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鹿-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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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此言一出,不知怎的,没有应者。大少爷有些尴尬,于是效仿父亲,没滋没味的也笑了几声。
程廷礼不是故意不捧儿子的场,他着实是被小鹿惊着了。
这个黝黑而又坚硬的小鹿让他心中大动,仿佛看到了另一种样式的鹿副官。先前,他有时候会闹着玩似的想象小鹿长大后的模样,想的时候,心思不大正经,但说到底也只是想想而已,因为那时候的小鹿是个孩子,他再怎么想,眼前看到的,也还是小鹿的孩子相。
况且,他身边一直不缺人,也犯不上眼巴巴的等个孩子长大。
然而不知不觉的,这孩子真长大了,没长成他理想的样子,但是由于出乎意料,反而格外富有刺激性。
尤其他还知道这孩子的底细——据他的日本朋友在信里讲述,小鹿这几年没少往医院跑,程廷礼汇给他的生活费,他不吃不喝,不穿不玩,全贡献给了医院。为什么这么热衷于跑医院,那原因自然无需多言。
程廷礼盯着小鹿,见他脸上皮肤虽然粗黑,但是粗黑在了表面一层,像是刚刚受了严酷的风吹日晒,底子还是年轻的细皮嫩肉。嘴唇上下很干净,没胡子,可喉结清楚得很,方才听他说话,声音也是男子汉的声音,并没有女性化的征兆。
对于他的身体状况,当初的美国医生表现得很悲观,但是现在看来,似乎也还没有糟到不可救药的地步,也或许是那些趟医院没白跑。程廷礼从小鹿身上收回目光,又不动声色的吸了一口气,想要压一压自己的心乱。
小鹿始终是不理睬大少爷。这冷淡实在是太明显了,导致大少爷有些糊涂,几乎怀疑小鹿还是在对自己赌气。
于是他开始追着小鹿开玩笑,像先前一样,笑话小鹿黑,笑话小鹿没有自己高,笑话小鹿说话像乌鸦叫。
他毕生都没有开过这么痛苦尴尬的玩笑,只有他一个人说,只有他一个人笑。他死乞白赖的活泼着,一边活泼一边对着小鹿察言观色。小鹿让外间的仆人拎来了自己的皮箱,程廷礼饶有兴味的坐在沙发上,看小鹿把皮箱放在茶几上开锁头——小鹿这一趟回来,给他带了一幅画做礼物。
程廷礼等着看礼物,小鹿用钥匙去捅皮箱暗锁,大少爷在外围兜圈子,垂死挣扎的还在谈笑风生。程廷礼现在本来没兴致搭理儿子,可是儿子的笑语会自动的往他耳朵里钻。末了他实在是忍无可忍了,既觉得儿子聒噪、又觉得儿子可怜:“你给我安安静静的坐下来!”
大少爷仿佛一直在等着这一句,程廷礼一发话,他立刻哑火了。
这个时候,小鹿打开了箱盖。中等型号的皮箱里,装着小鹿的全部行李。仅有的一套西装穿在身上,其余的柔软衣物叠的叠卷的卷,井井有条的依次摆放。衣物下面摆着一副镶了框子的油画,用油纸很细致的包好了,油画旁边掖着个很旧的长条布口袋,是用一条手帕缝制成的,大少爷看得清楚,认出那是小鹿的口琴套子。
油画是一幅风景画,配着洁白的框子。小鹿低声说道:“这是一家美术学校的学生画来卖的,不值什么钱,但是我看它很好看,就买下它带回来了。”
程廷礼笑了,发现小鹿身上有一种爱美的天性:“的确是画得漂亮,像真的一样。”随即他环顾四周,抬手一指墙壁:“挂在那里怎么样?一进门就能看见。”
小鹿直挺挺的站起了身,原地慢慢的转了个圈,末了弯腰拿起那幅油画,大踏步的走到了门旁的白墙上,高举油画往墙上一拍,然后回头对程廷礼说道:“这里。”
程廷礼没想到他会如此认真,几乎感到了滑稽:“好好,那里也好。”
