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刀传说-第16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满嘴谎言居然被他说得如此诚恳且声色俱佳,只怕连鹰刀也要瞠乎其后自愧不如。这,才是口蜜腹剑的最高境界啊!
可怜的温师仲并不知道眼前这个矮胖子已经“磨刀霍霍向猪羊”,反而深为感动,甚至感动到有点惭愧的地步,心想:“我也没做什么啊,反正手里的银子多,杨四来投奔我的时候,我也就随便赏了他几口饭吃,然后又约他说了几句话,喝了几口茶,那茶叶也不是什么好茶,一般的茉莉花茶而已,他就这么感激,我……还真是有点不好意思……”
想归想,他还是对杨四道“唉,先生何须如此?先生乃当世奇才,温某侥天之悻,能得先生在一旁提点,那是上天对我的眷顾!别的我也不敢多说,若是天从人愿得以成就大业,荣华富贵愿与先生共享之……嗯,不知先生家中可有妻室?小女温婉儿略有一点姿色,脾气虽然娇纵些,却总算知书达理,如先生不弃,温某便将小女许配……”
在温师仲想来,若想将杨四这等奇才收为己用,并完全信任他,只有杨四入赘温家一途。不管怎么说,有了女儿作为联接杨四的纽带,杨四背叛自己的可能才会降到最低。
“这个……令嫒国色天色,若是许配给我,等于是将一朵鲜花插在了牛屎上,岂非大煞风景?杨某实在高攀不起,还请家主收回成命。”杨四连忙打断道。
这下子可玩过火了。虽然是冬天,杨四还是吓得连汗都冒了出来,心中暗暗叫苦。温师仲也他妈的不是什么好鸟,总共一个女儿,硬是当货物一样东许配西许配,谁给他的好处多,他就把女儿送给谁……妈妈的,这温家的女儿也忒不值钱了。
“怎么,先生不愿意?先生究竟是看不起我温家,还是看不起小女?”温师仲紧紧盯着杨四的眼睛,似乎想从中看出点什么。
你妈妈的辣块大西瓜,无论是你女儿还是你个老乌龟,我统统看不起!杨四简直火冒三丈。
“家主误会了。杨四无钱无势一布衣耳,焉敢看不起令嫒和家主?只是……”杨四脸上堆满笑容,想要解释。
“只是什么?莫非你已经有了妻室?就算你有了妻室,小女也可以充为先生的侧室,只要先生平日里多疼爱些也就是了。”“……我并未娶妻。”
“那还有什么问题?难道……难道先生有……有那种癖好?”
“什……什么癖好?”
“唉,没有关系啦!不就是不喜欢女人吗?年轻人喜欢玩点新鲜刺激的玩意,我完全可以理解,更何况断袖分桃、龙阳之癖自古有之,也算不上什么大逆之事……我府里有两个小厮长得还算清秀伶俐,要不要今晚给先生送到房里去?”
“谁说我喜欢男人?我喜欢女人!还是那种前凸后翘超级性感的女人!”杨四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脸都绿了。若不是怕影响大事,他真想立刻一刀捅死温师仲。
“呵呵……喜欢女人最好。那请问先生,你既未娶妻又没有龙阳之好,为何不愿娶小女?”
“……”杨四一时想不出什么藉口来。他实在是被温师仲给气疯了,连脑袋也糊涂起来。
“先生不说话,那就是默许了?好,这件事就这么说定了!到时择个吉日给你们完婚……”
不是吧,哪有这么硬来的?
