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涩女日记 >

第137章

涩女日记-第137章

小说: 涩女日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只要够有钱,只要够强大,只要够厉害,他就可以解决一切,这是他从小到大形成的观念。

可是为什么,在这一刻,在这个细雨之夜的天台,当身边倚着一个一直针锋相对的“讨厌”女人,他会感觉出从未有过的温暖呢?而且惊讶的发现,原来他不是不需要,而是太需要这种温暖了。这简直是醉人的,让他希望时间停止,尽管身边的女人不是他喜欢的。

是…………不喜欢的吧?

他不能喜欢,这是秀所喜欢的。从小到大,秀一直被他保护,他习惯了所有好的东西全给弟弟先挑。

那么,他不喜欢这个女人!

只是,为什么于湖新会给自己这种从未有过的温暖感觉呢?真是奇怪,他们一直就不对盘,而且她现在身体僵硬的倚着他,显然也对他不那么喜爱。

林泽丰想到这儿,悄悄看了一眼于湖新,用激将法的语言让她再靠近了自己一些,同时心中浮现出一句话:抚触传达我的爱。

他现在很想抚触某人一下,能够化敌为友最好。不过………还是算了,这女人练过武功的,万一他毛手毛脚,不对,是抚触传达我的爱,而她误会了他的意图,把他的手打断怎么办?这事她做得出。

算了,省省力气吧。

林泽丰重又闭上眼睛,没留意自己唇角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

温暖真好呀!想必于湖新也感觉不错,因为她渐渐放松了,并且伏在他的腿上睡着了。这让他有一点小小的快乐,因为这意味着他让于湖新感到安全,人不是在安全的环境下才会毫无戒心的安睡吗?说……………

九更的第一章。

上帝视角(之十)第二眼美女

发生时间:CES夺得世界十大奢侈品亚洲巡展后的庆功晚宴上

发生地点:某金碧辉煌的大厦十层

发生契机:于湖新答应林泽丰假意和林泽秀交往后,林泽秀邀请于湖新为女伴,参加宴会。

于湖新挽着林泽秀进入大厅的时候,赢得了很多人的注目。

不过,于湖新同学是很清醒的,她知道那不是因为她有多么惊艳,而是因为秀。这男人太出色了,无论到哪里都是众人注目的中心,像一个光源般让人无法忽视。

不仅如此,于湖新还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别和太出色的男人站在一起,这样不但不会增加自己的光芒,还会让自己成为众雌性动物目光神箭的靶子。从走进大门,她就受到了非凡的洗礼,如果眼光可以杀人,她早死了很多次了,而且会死得很惨。别说她这么大个目标了,有些女人的恶毒目光能杀死飘过眼前的一切生物。

天哪,太可怕了!但是,感觉也很爽,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当初对电视中的秀一见钟情真是傻,这样的超完美男友,拥有并不是幸福,而是折磨呀。还是林泽丰好,虽然长得也不错,身材似乎因为喜欢体育运动,比林泽秀还好些,但他态度恶劣,言语生硬,那傲慢的举止更是拒人于千里之外,这样的男人除非有自虐倾向地女人。甚至想自杀的女人,应该没人敢主动往他身边凑和。

想到这儿,于湖新的目光找到了在与人谈话的林泽丰,见他穿着休闲式西装,配着略黑的肤色。显得非常帅气,可是他身边地气场是“绝女型”,所有女人都站在他三米以外,整个衣香鬓影,其乐融融的宴会厅,只有他那边显示出冷静高贵的商务气息。

唉,这个男人,这样累不累呢?就放松一下。他会死吗?而且可恶的是,她精心打扮这么久,算不上美丽,也有几分可爱,这死男人就是当她透明,完全熟视无睹。不过算了,他从来都对她不屑一顾,随他去吧?反正他的关注对她来说并不那么重要。

