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汉朝-第2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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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起这笔恶账,记在了秦国头上。多年以后,秦朝崩溃,故楚国贵族将军项燕孙子项羽兵指咸阳,打败秦兵,俘获二十万秦国兵。跟当年的白起一样,项羽担心俘虏群体过大,一旦失控后果很严重,又是一不做二不休,仅一夜就坑杀秦二十万俘虏。
项羽的一生是复仇的一生。他身上所有的能量,都是复仇魔鬼赐予他的。随着阿房宫那一把大火,终于息了他沉积多年的灭国之恨。但是,项羽却没想到,暴力不是万能的,他崇拜暴力,也死于暴力。
再来看项羽的对手汉高祖刘邦。刘邦早年征伐时,也屠过城。但是,刘邦喝酒是上了瘾的,杀人却没上瘾。相反,他收放自如。咸阳城下,约法三章,此举就注定王天下者,必是刘邦也。刘秀的身体里流淌着高祖刘邦的血。他可以允许耿弇屠城,却不允许吴汉火烧宫殿,奸杀平民。
这是为什么呢?认真研究就会发现,这里面的学问很多。
我认为,在历史集团对抗斗争中,报复性的屠杀就结果看肯定是个政治学问题。但是,从动机来看却是个经济学问题。政治学关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强权与弱势的平衡,经济学则注重成本投入与收益利润的比较。
就这个观点,我们不妨再作深入分析:公孙述和刘秀对抗过程中,双方都是投入老本的。公孙述倾全国之力,刘秀也基本上把全国优秀的将领和兵力都投到战场中去。
战争的游戏规则古来有一个不成文的条例,即是降者不杀,杀降不祥。我们排除个别像白起项羽这种不守游戏规则的,大多数人都是遵守规则的人。比如,刘秀王邑率数十万军攻打昆阳城时,王凤顶不住了,就说要投降,他死都不同意。
为什么呢?因为王邑知道,如果王凤降了,按游戏规则,他就不能屠城了。
我们算算,刘秀和公孙述交上兵后,刘秀劝公孙述投降多少次了?多的不敢说,两三次还是有的。甚至公孙述只剩孤城成都时,刘秀还好言好语说,只要你肯投降,刺杀来歙和岑彭的事就算了。可是,公孙述就是不肯,骨头比石头还硬。
公孙述生前不肯降,延岑也不能代表公孙述。所以,吴汉就只有按游戏规则来办事,屠城泄愤。
在吴汉看来,没有比屠城更适合的复仇方式。如果不屠,就是便宜了公孙述,那来歙和岑彭之死这笔账怎么算?还有自己两次打到成都城,险些丧命,这笔风险怎么偿还?
战争的本质是什么?政治是特殊的经济模式。低成本,高收入,是其追求的最高境界。然而吴汉屠城,执意追求经济利润,却输掉了政治道义。
一切失去道义的交易,都是失败的买卖。只可惜,吴汉悟性不够,定力不足,所以没有参透。也就怪不得刘秀要拍桌子骂娘了。
第九章 马援祭
一 刘秀的心事
公孙述走了,世界上最后一个愚蠢而又无畏的对手就这样离刘秀而去了。在那一刻,天下大势犹如舞台上的一场大戏,终于戏止鼓停,幕落人散了。
回首往事,刘秀造反已有十五年了。十五年来,他挥舞利剑,横扫天下,群魔尽灭。然而,当他回头回忆往事时,心头也没有丝毫兴奋和欣慰。
相反,一种莫名的空虚和疲惫像一条斩不断的蛇,紧紧缠住他。这种对战争的厌倦,仿佛骨子里天生具有。当敌人只剩下隗嚣和公孙述时,他就开始厌了,不想打了。但是,隗嚣和公孙述屡屡不听诏,逼他出剑。
