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回归线-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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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样一种疯狂的完美癖,自然没有人会期待一种向野生动物公园的演变,甚至我自己也不曾期待过,但是,一边陪伴着死亡,一边生活在天赐的恩典和自然的困惑当中,真是善莫大焉!当生命走向死的完美,就是成为一点点呼吸空间,一片绿草地,一些新鲜空气,一潭水池,也是善莫大焉。最后还要默默地接待人们,拥抱人们,因为当他们还在发疯似地冲过去,转过拐角的时候,是没有什么回答可以向他们作出的。
我现在想的是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夏日下午的一场石头大战。当时我同卡罗琳姨妈一起住在鬼门关附近。我和表弟勒内在公园里玩的时候,被一伙男孩围在中间。我们不知道为哪一方而战,但我们在河边的石堆中是打得十分认真的。我们必须比其他男孩显示出更多的勇气,因为我们被怀疑是胆小鬼。于是,我们就这样打死了我们那伙对手中的一个。正当他们朝我们冲过来时,我的表弟勒内用好大一块石头朝为首的家伙扔过去,击中了他的肚子。我几乎同时扔出我的石头,击中他的太阳穴,他倒了下去,就永远躺下了,双目紧闭。几分钟以后,警察来了,发现男孩已经咽气。他只有八九岁,和我们同样年纪。
如果他们抓住我们,会拿我们怎么处置,就不得而知了。不管怎么样,为了不引起怀疑,我们就急忙回家;半路上把身上弄弄整洁,梳理了一下头发。我们进家门时的样子就像我们离开时一样无可挑剔。卡罗琳姨妈像往常一样,给我们两大片酸酸的黑面包,上面抹着新鲜黄油和一些糖,我们就坐在厨房的餐桌旁,像天使一般笑眯眯地听她说话。这一天热极了,她认为我们最好呆在家里,呆在前面的大屋子里,那里百叶窗全放下了,我们可以和我们的小朋友乔依·凯塞尔鲍姆一起玩弹子游戏。乔依有智力较差的名声,通常都是我们赢他,但那天下午,勒内和我达成某种默契,让他赢走了我们所有的一切。乔依高兴极了,以致他后来带我们到他的地下室去,让她妹妹撩起裙子,给我们看那底下是什么玩艺儿。他们叫她威茜,我记得,她马上迷恋上我了。我来自城市的另一个地区,对他们来说这么遥远,几乎就像来自另一个国家。他们似乎还认为我的说话方式都跟他们不一样。其他顽皮小孩子往往付钱来让威茜撩起裙子,而她为我们这样做,则是由于爱。不久以后,我们说服她不再为其他男孩这样做——我们爱她,她要规规矩矩。
那年夏天结束时,我离开了表弟,此后二十多年没有再见到他。到了真正见面时,他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那副天真无邪的样子——跟石头大战那天一样的表情。当我同他讲起那场大战的时候,我更加吃惊地发现,他竟然忘记是我们打死了那个男孩;他还记得那个男孩的死,但他讲起它来就好像他和我在此事中都没有份。当我提到威茜的名字时,他已经记不清她了。
你不记得隔壁的地下室吗?……乔依·凯塞尔鲍姆?听到这儿,他脸上掠过一丝微笑。他认为我记得这样的事情真是不简单。他已经结婚了,当了父亲,在一家制造高档管乐器箱的工厂工作。
他认为能记得那么遥远的过去发生的事真是不简单。
