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tm女神!谁稀罕谁做!-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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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为什么而成为王的,王的岁月太过漫长,有的时候,我甚至会忘记自己还活着。”
“所以才会从天上下来,看看人间,看看朱氏传唱的回忆吗?”
“王不是神,”她看着我的眼睛说道,“王只是人,会悲伤,会犯错,会希望得到原谅,会逃避,会痛苦。看看过去的记忆,会让我想起当初的岁月,想起自己的初衷。没有不会失道的王,只有活在歌颂里的记忆。”
“是吗?”我低头把玩着茶杯,手中的青瓷如诗歌一样温婉,手感又是那样的冰凉。
气氛一下子冷了下来,她站起来取过旁边的斗笠,抖了两下戴上,“对了,镐麒至今没有选出王来,我想,如果是你的话,说不定能够成功呢,有空的话,就来金波宫坐坐吧,到时候,我们再像今天一样聊天。”
“也许,到时候就不能像今天一样轻松的聊天了呢。”我站起来,双手拢在袖子里,微微鞠了一躬,“这是作为朋友的送别,赤子。”
“啊。”她眯起了眼睛,转身走了出去。
景王……是个意外和蔼的人呢。
一直在默默听我们洽谈的天佑直到这个时候才站起来,也没有像过去那样过来牵我的手,只是径自自己一个人走了出去。
这小子,又怎么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限我明天去旅游,不更文,还有……孩子们……你们如果看文就留个言呗……
☆、升山(上)
月光照射在雪地上,显得有点凄凉,其实我不是很困,脑子里面总是想着白天的时候和景王的对话,当王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长治久安的王是好,但是往往越是长治久安的王,在末世的时候,越容易给百姓造成巨大的痛苦。
或者说,再退一步讲,王这种东西,到底是为了什么而存在的呢,只要王在玉座上就能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话,那么还要初赦做什么呢,乖乖坐在王座上什么都不要做不就好了?所谓的国家,究竟是王的?还是百姓的?
一个人靠在榻上胡思乱想,却听见有人轻轻的敲了敲门,“谁呀?”
“是我,姐姐。”天佑熟悉的声音在门外回了一声,我只得爬起来披上衣服,去帮他开门,这小子,三更半夜的这么冷还跑出来做什么?门一打开一条缝,这小子就像一条蛇一样裹挟着门外的寒气溜进了我的房间,顺手把他的爪子在炭炉上烤了烤。
“我就知道你还没睡。”他往我床上一坐,然后无比熟练的钻进了我的被窝,“姐姐也上来吧。”他拍了拍床榻,我想着反正是姐弟,小时候经常挤一张床,无所谓也就一起钻进去了。
“天佑,怎么这么晚还没有睡啊。”我拉上被子,看着表情有点发呆的天佑,他枕在我的枕头上,想什么想得出神。
“没什么,只是很久没有和姐姐睡在一起了,有点想念这种感觉。”他轻轻说道。
“男子汉家总是和姐姐挤一张床才是丢脸到了极点的事情吧。”我忍不住用食指敲了敲他的鼻子,窝下去和他面对面,他真的长大了很多,原本圆滚滚的娃娃脸也被岁月篆刻得显出了棱角,带着少年特有的稚气和朝气。
“姐姐,春分的时候,我们去升山吧。”我感觉到他的手抱住了我的腰,瘦小的身体有点微微颤抖,我拍拍他的脑袋笑了。
“好。”
……
“天佑,要看好骑兽哦,没有骑兽的话,升山会很辛苦啊。”我用布抱着头挤在升山的人中间,本来可以花钱雇佣刚氏的,但是半路上出了一点小状况,我觉得我和天佑还是挤在升山的人中间比较安全。
话说回来,这一批升山的人还真是多啊,我好像看到有不少州候或者巨商花钱请了刚氏护送他们过黄海,像我们这样连刚氏都没有请的人虽然也有,但是很少,估计其中一大半都到不了甫渡宫吧。
拿桃枝撒过水之后,我拿了三块护身符,半旧不新的样子,其他旧的差不多都被别的旅人给抢走了,算了,反正也不一定有什么效果,旧的新的都一样,我这样想着,把手里的护身符挂在了骑兽的脖子上,那是匹天马,很温顺。
不知道父亲母亲怎么样了,看到我和天佑的留书一定气的暴跳如雷吧,母亲一定又在哭了……想到这里我有点难受。
“姐姐,人群动了。”天佑坐在骑兽后面抱着我的腰说道。我们比较靠队伍的后面,所以令乾门打开的时候人群似乎发生了不小的骚动,“没关系,跟着人群就可以了。”我这样安慰天佑道。
“嗯。”他点了点头,抱着我腰的手稍微紧了紧。
在对着犬狼真君作最后一次祈福的时候,有不少人对着我们姐弟两个窃窃私语。
“连刚氏都没有请吗?就这样居然也敢进黄海?”
