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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行者无疆-第40章

小说: 行者无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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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英国贵族请人喝茶,全由女主人一人掌管,是女主人显示身份、权力、财富及风雅的机会。她神秘地捧出了那个盒子,打开盒子的钥匙只有一把,就掌握在她一人手上,于是当众打开,引起大家一阵惊叹。杯盏早就准备好了,招呼仆人上水。但仆人只有提水的份,与茶叶有关的事,都必须由女主人亲自整治。中国泡茶有时把茶叶放在茶壶里,有时则把茶叶分放在每人的茶杯里,让客人欣赏绿芽褐叶在水里飘荡浸润的鲜活样子。英国当时全用茶壶,一次次加水,一次次倾注,一次次道谢,一次次煞有介事地点头称赞,终于,倾注出来的茶水已经完全无色无味。

到此事情还没有完。女主人打开茶壶盖,用一个漂亮的金属夹子把喝干净了的茶叶——中国说法也就叫茶渣吧——小心翼翼地夹出来,一点点平均地分给每一位客人。客人们如获至宝,珍惜地把茶渣放在面包片上,涂一点黄油大口吃下。

英语说茶渣要比中文好听,叫“茶的遗留”,只是英语中“遗留”一词正好与“叶”字相同,于是前些年上海大街的门牌上把茶叶店误译成了茶渣店,英国人看了有点吃惊,因为事到如今连他们也不吃茶渣面包了。

他们这样喝茶,如果被陆羽他们看到,真会瞠目结舌。既不是中国下层社会的解渴,也不是中国上层社会的诗意,倒成了一种夸张地显示尊贵的仪式,连那茶渣也鸡犬升天。虽然尊贵,但茶的“文化国籍”已经更换,因此他们也就贪图方便,到自己的属地印度、尼泊尔、锡兰去种茶了。

茶被英国广泛接受之后,渐渐变成一种每日不离的生活方式,再也不是贵族式的深藏密裹了。至今英国人对茶的日消费量仍是世界之冠,已经无法想像如果没有茶,英国人的日子怎么过。

中国文化人千万不要再从这个现象洋洋得意地证明中国文化对欧洲的征服,我前面已说过,他们喝茶已剥除了中国诗意和中国文化,因此每日不离的原因要从别处来寻找。在我看来,基本原因比较原始,是由于茶提供了一种于健康、风度无损的轻微刺激,而接受这种刺激又成为片刻放松的借口,于是每天就有了一种以喝茶为节拍的生活节奏。

既然如此,英国人一般不喝太浓的茶,很少听到他们有喝茶喝“醉”了的事,但这在中国常有,特别是喜欢喝乌龙和普洱的族群。每天淡然于一种固定的节奏中,这也正是他们在饮食中缺少诗意的表现。

通过茶来作文化比较,可以产生很多有趣的想头,而我感到最难解的是这样一个问题:英国从中国引进茶叶才三百多年,却构成了一种最普及的生活方式,而中国人喝茶的历史实在太久了,至今还彻底随意,仍有大量的人群对茶完全无缘,这是为什么?

在英国很难找到完全不喝茶的人,但在中国到处都是。我在台湾的朋友隐地先生,傍着那么好的台湾茶却坐怀不乱,只喝咖啡。哪天如果咖啡馆里轻轻的音乐与咖啡的风味不谐,他耳朵尖如利刺,立即听出,而且坐立不安,一定要去与经理交涉。那次他知道我爱喝茶而瞒着我到茶叶店买好茶,回来对我的惊讶描述使我确知他是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地接触茶叶。看着这位年长的华文诗人,我简直难以置信。另一个特例就是这次与我一起考察欧洲的同伴邱志军先生。晚饭前在餐厅只要喝一口那种淡如清水的茶水,只一口,他居然可以整夜兴奋得血脉贲张,毫无睡意,直到旭日东升。

