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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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的,他们还真不知道。
这拆迁也很有问题,西里山地区都是别墅,那地方山明水秀,风景极好,也是近几年才由开放商建造了别墅,里面住的虽然并不都是位高权重的,可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欺负的小老百姓,没钱没权的,谁买得起别墅?区政府有毛病吗?到那地方拆迁去……还暴力拆迁……
“行了,别想太多,走吧,先去现场看看,苏零既然跑那儿去,总有原因在。”秦卿冻得浑身僵冷,拉着沈醉上了车。
但沈醉却没有开车。他拿出一颗烟,点燃了。白色的烟雾,卷着一个又一个圆圈儿,漂浮摇荡,在漆黑的夜里,衬得沈醉端正的眉眼都有些虚幻。
“卿卿,你知不知道,苏零的父亲,母亲,他大哥,还有青梅竹马的女朋友都是怎么死的?”
秦卿惊讶,看了沈醉一眼,过了半晌才道:“不知道。”
涉及到苏零父母的,全部都是最高机密,她这个级别,根本不可能知道,就是沈醉,也不会被允许查探的,可是,沈醉从来不是一板一眼,只知道服从命令的军人,虽然,他教导他的士兵的第一课,就是绝对服从……
他顽固,倔强,认准了一件事儿,就绝不回头,哪怕知道不应该,也会去做……秦卿笑了笑:“趁着现在,时机正好,和我说说吧,苏零的事儿,其实我真挺好奇。”
“……”沈醉沉默了许久,直到烟燃烧完,烫到了他的手指,才熄灭了烟火,望着漆黑的夜空,道,“苏零的父亲,苏俊涛,是安全部的特务,按孙局他们的话说,有一个苏俊涛在,能抵得上一个营的精兵强将,他很干练,很忠诚,有最稳定,最坚强的心,是安全部最好的特务。”
“整整二十年,他一直在国外东奔西走,一个国家,接着一个国家地跑……你也许不知道,苏零和他大哥苏影林其实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他大哥出生的时候,苏俊涛在法国,他大哥的母亲,也是个法国女人,本来只是一段露水姻缘,没成想竟然有了孩子,按照安全部的规矩,这绝对是不允许的,可孙俊涛毕竟不一样,他是安全部的王牌,又是放弃了苏家给他安排的更好的,更稳定更安全的工作,主动去做间谍的,苏家那时候还没有衰败,在军政两届都很有影响力……”
“就这样,苏俊涛背了个大过处分,孩子留了下来,但孙俊涛当时没有把他的儿子送回国,他当时正在执行秘密任务,知道他有孩子的人不少,为了不曝露身份,那个孩子实在是不宜回国。”
“十年,苏零的大哥一个人跟着个保姆生活在法国,之后,虽然苏俊涛把他接到身边,可他那时已经懂事儿,已经开始上学了,而且,苏影林是个天才,才刚刚十岁,就拿到一个经济学学士学位,而且获准到哈佛进修医学,苏俊涛在国外呆的时间,又比在国内多得多,也就没有强制他回国……就这样,小学,中学,大学,他完完全全生长在国外,连中文,都说的很不好……”
沈醉的思绪,仿佛又回到了十几年前的那个冬天,在审讯室里,那个和苏零一样,有着漂亮清秀的五官,一笑两个酒窝的男孩子,赤红着眼,恨恨地瞪着他,就像一匹恶狼。
那个只有十八岁的男孩子,被铐在审讯室的椅子上,从一脸愤怒地和一帮羽林战士们争辩,到暴跳如雷,言语如刀:“你凭什么说我是背叛,我背叛了什么……或者说,你打算要我效忠什么东西,这个国家吗?凭什么……就凭我这身体里流的,二分之一的鲜血?”
当时,沈醉真的很惊讶,在他的心里,一个人效忠自己的祖国,哪里还需要理由?