杨四在心中哀叹一口气,口中却道:“家主既然如此看得起杨四,杨四唯有遵命。只是,杨四此时寄人篱下,既无功业又无银钱,令嫒就是屈从家主之意嫁给了我,心中想必也是很不开心的。是以,杨四斗胆恳请家主,完婚之事能否暂缓,等稍过些日子杨某做出一定成绩之后,再来府上下聘娶妻?”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目前只有行缓兵之计拖上一拖了。否则,不但无法取信于温师仲这老狐狸,弄不好还可能会被他误会自己肾亏或者阳痿,那就太冤枉了。
“呵呵,还是贤婿想得周到。男人若是没有一定的基础,就一定会被女人瞧不起!也罢,就如贤婿所说,完婚的事等过些时日再定,不过我相信,以贤婿之才,一定不会让老夫等太久,呵呵!”贤婿?
杨四觉得自己简直快要昏过去了,满身的鸡皮疙瘩抖了一地。
“多谢家主成全!嗯……我们还是说回正题吧。对了,刚才我们说到哪里了?”杨四只觉脑海中茫然一片,什么也想不起来了。不过,他还是有点庆幸,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没有疯掉。
“说到若要应付近在眼前的危机、北拓疆土非鹰刀不能成事。对了,以后可不能称呼我为家主了,太生分。你应该称呼我为……岳父!”温师仲笑眯眯道,一副老丈人看女婿越看越欢喜的模样。
“匡当”一声,杨四两眼翻白口吐白沫晕倒在地,真是……想不疯都不行了。
鹰刀嘴里咬着一串糖葫芦,舌尖却感觉不到任何甜意,反觉得苦涩不堪。
自从在茶肆甩掉那算卦的小老头之后,他便感觉到一直有人追蹑在自己身后。
他尝试用了好几种方式想要摆脱此人,可那道隐带杀气的冰冷气机却始终紧紧锁定自己,尤其令人不寒而栗的是,自己竟然无法感应到此人的确切位置。
虽说自己伤势未愈,灵觉比全盛状态时要稍逊一筹,可是能躲开自己灵觉追踪的人毕竟不多,特别是襄阳,除了神武侯习促易之外,自己根本想不出还有谁会有如此高明的武功。
此人当然不会是习促易。习促易要想找自己的麻烦又何须如此藏头露尾?那么,此人究竟是谁?
只可惜大夏龙雀刀没有带在身上,否则纵然无法取胜,保命逃跑想来应该没有问题。现在……就难说了。因为无法把握到敌人的方位,如果妄自逃逸,精气神散而不聚,势必躲不过精神、气机已将自己紧紧锁定的敌人的突袭。
既然无法逃跑,那就只能勇敢面对了!
鹰刀心念一动,突然几个急掠,身影如电一般在人群中穿梭,一眨眼间,他已背靠在一幢高楼的墙壁上,面向着街道。
由于有墙壁作屏障,敌人再也无法从背后偷袭,只能正面相交,从战术上来说是极高明的一招,尽管在光天化日之下施展轻功未免惊世骇俗,引得路边行人个个侧目以对,然而性命攸关,却也顾不得这么多了。
白衣如雪。
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虽多,驻足惊愕地望着鹰刀象兔子一般飞奔过来紧贴墙壁的人也很多,可在鹰刀的眼中,他却只看见了一个白衣如雪的青年男子。
白色的劲装武服紧紧裹在那人的身体上,如此紧身的装束可以保证他的每一个动作都能不受任何阻滞和约束;木无表情的脸颊上有一道三寸许长的伤疤,虽然看上去丑陋无比,却使得他平添一丝彪悍威霸之气;腰间衣带上斜插着一柄奇怪地又似剑又似刀的兵刃,剑身比普通的长剑要短,剑柄却又长了许多。
却见他双手交叉抱在胸前,冷冷的注视着自己。眼中无喜无悲不透露一丝内心的情感,仿佛自己在他的眼中就如同一件没有生命的死物。
尽管他只是远隔着人群望着自己,可那种冰冷的杀气却排山倒海而来,有如实质一般罩定自己。
完全可以肯定,只要自己微露破绽,他必然可以在瞬息之间越过这远达五丈的距离,施展出惊天动地的必杀一击。
果然是绝顶高手!这样的人自己即使在全盛状态也未必可以应付,更何况自己伤势未愈?真是想不到,襄阳居然还有与习促易相同级数的高手存在,尤其是他看起来如此年轻。此人究竟是谁?
