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第3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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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我就添了一门新功课,除陪客之外,投稿,看稿,绍介,写回信,催稿费,编辑,校对。
但我毫无不平,有时简直一面吃药,一面做事,就是长虹所笑为“身心交病”的时候。
我自甘这样用去若干生命,不但不以生命来放阎王债,想收得重大的利息,而且毫不希望一点报偿。
有人要我做一回踏脚而升到什么地方去,也可以的,只希望不要踏不完,又不许别人踏。
然而人究竟不是一块踏脚石或绊脚石,要动转,要睡觉的;又有个性,不能适合各个访问者的胃口。
因此,凡有人要我代说他所要说的话,攻击他所敌视的人的时候,我常说,我不会批评,我只能说自己的话,我是党同伐异的。
的确,我还没有寻到公理或正义。
就是去年的和章士钊闹,我何尝说是自己放出批评的眼光,环顾中国,比量是非,断定他是阻碍新文化的罪魁祸首,于是啸聚义师,厉兵秣马,天戈直指,将以澄清天下也哉?不过意见和利害,彼此不同,又适值在狭路上遇见,挥了几拳而已。
所以,我就不挂什么“公理正义”,什么“批评”的金字招牌。
那时,以我为是者我辈,以章为是者章辈;即自称公正的中立的批评之流,在我看来,也是以我为是者我辈,以章为是者章辈。
其余一切等等,照此类推。
再说一遍:我乃党同而伐异,“济私”而不“假公”,零卖气力而不全做牺牲,敢卖自己而不卖朋友,以为这样也好者不妨往来,以为不行者无须劳驾;也不收策略的同情,更不要人布施什么忠诚的友谊,简简单单,如此而已。
至于被利用呢,倒也无妨。
有些人看见这字面,就面红耳赤,觉得扫了豪兴了,我却并不以为有这样坏。
说得好看一点,就是“帮助”。
文字上这样的玩艺儿是颇多的。
“互相利用”也可以说“互助”:“妥协”,“调和”,都不好看,说“让步”就冠冕。
但现在姑且称为帮助罢。
叫我个人帮一点忙,是可以的,就是利用,也毫无反感;只是不要间接涉及别的人。
八月底我到上海,看见狂飙社广告,连《未名丛刊》〔20〕和《乌合丛书》都算作“狂飙运动”的工作了。
我颇诧异,说:这广告大约是长虹登的罢,连《未名》和《乌合》都拉扯上,未免太会利用别个了,不应当的。
因为这两种书,是只因由我编印,要用相似的形式,所以立了一个名目,书的著者译者,是不但并不互相认识,有几个我也只见过两三回。
我不能骗取了他们的稿子,合成丛书,私自贩卖给别一个团体。
接着,在北京的《莽原》的投稿的纠葛发生了,在上海的长虹便发表一封公开信,要在厦门的我说一句话。
这是只要有一点常识,就知道无从说起的,我并非千里眼,怎能见得这么远。
我沉默着。
但我也想将《莽原》停刊或别出。
然而青年作家的豪兴是喷泉一般的,不久,在长虹的笔下,经我译过他那作品的厨川白村〔21〕便先变了灰色,我是从“思想深刻”一直掉到只有“世故”,而且说是去年已经看出,不说坦白的话了。
原来我至少已被播弄了一年!
这且由他去罢。
生病也算是笑柄了,年龄也成了大错处了,然而也由他。
连别人所登的广告,也是我的罪状了;但是自己呢,也在广告上给我加上一个头衔。
这样的双岔舌头,是要螫一下的,我就登一个《所谓“思想界先驱者”鲁迅启事》。
这一下螫出“新时代富于人类同情”的幽默来了,有公理和正义的谈话——
“不再吃人的老人或者还有?
救救老人!!!“
还有希望——
“至少亦希望彼等勿挟其历史的势力,而倒卧在青年的脚下以行其绊脚石式的开倒车的狡计,亦勿一面介绍外国作品,一面则蝎子撩尾以中伤青年作者的毫兴也!”
