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电子书 > 耽美电子书 > 穿越之魔纹仆 >

第2章

穿越之魔纹仆-第2章

小说: 穿越之魔纹仆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庞德有些意外对方的反应,还有就是男人叽哩咕噜的口语。明明听著陌生的语言,脑袋里竟不需要任何转换就能全部了解。那是种认知跟记忆有落差的别扭感觉。

庞德忍不住咕哝一声,「。。。早餐?」果然相同的音调从嘴巴里冒了出来。

庞德尝试地念了几次自己的名字,但充斥房间的浓汤与肉片香,随即引起肚子一阵翻滚抗议。庞德看了眼食物,肉跟汤的模样看起来没什么不同,餐具是有些变化,还是能认出它们该是叉子跟汤匙的作用。

依著香气,庞德叉了片带著肉汁的肉片送进嘴里,细细体会滋味,也趁著男人二次进门以前,理一理脑袋里的记忆;也就是几分钟前几乎塞爆庞德脑袋的那些,好决定自己接著该如何对应。

***

首先,这具身体的记忆告诉庞德,男人并不是这个房间的主人,他也是客人的身分,似乎是名自由佣兵,接了份任务后,来到这里交付任务并领取报酬,因此暂住这里。附带一提,这里是「赛洛司大陆」南部、隶属「赫司帝国」的一个小石城:奎因城的城主产业。

而庞德的身体原先叫做洛德,身份就更复杂。

他原来应该算是石城主人的长子的私生子。洛德的母亲是一名长像无比艳丽的女人,跟石城主人的长子有段露水姻缘,随后挑了个老富商不知第几嫁,颇有黑寡妇的味道。

于是洛德变成了母亲嫁给老富商时的拖油瓶,但这事因为时间差的关系,也有人认为他是老富商的儿子。但老富商的其他儿子可不认为自己的老父在75岁高龄还生得出儿子,也不认洛德作弟弟,在老富商过世后,立刻把洛德跟洛德的母亲给赶出了门。

那时洛德十四岁,母亲因为老富商的财产差不多都被花光,也不争取回去,利用容貌又搭上另外一个富商,并决定跟着现任丈夫回到丈夫的根据地。离开前,母亲跟洛德说了他真正的身世,并让洛德选择,是要继续跟着她、还是来到这儿寻找他真正的父亲。

洛德选择父亲这条路。但他花了一年的时间来到这儿,却听说他的父亲及其家族,全都远在「赫司帝国」的北部首都定居,偶尔想起来才会下南部避寒。

而洛德来到这里已经用尽母亲留给他所有的盘缠,洛德不得不暂时居住在这里,存些盘缠,也等着亲生父亲南下后相认。但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得独立生活的条件下,洛德的存款进度异常的缓慢。

不过这期间,洛德也不是无所事事;他算是颇有心机的一个人,知道父亲的家世显赫,母亲攀上的那些富商根本不能与之相比。所以即便洛德以后真被父亲承认,私生子的身份也无法讨到太多好处,但如果是有能力的私生子,状况则大为不同。而洛德无巧不巧就是有能力的那种人,他是有资格成为「魔使」的幸运儿。

不得不说,生活在赛洛司主大陆及周边海岛上有许多种族。最大的四支是人类、矮人、精灵、及兽化族。就人类所占的地盘来分,以中央的精灵圈为界,北为散居的城邦部落,南则为98年前统一的赫司帝国。

而南北方人种有显著不同。南部帝国的人身材虽不若北方人强健高大,但有近三成的人能够掌控自然界的元素魔法,这些被称做「魔使」的成员,是南部得以与北方分庭抗礼的中坚力量。而不管掌握哪种元素魔法,只要具有这种能力,在帝国里,身份地位就会相当受到尊崇。

洛德在十六岁的时候觉醒了自己的元素魔法,虽说是冰雪、火焰、雷电、迅风、光明、黑暗、大地七系之中最不被看好的「大地」,还非常微弱,时有时无,但有与无的两边就是云泥之别。所以洛德原来的打算是,在见到父亲之前,暗中锻炼自己的元素魔法,好在认亲之后一鸣惊人。

