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遇编年史-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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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小偷手臂一轮,顿时,许蕊站立不稳,一个跟头就摔了出去,我飞身去救,一把把她搂在了怀里,脚下一进刹不住,登登登登连退了数步——这个小偷的力气可真是不小!不是一般的弱不禁风的小偷,简直做强盗都够水准!
刚这样一想,那个小偷竟然真的做了强盗——他劈手从另外那个女孩的手里,夺下了已经被我们取回来的那只包,然后,又把那个小女孩猛的一推,竟然把小女孩推得飞了起来,我赶紧放开许蕊,又飞身去抢那个凌空跌落中失声尖叫着女孩,但已经过了空中接人的最佳时机,她已经在下落的最后时刻了。
我一咬牙,硬生生的咽了一口气,猛的一伸手,把带着巨大冲力的女孩向怀里一带,身体快速的一转,想卸去那巨大的冲力——理论上我是可以做到的,但从来没实践过——却没有成功,那巨大的冲力,最多也只卸去一半,结果,本来我想只转一圈就可以把她放下的,却快速的连转了两圈,还一屁股坐到了地上,那个女孩,象一块大石头一样,砸在了我的身上,特别让人难为情的是她的耻骨,简直就象一只小榔头一样,重重的敲在我的小弟弟上,生疼呀!疼得我直翻白眼……
第112节 初试身手
“你……你没事吧……”那个女孩倒是挺懂事的,小声的问我,脸红红的,我想起自己还搂着她,赶紧松开手,打掉牙齿和血吞!疼痛只好自己忍着了,谁让我想英雄救美呢?
这时又想起许蕊她们的小包还让人拿跑了,赶紧起身去追。那个小偷还没跑远呢,正要往一个小巷里去,我对许蕊说了句我去追,就飞快的赶了过去,许蕊和那个女孩,远远的跟在我后面,也追了过来,边追还边喊:“捉小偷!”
当然喊也是白喊,要是有用,现在也不会是我一个人孤军奋战了——谁这个年头还管闲事?
刚追进小巷几十米远,我就觉得情况不妙——那个小偷竟然回过头来,阴森森地看着我,手里晃着那两只小包。
“邪不压正!邪不压正!”我知道今天免不了要动手,这可是真刀真枪,不再是以前警校学员之间友好的对练,而且,对手是一个力大无比的壮汉子。
正有点担心的时候,又发生了让我背脊都发凉的事情——后面的许蕊她们还没追过来,倒是另外几个小偷,从后面逼了过来。
先动手?还是后动手呢?我犹豫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决定,就听到“嚓嚓”的声音从后面响起来。回头一看,更是担心——那三个小偷竟然拔出了弹簧刀,而且,刀锋弹出,看来,今天,他们是想放我的血了!
再没退路了,也只有拚一拚,看我这些天学的到底是不是花拳绣腿了。边想边把外衣脱了下来——这可是前几天刚买的呀,穿身上还没臭美几天,今天弄不好,只怕要留几个洞在上面了,真是遗憾!当然,如果一定要和刀锋亲密接触的话,还是让衣服去吧,别让我的身体去承受的好……
面前的那个大贼,不慌不忙,一点不担心我从他那里突破,冲出包围,看来他是这伙人的头儿,可能也有俩下子,也许要是解决了他,下面其他人就会作鸟兽散吧,所以,我决定先把他给解决了!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我猛的向面前的这个贼头儿冲过去,呼呼有声的向他砸过去一个砸拳。
那个大贼看来临场的经验十分丰富,竟然一点不慌,两腿微微一弯,呼的就是一个上冲拳,拳头直指我的手腕。
就在两人快要短兵相接的那一刹那,我收拳跳起,身体旋转,一个漂亮的旋踢,大脚带着冲力和我全身的重量,直取那个大贼的腰腹——这个动作,我曾经反复练过许多次,是事先想好的,所以,干脆利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就听“啪”的一声,把那个大贼踢了个正着!
一声惨叫,那个大贼捂着腰,倒了下去。
后面的三个小贼愣了一下,脚步一停,这时,从他们的后方,传来了小许蕊她们的惊叫,现在,她们俩才气喘嘘嘘的跑来。我挥了挥手,对她俩说:“快去报警!”俩人一愣,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情,小许蕊留了下来,却不敢过来,远远的看着,另外那个女孩又跑出了巷子,去报警去了。
三个小贼一听说报警,更是神色慌张,几人眼色一对,挥着弹簧刀,一起向我冲了过来。
只一招就打倒了一个贼头,我的心顿时大定。而这几个小混混,脚步轻浮,毫无章法,握弹簧刀的姿势也是千奇百怪,一看就知道从来没练过只是靠本能打架的小流氓而已。所以,我丝毫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当我变得镇定之后,顿时,头脑无比的清晰!几个小流氓的运动轨迹在我的眼里一清二楚,三个人的可能攻击方向和各自的弱点,更是了然于心。刹那之间,我就想好了反击他们的顺序了。虽然三个持刀的小流氓一路猛冲过来,可是我还是觉得他们的动作,竟然像体育比赛时转播重放和慢镜头一样,让我等得甚至有点心慌!
好不容易,那三个才冲到我面前,首先是一个大个子流氓把手中的刀子向我刺了过来,我想都不想,变拳为手刀,猛的切在了他的手腕上,然后,他手中的刀子就在他自己的惨叫声中,往地上落了下去。
还没等刀子落到地上,另一把小刀子刺向我的前胸,竟然有那么一股子狠意。我手腕一转,已经叼住了他拿刀的手腕儿,往前一带,一抬膝盖,顶在了他的小腹上,立马就听到了一声惨叫,然后,就看到他不顾一切的想要缩成一团,连要小脸朝地落下去也不管了……
我看也不看,就知道第三把刀是刺向我的大腿的,这是那个一开始抢包然后撒开两腿猛跑的那位,还好,这伙计不是想要我的命,我也就不打算伤他了,所以我稍稍后退一步,顿时,就让开了刀锋。那小子一鄂,我不等他明白过来,向去就是一脚,这脚看似力大无穷,实际上,着力在他身上时,却只是把他震飞了起来,那种用力时自己把握力量大小,拿捏得准确无误的快感,实难言传!
