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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我和我的经济适用男-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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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口口声声说为了爱情,但她们爱的是什么?是他的一掷千金?名车豪宅?还是和他在一起的富贵享受?没有了这一切,他还会是她心头上的那个男人吗?

或者何小君是个异类,她倒真是那种两个人吃一碗五块钱的牛肉面都会觉得有爱就完美的女人,这两年来对他送的所有奢侈礼物反应很淡,不是他提醒都很少穿戴,他明示暗示无数次让她辞职都置若罔闻,还越做越起劲,她执着的事情只有一件,就是结婚,怕他多心,还主动表示可以签财产协议,一分钱都不要他家的。

但是无论她怎么做结局都一样,他家是商人,什么都得衡量一下投入和产出的价值,他与文心的婚约不但不可能造成财产外流的隐患,还能让自家实力倍增,这样好的生意,谁会放弃?

绕了一个大圈还是回到死路上,冯志豪头疼。

他已经做出自己能做到最大努力,只要她愿意妥协,他什么可以满足她,她还想怎样?这要换了其他女人,他相信她们的反应都会是欣喜若狂,欣然接受,唯独何小君,居然愤怒如斯。

这几天何小君都拒绝与他联系,他也知道这就是她最愤怒的表现,一开始想让她冷静几天,希望她冷静过来之后就能认清现实,没想到她这次憋得倒久,整整数周杳无音讯,他的电话与短消息全都石沉大海,一丝回应都没有,而他终于等不下去,直接来找她。

第 17 章

车门轻响,冯志豪一回头就看到何小君,这是他们经常碰头的地方,小巷很窄,基本没什么人走动,两边树荫浓郁,四月里天暗得晚,这个点了居然还有阳光,橙红色的夕阳,透过斑驳树影落在她脸上身上,闪闪发着光。

之前满脑子的纠结都被抛到九霄云外,他伸手就去推门,然后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拉进了车子。

何小君正想说话,这时猝不及防,被他一把就拉了进去,她骨架很小,却并不太瘦,捉住她的手腕就好像握着棉花糖,软绵绵的很是享受,冯志豪突然发现自己竟如此想念这种感觉,忍不住又收了收五指。

她话到嘴边全被他的动作堵了回去,只顾着往回抽手臂,低低叫了一声。

手里握着她的手腕,肌肤相亲的感觉让他心情大好,这时只看着她一笑,“怎么了?”

她也看着他,反光,这么近的距离,他居然觉得眼前模糊,看不清她的眼里的表情,又不自觉地侧头,目光一偏。

天热,何小君扎着头发,白色的脖子露出来,因为是被他拉进来的,身子有些斜,靠近他这边的衬衫领口弯折起来,脖颈深处的一颗黑色小痣若隐若现。

车里冷气充足,他却突然觉得热,忍不住一低头,就在她的颈侧吻了一下。

何小君猛地一缩,他的触碰当然是她最熟悉的,但现在的她就好像是一只刺猬,蜷起身子对他剑拔弩张,捂着脖子,声音冷下来,“你别这样,我有话要说。”

“你要说什么?”他抬头,笑着再问了一句,“回去再说好不好?”

旁边有人经过,她挣开他的手,表情严肃,他被她看得心一凉,慢慢坐正了身子。

面前是熟悉的男人的脸,富贵养人,冯志豪年轻俊秀,浑身透着贵气,近距离看,更是悦目,但她竟头一次生了抗拒之心,|奇*。*书^网|眼前闪动的全是刚才停在正门口的那辆车——那辆让她失望透顶的车!

他看了她许久,最后叹气,“小君,你怎么就想不明白?”