但洛德的计画不知怎地在几天前出了错,在一连串诈骗事件中,洛德被骗在一份自愿成为「魔纹仆」的魔法文件上签了字,白口莫辨,不知不觉被算计成了「魔纹仆」。

所谓「魔纹仆」,是魔使们利用魔纹附魔的原理,制成符文后,通过法阵烙印到人体上,所生成的忠心仆役。具体效果是,无距离限制的追踪仆役与致死。效果虽然单纯,但最后一项足以让被印上「魔纹」的所有仆役,在魔纹存续期间中对主人忠心。

不过这种「魔纹」异常昂贵,得要花上常人好几辈子的所得才能购得一枚。

而「魔纹」的主人必须本身也是魔使,才能有连结与驱动「魔纹」的能力。

前述的条件限制如此严苛,所以「魔纹仆」并非是随处可见的。

但在有钱又有能力的贵族阶层中,上面那些限制实际上可以被忽略,反而,很多家族会以拥有「魔纹仆」的多寡,作为家族力量强弱的表徵。

不过帝国王权是不会容许一个贵族拥有太多「魔纹仆」,毕竟这种忠诚的战力,等同私军。所以「魔纹仆」在烙印或移转后,必定得完成一定的登记手续。

每个家族能够拥有的「魔纹仆」也受到上限数量的控制。如有违反,帝国将会直接以「豢养私军罪」重判「魔纹仆」的主人。

这种背景下,未受登记「魔纹仆」是很少的。也很少出现路上随便掳个人就能弄出个「魔纹仆」这种事。毕竟登记手续里要求的文件之一,就是「魔纹仆」本人的同意文书。

但有原则就有例外,有规定就有漏洞,贵族们还是有很多手段规避帝国的各项限制,所以为了防止弊端,帝国手上早握有解除「魔纹仆」的密法。

传说那是帝国与「魔纹仆」创始人大附魔使格瑞斯塔之间的协议。帝国同意格瑞斯塔以此敛财,但如果不交出解除的密法,帝国会立刻派大军灭了他。

上面都是题外话,当魔纹烙印在洛德的后颈时,洛德已永不能翻身。

再好的身世与能力,如果只是别人的一条看门狗,都是白搭。

而洛德的魔纹印记,原是被魔法连结到了石城的现主人;或者该说是洛德的二哥,柏林。赫司的某个亲信身上,再几天,又悄悄地转于给来交任务的佣兵(魔纹印上后是可更换主人的),也就是刚才那个高大的男人。

而转手那天,在被喂下强力春…药丢给他的新主人那晚,洛德从多嘴的石城管事口中,终于知道这一切都是他二哥柏林的手段。

洛德这个私生子的存在,原来早被父亲的家族牢牢监视着。洛德的父亲或许还想看着洛德能走到哪个地步,但身为竞争对手的二哥一钻了空,马上就下了狠手。家族继承人的竞争是激烈的,洛德的兄弟们都不愿再多一个对手出来。

所以洛德遇上的那些诈骗,都是出自二哥之手。而残杀兄弟太过,洛德的二哥不愿这种污名毁了自己的继承权,于是换个方式把洛德赏给这个撞上的北方佣兵,目的是让佣兵把洛德带的远远的,甚至下了春…药,要佣兵上了长相姣好的洛德,食髓知味后不轻易放手。毒计称的上一环接著一环。

阴错阳差的,庞德就在洛德被春…药弄得兴奋过度那晚,顶了洛德的身体。

所以庞德刚苏醒后,全身古怪的热度与那阵类似高…潮的死亡。。。还真的是真的。

想到这,庞德平静地又塞了口肉进嘴里咀嚼。

唔,这肉还挺好吃的。

第3章 选择题

男人第二次进门时,右手挽著些布料衣物,左手单手抱了个宽木桶,大小足够一个普通体型的成年人坐在里面。

桶里装了七分满的水,冒著烟,很有些重量。但男人脸不红气不喘,步伐稳定,桶子里的水没有溅起很大波涛,显见这一路抱来是又稳又轻松。

庞德喝上最后一口汤,把眼前看到的默默记进心里。

即便是自己原来那个特别锻鍊的身体,也没有如男人这般力量的一半。

那身肌肉果然不是装饰,就不知这个世界的人是否都能拥有这种能力,还是因为这个男人是所谓的『北方民族』?那个据说是身材高壮、力大无穷、抗魔能力强、但普遍无法掌握元素魔法的种族?