那天晚上离开他时,我感到十分沮丧。就好像他试图抹去我一生中的一个宝贵部分,因而也抹去了他自己。他似乎更喜欢他收集的热带鱼,而不是平凡的过去。至于我,我记得一切,那个夏天发生的一切,尤其是石头大战的那一天。事实上,有时候我感到,他母亲那天下午递给我的那一大片酸酸的黑面包的味道,在我嘴里比我实际上正吃着的食物味道更强烈。看到威茜的小花蕾,几乎比我手上直接触摸的感觉更强烈。那男孩在我们把他打倒以后躺在那里的样子,比世界大战的历史更远为印象深刻得多。事实上,那整个漫长的夏天就好像亚瑟王传奇中的一段叙事诗。我常常想知道,这个特别的夏天有什么东西使它在我的记忆中如此栩栩如生。我只要闭上一会儿眼睛,就可以使它的每一天都历历在目。那个男孩的死当然没有引起我的痛苦——过了还不到一个礼拜它就给遗忘了。威茜撩起裙子,站在黑幽幽的地下室里的情景,也很容易就消失了。说来奇怪,他母亲每天递给我的那一厚片黑面包,却比那时期的任何其他形象具有更大的神通。我对此惊奇不已……惊奇不已。也许是因为,每次她递给我那片面包的时候,总是带着一种我以前从不了解的温柔和同情。我的卡罗琳姨妈是一个相貌十分平平的女人。她脸上有麻子,但这是一张慈祥的、讨人喜欢的脸,即使有麻子也无妨。她身材魁梧强壮,声音却非常细小动听。她跟我讲话时,似乎比跟她自己的儿子讲话时更关心体贴。我愿意者和她呆在一起:如果允许的话,我宁愿挑选她来当我自己的母亲。我清楚地记得,我母亲来看我时,如何感到很气恼,因为我如此满意我的新生活。她甚至说我忘恩负义,这句话我从来没有忘记,因为那时候我第一次明白,忘恩负义也许对一个人来说是必要的,有好处的。如果我现在闭上眼睛想,想那面包片,我几乎马上就会想到,在那座房子里,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被责骂。我想,如果我告诉我的卡罗琳姨妈,我在那块地里打死一个男孩,告诉她事情发生的经过,她会用胳膊搂着我,原谅我的——马上原谅。这也许就是那个夏天对我来说如此宝贵的原因。那是一个包含着心照不宣的、完完全全的赦罪的夏天。这也是我不能忘记威茜的原因。她充满着自然的善,这个同我相爱,而且不责骂人的小孩。她是异性中第一个崇拜我的与众不同的人。在威茜之后,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就因为我是我,我既被爱也被恨,而威茜却作出努力来理解我。在她看来,我来自一个陌生的国家,说的是另一种语言,就这些事实,使她更加接近我。当她把我介绍给她的小朋友时,她那眼睛放光的样子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她的眼睛看上去充满着爱与赞美。有时候,我们三个人会在傍晚走到河边,坐在河岸上,我们就谈论起一些小孩子们不在大人眼跟前时谈论的话。我现在知道得很清楚,我们那时候谈的话,比我们父母谈的更清醒,更深刻。为了每天给我们一厚片面包,父母不得不受到重罚。最坏的处罚,是他们变得同我们疏远了。因为随着他们喂我们的每一片面包,我们不仅变得对他们更加冷漠,而且越来越凌驾于他们之上。在我们的忘恩负义中,是我们的力量与美。我们不忠诚,但我们是无罪的。那个我看见他倒在那里咽气的男孩,一动不动地躺着,没有发出一丝一毫的声响或啜泣,杀死那个男孩几乎就像一场干干净净的健康演出。另一方面,为食物而进行的斗争是肮脏下流的,当我们站在父母面前时,我们感到他们脏兮兮地来到我们跟前,为此我们绝不会原谅他们。下午时那片厚厚的面包,正因为它不是挣来的,所以我们吃起来很香。面包再也不会有这样的味道,也再不会有人这样给你面包。
打死人的那一天,面包格外好吃。其中有一点点后来再没有过的恐怖味道。我们把它接到手中,也接过了卡罗琳姨妈心照不宣然而完完全全的赦罪。
