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不悔 >

第31章

不悔-第31章

小说: 不悔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有爱情的时候,希望别人都来看我的爱情,没有了爱情,就去看别人的爱情。

在有部电影里,有段背景音乐是大提琴的独白:

我生命中的温暖就那么多,我全部给了你,但是你离开了我,你叫我以后怎么再对别人笑。曾经也由一个笑容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可是最后还是如雾霭般消散,而那个笑容,就成为我心中深深埋葬的一条湍急的河流,无法泅渡,那河流的声音,就成为我每日每夜绝望的哀唱。

槿湖翻阅着一摞照片,那些照片就是他们在一起的所有点滴记忆,记忆还在,真的,沈慕西,我们的记忆还在,亦如从前。

甚至我都可以重复你当时对我说了什么话,可是,我多么想不记得。

心生此一念,念念紧相随,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读者这句诗,槿湖扑到镜子前,撩起自己的黑发,竟然发现有几根白发。她就生生的一根根拔下来。

第九十九章:寂寞的来,寂寞的离开

不怕老,但怕老来仍念念不忘。

月华无声中的似水流年,却已没有了眼前的如花美眷。动情,也许是刹那,可是刹那芳华,佛曰:这时缘。

佛曰:不可说。

槿湖这才意识到自己这些天看的都是佛学,怎么,真的看破了?

距或许时间长了,疏离了,也就会凉了吧。

风烟俱尽。

我的过去,终于过去,槿湖对自己说。

鹌白槿湖穿着淡绿色的长裙,用青色的丝巾扎着长发,修长的腿,引来无数人的侧目。她重新打扮起来,还是那个美的惊艳的女子,青色的丝巾缠绕在青丝上,在夏日里,是那么的明媚动人。

她站在杨菡的病房窗口那里,看着里面的一对壁人,是的,他们才是天作之合。她来这里,是想看看杨菡好些没,杨菡看起来很健康,肚子隆的更高了,她摸着自己微微凸的肚子,泪落下来。她也想看看沈慕西过的好吗,他还是消瘦着,在杨菡的病床前跑前跑后,还会发呆。

谁的眼角触了谁的眉,谁的掌纹赎的回我的罪。是欠维棉的太多,所以,要偿还了吧。

白槿湖走出医院的时候,看到外面明晃晃的夏日太阳,忽然觉得这光阴是这么的凉。

她打开手机,查找通讯录,竟然发现没有谁的电话号码,连沈慕西的,都没有了。自从换了号码,就没有再联系睡了,开始习惯了这个样子,不存谁的号码。

她固执的认为,想念她的人,总是会打来电话给她,或传来短讯。

而她想念的人,号码早就不需要记忆,根植我心。

所以,通讯本,真的不需要了。

白槿湖多么希望有天不再需要手机,那时的她定是安全的,和家人和爱人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

没有手机的地方时不安全的,即使单独在一个被信号屏蔽的电梯里呆上几秒,她都觉得不安全。

手机的那一头,连着她最牵挂的人。可是,沈慕西,是永远都不会再打来电话了吧,他不知道她的号码,也没有谁知道,就算知道,他会打吗?即使打,她也不会接了,没有了勇气了。

倘若灾难降临那一刻,她拨的第一个号码会是谁?

爱情,似乎总是要些毁灭性的灾难方可证明其坚固性。

她想起多年前,在夫子庙看灯会时发生的那件疯子砍人事件时,沈慕西是那样的紧张她,她甚至感觉到了沈慕西害怕的惊魂未定的颤栗,可如今呢?如果她再发生危难,他还会出现吗?他的身边,早已经站着的是别人。

那个女子,和他有着七年的感情。那个女子,也是她最好的朋友的妹妹。白槿湖没有理由去和杨菡争什么,她是那么的无力。

她曾以为再漂亮再风情万种再性感可人的女子,也夺不去她在他那的位置。

她曾以为再多金再玉树临风再貌似潘安的男子,也占不掉他在她这的重心。

可是时光,总是这样的让我们尴尬,明明想的,通通做不到。

她开始信命,算过几次命,都言她上辈子是个大善人,此生会平安幸福,不需要多努力,都会有富贵,可以活到85岁。

此时的她倒不希望活到85岁,那么老,足以让她承受不起死亡的压力。沈慕西不在她身边了,一个人,活那么久,干什么呢?

