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情愿的新郎-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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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吸了口气,律爵收回自己的思绪,目光再次回到那句──奇特的女人。
孔毓慈,这个名字并不陌生,似乎有点似曾相识,但他尽力思索,依然想不起来。最后,他放弃思索,毕竟这个女人与他根本就毫无任何的关系可言,她不会来打扰到他,而他也不会去碰她。
虽说两人是夫妻,但他已经打定主意这个女人与他不会有任何的交集,原因只因为她是他爷爷帮他所选的新娘。
“小妹──”
“算我求求你们,我听得已经够多了。”孔毓慈差点忍不住拿手捂住自己的耳朵和双眼。
从上个星期开始,整整一个礼拜,她当真已经受够了这么一大堆所谓的良心建议。
“你理智一点。”她的大嫂──孟玉云不放弃的在一旁,依然苦口婆心的劝道:“婚姻不是儿戏,你连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你都不了解就要嫁给他,若是对方是个……”
“我很了解他,”毓慈温柔的声音打断孟玉云的话,“我比你们想像中的还要了解他。”
“你这是在自欺欺人,”孔行书戴着一副眼镜,斯斯文文的,但现在的口气可与他外表给人的感觉相差十万八千里。
他对于这个最小的妹妹,当真是口水说到干了,劝到用尽了所有可用的词汇,她还是依然故我。
“我没有!”毓慈口气激动的嚷道,但她随即意识到自己不礼貌,立刻缓和自己的口气,“相信我,大哥、大嫂,我真的知道我在做什么,我真的希望嫁给律爵。”
“律爵?!”孔行书几乎是从鼻子哼出这个人的名字,他对律爵小小年纪便进过监牢的事耿耿于怀。
想他妹妹虽然不是什么出生豪门,但也是规规矩矩的女孩,求学阶段,别说小过,就连警告都与她沾不上边,而她现在竟然要去嫁个小混混。他是说什么都要反对到底。
“那个小子配不上你。”孔行书不悦的说道。
“哥,”拉了拉孔行书的手,毓慈微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赞成孔行书的话,“现在这个时代,怎么还讲配与不配,反正,适合就好了。”
“适合?!”孔行书的口气再次激动起来,“你怎么去判断你跟他适合?难不成就因为他救过你吗?”
关于这点,毓慈无话反驳。
“就像你刚才说的,现在这个时代,我想应该也没什么以身相许来报恩这种事吧?”孔行书有点讽刺的说道。
毓慈不知道该怎么说才能让自己的大哥明白,“我嫁给他不是因为报恩,而是,我是真的……喜欢、爱他,所以想嫁他。”
孔行书闻言,忍不住皱起眉头,“你那个时候才几岁?你还记不记得,你上次见他的时候,你才几岁?十二、三岁,你能判断什么喜欢啊爱啊的?你现在是在自欺欺人。”
“相信我,大哥,”讲了那么多,毓慈感到有些疲累,所以只简短的表示,“我知道我心中对律爵的感觉!我不晓得该怎么说才能让你明白,但是我就是知道,我不想欺骗自己的感情。”
“你──”
“好了!”拉着孔行书,孟玉云终于开口帮了毓慈一把,“毓慈难得来台中一趟,你不要一见到她就骂她。”
“不是我想骂她,”孔行书对于自己的妹妹不听劝告,也感到心中的无力感渐升,“我只是不想看她做傻事。”
“我知道,”孟玉云安抚似的拍了拍孔行书的肩膀,“但是这么晚了,我们还是让毓慈她先休息吧!我看她赶车上台中也很累了。若让爸、妈知道我们这么对毓慈,他们肯定会很生气。”
提到爸、妈,孔行书也是一肚子的火气,“爸、妈也真是老胡涂了,怎么会答应这种事?”
孟玉云在心中叹了口气,拉着毓慈就往书房的方向走,留下孔行书在客厅里喃喃自语。
因为孟玉云与孔行书只是个普通上班族,两人合力存了几年钱,买了个三十坪左右的公寓,空间不大,只要有客人来时,书房的沙发床便可临时当成客房,充分利用空间。
“别怪你大哥,”看着毓慈有点吃力的跟在她身旁,孟玉云立刻体贴的放慢自己的脚步,“他是关心你。”
“我知道。”毓慈对孟玉云笑了笑。
现在毓慈满脑子想的是赶快找个地方坐下来,因为她的脚痛得令她几乎无法忍受。
多年前的意外,她的脚变成了现在这个模样,虽然走路不至于一定得藉助于轮椅或拐杖,但她走路就是一拐一拐的。
其实这个情况并不严重,除了走在街上,偶尔有人所投来的目光,会令她察觉自己有着不自然的脚步外,就是每当夜晚,劳动了一整天的脚,总是会向她抗议她的不注意,发出严厉的痛楚向她示威。
不过这么多年来,她也已经渐渐的习惯每到夜晚便有这些痛苦陪伴,久了,她也自我安慰的将这些痛苦当成朋友。
“你确定你不再多考虑一下吗?”一边帮毓慈铺床,孟玉云一边开口询问:“不一定,你只是一时的迷乱,所以才答应这门亲事,考虑清楚会不会比较好呢?”
