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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纯血良人-第5章

小说: 纯血良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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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浪漫的求亲场景。

她缓步走了进去,只见郑文彦倚窗而坐,白玉冠束着柔长的黑发,玄色锦袍衬得他丰姿隽爽,一双紫目光芒流转,竟让殷歌的心脏重重跳动了一下,而胸口又开始发烫,她用力捶了下自己的胸口,才镇定下来。

好危险!差点以为这就是心动的感觉,还好只是心悸外加琥珀发热。

“殷姑娘,看看你想吃什么菜。”郑文彦礼貌的将一品香酒楼菜单递给殷歌。

既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她也干脆一点吧,再说她答应要打包小清最爱的狮子头。殷歌觉得郑公子非常有修养,可这种修养其实也是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手段。

等殷歌点完菜,两个人一时无话。殷歌瞄着郑公子的手指,他修剪整齐的指甲透明如同玻璃,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左手小指上戴着一枚戒指。那只银色的戒指中嵌着一块圆石头,石头的颜色会随着视线角度的变化而改变,一会儿呈淡紫色,一会儿是淡蓝色,一会儿又变成了莹白。石头中央有一个奇怪的符号,看起来不像是刻上去的。虽然符号特别小,但是殷歌居然可以认出来那是一只类似鸟儿的东西。

“殷姑娘,你要喝点什么吗?”

殷歌回过神来,“桃子味的茶水。”

“这是你的爱好吗?有没有人说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子?”郑文彦双手交叠在下巴,紫瞳噙笑。

殷歌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她一紧张就说错话了,“那啥,桃子味的茶味道很特别,又可以治疗痤疮和内分泌失调……不过我似乎不需要,我就喝这个茶。啊,哈,哈……对了,郑公子,你的眼睛为什么是紫色的?你是来自西域之外更远的地方吗?”

郑文彦微怔,半晌,他用尖尖的眼角瞄了一眼青石板道路,神神秘秘的对殷歌说道:“殷姑娘,我越来越确信,你就是窦紫微先生说的那个人了——因为,只有我的意中人,才会看出来我的眼睛是紫色的,其他人看的都是黑色。”

殷歌正好在喝茶,她差点将口里的茶喷出来。难道世上还真有如此玄妙的事情?那个窦紫微不是忽悠郑公子的嘛。

“那个神棍,啊我是说江湖术士窦先生的说法不可完全相信,郑公子,你择偶要谨慎啊!”殷歌语重心长的教育他。

“我当然知道。不过,在下相信金城所致金石为开。”郑文彦似笑非笑道。

两人正说着,菜已经上来了,全都是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殷歌就像找到了救星,一瞬间扑入了与食物的苦战中,她的所有味蕾在这一刻都张开了,舌头在欢乐的跳舞。

也许是殷歌吃得太急了,突然感觉被食物呛到了。她剧烈的咳嗽起来,还在那里捶胸口。一只茶杯递到她手里,耳边传来郑公子的声音,“慢慢吃,别急,来喝点水。”

殷歌接过瓷杯,等一口水下肚,她突然觉得刚才似乎吞下了什么硬东西,那个东西特别滑,随着水一下子就冲到胃里面去了。

她疑惑的端着杯子瞅了瞅,“刚才杯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我喝进去了。”

“是么?”郑公子不慌不忙的夹了一个丸子送到嘴里,在他抬手的那一瞬间,殷歌突然瞥到他小指上的戒指,中央的石头不见了,戒指留下一个空洞,特别的显眼。

“郑公子,你的戒指!你戒指上的石头丢了!”

“啊,真的啊!”他一看自己的小指,脸上马上露出焦急的表情,“怎么好好的丢了?刚刚还在啊!”

殷歌马上站起来在桌子和地上寻找,她的鼻尖都要贴到地上去了,可是找了半天,桌子上,地上根本没有那块石头的影子,殷歌突然回忆起刚刚吞下去的那个东西。似乎刚才茶杯是郑公子递给她的,会不会石头正好掉杯子里去了,然后被她喝了?!