所以,请在我坚强的时候,让我死去,白槿湖想。

曾经感动过因为爱不到,而跳楼的男男女女,为了得不到的爱,就死。如今,她只有惋惜和不值。为了不爱自己的人去死,太不值得了。

比如翁美玲,当年在她灵柩前誓说终身不娶的男子,最终还是娶妻,还不止娶了一次。

世间的情事大抵这般,她看的透彻,也通明。

她去了那个小楼,桃树都结了青青毛毛的小桃,那么可爱,就像是一个小生命在孕育的过程,她又不自觉的想到了肚子里的孩子,她抚摸着小青桃,依依不舍。

她想去趟漠河,买了飞往漠河的机票,她是走到机场去的,走了整整八个小时,走走停停,累了她坐在路边,看着车来来往往。

是要寂寞的来,寂寞的离开了。

爱情如酒,被岁月偷偷的喝掉了。

夏天的太阳是那样的刺眼,以至于一睁开眼睛,就想掉眼泪。明明是不怕的,却生生的怕了起来。

如果那个挺着肚子来找沈慕西的女人,不是杨菡。不是维棉的妹妹,也许,她可以明目张胆的和那个女人PK一下,她绝不会将自己深爱的男子拱手让给别人。

忘不了,忘不了在台上,他们一起扮着戏装,他是柳梦梅,她是生生死死随人愿的杜丽娘,他们唱着动人的《牡丹亭》,她以为他们会一直唱下去。

沈慕西,看着你对她那么关心,我真的觉得,她肚子里的孩子就是你的,白槿湖抱着沈慕西给自己拍的那一堆照片,失声恸哭。

她要去漠河,以前就很想去,她和沈慕西曾相约着一起坐50个小时的火车去漠河,不坐飞机,就坐火车,在那里拍北极光,度蜜月。

第一百章:回不来的地方是远方

她想,或许,看了北极光后,一切,都可以遗忘,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了吧。而那个她记得刻到骨子里的男子,应该已经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在飞机起飞时,机舱里传来阿桑的那首——《温柔的慈悲》。因为懂得,所以慈悲。爱大抵就是这么回事吧,兜兜转转,直到彼此不相识。

她是坐在靠窗户的位置,她望着这个城市的上空,满心的怀念,是谁说爱上一个人,就会爱上一座城市,如今离开了,竟会不舍到如此的地步。她掩面哭着,她哭到最后都有些痉挛了,是的,别了,别了我爱的男子。

自此以后,沈慕西,你要好好的过,你还是继续做你的柳梦梅,你走你的路,我过我的桥,老死不再往来,只要你好,什么都好说。她对着窗外喃喃地说。

是谁说的?——既不能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又是谁说的?——所以的离别,都是为了再次的重逢。

距可是沈慕西,我们还会有重逢的那天吗?

机舱里回荡着空姐甜美的声音,她却只记得飞机在离开这座城市时冰凉的滑行声音,她不敢相信自己能离开他,他的笑,他的样子,他的声音,但的确,她必须离开了。

她穿着绿色粗布衣裳,嘴里含着颗薄荷糖,头歪着看着窗外的云层,全身无力。

鹌也许这次去漠河,就不再回来了。她要去远方,有多远的距离,才算是远方?回不来的地方,就是远方。

她想,爱上一个人,真的是件一意孤行的事情,但是她还是没完没了的喜欢。她身边坐着的是一对情侣,女孩甜美,男孩俊朗,他们看起来很般配,仿佛天造地设,这是怎样的良辰美景,一切与她无关了。

她是那么的迷恋着沈慕西,他穿着那件阿玛尼的麻的衣服,白色,有暗暗的黑色纹路,米色的长裤,那么的颓废而优雅。

她的皮夹里还藏着沈慕西扮演柳梦梅的剧照,他看上去是那么的干净而温暖,她手摩挲着照片,在心底轻轻问候:沈慕西,你好吗?