可这个男孩子,却斩钉截铁地告诉他,他不会对十八年第一次踏上的土地,说出什么效忠的话来,他既不生在中国,也不是长在中国,中国没有养育他,他虽然黄皮肤,虽然黑眼睛,虽然没有半点儿遗传到他**的特征,但他不是中国人,无论他做了什么,都说不上背叛,中国人管不着就是他那个愚忠的父亲,也别想干涉他的生命。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沈醉来不及跟他说,他不是要逼迫他效忠,只是想告诉他,这片土地,是他父亲,即使死,也想要回来的地方……
第一卷 归家 第九十九章 游戏
第九十九章 游戏
车外忽然大雨瓢泼,今年春天,还是第一次下这么大的雨。乌压压的云,有点儿像秦卿此时的心情。
孙雪津来了个电话。
通话时间不长,只有三分半钟,可沈醉放下手机时,脸色相当不好,心里叹了口气,也没有耐性说话了,重新发动了车子。他的速度不慢,大概只用了二十分钟左右,就到了西里山别墅区。
黄色的警戒线还在,老百姓们都撤了,周围流连不去的人,有的便装,有的穿着警服,军服,光看外表,根本看不出哪些是特事局的,哪些是海龙王的‘家将’……
秦卿倚在车窗上,细细看着外面的断壁残垣,沈醉冒雨下了车,一个人在废墟中穿梭,他走的很慢,看的很仔细,时不时弯腰低头,周围那些若有似无的目光一直围着他打转……
废墟上方有遮雨布,四周都是沙袋儿,即使如此,大雨还是对找到线索有很大的影响,没过多久,周围的侦查员差不多全收队了,只剩下寥寥几‘站岗放哨’。
太阳从东方破云而出,给黑漆漆的雨夜,添了第一缕霞光。沈醉反身,上车。
路虎在泥泞的坑洞中打着滚,穿过一片片烧焦的废墟,好长时间才找到大道。沿着平坦的大道直奔外环,大雨模糊了视线,整个山区影影重重,天空隐隐约约开始有了亮光,早起的环卫工人和早锻炼的人多起来,山坡上甚至能看到穿着登山服爬山的年轻小伙子,还有几个拿着风筝,带着孩子来游玩的小家庭,昨晚上的烈火和打斗,现在只余下了一点儿供人好奇揣测的残痕……
秦卿敲了敲挡风玻璃,笑眯眯地跟自家男人打暗号:“六辆?”
“是七辆。”沈醉瞥了一眼后视镜,“看大踏板儿上那个捡垃圾的老头儿。”
秦卿怔了怔,苦笑。然后,沈醉的车速就一点一点儿放慢了。
车从外环掉头,又进了市区。经过世贸大厦,道边儿居然有卖糖葫芦的,要知道,这会儿可正在下雨。沈醉笑了笑,探出头去,给自家媳妇买了两根,一手一根儿。
秦卿眉开眼笑。
两个人把车停地下停车场,手挽着手开始逛。
冬衣下架,今年的新衣服刚刚上市,到处都是吆喝声,整个世贸大厦人山人海,热闹的不得了。
沈醉买条了牛仔裤儿,秦卿还给他配了一件白色的T恤,秦卿自己,换了一身儿粉色衬衫,配帅气的小西装裤。新衣服买回来就直接穿上,旧的打包寄存在人家商场里,一买好几套,进一个门面换上一身儿。
秦卿和沈醉一辈子的造型儿都没今天多,可爱的,淑女的,学生装,白领人士,简直当了一回时尚女郎。沈醉也难得挑了好几套原来根本没想过的衣裳穿。
焕然一新,夫妇俩才心满意足。到了门口,互相使了个眼色,沈醉拢了拢媳妇汗津津的头发,温言道,“去公园?”“好。”秦卿挽着沈醉的手,笑眯眯地挑眉,“你难得有时间,今天一天都陪着我好不好?”