在黑面包的问题上,有某种东西我一直在设法弄清楚——某种使人模模糊糊感到好吃、害怕、解放的东西,某种同最初的发现相联系的东西。我想起另一片酸酸的黑面包,那是在更早的一个时期,当时我和小朋友斯坦利经常洗劫冰箱。那是偷来的面包,因而比以爱心递给你的面包更加有滋味。但是正当我吃着黑面包、边走边聊的时候,带有启示性质的事情发生了。
这就像一种皈依上帝的状态,一种完全无知的状态,一种自我克制的状态。这些时刻传递给我的任何东西,我都原封不动地保留着,不用害怕我会失去已获得的知识。这也许就是这样一个事实;这不是我们平常所认为的那种事实。它几乎是像接受一条真理,虽然真理一词对它来说似乎太精确了一点。津津有味地吃酸黑面包,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这种事总是发生在家以外的地方,不在父母的眼皮底下。我们害怕父母,但从不尊敬他们。我们自己单独在一起时,我们的想象就无拘无束。事实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重要性;我们要求于一个题目的东西,就是它得给我们驰骋的机会。我现在回想起来,使我惊奇不已的是,我们相互间的理解有多好,我们多么尖锐地看透了每一个人的基本性格,无论大人小孩。例如,我们在七岁的年纪就十分确切地知道,这个家伙最后会蹲监狱,那个家伙会成为一个苦力,还有一个家伙会成为饭桶,等等。我们的判断是绝对正确的,例如,比我们父母的判断正确得多,比所谓心理学家的判断更正确。阿尔菲·贝查结果成为一个彻底的叫花子;乔尼·盖哈特夫了监狱;鲍勃·昆斯待成了一个干重活的人。正确无误的预言。我们接受的知识只会阻挡我们的视野。从我们上学那天起,我们就什么也没学会;相反,我们被搞得迟钝不堪,裹在语言与抽象的云里雾中。
有酸黑面包的时候,世界是它本质上的样子,一个由魔法统治的原始世界,一个恐惧在其中起着最重要作用的世界。能激起最大恐惧的男孩就是头儿,只要他能维持他的权力,他就受到尊敬。还有一些其他的孩子是造反派,他们受到赞美,但从来没有成为头儿。大多数人都是那些无畏者手中的粘土;有一些可以依靠,多数靠不祝气氛十分紧张——无法预言明天会有什么事。这种松散的、原始的社会核心,产生出强烈的胃口,强烈的情绪,强烈的好奇心。没有什么是想当然的;每一天都要求有一种新的力量检验,一种新的力量感,或失败感。因此,直到九十岁的年纪,我们都有着真正的生活趣味——我们就是我们自己。也就是说,我们够幸运的,未被父母宠坏,夜里我们可以自由地在街上游逛,亲眼去发现事物。
我现在带着某些遗憾和渴望想念着的事情是,早先童年时代这种极有限的生活却好像无限的宇宙,而随后的生活,成年人的生活,则是一个不断缩小的王国。从一个人被放到学校里去那一刻开始,这个人便迷失了,人们会有脖子上套着绞索的感觉。面包的味道没有了,生活的趣味也没有了。得到面包变得比吃面包更重要。一切都要盘算,一切都有一个价码。
我的表弟勒内成了一个绝对无足轻重的人;斯坦利成了一个一流的失败者。除了这两个我十分喜爱的孩子以外,还有一个乔依,他后来成了一个邮递员。当我想起生活把他们变成了什么样的人时,我就会哭泣。作为男孩,他们是完美的。斯坦利最不完美,因为他更冲动。斯坦利时常暴跳如雷,不知道你如何能同他一天天相处,而乔依和勒内则是善的本身;他们是朋友,是按这个词的古老意义来理解的朋友。在我外出到乡下去的时候,我经常想起乔依,因为他是一个所谓的乡下小孩。这首先意味着他比我们认识的男孩子更忠实,更真诚,更体贴。我现在可以看到乔依来见我;他总是张开双臂跑过来,准备拥抱我,总是被他为我的参与而设计的冒险搞得上气不接下气,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