维棉走了,沈慕西也是她亲手推向另一个女人那里去的。曾经的青春,曾经的流年,倒得回去吗?现在只剩下她一个人,在原地孤独的伫立着。

你们,都到哪里去了?为什么只剩下我一个人寂寞着。

飞机是在哈尔滨降落的,这个北方城市真的是不折不扣的冷,从南京这个三大火炉之一的城市直接飞到哈尔滨,这确实是需要适应一下的。

白槿湖穿着单衣,行走在哈尔滨陌生而寒冷的街道上,雪已经在飘落了,这座城市晶莹而冷冽。她在一个小而洁净的旅馆住下,老板娘看着这个来自异乡,衣着单薄的女子,忙充了一杯热茶端给她。

她要了一个单间,有着暖气和地热,她赤脚盘坐在地板上,凌乱着头发,坐了很久,都是大脑一片空白。

她和着衣睡下,想着和沈慕西在一起度过的每个时光,他现在好吗?他还会想我吗?她掏出包里的手机。她开机,没有任何短讯,明明是自己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的号码,当看到平静的手机,她的心还是无比的失落,她失望的关机,

白槿湖窝在小旅馆的床上,梦中,她梦见了沈慕西一声声地告诉她,他要她,他们痴缠在一起,她的长发飘在空中。她说着胡话:慕西,你不要我了吗?是不是,真的不管我了。

白槿湖发烧了,她烧了一天一夜,最后醒来的时候,嘴唇已经烧干了,好心的旅馆老板娘给她喂了退烧药,一直拿冷毛巾给她敷额头,等她醒来,看见一张脸焦急的脸。

老板娘见她醒来了,开心地笑了,说:你终于醒了,你烧得很厉害,一直在说胡话,我都吓坏了,要是你再不醒,我就要把你送医院了。

她感激地对老板娘说:谢谢你照顾我,在这个我一个人也不认识的城市,对于一个外地人,你给我的关心,真的很温暖,谢谢你。

老板娘是豪爽的北方人,她摆摆手说:姑娘,你别说谢谢,你好好的,多穿点衣服,很多人刚来哈尔滨都是不习惯的,看你还是南方人,就更不习惯了。

白槿湖点头,一点温暖,足够她感动的落泪。

她决定在哈尔滨待三天就转车去漠河,沿着哈尔滨的中央大街走了很久,明明知道沈慕西不可能在这个城市,但是她却奢求着可以遇见他。可遇见了又能怎样,上前轻轻打声招呼说声你好,还是装作不认识擦肩而过?

纵使相逢应不识,大约就是这样的了吧?

白槿湖晕倒在哈尔滨的冰天雪地里,倒在了雪里。她好像听见有人说,快看,这个人晕倒了。然后有人说,打120吧。她感觉自己睁不开眼,眼前一片黑,到处都是黑影在晃动。

她似乎清醒点了,她慢慢爬起来,她问路人,你们看见沈慕西了吗?

白槿湖想哭,却流不出泪,想叫,却发不出声音。她清醒了,是自己弄错了,她不再南京,他也不再哈尔滨,五月的南京会下雪吗?

她支撑着站起身子,沿着街走,路边有很多发传单的,有招聘的,有火锅促销的,天这么冷,不如去吃火锅吧,她想着,进了火锅店。

第一百零一章:你抽的烟

她喜欢吃辣的,沈慕西是不吃辣的,会辣坏嗓子,每次去吃火锅她为他准备三鲜的。于是两个人就在火锅城挤着一起吃鸳鸯火锅,他其实是不喜欢吃这些的,但每次都要和她抢着吃。

因为她说,东西是抢着吃才香。

白槿湖点了一份鸳鸯火锅,三鲜的那一半,是为沈慕西留的,这已经是她的习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