“大概只是好奇吧,说不定会一下子后悔然后离开吧。”
“看上去都还只是小孩子呢,大人没有来吗?”
诸如此类的BALABAL的在我听来完全是废话的话……
天佑转过脸去颇为生气的瞪了那群人一眼,然后转过脸来学着我的样子向着塑像拜了拜,“姐姐,天帝会保佑我们到达蓬山的。”
“啊,是啊。”我笑了一下,整理了一□上的斗篷,襦裙容易限制行动,黄海里面就不是人的世界了,万一遇到妖魔,长裙子长袍子绝对是影响逃跑或者战斗的,想到战斗,我忍不住摸了摸腰上的佩剑,这是冬器,我花了很大的代价才买来的。
至少有武器会稍微安心一点吧,我忍不住看了看那些带着许多亲兵,前面还有刚氏带路的州候,富商们,如果父母亲允许我们来升山的话,也许我和天佑也会是这群人中间的一份子吧,有人保护会安全一点呢……
没有刚氏到底是不行,总不能自己一个人在黄海里面胡乱的闯一通……我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但是现在的情况我和天佑只能跟着大多数人走了。
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吧,我拍了拍天马的脖子,它打了个鼻响,用蹄子刨了刨土,甩甩尾巴跟上了大部队,金刚山环绕着黄海,我能看到前面人头攒动,夕阳也渐渐浮现了它红艳如同刚刚从伤口中流出来的血一般的色泽。
紧赶慢赶从算是到了一块可以安营扎寨的地方,要从令乾门回去的话还要等上一年,虽然说那里有卫兵保护着像一个小城镇一样,我身上也带了足够的钱和干粮,但是,这样贸贸然跑进来升山……我突然觉得有点后悔了。
值得吗?我忍不住这样问自己,如果没有成为王,跑来这里受这样的苦楚,值得吗?
“姐姐,水来了。”天佑把水壶放在我架起的火堆上开始煮我们的晚餐,他掰了一点肉干——这种干粮由一大块新鲜肉经过复杂的工序制成,方便携带而且只要掰一点放进水里面煮就能煮成一大锅的肉羹,味道虽然没有新鲜的好,但是比起干面馍馍来已经爆一个档次了,天佑盛了一碗给我,这小子细心,煮的刚好是我们两个人的量,刚刚好。
什么?你说我们这个时候应该分点给其他人?抱歉,我觉得能保护好自己已经很好了,其他人,自求多福吧。
升山的人又不是慈善家,只不过是一群想要成为王的人罢了,谁知道他们能不能成为明君,搞不好升完山回去,一当撑死五十年,那还不如不要呢。
“姐姐,原来想当王的人有这么多啊。”天佑撑着下巴坐在地上说道,“这里,有多少人能活着到达蓬山呢?”他转过脸来看着我,“大家都是为了什么才想要当王呢。”
“天佑是为了什么才想要来升山呢?”我忍不住捏了捏他的脸,如果这一次升山的人里面依旧没有王的话,我们就要在这里呆上整整一年,哈……真是无望的未来啊,我忍不住苦笑着摸了摸佩剑。
“为了……当上王,为了和以前在巧国认识的朋友一样的百姓获得幸福的,不用出个门都要担心自己的生命……”他嗫喏着低下头,“姐姐呢?”他抬起脸,转移话题似的问道。
“这个理由真是冠冕堂皇……”我忍不住笑了,“我啊……是因为天佑说要来升山,不放心你一个娇娇滴滴的公子哥所以就跟过来了呗。某个家伙没我照顾说不定连路都找不到呢……”
