够惨么?想再见他,门儿都没有。你最好规规矩矩的过你自个儿的日子,别招他惹〃
    我是妖精,这还是头一次听见有人这样评价我,敢情是夸我呢还是损我呀?我长得人模狗样的是没错儿,也左瞧右瞧瞧不出点妖精的气质来呀,我要是妖精,那西游记里边那些个是什么?
    那一巴掌打在脸上的感觉真新鲜,辣辣的,至今还让我记忆犹新。从小到大,还很少有谁敢在我的脸上动土呢!于是越想越气,只好拼命拍自己的胸脯不停安慰自己说年轻人别冲动,冷静冷静再冷静!
    冯桥那厮自个儿不争气还把我搭上来受气,为了冯桥的事儿,我们家被闹得鸡犬不宁,我妈不知道有好多次都想伸出手来打我了,结果倒好,她舍不得下手,别人顺顺当当的替她了却了心愿。
    朝晖为这事儿也差点被他爸赶出了家门。就连晓晓,远在千里之外的成都,也被冯桥的妈妈电话恐吓过。
    真是应了那句话: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北京的炎热似乎一点褪减的意思也没有,我也无心出门,于是整天躺床上看电影,空调把家里吹得冷飕飕的,冰箱里的绿茶被我以一口一瓶的速度几下下就解决掉了。我妈说再这样下去她得赶我走了,21岁的大姑娘了整天披头散发的就窝家里睡觉看电影,羞不羞呀?
    以我妈的意思,我该梳妆得整整齐齐的顶着烈日在北京的大街上狂奔,几圈下来,旁人准和她老人家一块儿,点着头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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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也只是别人说说而已,就像很多事情都只能说说而已,实际上表面上的东西和内心的感情是相差了十万八千里的,内心的疲惫哪是表面就能一眼就能看出来了的呀!
    一个月前我和朝晖兴致匆匆的从成都赶回北京,目的是想来充当救世主,把冯桥那丫从毒品的地狱里拖出来,这样也不枉哥们一场。没想到救世主没当成,我倒白白挨了一耳光。这耳光打得我特委屈,其在我心里的分量不压于有人莫名其妙的指控我是小偷,而我不能辩解,于是我心里只能憋着一词儿:冤枉哪!
    更冤的是没人听我的。
    小时候我是一个孤独的孩子,我妈说那叫孤僻。长大了我不再孤僻,我有各色的狐朋狗友,可我还是感觉到孤独。比如冯桥这件事就让我觉得特灰心,灰心的想法自然而然会给我带来孤独,我有时候甚至认为爱情友情其实都是如此不堪一击的东西。我想要是冯桥死了,那我注定孤独一生。
    我对这整件事情的谬论是:有的人不是爱人,却胜似爱人。
    不知道我,是该继续孤独下去,还是要勇敢一点跟一切不顺眼的恶势力作坚决的斗争?如果我的处境总是在两个极端之间来回,一边是冰点,一边是沸点,我该怎么办?
    想来想去我决定不能再袖手旁观,坐以待毙了,再见不着冯桥估计我得进疯人院了。于是我把朝晖叫到家里,连更连夜的共商与冯桥见面之大计。我说要不从阳台上翻到他们家去?朝晖说办法是不错,但多半会被人当小偷暴打一顿,鼻青脸肿不说还得进派出所;我说要不咱俩挑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埋伏在他们家周围,他妈一下车你就扑上去,拿一塑料袋套住她的头,然后我就逼她交出钥匙,带走冯桥?朝晖又点点头说这办法好,但是就咱俩,未免人手太少了吧?最后事情弄不好还是得以抢劫的名义进公安局;我说那要不想法把冯桥偷出来?朝晖说这不就是在想办法吗?
    女人真是的,头脑简单,尽会捣乱。
    我说我还头脑简单呢,你是猪脑,简单都算不上。
    朝晖十分不服气,说你胸大无脑。
    胸小了你不是还不乐意么?
    我这一句话还真问到点子上了,可见我对他的了解之深。朝晖对此并没有提出任何疑问,而是呵呵呵的笑得特邪恶,还一把抱住了我。笑着笑着就对我动手动脚的,我说你给我老实点啊,日子还没到呢!朝晖说我都算来着,这两天应该是发情期。快,告诉我,是不是特想要?
    我说要你个头啊?都这会儿了还死不正经。
    那你这会儿想要什么?
    想要冯桥早点从地狱里爬出来。
    小样的,吃着碗里还看着锅里呢?
    怎么了,就让你整天沾花惹草妻妾成群不让我解决温饱直奔小康啊?只准周官放火,不让百姓点灯,这什么世道啊。
    得得得,姑奶奶,看准了哪家哥哥我帮你去说还不成么?
    这还差不多
    之所以要这么积极的去营救一个跌落在绝望边缘的叫冯桥的人,是因为他在我和朝晖的心里有着非一般的分量。原本三个人不能同穿一条裤子,不过三个人同在一条船上我想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船快翻了,有个人已经掉下去了,另外两个还能苟活吗?
第一部分 冯桥回北京了 第2节 我、朝晖和冯桥
    我说的三人是指我、朝晖和冯桥。我们一起从北京流落到四川,在成都那个烟花柳絮的美丽城市里读书、学习、生活、恋爱、伤悲、开心、抽烟、喝酒,只为着一个至高无上的目的:活着!为了活着我们想过要不顾一切,勇往直前。
    我们是铿锵三人行,三角形是世间最稳定的几何图形,因为三个角刚好能支起一片天空,我们的这片天空,叫:爱。
    为了稳住这片天空不被风吹散,我常常一个人无耻地想到,如果我和冯桥还有朝晖能一辈子生活在一起,那多好!朝晖是我的男朋友,我也常常无聊而自私地想到,要是冯桥一辈子不结婚就守着我和朝晖过日子,那该多好!
    其实朝晖这人一开始就没给我留下什么好印象,至于后来事情怎么发展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以至于我还爱上了他,就不忍述说了,毕竟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失败惨痛的经历,很久很久以后的一个夜晚我从噩梦中惊醒,才突然意识到我被骗了,被他的花言巧语给骗了。无奈后悔已经来不及,跳楼又显得太懦弱,所以只有打落的牙齿和血吞,勉强挤出两滴悔恨的泪水,指着他脑门说:从今往后,我就是你的人了。你甭想欺负我,否则我打得你头脑开花满地找牙。
    那时候我强悍得就像只母老虎,把朝晖逼得一步步往后退,直到最后关门进了卫生间。从那天起我们的角色定位就是每次我发了火他就装孙子,在我面前哭着喊着要我原谅他否则他活不下去了,也就是说,他经常都在做错事。我把那些事通通叫做〃对不起我的事。〃
    而冯桥和朝晖从生下来就认识了,因为两家有着某种言不明道不白的世交关系,反正据说也就是冯桥的爷爷是朝晖的外公当年从抗美援朝的战场上给扛回来的。所以朝晖跟冯桥打小就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小学时候就整天戴着红领巾一块儿尽干坏事儿。高考那年他们还约好了要去清华大学当害群之马,结果不幸被清华招生办狠狠一刷,可怜兮兮的到了四川。还好在那遥远的四川,有一个学校愿意收留他们,接受他们这样的害群之马。虽然大学里像他们这样的害群之马很多,多得数不过来,不过一提到有人愿意收留他们,俩人都还感激涕零的。
    我的经历跟他们很像,所以我一直觉得这叫缘分,这是随波逐流的结果。
    我最先认识的是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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