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真天意天道-第1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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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罪孽早已洗刷干净了。还有谁的没有洗净,要下力气赶紧洗,晚了就来不及了。
电影是造梦的艺术,小说也是,其它艺术,比如书法也是。有的人说,你要学某某,你要怎样怎样学,这些都不如你专挑一个自己喜爱的给它学到家。学得你在写他的字时,感到就象在写自己的字,心中无上的舒服,万虑俱消、心手双畅,感到不是在写字,而是在做一种心灵体操,一种灵魂的舞蹈,是在饮储藏多年的美酒,是在和大自然最美妙的精灵对话,这时,才是写字的最高境界。
不知你们看过圣经没有。其实圣经的写法很象我这部小说的写法。不信的话,你就拿来看看。但如果这本圣经也称得上一本书的话,如果也称得上是部文学名著的话,它的影响我看超过了一切的名著。它的发行量也超过了一切的书。所以我们写作的人需要好好研究下这本书,有幸的是我多年前就曾系统研究过。
但,它终究是迷信,是让人做奴隶,我却比它更科学,我是让人做主人。
我们中国人,要打破存在于世间的各种鬼打墙,轻松自在地活着,每个人都做自己的主人,都有自己的幸福,这样的社会,才会是真正的和谐社会。
我们哪怕只在世上存在一天,也要保持着这样的信念,才能活得很好。
天意(第三一0章)才回来
吃饭时,从马从德家望过去,街上的人很多。我就想,昨天逢集,难道今天也逢集吗?就先往街上转了一圈。看到小学里来了很多老师,大概是备课的。到了街上看到果然是逢集。我从中学走过,见到毕玉金、马建德、张恩成、卢希贵、王启仓等人。回来的路上见到了鹿亚章。来家后,又和她一起上街。把手机的电池修好。给我买条这天穿的西裤。从我表哥陈修礼那儿买了几个红苹果。
从纪勤芳店那儿问她丈夫怎么两天都逢集,他说是小进撵的。
王启仓说,那个需要的东西有人昨天已经城里捎来了,只要今天一安装上就没事了。估计上午就能好。
她回来家,心情很好,说想办的几件事都办成了。
那家修手机的韩冬店,说我们的手机电池并没坏,是饿死了,就是好久没用不灵敏了,只要激活一下就能好。
她的这种说手机电池饿死了的说法,我们是第一次听到,感到很有意思。
走到一家卖黑豆的,她要买些黑豆,我抓起一些看到其中一个断裂发霉又象是有一嘟噜虫屎的,我就把她拉走了。
鹿亚章第一句问我:“才回来?”他以为我出门刚回来。我说一直都在家。他在和赵彩英的其中一个儿子说话。这也许是她的大儿子。
老食堂那几间房子正干得热火朝天,马建德说是准备盖了留某些老师住的,比如孟庆伦那一片的老师,大概有六户。他还说,中学生活区的路修得好,好看、宽敞、明亮、大方。比以前走路方便多了。只是有些地方,乱盖了小房子,显得很不好,毕玉金也说这是不正规、有人情的因素。他们又说,今后还会有新来的老师,房子是不够住的,不如把平房都扒掉统一规划盖成楼房。
毕玉金对我很热情,离得很远就同我说话。说我吃胖了,也是以为我从外面刚回来。卢希贵问张舜尧的情况。王启仓以为是问我的,就说我是小说家。我对这个称号感到不好。马建德说,只要敢闯的都会有好结果。
我们正说着话时,老师们越来越多,毕玉金说现在是备课期间,我就问他,你还要备课吗?他说,但我要来点名、开会。
她这两天突然说想染红手指甲,说这样可以活血、避邪,赵彩英和毕玉金的门口都种着一些指甲花儿,她说要在晚上临睡前将指甲包上,到第二天就会变红。
她并且一心要给我买条换季的裤子,因为这几天我出去都是穿大裤头,我对此没有思想准备,不想买,她还是把我拉到那家最大的广东人开的蓝天服装超市,买了一条经过试穿还比较合身的灰色裤子。
然后她又说想吃水果,就到我表哥家的水果摊前买了几个苹果。给表嫂子钱,她不愿意要,后来还是要了,找了她两块钱。
我到中学的小厕所去看了一下,是不象以前那样满满的了,但也没她说的那么干净。韩哲和一个与他同龄的小孩在那儿附近跑着玩。
而中学后面的大厕所里,有几个男生躲在那里抽烟。看着也就是刚扎蛋毛。中学里教学楼上有几个很亮的灯,一直亮着,都上午八九点了还在亮着。看来公家的钱就不是钱啊。
她用手机给我拍了个我在写作的照,看起来很滑稽。这也是我们好久之后的又一次拍照。就好象我们好久没有到中学里去一样。
我想,其实最厉害的宣传机器无疑还是文字。我们看电视电影的红楼梦,感到都比看书差得远,这就是语言有其它形象所到不了的地方,作为中国的汉字,几千年来约定俗成的,还有一层神秘和神圣的意思在,甚至是可以作为占卜和沟通天人的用途。但当时我以为照片优于文字,而视频又优于照片,这真是大错特错。文字,只有文字,是人类所特有的别的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功用。
所以作为我来说,要是想宣传某样东西,带着眼睛耳朵就行了。除非是宣传我的书法,别的都不大必要用那些东西。
今天早晨写字时,写着写着感到压抑,想写真实的墨汁字,我就写了一些,写到最后感到很好。这证明我的方法是正确的,我对自己的估计是客观的。尤其是我现在的用笔、墨色,那笔锋,那种毛糙生辣的感觉,正是我长期以来练字所梦寐以求的,而现在,它已经成了我手底的自然流露。我为此还要再接再厉。
我想,今后即使网络正常以后,我也要多出去走动走动,加强与他们的交流,取长补短,活跃我的思维。
我走出门去后,我有一种感觉。那就是,这段日子以来我变化太大了,可以说是脱胎换骨,完全换了一个人。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原来不自信而现在自信。原来畏首畏尾而现在能放得开。可是别人大都还是那个样。他们可能对我的变化一无所知。我苦练了十年的书法,基本上没大断线,然而这近半年来才算是突飞猛进啊。难道我仅仅是因为这个吗?也不是,但这是一个体现,体现了我整体素质的提高。
人的光荣和自豪感有时也许要在和别人的比较之中才能产生。人无我有,人有我精,才能找到活着的价值和感觉。
百度,也是因为利用了汉字,才发展到今天的程度。当然李彦宏也有一定实力和水平,但不如说他机会赶得好,不如说他善假于物。他所假的这个物,实在是厉害,这个物就是汉字。因为汉字的历史在目前所有存在的文字中不算是最久的也差不多了,所以经过这么深厚的积淀,它只要能找到一个突破口,必会象火山喷发一样,发出惊人的能量。事实证明也的确如此。百度做得很成功,我丝毫也不怀疑百度会战胜一切外来的搜索引擎的对手。因为他懂得中国,之所以说他懂得中国,是因为他懂得汉字。假如一个人对汉字不精通,他怎么有姿格做一个中国通呢?