他愣了一下,“白……白痴孙天赐,谁、谁需要你的照顾了!”他红着脸转过身去,一副气鼓鼓的样子,从小他就这样,我逗他的时候他总是一激动就脸红然后叫我白痴孙天赐……弟弟傲娇起来真可爱。
“好了,我们两个轮流守夜,姐姐我先睡一会,要是想向姐姐我证明你不需要我照顾是个十足的男子汉的话就守好上半夜吧天佑大少爷。”我拉过一边的毯子,把篝火移到一边去,在原来的位置铺上一层树枝杂草,暖气从原本被篝火烤暖的地方透出来,睡了一会我就有点热了。
“哼,哪怕我守一整夜也没问题。”他赌气似的说道,我从毯子里探出头来冲他吐了吐舌头。
这一夜倒是过的很平稳,没有妖魔什么的来骚扰,但是不代表第二天就能安全,事实上,第二天差不多正午的时候,升山的队伍就和一些“虫”还有跟在“虫”后面的大家伙发生了正面冲突,有两个人被蛊雕给叼走了,
而且妖怪们还把一些升山者的水桶给打翻了,本来黄海就没有多少能够喝的水源,大家都准备了足够多的水,这下子,水源就一下子变得紧缺了,“哎呀,这可怎么办呢!”我听见有人这样带着哭腔抱怨道。
我和天佑的水桶也被打翻了一桶,光靠剩下来的恐怕撑不了多久。
“大家,快点离开这个地方,血腥味会引来更多的妖魔!”我听见一个人在前面这样大声的吼叫道,啊,这个家伙听别人说好像叫云阳,似乎是出身在巧国,却在戴极国做了武将,看他骑的驺虞……啧啧,我要是有这么好的骑兽的话……“真是只好骑兽啊……”我忍不住感叹道。
仿佛察觉到我在想什么,天马不爽的刨了刨土,打了个鼻响,我只好拍了拍它的脖子表示自己没有嫌弃它的意思……
黄海的水普通的煮开似乎也不能喝,果然还是要靠刚氏们的翁满石啊……我这样想到。
现在还没有安全,而且水源也成了大问题,我想,我是不是需要考虑去打劫个刚氏把他的翁满石给抢过来?我把目光转移到了一个刚刚为了保护自己雇主而被一只穷奇来了一掌受了伤却奇迹般的魔口余生的刚氏身上。
他有点颓然的坐在石头上包扎自己的伤口,脸上有血迹,看上去风尘仆仆的样子,大多数刚氏都是向他这样粗狂风格的男人。
他的雇主就是刚刚被蛊雕叼走的两个人之一,看样子,另外一半佣金是拿不到了吧,而且雇主被妖怪叼走什么的,也会影响他的声誉。
这样想着,我拿出两枚五两的银币走到他跟前说:“喂,这些,买你的翁满石可以吗?”这样一枚银币可以递上一个小吏一个月的俸禄。
“不行。”他低着头继续包扎伤口之血,连抬头都懒。
“那我就雇佣你好了。”
“不行。”他苦笑了一下,“我受了伤,而且……”
“屁话少说。”我粗暴的打断他的话,“雇你不过是为了那石头,我的水桶翻了,没有水我和弟弟没到蓬山就渴死在半路了。”
“……”这个时候他终于抬起脸来看了看我,然后有看了看不远处牵着天马的天佑,发出了一阵类似风箱的长叹,“我说了不……”
他的话头止住了,随即苦笑道,“哎呀呀,真是个坏脾气的大小姐。看来我别无选择啊……把你的剑锋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