何小君深吸气,觉得自己这两年来的煎熬全化作冷冷嘲笑,张牙舞爪地从四面八方扑过来。

想想真是悲凉,两个人交往这么久,她又不是第三者,不过是想要一个结果,但最后事实证明,全是她的痴心妄想,一直活在自己的虚幻梦想中,不现实到极点。

她算什么?家境平凡工作普通,乏善可陈的一个人,明明毫无分量,竟这样看得起自己,活该这样下场。

“算了,是我的错,我们分手吧。”不想再想下去了,何小君一声叹息。

他一愣,伸手就去握她的手腕,没想到何小君动作比他更快,抽手推开门,一步就跨了下去。

“小君?”她说什么?分手?这辈子从未听过这两个字,他怀疑自己幻听。

她回头看了他一眼,声音很冷。

“对不起,我约了人,晚上还有事,你先走吧。”

他猝不及防,居然没了反应,眼睁睁看着她离开,几秒之后才想起下车,却见她已经往大楼方向走了过去。

“小君。”他叫她。

她下定决心,步子越来越大,只当没有听到。

他心乱,没想到她这一次竟会如此执拗,又为了她最后那句话锁紧了眉头,快走几步将她拉住,语调很重,“小君,你约了谁?”

她不回答,挣开他的手继续往前走。

“小君!”他又叫她,几乎是气极败坏。

她已经走到大楼前侧,下班时间,门口进出的人很多,大多步履匆匆,车子也是,一辆接一辆地从车道内开出来,唯独一辆凯越停在车道最外的侧边,穿着牛仔裤的男人并没有坐在车里,独自立在车外。

这样的人和车,冯志豪原是绝对不会在意的,但何小君脚步不停,竟笔直朝那个人走过去,最后一把将他拉住,回头对着冯志豪说话。

“别问了,我约了他。”

第 18 章

这天晚上何小君与陈启中都没有出现在原定的聚会里,美美拨电话给何小君她也不接,只有陈启中拨了一个电话给小蔡,说他已经接到何小君,他们在一起,让他们不要担心。

蔡军奇怪,想拨电话催,却被杜美美一把按住,“催什么啊?他们两个人想干吗就干吗。”

“不是说好一起唱歌的吗?”包厢里人多,几个麦霸唱得正酣,蔡军只好提高声音。

杜美美恨铁不成钢地看了他一眼,“唱歌的目的是什么?你怎么转眼就忘了。”

杜美美所说的唱歌的目的当然是为了让何小君与陈启中有机会发展,蔡军看着兴奋不已的女朋友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放下电话,心有戚戚焉地暗叹了一声。

组长和那个奢侈女……难道他们真的发展得那么顺利?第二次就看对眼了?他真没想到。

不能怪蔡军想不通,何小君后来回想起那天的情景,就连她自己都觉得诡异。

她说自己有约,冯志豪自然是全不相信,只当何小君一时激愤,说的是脱口而出的气话,没想到她下一秒就拉着陈启中坐进那辆车里,陈启中倒是全无诧异之色,临了还回头看了冯志豪一眼,对他点点头,算是打招呼,周到得很。

事实上他要是目中无人地跟着何小君离开也就罢了,就是这最后的一眼一点头,腾地一下就把冯志豪的火给激了上来,眼睛都红了。

他对这个男人有印象。

倒不是陈启中长相令人过目难忘,主要是他是这些年来除他之外出现在何小君身边的第一个男人,而且一而再再而三,他再有风度和涵养,到了这个时候唯一想做的就只剩下一拳挥过去。

但是多年养成的克制力终究占了上风,商业大厦门口,人来车往,刚才那一瞬就已经有人侧目,他握紧拳头,最终却只是立在原地,眉头紧皱地看着他们离开的方向,胸口浊气翻腾,浑身僵硬。

何小君一直都没有回头,自然不知道冯志豪的反应,事实上她为了克制自己不回头也费尽了全身力气,一开始坐在车上还能力持镇定,后来车子在红灯前停下,她最终还是没忍住,回头看了一眼来时的方向。

陈启中开车虽不快,但这时仍是两条街开过了,公司大楼早已被远远抛在身后,黯淡暮光中朦胧的一团影,哪里还看得清?就像她与冯志豪在一起的那些日日夜夜,哪里还看得清?