“啊!”殷歌被自己的想法吓住了,不由轻呼了一声。

“殷歌,怎么啦?”郑公子的视线从地上移到她的脸上,疑惑的问。

殷歌满面通红,扭捏道:“那个,刚才我好像吞进去了什么东西,我回忆了一下,也许我把您戒指上的石头吞到肚子里去了。您别急,我过几天就还给您……”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唔,丢脸丢到家了!

郑公子的脸一下子乌云弥漫,“那就糟了!”他用比刚才更低沉的声音说:“殷姑娘,实不相瞒,这颗石头其实并不一般,它是有名字的,它叫做——‘夜光石’。”

“那是什么?”殷歌被他的表情镇住。

“它是罕见的夜明珠,世界独一无二,价值不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即使当年有王想用十五座城池换它,拥有者仍然不想交换,最后还是派蔺相如用智谋将它保护回国。现在许多人都不知道它的价值,虽说平时我把它戴在手上,但实际上我身边有数之不尽的高手暗中保护。但现在它被你吞了……”

殷歌没有注意到这个故事有点耳熟,她从凳子上跳起来,“我过几天就还给您,一定!我绝对不会把它据为己有。”

郑文彦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悲恸的说:“来不及了。”

难道要剖开她的肚子,不要啊!!殷歌的头开始眩晕。

“‘夜光石’是一种非常有灵性的石头,如果吞下它的人在一个时辰之内还不死,那么就是说石头认定了这人为它的主人,它会留在这人的身体里,除非剖开那个人的肚子,否则石头不会出来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幻觉,郑文彦在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中居然暗含笑意。

殷歌真是欲哭无泪,她还年轻,还没活够啊!早知道她就不来吃劳什子饭了,她的死法比“猪是笨死的”还凄惨,她不想自己的墓碑上刻着——“吾生也有涯,而吃也无涯,某日服一怪石,卒”,那真是前无来者后有追兵。

“殷姑娘,你不必太自责,如果一个时辰后,你仙游了,那我取出石头来你也不会感觉到痛。如果一个时辰后,你还没有仙游,那我就不从你体内把夜光石取出来了。”

自责个头啊,她是在后悔好不好。“啊,此话当真,如果我不死,你就不会剖开我的肚子取出那石头了吗?”

“君子一言快马一鞭。”顿了顿,他又说:“姑娘如果想哭,在下可以把衣袖……”

殷歌翻了个白眼,头一歪,失去了知觉。在昏倒前一刻,她还在努力的思考,为啥死亡来得这样快,甚至不给她说最后一句话的机会。她还想咆哮一句,她下次投胎后绝对不会再用杯子喝水!

(〃▔□▔)/

不等殷歌落地,她已经栽入一个怀抱里,出尘不知何时出现在她身边,扶她躺到一张长椅上。

“出尘,你这一击也太狠了,她这样的身子骨,怎么能经你这样用力砸。”郑文彦打开纸扇,随意的摇了摇。

“请主上赎罪。”出尘跪倒在地。

“起来吧,以后手轻一些,万一在她脑后面留个包就不好办了。”

“是,主上,出尘以后会特别小心……殷歌姑娘一个时辰后就会醒过来了。”

“嗯。”郑文彦随意的答了一句,他依然轻轻的摇着扇子,若有所思的盯着晕死过去的殷歌。

出尘没有再说话,虽然她很不解主上为什么用这样的手段困住殷姑娘。她知道如若她提出疑问而主上没回答,那么主上永远也不会回答她。上次在茶楼,出尘问他为什么不直接带走殷姑娘,他没回答,出尘就知道再问也是徒劳。

她跟随主上多年,总认为自己已经很了解主上了,可是这次她失去了把握,她越来越弄不懂,他想做什么了。而这个殷歌姑娘,莫非她的眼睛异于常人,以往女子们看到主上都趋之若鹜,为什么殷歌却丝毫不为所动呢?