写到这里我笑了,因为又想起一件与茶有关的趣事。四川是中国茶文化的重地,我在那里有一位朋友天天做着与茶有关的社会事务,高朋如云,见多识广,但他的太太对茶却一窍不通。春节那天有四位朋友相约来拜年,沏出四杯茶招待,朋友没喝就告辞了,主人便出门送客。他太太收拾客厅时深为四杯没喝过的好茶可惜,便全部昂脖喝了。但等到喝下才想起,丈夫说过,这茶喝到第三杯才喝出味道,于是照此办理,十二杯下肚。据那位主人后来告诉我,送客回家才片刻时间,只见太太两眼发光,行动不便,当然一夜无眠,只听腹鸣如潮。我笑他夸张,谁知他太太在旁正色告诉我:“这是我第一回也是最后一回喝茶。”

英国人思维自由而生态不自由,说喝下午茶便全民普及,同时同态,鲜有例外;中国人思维不自由而生态自由,管你什么国粹、遗产,诗意、文化,全然不理,各行其是,最普及的事情也有大量的民众不参与、不知道。

请回乔伊斯

1横穿英格兰是一大享受。在欧洲,这里的田野风光可以直追奥地利和瑞士,比德国农村放松,比法国农村整齐,更不待说意大利、西班牙这些国家了。

几百公里看下来,未见一处艳俗,未见一处苟且。草坡、树丛、溪谷、泥路,像是天天在整修,又像是从来未曾整修,像是处处要引起人们注意,又像是处处要躲开人们注意。在我看来,这便是田野的绅士风度。绅士优雅而又稍稍有点作态,这儿也是。

一到威尔士地区,绅士风度有点守不住了,丘陵起伏,大海在前。从大岛渡到一个小岛,再从小岛渡到一个更小的岛,那儿有码头,穿海去爱尔兰。

爱尔兰不再是绅士,浑身是质朴的精力,满脸是通俗的笑容。

2在目前“欧洲大家庭”中最贫困的国家,第一数葡萄牙,第二是爱尔兰,第三是希腊,第四是西班牙。我这一路挨个儿细细打量,产生一种朦胧的预感: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最先走出这个名单的可能是爱尔兰。

其他三国都有昔日的辉煌,爱尔兰没有。它受尽欺侮又保守落后,一代代家长都流着眼泪嘱咐孩子:离开,必须离开!结果,一个三百多万人的国度,流落世界各地的爱尔兰后裔却有三千多万。

当外加的障碍终于被逐步解除,自身的历史又构不成负担,爱尔兰人开始自信起来。他们说:美国历届总统中有七个是爱尔兰裔,包括最有风度的肯尼迪、里根、克林顿,如此大国都管得好好的,何况一个爱尔兰!贫困和朴素,再添加上自信和秩序,这片土地立即有了神采。

3都柏林的市中心并不热闹,狭窄的街道里却有很多酒吧。年轻人天天晚上挤在一起狂舞畅饮,他们创作和演奏的现代派音乐,在世界各地都有知音。例如我们车队里从未来过这里的一位编导,说起来就如数家珍。

伙伴们一直疑惑:爱尔兰是一个偏僻岛国,为什么青春生态如此前卫,文化艺术如此新锐?

我想,文化未必取决于经济,精神未必受控于环境,大鹏未必来自于高山,明月未必伴随着繁星。当年爱尔兰更加冷落,却走出了堂堂萧伯纳、王尔德和叶芝,后两位很有今日酒吧的波俏风情。更出格的是荒诞派戏剧创始人贝克特和《尤利西斯》的作者乔伊斯,石破天惊,山鸣谷应,一度使全世界的前卫文化,几乎弥漫着爱尔兰口音。

4都柏林的乔治北街三十五号是一幢三层老楼,现在是“乔伊斯中心”。

著名作家的故居和纪念馆去过很多,但这个地方太特殊了,我上上下下盘桓了整整半天。

乔伊斯没有在这个屋子住过。他离开都柏林时二十二岁,境况潦落,留不下什么遗迹。祖上有点财产,但父亲酗酒成性,把家喝穷了,不断变卖家产,又成天搬家逃债,家人散住各处,这个地方是其中之一。