其实,刚才林泽秀去接她的时候,目光中有惊艳。但她清醒的知道,那只是在自己突然这样盛装打扮的前提下,一个男人见惯了你地素颜,你突然精致一下子。他一定会觉得你很美丽。但这只不过是因为对比才产生的差别,此时把她扔到全体精致的淑女堆里,她就仍然变回了平凡。

不过她对此并不介意,因为她对秀已经没有了企图,所谓无欲则刚,她不想成为秀的心上人,反而坦然了许多。而秀因为一进场就受到了关注,有太多人围着他打转。所以当他们冲出重围,来到大厅的餐饮台前时,至少过了十几分钟。

秀很体贴,做了一个绝好男朋友能做到的一切,不过他们才安静了一小会儿,林泽丰就突然找了下来。要秀去“出卖色相”。为公司的生意做贡献。

于湖新听他兄弟二人的对话,忍不住好笑。觉得这个时候林泽丰还想着工作,实在让人无语。其实她并知道,那个她感觉从没注意过他的男人要很努力保持平静,才控制住自己不盯着她看,不立即走过来和她说话。。。行动上,他做得很成功,和往常一样,他可以克制自己,不过他的心却不免一直挂在她身上,只是他自己也没有发觉罢了。

幸好,有个对公司来说很重要地客户指名要和秀谈谈,他才借此机会,很“正当”的接近了于湖新。

在他看来,今天的于湖新真的很让他惊艳。

他挑衣服地眼光没错,这件小礼服配她正好,即显示出她玲珑性感的身段,又衬托出她介于女人和女孩之间朦胧甜美又浪漫温柔的气质。

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她,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就是争吵,名牌的运动型连衣裙让她穿得像路边摊的衣服。后来,每回他见她,她都很家居,在公司时虽然像点样子,不过职业装和她的气质不搭调。

这女人不漂亮,但长期的体育锻炼让她地身材很好,而且她的气质很田园,清新柔美,有一点点天真,让人感觉很舒服,很自在。应该算是第二眼美女吧?相处久了,就会慢慢发掘出她的好来,不仅是性格上的,心灵上的,还有外貌上的。有地人就是越看越顺眼,越看越好看,这个于湖新就是这类型地。

有一句话说得好,女人最重要的不是漂亮,而是你喜欢地那个人觉得你最漂亮。

让他高兴的是,于湖新也不是完全没品味,至少今天,她穿着他送的那双鞋。这让她看起来像个灰姑娘,有着初入这种场合的怔忪,淡淡的怯意和惹人怜爱,就算午夜十二点又变回原型,可她仍然可爱无比,王子是会念念不忘的。

他相信秀会的,他也会的,虽然王子并不是他。

他很想陪她待一会儿,因为怕她不习惯这样的场合,会尴尬,会不自在,会感觉孤单,不过他没有理由留下。她是秀的女伴,而且是他逼她给秀一个机会的,现在他怎么能接近她呢?

人,最重要是站准自己的位置。

所以他离开了,不过他并没有忽视对她的观察。让他生气的是,她慢慢的就自在起来,似乎不需要人家关心和保护了,而她对那种含低量酒精的碧绿色饮品,名叫“绿光森林”的甜酒很感兴趣,喝了个不亦乐乎。他不知道她的酒量如何,但她身边总有几个男人转悠,实在让他很光火,于是他找了个机会,又走了过去。

他问她会不会跳舞,他这样说,原本只是想请她跳一曲的,结果她却回答:她会武术。

听到这个答案,他当时几乎崩溃。这是社交场合,不是以武会友,会打拳有什么用,难道要她在众人面前表演吗?这女人的脑子是什么构造,但为什么这话从她嘴里说出来就这么让人又气又感觉她可爱呢?说……………