殷歌醒来时,发现郑公子依然坐在那个位置,倚着栏杆远眺风景。他扭头的瞬间,殷歌甚至产生了错觉,以为自己已经飞升了。

郑公子果然是个言出必行的人,既然殷歌没有挂掉,他就答应了留“夜光石”在殷歌的肚子里。只是他根本没说把“夜光石”送给殷歌,他的意思是——

“从今天起,你就由我的人寸步不离的保护起来。”

“郑公子,还是不必了吧,小女子就一草根,从未受到过如此礼遇啊。”

“没想保护你,主要是保护那块石头。郑家的财产被别人夺走就不好办了。”

“我也知道……”

“保护了石头,也算是保护了你的命。这样想起来会好受一些。”

殷歌她不愿意,极度不愿意。她变成了一只装着无价之宝的容器,莫名其妙成为了郑家的附属财产。但是万一江湖上的贪财之徒知道了价值连城的“夜光石”在自己肚子里,那她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啊。               

作者有话要说:带上你的小皮鞭和辣椒水,充满爱心的鞭策我吧!

☆、英雄救美

作者有话要说:戳一下上面的“收藏章节”,把文章收藏起来哟!

边看边留评语的小孩最乖啦!抚摸~

          

高老板终于想起来自己不见了一个跑堂丫头,他叫人把苏咏清叫到柜台来。

“殷歌呢?”

“她已经出去了一个时辰零一炷香了,估计已经遇害。”

高老板将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哎,女大不中留啊,留来留去……”

“高老板,我怎么听着你像是殷歌的爹呀?”

“我真要有这样漂亮一个女儿就好了,我可以问郑公子多要点聘礼。”高老板陷入了某种狂想境界。

苏咏清对见财眼开的高老板嗤之以鼻,幸好他没有女儿,不然真不知道是卖女儿呢,还是嫁女儿。

说曹操曹操就到,苏咏清瞥到殷歌从门外走了进来,愁眉苦脸,似乎刚才不是去赴美男子之约,而是便秘了五天。

“吃个饭吃这么久,我还以为你遇害了。”苏咏清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殷歌面前。

“小清,不得了啦!”殷歌一把抱住了肥嘟嘟的小清,但是她马上压抑住了想要呐喊的念头,因为她突然想起,这件事情还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什么不得了啦?莫非你终于发现自己背上长雀斑了?”

“讨厌,人家背上根本没雀斑。”

“那是什么不得了啦?”

殷歌愣了愣,支支吾吾道:“那个,那个……一品香酒楼的菜真好,呃……过去我吃饭一天三遍地吃,麻烦!现在好了,有了一品香,一顿顶过去五顿,高营养,水果味!一天一顿,效果不错,还实惠!”

苏咏清狠狠敲了殷歌一个爆栗子,“你吃饭被塞傻了?”

殷歌摸了摸自己额头,傻笑。还好自己机灵,化解了“危机”。

高老板捏着嗓子咳嗽了一声,两个丫头马上明白过来“高扒皮”是在提醒她们该干活了。

在这气候宜人的傍晚,容美镇凉风习习,来茶楼休闲和听戏的人多了起来。殷歌一忙起来就把“夜光石”的事情忘得干净,她勤快的跑上跑下招呼客人,直到月上枝头。

殷歌今天遇到了比较难缠的人。这一桌的客人看着眼生,其中一个胖子贼眉鼠眼满口黄牙,一看就是脑袋里面装满大肠的类型。而坐在他对面的一干瘦大伯则一副纵欲过度,精神萎靡不振的模样。殷歌去上茶,结果那个胖子腆着脸要求殷歌坐在他们旁边伺候。

“这位客官,如果你们一会儿有什么需要,可以叫我们任何一个跑堂丫头,我们会随叫随到。”殷歌想也许他们是去京城路过容美镇的客人,于是耐着性子给他们解释。

“嘿嘿,我们有‘需要’的时候,你真的随叫随到?”小胖子用一种猥琐的目光在殷歌全身摩挲。

“你爷爷的,你‘有需要’应该去万花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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