所以,百度能成功,丝毫也不奇怪。
而我的这部小说,也和百度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以虽然经过了那么多波折,我和百度的关系依然密切,而且越来越密切。我过去说,百度在某种程度上说代表了民意,也就是代表了天意,它很重视象我这样的普通的歌者,所以它的群众基础很好,才会发展壮大。
天意(第三一一章)一丝不苟
王启仓给我说的是上午一定网络会通的,快到中午时都没通,我就出去遛达了一圈,刚走出这一排房子的路拐,恰好遇到了田怀林,他说,这两天网络不通吧。我说是的。他边走边说,已经弄好了。我看到彭化臣等人用水泥堵住了路,就改道从毕玉金门口那条路走。到了中学,没见到什么人。回来时,又碰到田怀林,他象在那儿等我似的,突然推着自行车从路口冒出来。我从毕玉金门口过,看到他正在洗脸,刚洗好,要去拿毛巾擦脸。当时他没看到我,但我走过去好远了,我看他还在看我。在他的门口的地上,有一些粉笔写的小字,很是精致,一看就是他的手笔,这些让人想到他的日常生活。就象我一样,练字,是不是一定代表着寂寞?也不一定,还是有很大的乐趣的,倘使感觉不到乐趣,则要么不是这块料,要么方法有问题。
我来到家,凉快了一会儿,看了会儿电影,帮她做饭,就是我炒菜。她拿个手机在一旁拍我。我自己也拍了几张。吃完饭,我们又拍了一会儿,还拍了两段录相。
后来玩够了,我就起来写字,中间起来过一次,她在一旁拍我拿笔的姿势,光拍一个手,我才写了一张就感到热火燎燥的,不想写了。
但是这一次,我一气把所有的纸都写了一遍。感到认识上又有所提高。
其实临帖,关键是深入,要能学进去,也就是说要入门,要打进去,才能打出来。通过自己写的和帖的相对照,还是能发现毛病和缺点的,主要就是不细致、不觉静、速度太快,控制不住笔。要始终让笔在控制之中,这就叫有度,也就是有法度。要做到这样,就要一丝不苟。是真正的标准的货真价实的一丝不苟。那么,这样一来,似乎和发挥自己的性灵相矛盾,似乎太拘束了,其实恰恰不然。之所以会有那种感觉,只能说明对原帖还不熟悉,还没有吃透帖的精神,还不懂得每一笔的来龙去脉。说白了,就是,自己觉得已经练得差不多了,不太想练了,其实和原帖的精神还有很大的距离。这时,如果止步不前,就会不进则退,如果乘难而进,就会有新的提高。
我今天发现,毛笔在手中是自由的。落笔时是自由的,不一定非要要求笔锋中正,有百分之八十是不需要中正的,但是要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有的人说,你锋不正怎么能写出正字呢?但当你锋先正时,就会无法运行,因为一运行,锋肯定会略有倾斜。那时锋不正了,写出的字倒是不会正。可是,你只是在开始的时候,放轻松地落笔,为了铺毫,可以随便选择一个角度作倾斜状。即倒即起,倒时锋侧,起时锋已正。我观察到,这是王书的一大特点。这也正是它让人感到千变万化的原因。但它最为神奇的一点乃是,用这种不停旋转的笔法写出来的字,非常杀纸、坚挺,每一笔都如同铁刷子刷在刷墙。你想想,这种动作会带来多大的力量!会给你写出的字带来多大的活力!人们常说,书法是一种内在的精神的外现,在每个线条中,精神的内在的力量,得到了集中的体现,这也正是千百年来书法迷倒了这么多人的原因。就好象,国家那么舍得查禁毒品,几乎是见一个杀一个,但还是有那么多人贩毒、吸毒,因为它本身带给人的感觉太美妙,让人欲罢不能。
关于用墨问题,我发现古人用墨非常简单,就象我们现代人写钢笔字一样,没有谁会故意让笔快没水了还在那写。可是现代人动不动就是什么焦墨、淡墨,动不动就想有意地让笔画出来枯笔和飞白,觉得那样很高明,很能体现功力。但是本末倒置了,所以让人看着不舒服。枯笔和一般笔画的关系,就好象菜和盐的比例,一主一次,况且,一是有意,一是无意。现代人全给它弄反了。
现代人写毛笔字,感觉仍象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