“其实我知道你跟大哥都关心我,但是……”毓慈静静的坐在一旁,想了一会儿,冀望想出一个更好的用字遣词能让自己的嫂嫂了解,“但是我真的是仔细的想过这件事,很仔细的想过,我不会傻到拿自己的一生开玩笑,这是我选的路,我会对我自己负责。”
孟玉云看着自己的小姑,毓慈总是秀气、温柔,她还记得第一次下台南拜访毓慈的父母时,毓慈才刚上大学没多久。那时,毓慈也是像现在一般,静静的坐着,长辈讲话也从不插嘴,有礼貌的毓慈,总是深受长辈的喜欢。
与毓慈相处久了之后,孟玉云发现毓慈由于自己的残缺,使得她有一颗比常人更敏感脆弱的心。
认识毓慈至今,她从没见过毓慈表现出那么坚定的决心,她真心希望这个律爵值得毓慈这般对待。
“睡吧!”孟玉云不再多说什么,“既然你这么说,我想,我也不能再说什么阻止之类的话。”
“谢谢你,大嫂!”坐在床上,毓慈目送着孟玉云离去。
熄了灯,她缓缓的倒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嫁给律爵是她毕生最大的心愿,或许绝大部分的人都说她太冲动,但她一生从未冲动过,只想冲动这一次,她相信,她会找到自己的幸福的。
十一年没见,但律爵的影像依然清晰的印在她的脑海里。
十一年前,她十二岁,律爵二十二岁,就在她国小刚毕业那个暑假,她的腿还像个正常人般时。
律爵陪着他的爷爷回台南扫墓。
她还依稀记得左右邻居对他的指指点点,再年长点才知道律爵的父亲死于非命,而律爵二十二岁那年才从监狱放出来,但她从没有看过有人能长得那么好看,比电视上的明星还要好看。
看着这个大哥哥,她不怕他,她更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怕像律爵那么好看的大哥哥。
律爵真的很英俊,她常偷偷的躲在一旁看着律爵,发现他很喜欢到海边,手拿一本书,坐在堤防上看。
有时夕阳下山,那种感觉,律爵就好像是从天而降的神祇一般,令人深深望着他着迷。
律爵不喜欢说话,总是没什么笑容的看着人,他不粗鲁,只是与所有人都维持一定的距离,显得冷漠。
但她就是喜欢跟在他的身后,像个小跟班似的,也不知律爵是否知道她总是偷偷的跟在他的身后。
总之,就算是他知道,他也没有赶她走,所以她就常常跟着他,偶尔也会学着他拿著书到堤防上,离他一定的距离,跟他一起看书。
一直到多年后的今天,虽然她在堤防上有着一段不太愉快的回忆,但是她依然改不了这个习惯,常在太阳下山时,坐在堤防上,望着远方想事情。
年纪尚幼的她,总是不顾奶奶和爸爸的警告,硬是想与律爵亲近,才十二岁,她就喜欢上他。
毓慈依然记得当时还在世的奶奶不准她去跟律爵交朋友,她还为此生了好久的气,有一天还跟奶奶吵架,跑了出去。
她跑到海边,也就是律爵常独处的待上一整天的堤防,她闷闷不乐的一个人,独自走在村庄里的人用大石和土临时搭建的堤防上,夏季的白昼总是特别长,长得令人失去时间的观念。
等她发现走远时,天际已经黑了,她幼小的心灵立刻感到黑暗的恐惧,她连忙走回来时路。但因为天已经黑得差不多,海边又没有路灯,而且这堤防只是暂时使用,根基根本不稳,她就在莫名其妙中摔下堤防。
脑中唯一清晰的是右腿传来的强烈痛楚,和下半身全都浸在漆黑的河水里,她张开口想呼救,但声音却只像只虚弱的小猫。
“别怕!”
浑浑噩噩中,不知多久,好像从远方传来安抚的声音,有一刹那,她以为是她的大哥,但对方随即脱口而出的脏话,立刻让她明白,这人绝对不会是她目前正在念大学的大哥。
“你是怎么弄的?”律爵使尽力气也搬不动压在毓慈腿上的大石。
她认出了这个人是她所喜欢的那个好看的大哥哥,嘴角因他搬动大石而逸出一连串的呻吟。
原本只有微黑的天际,现在已经是一片漆黑,现在是什么时候?她在水里待了多久,她完全没有概念。
她最后失去全部的意识,再醒来时,已经在医院里了。
“我就知道那个小子不是个好料,”奶奶气急败坏的声音传进毓慈的耳朵里,“你看,小慈变得这样,都是他害的。”
“妈,事情还没查清楚,你不要这么快下定言。”孔云日苦口婆心的劝道:“要是冤枉了人家不好,等小慈醒了再说。”
“爸!”毓慈睁开眼睛,立刻感到右腿刺骨的疼痛,她立刻忍不住的掉下眼泪,很痛!一辈子从没有受过的痛。
“醒了、醒了!”
伴随着惊喜的声音,病床旁刹那间围了一大群人。
“小慈。”看到爱女没事,范淑怡激动的跟着掉眼泪。
“小慈,你说,是不是律爵把你推进海里去的?你老实说,律爷爷替你做主。”律朝庭颇具权威的声音盖过了所有人的声音。
有一会儿,毓慈根本不知道周遭的大人在说什么,她只知道她的脚好痛,痛得令她受不了,她只有在一旁哭泣的份。
“你们够了吧!”冷酷的声音升起,大伙儿的目光都投向声音的来源,“你们看不出来她很难过吗?”律爵双手抱胸,神色漠然的站在病房门口,他的目光鲜少留在毓慈的身上,“就算是我推她下去的又怎么样?你们去告我啊!我不在乎,反正大不了坐牢。”
“律爵!”律朝庭严厉的看着自己的孙子,“你认为你还有几个十年可以让你在牢里蹲掉啊?!”
律爵的反应是冷冷的看了律朝庭一眼,头也不回的离去。
“大哥哥,你不要走!”毓慈因听到律爵的声音而忘了哭泣,看着他似乎也令她忘了疼痛,所以她连忙说道:“是大哥哥救了我,他把我从水里拉起来,是他救了我。”
她的话才说完,室内立刻静得连根针掉下来都可以听得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