小鹿弯腰,慎重的把油画靠墙放好了,紧接着转身走回了沙发前,俯身重新锁好了皮箱。大少爷冷眼旁观,见小鹿做这些动作之时,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单是一丝不苟郑重其事,简直庄严得古怪。
☆、第四十一章
小鹿在程宅吃到了很精致的一顿晚饭。程家父子都是讲究享受的,所以只有山珍海味还不够,虽然做不到吃一看二眼观三,可也得别具风味、别有风格。哪怕是一碗炒青菜,厨房大师傅也得特别下功夫,调理得青菜快要不像了青菜。
小鹿这些年难得能有这样的口福,所以吃得头都不抬。程廷礼在经济上面并没有亏待他,但是追不上他的花销。自从到了日本的第二年起,他因为摸清了周遭的环境,也认识道路了,便开始一趟一趟的往医院跑。药,他是吃了无数,后来吃得自己都有些害怕,但是舍不得戒了它,因为总希冀着会遇到灵丹,可以让自己重振雄风。
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没有靠着吃药解馋的,军营和军校里也没有好吃好喝伺候着他,于是他从先前的斯文少年变成了个狼吞虎咽的大兵,不但能吃、而且能抢,抢着一口算一口,不抢的话,就被别人抢去了。
大少爷看着小鹿的吃相,看得心里又诧异又难过,但是因为知道小鹿不肯搭理自己,故而扭头对父亲使了个眼色。然而程廷礼也在审视小鹿,没能接收到儿子的眼风。
及至晚餐结束,小鹿进了程廷礼为他预备出来的卧室。关上房门又反锁了,小鹿站在门前地上,轻轻的吁出了一口气。
多久没有独占一间屋子睡觉了?仿佛已经是很久很久。自从到了日本,他便满眼是人,吃饭在膳堂里,读书在教室里,睡觉在宿舍里,所在之处,处处有人,连到厕所蹲个坑,那坑也是狭窄局促,人在里面顾头不顾腚,首尾总要露出一样。
偏偏小鹿又是特别的怕人看,又是特别的招人看。
日本人似乎对于美少年抱有特殊的情愫,而小鹿初到日本之时,正是个标准的美少年模样。他当然是从未觉出过自己美,但是这种事情,他自己说了也不算。
总有人招惹他,招惹的人自认为是在示好,可小鹿只感觉自己是受了冒犯——他已经被伤害的够了,既然程廷礼不肯杀他,他也没能一头撞死在程宅,那么既然活,就要活个新样子出来。
于是他开始反击。情绪有多狂暴,他的拳脚就有多狠毒。在预科学校里,他的外号是“疯子”。
好容易在预科学校里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了,他按照规矩进了军营。学校里的人员虽然是鱼龙混杂,但是和军营内的士官们一比,统一的全成了文明人。那几个月的实习期,是小鹿不肯回首的,因为实在是不曾占过上风,又总是鬼鬼祟祟,怕被人看出自己的异样。
他拼命的抢吃抢喝,一丝不苟的训练和干活,然而并没能练出强健威武的体魄来。做贼似的,他买了几本医书,一边查字典一边偷着看,看到最后,他扔掉医书,直奔了医院。
宛如神农尝百草一般,他试了很多种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还是注射雄激素。可总是补充这东西,对身体也有伤害。
小鹿已经不奢望着娶妻生子了,身体的冷感,让他的心也随之降了温度。在能够动情的时候,他懵懵懂懂,当它是件丑事,拼命的压抑自己;现在好了,他没有爱情也没有欲望,绝望而又悲愤的彻底圣洁了。
小鹿巡视了整间卧室,然后又去浴室放了一缸热水。这三年来,因为不愿意袒露身体,所以每次洗澡都是一场折磨。今天好了,小鹿侧身坐在缸沿,弯腰搅动蒸汽袅袅的热水,心中几乎有些快乐。
正当此时,房门被人敲响了。小鹿走过去一问,来者乃是程廷礼。
程廷礼裹着一袭睡袍,双手插兜走了进来:“在放水?”
