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要做太子-第4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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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之后,很多东西都变了,沈怡姐本人倒没什么,但是她的家族是不会允许这么隐瞒下去的。隐瞒的结果多数是靳老爷子和爷爷会让咱俩……沈怡姐反倒要在暗处了……”石磊突然意识到自己这话对蒋风约太不公平了,似乎他就是一门心思要把名分给沈怡一样,其实现在石磊根本就不知道这个名分的事儿最终会花落谁家,这不止沈怡啊,还有秦慕北和苏豆豆呢!
“呃……风约姐,我……对不起,我……”石磊意识到不妥,想要跟蒋风约道歉,可是却也发现无论自己说什么,似乎都不合适,这种事真的只能是默契,而无法明确的说出口。对韩晓苑可以这样说,是因为跟韩晓苑的结识,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石磊可以明说,而蒋风约则是不一样的。
蒋风约倒是笑了笑,手里也挽紧了石磊的胳膊,身子向石磊身上靠了靠:“不用说什么的,我明白你的心思,你的位置,以及石叔叔的位置,很多事情不能像一个普通人那样去考虑。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会有这样的时刻,你没必要跟我道歉。是我自己愿意的……”
可是听到蒋风约这样的话,石磊就愈发的心疼,他伸出胳膊,将蒋风约搂进了自己的怀里,纵然靳明镜还在后头很苦逼的拖着蒋风约的行李箱,眼巴巴的看着俩人,石磊也顾不得许多了。
“对不起,风约姐,无论我说什么其实都只是借口而已,委屈你了,对不起……”石磊口中喃喃,蒋风约也颇为感动,靠在石磊的怀里,倒是没有怨怼之心,只觉得自己的选择并没有错,没有名分其实算不得什么,石磊给她的,终究也是幸福。
过了会儿,靳明镜有些看不下去了,忍不住就咳嗽了两声。
石磊和蒋风约陡然惊觉,蒋风约连忙推开了石磊,脸上略带着点儿红晕低声说道:“四哥看着呢……”
石磊回头翻了个白眼:“爱看看去!四哥你太破坏气氛了!”
靳明镜哈哈大笑:“你俩悄悄话说完了,就赶紧回去,这差不多饭点儿了,回头再让老头子和师爷等急了!”
石磊点点头,看着蒋风约。蒋风约再度挽住石磊的胳膊:“没事儿,回去吧,你就直说,然后我就说我就乐意给你当小妾,这不是显得我特别懂事儿么!”
石磊苦笑摇头:“可是这也愈发显得我特别不懂事儿了……”
“现在说这些都没用,谁也不知道爷爷和靳老爷子是个什么反应,回去再说吧。”蒋风约因为感觉的到石磊浓浓的爱意,反倒轻松了起来,这件事对她而言,负担原本就比石磊小得多,现在更是一身轻松。“哦,对了,沈怡姐不在里边吧?”蒋风约倒是想起,如果这时候沈怡也在,那真的会很尴尬。
石磊摇摇头:“中午我就跟沈怡姐商量过,她也知道这种场合不适合她来,只有梅教官在里头。”
“那就回去吧……”蒋风约笑着踮脚亲了石磊一口,当然是用身体挡着的,避免靳明镜看见。随后又松开石磊的胳膊,跑到靳明镜身边:“四哥,行李我自个儿拿吧,不好意思,让您帮着拿了这么久的行李。”
靳明镜笑着摆手:“没事儿,男人就该帮女人拎东西,哪有让女人动手的。”
“那也得石石来拎,让您拎着我可过意不去。”蒋风约还是坚持从靳明镜手里拿回了行李,石磊也就顺理成章的接了过去。
时间也六点多了,三人不敢多停留,很快回到了军委大院。一进门,就看到屋里早已张罗开来,只等着他们回来就可以开席了。
少不了要介绍一番,看到蒋风约这么漂亮,靳老爷子也由衷的为蒋伯生高兴。不过也想起沈怡来了,就问道:“诶,对了,我说今儿这有哪儿不对劲的呢,沈家那丫头呢?她咋没跟你们一块儿过来?胡闹,沈家丫头好歹也差点儿成了我儿媳妇,来平京怎么能不到我这儿来吃饭?小五子啊,你赶紧的,给沈家丫头打个电话,让她立刻过来!”