那小子,在空中飞了一上,果然是按照我想相的路线,然后,又轻轻的摔了下去。
不会受一点伤!我得意的断定,看着那小子,就像科学家看着自己实验用的小白鼠一样的得意!
但我马上发现自己得意忘形了——那小子落下来的地方,正是那个贼头落下来的地方,他竟然捡起两只小包,一溜烟跑掉了。我本想追,但一想,这家伙我可追不上,刚才我已经见识他飞毛腿的功夫了……
环身四顾,脚下是三个痛苦呻吟着的流氓,让我心情大好,原来,一个人的呻吟的声音可以这样好听!原来,我学的这些功夫,还真可以说句:乘乘!真的有效!
那个得意呀!
这时,许蕊见我摆平了小流氓,才敢过来
……
第113节 头痛
过来后,不问我好不好,倒是问了一句:“我们的包呢?”
我一听傻眼了,还有什么好得意的?敢情我是出了那么多力,却是捡了芝麻却丢了西瓜。
我不好意思的说:“对不起,让一个小偷拿跑了,他跑得太快了,简直就一飞毛腿!我追不上他,所以就没追。那个、那个,有这几个同伙在这边,应该能把他翻出来的。”
许蕊点了点头,看了看在一边呻吟的小流氓们,才对我说:“你没受伤吧!”
“没有。”我本想自夸一下,但一想到包没找回来,而且这是自己卖弄武功而导致的失误,所以,就三缄其口,再不说什么了。
这时,一个巡警和刚才的那个女孩一起跑过来,一看场面,都愣了一下。麻烦事情就不可避免了。
只好跟他们一起到附近的派出所,“协助调查”,其实,倒有一种自己也是打加斗殴的流氓的感觉一样。
派出所的一个治安民警见了我们,倒是非常奇怪,说:“这个大力水手怎么今天这样惨?让谁打成这样?”上去拍了拍那个贼头的脸,只见那个贼头满脸是豆大的汗珠,脸早已疼得青了。要不是那个巡警死命逼着他走,可能,他是死也不能撑到派出所来的。另外两个,也不算好,一个是手腕肿了个老高,一个是手再没离开过他自己的小腹。
那个治安民警愣了一会儿,赶紧安排那个贼头到医院,倒是把另外两个拘了起来,要不是许蕊和那个女孩拚命为我证明和反对,恐怕,我也会被和两个小偷关在一起。
最后,我还是被客气的安排在一个值班室里,但却被告知不能走开。
那个女孩先走了,许蕊心神不宁的陪着我,但却没什么话说。
快下班的时候,才有个吊二郎当的民警,来作笔录。
我抱怨道:“怎么到现在?我都等了三个小时了!”
“没看到我们都很忙吗?还给我们添乱子!那个“大力水手”被你打断了四根肋骨,你知道吗?你有麻烦了!”那个民警没一点好脸色给我看。
我心里一惊,没想到自己一脚,竟然踢断了那个贼头的四根肋骨。但我见义勇为,难道有错?见他这样恶声恶气的对我,我的心里十分的窝火儿!
然后是例行公事的调查。当那个民警知道我也是个警察时,态度才好转过来,还转身为我倒了杯水。
事情并不复杂,三言两语,说得清清楚楚。那个民警最后把调查记录递给我签字,还说,我的女朋友在外面等我呢,签完了字我就可以走了。
我拿起笔来就想签完走人,但忽然之间,觉得还是应该先看一遍,这几天来发生的这些事情,让我变得小心了许多,遇事,变得谨慎起来。
飞快的看了一遍,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再细读一遍,更让我遍体生寒!我没做过这种事情,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调查笔录都是这样做的,但要是我签上字,我所知道的法律知识告诉我,那么,这就是我的陈堂证供,而且,是一份承认我自己有罪的陈堂证供!
虽然,那个民警写的大体上也没什么差误,但有几点,却明显的对我非常不利。比如说:他的记录强调我是主动进攻;比如说,记录强调最后两只包没找到;比如,记录说我承认那只包不是贼头“大力水手”偷的,是被别人塞到他的包里面的……
要是法院再断章取义的引用我签了字的这份记录的话,可能,我就会吃大亏了。我慢慢的放下笔来,对那个民警说:“我能不能找个律师,为我看一看能不能签这个东西?”
那个民警一愣,说:“这只是例行公事而已,没那必要的。”
我摇了摇头说:“法律条文我也背一些。所以我觉得有必要的。”
那个民警看了看我,明白要蒙一个同行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我今天是不会签这东西了。他把夹子一合,说:“那你就在这呆着吧,我要下班了,明天再见吧!”
我一看,他翻脸了。就和他商量,能不能打个电话。他理也不理我,转身就走了。
我傻了眼,这个地方人生地不熟的,别人要害我可就惨了。权力部门要是黑起来,那种种罪恶,我又不是不知道的呀!喊来在门外等待的许蕊,告诉她情况,让她不用再陪我等了。如果她能想办法就想办法,不然的话,帮我去找一下我们警校的校长,他一定有办法的。
许蕊走了。
我又忐忑不安的又过了一个多小时,天快要黑了,这时,许蕊来了,和她一起进来的还有一个看起来是所长的人(从肩牌可以看出来),说我可以走了。
结果什么例行程序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