现在,他们就像天边的一缕云,随云飘散了。仿佛他们来到这世间,就是等那一阵云将他们化为乌有。是战争选择了刘秀,不是刘秀选择了战争。他腻了,终于可以选择不打了。
奇迹,仿佛就只属于刘家的。时光倒退二十年,如果不是天下大乱,刘秀可能就混个万元户,被送到县里做个土报告,传播勤劳致富的光荣理念,然后戴着一朵大红花被拥戴回乡。但是历史却是如此荒谬,给他提供了一个巨大的舞台,把他推到了巨无霸的位置。
但是现在,刘秀还面临着一个沉重的课题,即平定天下后,如何安置身边这帮患难与共的兄弟。
在此之前,刘邦曾集越王勾践之大成,创造了一个史无前例的范例——在刘家的天空下,所有异姓王都必须死。刘邦这种杀功臣模式,韩信死前早就替他总结了,学名就叫: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我们知道,爱情具有强烈的排他性与强烈的占有性。事实上,世界上最具排他性与占有性的,不是爱情,而是权力。权力就像魔杖,只要握有它,即刻疯狂。
就这个原理分析,我们就会发现,韩信只知刘邦杀了他,并不知道为何而杀。
凡是政治家,都喜欢“爱情蜜月”这四个字。两人如胶似漆、水乳交融的时候,什么山盟海誓、海枯石烂、除却巫山不是云的词都能蹦出来。如果彼此翻脸,比六月的天气变得还快,比眼镜蛇还要狠毒。
刘邦杀韩信、彭越等人,是因为他和他们的爱情蜜月结束了。更何况,刘邦还不是真心跟韩信等人缠绵,他们不过是同床异梦。
当年,刘邦叫韩信和彭越等人约好时间地点,一起围攻项羽,等刘邦到时竟然发现他们没按时来赴会。结果项羽趁机追杀刘邦,搞得刘邦特没面子,极度郁闷。
还好,是张良献了一计,允诺封王。买卖成立后,又是一番虚情假意的山盟海誓,韩信和彭越才肯出兵的。这种政客,换到风月场合,就是地道的拜金女郎,难道不应被人抛弃吗?
两相比较,刘秀有韩信般神武的将军,比如耿弇,甚至他还有萧何式的将领,如寇恂。但是,据他观察,他还没有发现像韩信那般,无耻到伸手要官的人。
事实上,刘秀已经发明了一个适合他,亦适合别人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数百年后被一个叫赵匡胤的人直接借鉴,并且被后人美其名曰:杯酒释兵权。
是的,刘秀不想动刀,也不想让他的权力留下什么后遗症。他的绝招就是让诸多兄弟自知无趣,告别权力场,回家安享晚年。
最先发现刘秀欲罢战散伙的人是邓禹。在刘秀的跟随者当中,估计没有人比邓禹更铁杆,也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偶像刘秀了。尽管邓禹伐赤眉无功,但在所有功臣当中,他仍然位居第一,享受最大采邑。
想当年,是谁策划刘秀离开刘玄,自开公司的?是邓禹。邓禹是刘秀造反生涯中最重要极关键的一个历史推手。这样的推手能看到刘秀的未来,当然也能看到自己的未来。
邓禹认为,天下基本定了,将领们都留在京师拥兵自重,刘秀顾虑重重。与其看着将来磨枪走火,不如现在他就做个榜样,退居二线。
于是,邓禹喊上别人一同向刘秀请愿,说愿退出官场,回家钻研学问。
很快,刘秀就批准了。刘秀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所有被封为侯爵的人,都不能在政府机构中任职。政策一出台,猛人耿弇也交出大将军印绶,不消多久,大家都主动退出官场,回家读书去了。
所谓功成身退,才是智者之举。这是一场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结局。这种局面,非常符合刘秀政治审美哲学思想。当初韩信如果有如此智慧,还会被吕雉大妈砍杀吗?