九更中的第二更,进度比我想象的慢,但今天我睡觉前,一定会更,哪怕熬夜。

六六不跳票。

现在有三章,但只发两章,因为赶五点前准时,只检查过两章。请大家十点再来,我看能发几章,然后我会继续工作,完成九更。

还有呀,这一章字数略少,但也是两千以上,是分章的关系,上一章和下一章字数较多。

谢谢。

上帝视角(之十一)第一支舞和第一个吻

他得教她跳舞,不然她会出秀的丑。他这么对自己说,然后不等她同意,就强行拉她离开。而当他们身处那个封闭而隔绝的小客厅,当他拥她入怀,当他握着她柔软的小手,教他跳第一支舞的时候,他的心跳突然加速,恨不得让她贴进他的胸膛,两人之间不要再有距离。

这念头让他很震惊,从没想过肢体的接近会让他产生这个想法,是最近太寂寞了吗?是他禁欲太久了吗?看来他得立即找个女人,对于湖新,一定是性吸引力在作怪,否则他不可能产生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

她穿得太性感,她的脸蛋红扑扑的太可爱,她的眼睛像有水光在闪动,她的唇像草莓一样鲜艳,还有她的气息,香水的味道、花的味道、甜酒的味道,还有她特有的味道,混杂在一起,形成了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他很想吻她,捉在怀里,不让她逃开。他还很想做进一步的举动,心中忽然窜出一句话,他要拥有她,不给任何人,哪怕那个人是他的弟弟。

只是,这想法只是一瞬,很快就被他掩藏过去了。她是秀的心上人,他要牢记这一点。

但,这女人知道自己有多诱人吗??为什么她能这么自然的和他在一起,这是任何女人都不敢而且是做不到的。她根本不怕他。为什么她要一会儿生气撅嘴,一会儿又要兴奋的对他微笑,她知道她这是在无意中勾引他吗?

可是他不能碰她。她是弟弟的心上人。他不能接近她,不能喜欢她。这种矛盾地心情让他情绪恶劣,动作也控制不好,所以当他拉她再度练习的时候,她扑进了他的怀里。

那一刻。他拥住了她。

而她,没有觉察。

然后,他最讨厌的,却又不得不虚以委蛇的女人出现了。他不知道该厌恶袁爱还是感激袁爱,她地出现使那个拥抱无比短暂,但也正因为如此,兔得他进一步失控。

他借机离开,感觉很热。在楼梯间大开窗户,冷静了许久才回到宴会厅去。过了一会儿,于湖新也回来了,不知和袁爱谈了些什么,看情形不太开心。不过秀是最好的舞伴,他带着于湖新跳舞,一曲接一曲,看样子还很协调。也许,他们真是适合的一对,但是于湖新真嫁给秀的话。他要怎么面对?

不过这也不是问题,公司就是他的情人,他一定每天泡在公司里,没什么机会见面的。

想到最后一句。不知为什么,他有点点遗憾,不知不觉中和自己的女伴,名模净琉跳到了秀与于湖新的身边。

她真可爱,但是他能教她跳第一只舞,心情还是很愉快地,虽然这会儿有点酸……

接下来一切都是老样子,社交场合无聊的固定游戏。敌人之间也要保持风度,互换舞伴,其实他恨不得把袁定扔出去,最恶心这种自以为是,却没真本事的花花公子、窝囊废、绣花枕头,更不喜欢阴险如蛇的家伙。而事后。他非常后悔没有把袁定和小野伸二丢出去。他们之前袭击过他,这一次又使了上不得台面的阴招。

狗!他的命门!

自从小时候被狗咬过人体中段的白花花。他对狗就有着莫名其妙的恐惧,最后发展为厌恶一切带毛的东西,所以他才下了那么变态的命令,在公司内,在他家地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动物出现。这个秘密只有很少人知道,大部分人以为他是有洁癖,所以才不允许动物出现在他的视线之内。

而袁氏姐弟和小野伸二,偏偏是知道他这秘密的少数几个人之一,而今天,他们居然企图用这种方法来羞辱他,破坏他得到奢侈品巡展权后的庆功宴。

他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