男人弯腰放下木桶,把衣物放在旁边的桌上,转头说,「水来了,你洗洗。衣服在这,洗完就得出发。」

庞德对上男人阴沈的面容,感觉有股视线在自己赤…裸的上半身溜了圈,暗自警戒起来,「出发?去哪?」说话之间,庞德的视线略过男人的颈脖处。

「出城,去东边的方索城,勒司在那等我们,」男人直起身,走近一步,压迫感更甚,「你能下床吧?」

「。。。能。你要我跟你走?」庞德垂下眼,假装让自己退了退,视线悄悄移向男人腰间。「我在这原来有份工作。。。」

男人的腰间别著把匕首,把手处缠绕著的皮革有些破损,看起来经常被使用,合理推测下,它应该非常好抽拿,而最好抽刀的角度是。。。

「可既、既然我们都。。。」回答的声音有些不确定,「我得带你走。」

庞德一听不太对,注意力随即回到男人脸上,讶异地发现男人看著阴狠的视线,因为搔著脑袋这动作,似乎透著股跟凶狠不太相关的窘迫?

庞德有些怀疑自己看到的,定睛一看,把匕首弄进男人颈项的计画暂停,试探地问,「我们怎么?」

「我们都、那个了。。。」男人果然脸红,脸上的疤随之狰狞几分,但庞德能从中看出些扭捏。那实在跟男人那张脸不合。

凶神恶煞的长相在兄弟里挺多,这种长相摆出的表情不多看几眼挺容易错认。

庞德盯了一阵,突然问道,「你用多少钱弄到我?」

「。。。1000金币。这的管事说用你来抵任务报酬,你是个魔使,一定划算。我就换了。」男人边说边低下脑袋,装作忙碌地从他带来的那堆布料里挑出了条乾净的毛巾。

1000个金币?那相当于原来洛德找的杂工的十年薪水。

但以一张魔纹的代价来看,男人几乎是以二十分之一的低价换到了个魔纹仆。

「可真便宜,」庞德心中却暗叹洛德手边的积蓄远远不够。

「便不便宜不知道,我们北方可没你们这种仆从,他说你会魔法,我才要,我们队就缺个魔使,」男人弯腰把手里的毛巾打湿,拧了拧,小心翼翼地递过来,「擦擦脸?」

「你说的是佣兵队?你有组队?」庞德接过,抹了把脸,发现毛巾上竟有些颜料的痕迹,庞德模糊记起,自己原先似乎有做些伪装。

男人点点头,见庞德擦完脸,又是一呆,半晌后才说,「那。。。你是地系,至少可以解毒,野外的瘴气跟蛇兽挺麻烦,」说完指指庞德眼前的食盘,「吃饱了?」他问。

庞德点头,男人于是端起盘子,把剩馀的肉扫进自己嘴巴,抹抹嘴。

换庞德一愣,这人的外观跟行动,落差实在巨大,嘴里继续问,「所以你要我跟你们出佣兵任务?」但洛德其实连解毒都不会。

「恩,」稍后男人凶狠的五官又不自在起来,「不过我们现在都、自然就。。。」

「就如何?」庞德再次追问。对自己而言,这才是重点。

昨晚他们滚成一团,是因为春…药。

但纵使自己因为药性疯狂地缠著这人(他被丢进这人的房间),以这人的力量,却可以轻易把自己推开。要是他真是不想,他们之间并不会发生什么。

可床单最终还是滚完了;昨晚做的可不止一次两次,就不知这人是否也有把自己当玩物的打算,还是他昨晚同样被下了药?洛德的记忆,在药性发作被送进这个房间之后,就模糊了。

如果是前者,自己该趁其不备一刀毙了眼前这个大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