隐退江湖的高官中,李通也是其中一个。李通,早年派李轶来游说刘秀造反的人,也算是老资格了。刘秀告诉李通,别的高官有事偶尔还得到宫里开会,但你不一样,高层决策必须参加。名额不多,也就邓禹一个,你李通一个。
当然,现在天下只是基本定,还有很多收尾工作必须有人来做。对此,刘秀特别留下了一个会干活的,这就是大司马吴汉。吴汉就像救火队长,哪里有火,就去哪里灭火。
四年后,这位救火队长人生之火烧到了尽头,病逝。
吴汉走后,有一个还在拼命干活的人,他就是马援。马援办事,刘秀放心。在刘秀看来,有些事如果没有马援,还真找不出可以替代的人。他那活儿,跟当年赵充国的活儿一样,就是跟西边少数民族打交道。
中郎将来歙生前就曾对刘秀说,要搞定西边这帮趁机造反的少数民族,非马援不可。那时,刘秀就拜马援为陇西太守。事实也证明,来歙眼光独到。马援只率三千步兵,就击破先零、羌等少数民族。
几年来,马援都在无怨无悔地为稳定陇西跟羌人捉迷藏,打游击,屡屡建功。在别的同志看来,马援是个肯干活、不图报酬、不爱财物的好同志。这样的同志,可畏可敬,可望而不可即,无不佩服得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想干活、能干活的同志,当然是好同志。但是很快,他就发现马援这个老同志身上暴露了一个致命的弱点。
人都是有弱点的,问题就在于,马援这个毛病严重刺伤了刘秀。一想到这,刘秀就睡不着觉了。隐约之间,一股从未有过的杀气打心里腾腾冒出。
二 马援这一生
马援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认为,马援这辈子的人生哲学,只有八个字浪荡江湖,四海为家。
据说,哲学和人的气质性格有相当关系。就像超人哲学,只会出现在尼采这种长年被疾病困扰得要发疯的人身上,而绝不会在行动单调死板的康德身上,或者理性思考的黑格尔身上闪现。
马援十二岁早孤,离开家乡,去边郡放牧。曾经在那遥远的苍茫大西北,马援就像一个孤独侠客,仰望星空,韬光养晦,苦练神功。多年以后,他终于告别他的牛羊,于隗嚣、公孙述以及刘秀之间游走自如,惹得天下豪杰无不引颈仰望,自叹不如。
在马援的身上有纵横家的气质。纵横家这个称呼,换到现在可以称之为外交家。然而在我看来,马援不仅是个优秀的外交家,还是个出色的军事家,但他绝对不是个卓越的政治家。
政治家,喜欢在刀锋上游走和计算,趋利避害,实现利益最大化。而且,政治家会有特定的圈子。没有圈子的政治家是不可思议的。如果没有圈子,无论多漂亮的政治构想,都无法实现。
马援没有圈子。如果说有圈子,就是以他自己为中心,花钱养一大堆宾客,整天跟他喝酒侃大山。
马援从来都认为,自己是白手起家,而不是空手套白狼。他的忠诚、意志、本事,都是经得起刘秀的考验的。只要刘秀欣赏,他不需要为别人而活,也不需要跟别的权贵有任何来往。
早年孤独侠客的气质和思想,仍然在他身上根深蒂固,茁壮成长。这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可马援从来没有想过。
马援心里想的只有一件事:活到老,打到老。哪里有战争,哪里就有我马援的影子。于是搞定了陇西之后,他回到长安,屁股还没坐热,又被拜为伏波将军,远征交趾郡。交趾,即今天的越南河内市江北北宁府。马援的敌人是两个女人。
交趾郡女子徵侧及妹妹徵贰,率领众人起兵,反抗东汉政府。这场造反,导火线是交趾郡太守苛政,逼他们拔刀而起。事实上,苛政只是一个借口,从一开始,这场造反运动就带有强烈的政治目的。
在两个强悍的越南女人呼喊下,男人们激情万丈,打仗攻城特别卖力。很快他们就拿下六十五县。接着,徵侧打破极限梦想,自立称王。[·]
越南女人果然猛啊。中国男人做梦都不敢想的,她竟然毫不犹豫地做了,而且还真做成,当了王。但是,马援马上就以铁与血告诉这个叫徵侧的女人,想在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