第四百五十七章【不重要】
呃……
石磊原本想的是无论如何也得等到吃完饭再提这碴啊,要不然这晚饭就该被耽误了。这种事儿,想要说清楚,终究是要费些时间的,可是哪想得到靳老爷子突然想起这茬来了。
靳明镜难得的表现的有些局促,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靳老爷子的话,只得看了看石磊。
石磊自然是有些尴尬的,但是现在显然不是说这事儿的好时机,而且是个极坏的时机。这种事,也根本不适合在别人面前说,石磊希望能找个和蒋伯生单独的时间说清楚这件事。
于是他也只得讷讷的说道:“沈怡姐今天有些私事,不然的话就跟我们一起过来了。”
靳老爷子听了,倒是没往心里去,与蒋伯生重逢的喜悦比任何事都要大得多,想喊沈怡来,也不过只是心血来潮突然想到了沈怡迟早是要跟蒋伯生见面而已,还得求着蒋伯生去跟那个老拳师学打通任督二脉的功夫呢。见石磊这么说,他就以为沈怡大概是怕蒋伯生这么大年纪不愿意拜其他人为师,哪怕是名义上的也不行,所以自己在想办法找其他的人,沈家也的确有这样的能力,靳老爷子也就大大咧咧摆摆手表示作罢了。
可是靳老爷子没往心里去,不代表别人看不出石磊的尴尬来,尤其是靳老爷子一提到沈怡,靳明镜和蒋风约似乎都表现出了同样的局促不安来。蒋伯生一向比较细心,也更加了解石磊,只是这会儿不方便多说什么,也只是颇有深意的看了石磊一眼。
就这一眼,看的石磊差点儿冷汗都流下来了,石磊也知道自己的表现不好,太形诸于色了,纵然其他人不可能从他的表情看出到底有什么事,可是却能看出当沈怡这个名字出现的时候,石磊所表现出来的不自然。尤其是蒋伯生这一眼,看完他之后又看了看蒋风约,蒋风约也赶忙低下头去,这就让石磊心里直打鼓,觉着蒋伯生老爷子是不是已经察觉了什么。
好在蒋伯生一贯不是多事的性格,说的好听一些叫做淡泊,说的不好听叫做懒,怕麻烦,能省事儿的时候绝对不会主动生事。是以不管他究竟是否看出来点儿什么,总之在整个吃饭的过程中,蒋伯生对此是一言不发。
靳老爷子谈兴很足,手里拎着酒瓶子,不断的叙述着半个多世纪之前的酒事。石磊看得出来,同样坐在桌子上的警卫员,那位被靳明镜称之为赵哥的人,其实对靳老爷子这么喝酒很是担忧,但是大概也明白今天和蒋伯生的重逢,对于别的人而言,只不过是又一场战争后遗症的顽固体现,可是对于靳老爷子而言,却有一种浴火重生的意思。这是这位令人尊敬的老人远离战场之后唯一的夙愿了,其他的愿望都实现了,或者都已经知道没有可能而选择了放弃,而蒋伯生依然活着,很显然是最早被靳老爷子放弃的愿望之一,如今,早已放弃的愿望却能被重拾起来,靳老爷子所表现出来的兴奋也就实属正常了。
因为那数十年的战争,也不知道多少人失去了亲人和朋友,都以为对方丧身在隆隆的炮火当中,却终于在几十年后得以重遇。这种事,尤其在军队里见得多了,所以姓赵的这位给靳老爷子当了许多年警卫员的军人,其实并不觉得这种久别重逢有多么的感人。再如何感人的场面,也会麻木的。