这两段只要将“介绍外国作品”改作“挂着批评招牌”,就可以由未名社赠给他自己。
其实,先驱者本是容易变成绊脚石的。
然而我幸不至此,因为我确是一个平凡的人;加以对于青年,自以为总是常常避道,即躺倒,跨过也很容易的,就因为很平凡。
倘有人觉得横亘在前,乃是因为他自己绕到背后,而又眼小腿短,于是别的就看不见,走不开,从此开口鲁迅,闭口鲁迅,做梦也是鲁迅;文字里点几点虚线,也会给别人从中看出“鲁迅”两字来。
连在泰东书局看见老先生问鲁迅的书,自己也要嘟哝着《小说史略》之类我是不要看。
〔22〕这样下去,怕真要成“鲁迅狂”
了。
病根盖在肝,“以其好喝醋也”〔23〕。
只要能达目的,无论什么手段都敢用,倒也还不失为一个有些豪兴的青年。
然而也要有敢于坦白地说出来的勇气,至少,也要有自己心里明白的勇气,费笔费墨,费纸费寿,归根结蒂,总逃不出争夺一个《莽原》的地盘,要说得冠冕一点,就是阵地。
中国现在道路少,虽有,也很狭,“生存竞争,天演公例”,须在同界中排斥异己,无论其为老人,或同是青年,“取而代之”,本也无足怪的,是时代和环境所给与的运命。
但若满身挂着什么并不懂得的科学,空壳的人类同情,广告式的自由批评,新闻式的记载,复制铜版的新艺术,则小范围的“党同伐异”的真相,虽然似乎遮住,而走向新时代的脚,却绊得跨不开了。
这过误,在内是因为太要虚饰,在外是因为太依附或利用了先驱。
但也都不要紧。
只要唾弃了那些旧时代的好招牌,不要忽而不敢坦白地说话,则即使真有绊脚石,也就成为踏脚石的。
我并非出卖什么“友谊”或“同情”,无论对于识者或不识者都就是这样说。
一九二六,十二,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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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一月十五日《语丝》周刊第一一四期。
〔2〕“普通的批评看去像广告”和下一标题“这里的广告却是批评”,均见《狂飙》周刊第二期(一九二六年十月十七日)《走到出版界。未名社的翻译,广告及其他》。
〔3〕“批评工作的开始”等语,见高长虹在《狂飙》周刊第六期(一九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发表的《批评工作的开始》。
〔4〕“《心的探险》。
实价六角“
等语,见未名社一九二六年七月出版的《关于鲁迅及其著作》一书版权页后的《未名丛刊》与《乌合丛书》广告。
下一句引语出处未详。
〔5〕“幽默与批评的冲突”,见《狂飙》周刊第十期(一九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走到出版界。请大家认清界限》。
〔6〕亚拉借夫鲁迅所译俄国作家阿尔志跋绥夫小说《工人绥惠略夫》中的一个人物。
高长虹曾在《狂飙》周刊第五期(一九二六年十一月七日)《走到出版界。1925北京出版界形势指掌图》中说:
“在一个大风的晚上,我带了几份狂飙,初次去访鲁迅。
……使我想像到亚拉藉夫与绥惠略夫会面时情形之仿佛。“哥哥尔,通译果戈理(H。B。YLZLM',1809—1852),俄国作家,著有长篇小说《死魂灵》等。
高长虹曾在《狂飙》周刊第十期《走到出版界。时代的命运》中说:“希望鲁迅先生保守着‘孤独者’的尊严,写一部死魂灵出来。”罗曼。罗兰(RomainRolland,1866—1944),法国作家,著有长篇小说《约翰。克利斯朵夫》等。
高长虹曾在《狂飙》周刊第十期《走到出版界。琐记两则》中说:“我希望未名社诸君……去接触罗兰的精神。”〔7〕纪晓岚(1724—1805)名昀,字晓岚,直隶献县(今属河北)人,清代文学家。
这里所引的故事见所著《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七:
“吴士俊,尝与人斗,不胜,恚而求自尽,欲于村外览僻地。
甫出栅,即有二鬼邀之;一鬼言投井佳,一鬼言自缢更佳。
左右牵掣,莫知所适。
俄有旧识丁文奎者从北来,挥拳击二鬼遁去,而自送士俊归。
士俊惘惘如梦醒,自尽之心顿息。“
〔8〕我真不能不叹人心之死尽矣这是模仿高长虹的文句,高在《狂飙》周刊第五期《走到出版界。1925北京出版界形势指掌图》中说:“不料不久以后则鲁迅亦以我太好管闲事矣!此真令我叹中国民族之心死也!”
〔9〕“生存竞争,天演公例”高长虹在《狂飙》周刊第一期(一九二六年十月十日)发表的《答国民大学X君》中说:“‘生存竞争,天演公例’,十一二岁时我从彪门书局出版的一本课本上已经知道了。”彪门书局,应作彪蒙书室。
这里所说的课本,当指清代光绪三十一年(1905)彪蒙书室出版的初级蒙学用书《格致实在易》。
〔10〕给……原为高长虹在《狂飙》周刊陆续发表的一组情诗的标题。
这一节的文字,皆集自高长虹发表于《狂飙》周刊的文章,并略加改变而成。
〔11〕光华书局一九二五年创办于上海,当时的经理是沈松泉。
《狂飙》周刊和《狂飙丛书》第三种皆由该局出版发行。
〔12〕《莽原》文艺性刊物,鲁迅编辑。
一九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创刊于北京,初为周刊,附《京报》发行。
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出至第三十二期停刊。
一九二六年一月十日起改为半月刊,由未名社发行。
同年八月鲁迅离开北京后,由韦素园接编。
一九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出至第四十八期停刊。
〔13〕《狂飙》周刊,高长虹、向培良等编辑,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创刊于北京,附《国风日报》发行,至十七期停刊;一九二六年十月十日在上海复刊,由光华书局出版,次年一月停刊,共出十七期。
〔14〕高长虹在《狂飙》周刊第五期《走到出版界。1925北京出版界形势指掌图》中说:“但要找当时骂人的口实时,则也怕还是从我开始的吧!直到现在还很风行的‘他妈的!’那几个字,便是莽原第一期我在《绵袍的世界》之初次使用”。
又说,“若再述一件琐事,则鲁迅更不应该,当‘他妈的’三字在绵袍的世界初次使用的时候,鲁迅看了,惊异地说:
‘这三个字你也用了!’……我们看鲁迅《论他妈的》一文,却居然有‘予生也晚’云云了!“
〔15〕稿件的纠葛因为一九二六年韦素园接编《莽原》半月刊时未采用高歌和向培良的几篇稿件,高长虹便在《狂飙》周刊第二期上发表《给鲁迅先生》、《给韦素园先生》两封公开信,进行指责和攻击。
〔16〕“运动”这是对高长虹等人的“狂飙运动”的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