沈醉点头。
“那手机就不需要了。”
秦卿手脚利落地把自家男人身上的手机摘下来,搁装衣服的袋子里,连同她的那两个,一块儿扔世贸的储物柜。
春天到了,万物新生,公园里,树木花草,一片春绿,在雨水中熠熠生辉。
雨还在下,不过已经不大,淅淅沥沥的,时不时溅起细碎的雨花。这样的小雨,在这样*光明媚的天气里,很有情调,公园里情侣很多,在雨幕中徜徉,笑声阵阵。
沈醉和秦卿买了把雨伞,只有一把。蓝底儿白花的,是天空的颜色。
两个人手牵手,撑着伞,在熙熙攘攘的公园里漫步,偶尔侧头看一看彼此,就像尘世间最寻常的小儿女。
人工湖有人钓鱼,沈醉亲自出马,不到三分钟,就钓上来一条足足有二十斤重的红鲤鱼,让秦卿抱了个满怀。把旁边一小姑娘羡慕的一个劲儿拧她男朋友。
沈醉就在男人的白眼儿和女孩儿崇拜的眼神中,又把红鲤鱼给放生了,抓着媳妇的手,去坐坐摩天轮。
他们挑了一个双人小型仓,沈醉和秦卿的身量都高,腿又长,两人塞到一个空间里,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升到最高点儿的时候,在空旷的蓝天白云细雨之下,显得个人是如此渺小,摩天轮有点儿晃荡。
秦卿一扭头,嘴角无意识地扫过了沈醉脸颊。
沈醉愣了一下儿,就势很温柔地吻了下去,自家媳妇的嘴唇,新鲜甘美,满是清冽而甜蜜的味道……
唇齿交错,秦卿咬着沈醉的耳朵:“我喜欢花。”
摩天轮转的很慢,眼前的景物几乎是一寸一寸移动,沈醉轻轻地撕咬媳妇的唇瓣儿:“我去买。”
摩天轮停下的时候,只有秦卿一个人下来。
她一个人钻进人家射击的小铺子里去玩枪,那枪又老又旧,射出去的子弹都拐弯,可秦卿漫不经心地一枪又一枪,枪枪十环。吓得老板脸色煞白,一身冷汗。
不过,秦卿脸皮向来薄,人家做生意不容易,每一次玩,都不会随随便便欺负人家,随手选了个小猪儿的储钱罐,就钻进了隔壁明亮洁净的肯德基。
说是垃圾食品,可架不住秦卿喜欢。
嫁给沈醉之后,男人一家子都是养生行家,为了照顾沈醉,只要在家吃饭,就按照营养餐单来,好不容易放肆一回,秦卿自然要吃个够本。店里散发着热热闹闹地奶油味道,漂亮的包装纸裹着香甜的垃圾食品。秦卿一口气吃了整整一个全家桶,最后还又要了两个蛋卷冰激凌。
沈醉回来的时候,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花,一进门,就看见媳妇笑眯眯地伸着小香舌舔冰激凌,在阳光下,卿卿的头发软软的,眼睛又亮又大,皮肤雪白,沈醉的心像被孩子的手轻轻挠了一把,时光仿佛回到了十年前,他第一次见到卿卿,心中也是带着几分不可思议——这么小,这么可爱,香香软软的女孩子……要他怎么狠得下心……
“沈醉”
秦卿勾起唇角招手,沈醉走过去,把一大束玫瑰放在她的怀里,这是沈醉第一次给秦卿买花,以前总觉得自己的卿卿不适合温室里养出来的鲜花,但此时此刻,他们靠在窗边,看着窗外车水马龙的街道,看着一辆辆飞驰的汽车,看着外面小女孩儿央求爸爸妈妈给她买漂亮的小裙子,看到哥哥拉着妹妹的手,一起放风筝……看着卿卿接过花时,人比花娇的脸庞——他忽然觉得,他们也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只不过,这样的琐碎的平凡,想要保护,也并不是一件很简单,很容易的事……
“惹祸精怎么样?”
秦卿漫不经意地收回目光,把手里的玫瑰花抽出来一支,歇歇地插在左胸口,拿出梳妆镜,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照了照,才满意地点点头。
“伤了肺,老咳嗽,就是病了也不肯学好,为了一只波斯猫,闹得很厉害。”
听了沈醉的话,秦卿眼角抽搐了下,好半天才找回嗓子,也不继续问了,拉着沈醉的手回家。
回到世贸大厦,拿到手机。
沈醉的未接电话三十六个,几乎都是孙雪津打过来的,秦卿的未接电话一共十八个,除了孙雪津之外,沈老爷子,刘队,周队,王露,全来过。
秦卿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