倒不是说老赵为人冷酷无情,这就像是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将一个超级大美女娶回来,当然很兴奋,这种窥觊之后终于得手的感觉,大抵是人生最骄傲的事情。一如今日的靳老爷子。可是,如果这个超级大美女是从小跟你一块儿长大的,你知道她也会在厕所里叫喊着你的名字让你给她送卷纸;也会坐在沙发上,翘起一条腿用小镊子拔掉偶然长出的几根腿毛;也会感冒了将用过的手纸扔了满地;甚至于在她心情不好的时候,会抱着你嚎啕大哭,哭完等你想要安慰安慰她并且做点儿趁人之危的举动的时候,她却又雨过天晴美其名曰已经好了……大概,你也不会再对这个超级大美女有什么想法。或者更干脆的,仅仅只是因为从小到大都对着这张绝美的面容,久而久之你也觉不出她的美来,甚至在街上随便拎个姑娘过来你都会觉得比这个超级大美女漂亮。未必是审美疲劳,却远比审美疲劳更严重。老赵面对所谓久别重逢这种事的时候,大抵就是这样的一种情绪……
酒喝的差不多了,因为有靳明镜和石磊的助阵,虽然老赵很煞风景的滴酒不沾,但是加上两位老人,四个人也喝掉了三瓶三十年的茅台。靳老爷子显然还想喝,幸好他还知道听蒋伯生的话,见蒋伯生板着脸不许他拿酒了,他那在战场上叱诧风云在军队里说一不二的气势全然消失,完全就是那个当年躲在蒋伯生身体之下遮风挡雨的小猴子……
靳老爷子的情绪明显受到了影响,话也变得少了,还得是老赵明白靳老爷子,附在他耳边小声的说了句什么,靳老爷子就又笑逐颜开起来。
“虎头哥,你等会儿,我去厨房给你端个东西来!”靳老爷子仿佛小孩子一般笑得有些诡谲,小跑的时候,那条残疾的腿就显得格外的刺眼。
也就是几十秒钟,靳老爷子就端着一个大盆走了过来,屋子里也顿时飘起了浓浓的香气。石磊一闻就乐了,居然是红薯的味道。
蒋伯生显然也闻出了这种味道,先是微微一愣,随即就笑了,他指着靳老爷子说:“红心的?”
靳老爷子咧着嘴,笑得极其的灿烂:“那当然得是红心的,特意让人去给我搜罗的,买回来之后一个个的切开来看,确定红心的才留下,不是红心的都拿下去让那帮兔崽子自个儿吃去了。”
盆子被放在了桌上,石磊抬眼一看,红薯饭,这大概是在那个年代,稻米这种细粮明显不足的时候,用红薯这种粗粮做替代品的最好方式了。就连石磊小时候都吃过不少红薯饭,只不过他小时候,已经不是因为细粮不够的缘故了,而纯粹是一种调剂口味的方式。
“山芋饭……哈哈,倒是真的很多年没吃过了。”蒋伯生看到盆子里红色的是红薯的心子,就连米饭也被红薯染成了金黄色,一颗颗分布在盆里。红薯心错落有致的点缀在米饭之间,加上香气扑鼻,别说吃了,看着闻着也是赏心悦目的事情。
靳老爷子亲手给蒋伯生盛了一碗,看着蒋伯生慢慢的咀嚼着红薯心,这才又给自己盛了一碗,舀了一勺子放在嘴里之后,感慨着说:“山芋饭……把这东西叫山芋,大概是江东的特殊叫法吧。这些年,我也算是走南闯北什么地方都去过了,除了那一块儿地方,还真没见过其他地方管这叫山芋的。管这叫山芋,一晃也五十多年咯!虎头哥,还记得当年我和您为了这东西到底是叫山芋还是叫苕,吵得不可开交的么?”
蒋伯生微微一笑,放下手里的碗,指着靳老爷子笑道:“你这小猴子,什么叫吵得不可开交的,那都是你一个人在吵,我可没跟你吵过。”一边说着,一边抬起头来,眼角上瞟,明显开始回忆五十多年前的事情。
靳老爷子似乎也陷入了回忆当中,笑着说道:“一碗山芋饭就能收买的年代啊……哈哈,虎头哥,您还记得不?那会儿只要我一犯倔,您就告诉我晚上有山芋饭吃,然后我什么倔都没有了。”
屋里一片笑声,石磊捧着一碗红薯饭,夹了点儿放进嘴里。红薯很甜,软软糯糯,米饭煮的刚刚好,一颗颗的分明,极有咬劲,又渗透进了红薯的香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