小鹿连忙转身去关水龙头,与此同时,程廷礼也跟着溜达进了浴室。洗脸池上方的墙壁上贴了一面大圆镜子,镜面蒙了薄薄一层水雾。程廷礼用毛巾擦亮了镜子,然后把小鹿拽到了身前。
两个人一起照着镜子,程廷礼忽然笑了一下:“干爹是不是这几年见老了?”
小鹿的文明礼貌像是全喂了狗,听了这话,他略一犹豫,最后竟然点了头。
程廷礼抬起一只手,抚摸了小鹿的腰:“越是老,越羡慕你们这帮年轻的。”
然后他又问:“小鹿,你接下来想干什么?闲有闲的活法儿,忙有忙的活法儿,反正干爹总是依着你。”
小鹿笔直的站着,望着镜中的程廷礼答道:“我既然学了几年军事,如今回来了,就还是想从军。”
程廷礼微微偏脸,嗅了嗅小鹿的头皮:“没问题,干爹手下几十万的兵,只要你有本事,干爹就提拔你。”
小鹿知道自己这位干爹是个什么货色,不过干爹和程世腾又不一样。干爹没害过他,而他除了干爹之外,也真的是再无亲人了。
“我没别的念想了。”他对着镜子开了口:“只要干爹信得过我,我就一定好好干。”
程廷礼侧脸对着他一笑:“什么叫‘没别的念想’?”
小鹿扭头正视了他的眼睛:“我光棍一个,没牵挂。”
程廷礼盯着小鹿的大眼睛,世上竟真能有人长出这么美的一双眼睛,让程廷礼几乎感觉不可思议。总而言之,这是老天厚待他,让他的鹿副官重生又还了魂。
他三十多岁的时候,分外混蛋,活活逼死了鹿副官;现在他已经年过半百,脾气秉性柔和了许多,自信不会再把小鹿也逼上绝路。
“城外有个新兵营。”他和声说道:“我先给你放个连长,若是你能把那百八十人管好了,我再升你的官。”
小鹿听闻此言,登时喜悦得想笑,然而太久没有笑过了,他脸发僵,一时竟是没笑出来。
一夜过后,小鹿启程出城了。
大少爷大大的埋怨了父亲,认为父亲不该把小鹿放到那种野蛮地方去。程廷礼不动声色,看儿子也是自己的竞争对手,若不是当初儿子一脚踢废了小鹿,自己还真是占不到上风来。
程廷礼好色,为了“色”,他可以暂时忘记自己的年龄和身份。
第一卷完
【第二卷 所遇何人 】
☆、第四十二章
程廷礼所说的“天津城外”,是个界限模糊的范围,因为在他看来,只要出了天津不离河北,那么除了北平之外,其余全算是天津城外。
于是小鹿抱着出城的心启了程,一路北上又北上,差点进了察哈尔。
在察哈尔与河北交界处的一座小县城里,小鹿以着连长的身份,给自己安了一份家。
他这家是一座不甚地道的四合院,正房三间,东西各有一间厢房,正房后方就是后院,坐落着厨房和柴房。房子是如假包换的青砖大瓦房,放在这县城里,就算很不赖了,只比营长那一套借来的两进大院子略逊一筹,不过连长逊于营长,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虽然这连长乃是省主席的干儿子。
在这一座清清静静的新居里,小鹿过得很快乐,是暗暗的快乐,表面还是很严肃,仿佛怕自己笑大了会引人注目一般。三间正房,中央一间做客厅,只摆了一套桌椅;东西两间,一间充当书房,另一间则是卧室。书房永远是窗明几净的,靠窗的木案子上,一边摆着整整齐齐的一摞书籍稿纸,另一侧放置了个圆滚滚的土陶罐子,罐子里面蓄着清水插着野花。两只小书架靠墙立着,不多的几本书,全是他从日本带回来的,按照书脊的颜色分类摆放。书架上房的墙壁上,挂着一把武士刀,此刀长度有限,钢口也不好,堪称是华而不实,不过因为刀鞘实在是“华”得可爱,所以也被小鹿当成了装饰品使用。
书房是这样素净了,卧室也是同样的风格,只有床和两口衣箱,以及一副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