心脏猛缩,她突然间悲从中来,瞬间潸然泪下。

她低着头,眼前突然出现一方手帕,泪眼朦胧看不清,她抹了抹眼睛再看,居然真的是手帕。

这年头看到手帕的几率比在街上看到人裸奔的几率还要低,她一时错愕,忍不住抬起头看他。

他也在看她,四目相对的时候却很快转过脸去,继续看前方,假装没看到她的狼狈。

陈启中是真的没想到,第二次见到何小君,她的装扮竟然是变了一个人的模样,然后还有更想不到的,在他身边哭得这样伤心。

他只见过她一次,还是在数周前的事情了。她一身金光闪闪,笔直走向他们,坐下之后把架在脸上的那副超大墨镜往上一推,简单地“嗨”了一声;喝茶的时候说起她的包,轻描淡写地讲出那个令人咂舌的价格,表情却并不兴奋;后来走出茶室,阳光下像是变了一个人,冷下脸说让他不用勉强了,说话的时候微微仰着头,身上有话梅糖的味道,很特别。

还有最后他送她回家,她在车上瞪他,还质疑,“真的送我?”

他点头。

她想了想,才补了两个字,“谢谢。”后来笑了,好像乌云透出了金边。

都是些很细小的片段,不过见了她一次而已,大家不熟,他也没机会看到太多她不同的样子。

那天告别的时候他当然能够感觉到她对他的不在意,他在回程的路上还在心里对自己说,算了吧,不该记得的。可那天之后他竟时不时就想起她的样子,想起她身上话梅糖的味道,想到就忍不住微笑,以至于小蔡突然对他提出聚会要求的时候,他根本是不假思索便答应了。

“谢谢。”脸上潮湿一片,知道自己狼狈,何小君终于接过手帕,把它掩在眼上,也掩住了暮色中遥远大楼的那个朦胧影子。

很干净的大手帕,清爽晒透,闻起来好像还有阳光留在上头。多年前她爸爸用这样的手帕包住搪瓷杯,带回家解开结子,掀开杯盖,然后微笑地看着她对着那里面快要溶掉的冰激淋欢呼。

那时候的快乐是多么容易,现在呢?回忆让她更加悲伤,不想让任何人看到自己的表情,她用双手掩着那块帕子,好像那是她现在唯一能留住的东西。

周末的主干道,路很堵,红灯交替亮过两次,车流却不见移动,该是觉得焦躁的时候,陈启中却全不在意,只是看她这样难过,有些手足无措。

他虽然长年跟电脑打交道,但到底不傻,刚才的情形看在眼里,细节不得而知,大概还是猜得出来的。

想想真值得叹息,他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迈出第一步,偏偏却撞见她如此狼狈的时候。

红灯又在闪烁,车流终于开始缓慢移动,他握着方向盘看前方,挣扎许久终于开口,用的是平常语气,好像之前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幻影。

“能不能去吃点东西?我今天赶项目,误了午餐,有点饿。”

她大概是没想到他会有如此一说,掩在脸上的那块手帕终于落下一点,露出水光莹然的一双眼,陈启中正打方向,与她目光对了个正着,顿时手指一颤,差点转到逆向车道上去。

第 19 章

结果两个人吃的竟然是烤肉自助餐,就在附近商厦一层,因为是周末晚上,生意好得不行,唯一的座位在最靠厨房的角落里,每次有服务生进出就带开那扇银色小门,顺带带出一阵嘈杂烟火气。

何小君外表娇柔,性格倒并不像一遇伤心事就凄凄惨惨切切的黛玉妹妹,从小就很会自我开解,除了化悲愤为力量奋发图强之外,还有就是一不高兴便暴饮暴食暴走,幸好她骨架纤细如小鸟,再有肉都不觉得太胖,只是握上去像一团又白又软的棉花糖。这时心情跌落谷底,真的卯起来猛吃,穿着白色制服的南美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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