鹰刀慢条斯理地将一直含在口中的糖葫芦咬个精光,并将穿糖葫芦的竹签紧紧夹在食中二指之间。这可是他唯一的武器了,尽管只是一枝小小的竹签,可天魔气贯注之下利胜尖刃,怎么说也比赤手空拳迎敌要好的多。
“不愧是鹰刀,居然想得出这样的方法令我不得不正面对着你,难怪彩衣总是在我面前提起你……”两人对峙良久,那白衣青年终于开口说道。
“啊?原来你是蒙彩衣的朋友?唉,那就是自己人了。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不识自家人。有你这么帅……噢不,这么英明神武的人作朋友,我也觉得光彩啊……咦?你不知道蒙彩衣和我的关系?这个就说来话长了,朋友你有没有空,有空的话我们就找一家酒馆边喝边聊,听我细细道来……你这个表情,那就是没空了?那好我长话短说,蒙彩衣和我的关系用一句非常古老而经典的话来概括,那就是--有一腿!”鹰刀故技重施以争取时间来观察敌人。
他当然没有期待这一番话能使那白衣青年由敌人变为朋友,然后两人高高兴兴、勾肩搭背地一起去喝酒,只希望能在这一番废话所争取到的时间内可以观察到白衣青年的细微破绽。
然而,他很快失望了。那白衣青年除了在听到他说“有一腿”时眼中一闪而过一丝迷惑之外,脸上根本没有任何表情,身体也依然渊停岳峙,不移动分毫。
不对!他为什么也听不懂什么叫“有一腿”?
鹰刀眼睛一溜那白衣青年腰间的兵刃,突然明白他为什么会找上自己了。
“你……你不明白‘有一腿’是什么意思?”鹰刀不由问了一句,以确定心中的答案。
那白衣青年轻轻摇了摇头。不过他注意到四周人群偷偷嘻笑的表情便知所谓的“有一腿”并不是什么好话。
鹰刀叹了口气,道:“只要是中土人士,任谁都知道‘有一腿’是什么意思……原来你和昨夜狙杀我的那批人一样,都是扶桑人,看来是想找我报仇了。”
那白衣青年依然面无表情地点点头,口中却道:“我叫龙泽秀行,你昨夜杀的两个人都是我的手下。”
这下麻烦大了。既然是来寻仇,自然是不死不休,中间没有任何的缓冲余地。
鹰刀凝神静气,将体内天魔气催运至最高,随时准备出手,口中却道:“关于昨夜的事我能不能解释一下?其实是这样的,昨天夜里你的几个手下埋伏在城墙下,想要狙杀一个名叫南宫渐雪的女人,恰巧那个女人我认识,又恰巧我刚刚和她走在一起,于是我们就打起来了。打的过程我就不多说了,反正是你干我我干你,结果一不小心你的两个手下被我干掉了……这其实不应该怪我,打架的时候刀枪无眼,难免会误伤,只是我的手稍稍重了点而已。你们要杀的是南宫渐雪,不是我,要报仇就找她去。更何况我也是受害者,那个女人在半中间甩掉我,害得我一个人在那里拚命……”
龙泽秀行冷冷的打断鹰刀,道:“我不是来寻仇的。我的手下任务失败,被你杀死,那是他们学艺不精咎由自取……”
“啊……你果然是个明事理的人,这下我就放心多了。那么请问你今天来找我……难道是想通过我找南宫渐雪?你放心,这个女人就是你不找她,我也会找她算帐,这件事就包在我身上了。”龙泽秀行微微摇了摇头,道:“不,我今天找的是你。”
“为什么找我?我不是已经解释过了,你两个手下的死是误伤。看来,我前面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