中心的负责人是乔伊斯的外甥,从未见过乔伊斯。他妈妈,也就是乔伊斯的亲妹妹,曾一再悄悄叮嘱:不要多提舅舅,以免影响前程。这位外甥今年已经七十五岁,红脸白发,气色很好,慈祥友善,能背诵《尤利西斯》的一些片断,但细问之下,他并不理解这部作品,不知道它究竟好在哪里,为什么会引起全世界的注意。

作为一个纪念中心的主人坦诚表示自己对纪念对象隔膜的,我第一次遇到,因此肃然起敬。那些能够滔滔不绝的管理人员虽然也可佩服,但静心一想总觉得不是味道。明明是巨峰沧海,怎么可能被你们如此轻松地概括了?乔伊斯外甥眼中流露出来的那种自己无力读解的羞涩,那种不能回答我们问题时的惶恐,那种对自己舅舅竟然会写下这么多“荒唐”的句子而表现出的尴尬,让我感受到一种文化意义上的真诚。尽管按照一般意义,他算不上一个合格的主人。他没有利用血缘身份和今天的职务,去填埋伟大与庸常之间的距离。他站在大河的彼岸照拂着远去的舅舅,知道自己游不到舅舅所在的对岸。

他反复告诉我的是这样一个事实:爱尔兰不喜欢乔伊斯,乔伊斯也不喜欢爱尔兰;乔伊斯离开都柏林以后很少回来,但所有的作品都以爱尔兰为题材。这几句简单的话让我震动,一个孤独的灵魂与土地的关系竟是那样缠绵。

据我所知,直到晚年,乔伊斯艰难地谋求定居地却故意避开了家乡。有一次叶芝和萧伯纳筹建爱尔兰文学院,诚恳邀请他参加,他也拒绝了。他不想进入某种派别,尤其是与家乡有关的派别。

记得我以前在《乡关何处》一文中曾分析过中国文人与家乡的复杂心理关系,相比之下,这位爱尔兰文人显然有更强硬也更凄楚的诀别心态。

这幢楼整整装修了十四年,一九九六年才开张,连总统都来参加了开幕式。可见爱尔兰真的想拥抱自己别离多年的游子了,以这幢楼,以那炉炽热的火,以那些好不容易收集到的旧照片。但究竟拥抱到乔伊斯的游魂没有?把握不大,真正可靠的是拥抱住了世界各国出版乔伊斯著作的各种版本,以及每年来自近百个国家的参观者。

在二楼阅览室里,埋头工作的研究者坐满了各个角落,使匆忙的参观者们有点惶愧。我轻步在那里逡巡,整理着自己心中对《尤利西斯》的印象。记得写的仅仅是一天的时间,一对夫妇的心理遭遇紧凑而肆洋,真实得难以置信,却又与荷马史诗《奥德赛》构成遥远的平行,于是成为一部现代史诗。

它会使习惯于传统小说的读者不习惯,但一旦有了它,人们也就渐渐对传统小说不习惯起来。

爱尔兰一度拒绝他,也是因为不习惯,而现在,谁也不再习惯一个没有乔伊斯的爱尔兰。

由此可知,习惯是一支魔杖,总是要去驱赶一切创造物,如果赶来赶去赶不走,它就回过头来驱赶创造物的对立面。

记得《尤利西斯》一九一八年在美国报纸连载后就于一九二〇年被控上法庭,法庭判乔伊斯败诉,书籍停止发行,罚款五十美元,理由是此书有伤风化,会诱惑很多过于敏感的人。一九三三年第二次上法庭时社会观念已经大变,美国法官这次宣判乔伊斯无罪,为《尤利西斯》恢复名誉,理由是法律不照顾那些时时等待着被诱惑的过于敏感者,法律只考虑正常人。

——这句判词真让人高兴。历史上许多罪名,是不正常人对于正常人的宣判,而不正常人总会以超强度的道义亢奋,来掩饰自己的毛病。因此,仅仅引进一个“正常人”的概念,便全局点醒。

《尤利西斯》在美国的两度宣判,也说明即使是进入了近代的美国,法律也有一个自我完善的过程。推动这个过程的宏观因素是时代,而微观因素则是案例。

法律的条文比较原则,而一涉及案例,便具体生动地显现出是非。任何一个法律条文都不会像案例那么强烈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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