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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再见萤火虫-第6章

小说: 再见萤火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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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话做事没有分寸,大喜大悲(就是就高兴时怎么怎么样不高兴时又怎么怎么样的那种),却主动要求周围的人对我一忍再忍,和朋友吵架后我从不先说对不起,只会轻蔑地笑沮丧地叹息皱起眉头喘粗气并且不甘心地在船码头迎着大风哭泣,或是夜幕降临时用红砖头在学校雪白的墙壁上涂满脏话,再用剩下的半截砖头砸破传达室的窗玻璃然后拔腿就跑……我早就看那个傲慢的传达室胖女人不顺眼,我在暗地里骂过她是头没有人生观的猪。我想这或许与我小时候的美术老师有关,可恨的是我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工作,知道了也不能怎么样,因为现在想到他的样子还是有些后怕。看我这悲伤的青春一抖便是一部劣迹斑斑的血泪史,悲伤总与我不期而遇。但我疯狂过后我还是会变成那个小鹌鹑般纯洁的小男孩,穿戴整洁,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看见熟人礼貌地行注目礼说话不带脏字看见陌生的女孩子就会脸红,并且面带微笑冷静地为好友分析爱情走势。拉酷酷说你别变,变了就不好玩了,他说他喜欢外表美丽内心复杂脾气像风筝随风飘荡的康,就像一个装满烟灰和烟蒂的小白瓷猪烟灰缸。
  〃那么,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我亲爱的康?〃
  七月挽着我的手常提这个不怎么好回答的问题,也不管我会不会认为她另有他意,她温柔失措地望着我笑,还用嘴轻轻咬我的手指,然后莫名其妙地看月亮。我们亲热大胆地挨在一起,遇见她的熟人她就主动介绍说这是我的弟弟遇到我的熟人我就主动介绍她是我姐姐,我动情地看着她迷乱又疲劳的双眼仿佛看见一个透支着青春年华的少女的无奈,而我又是一个时时刻刻焦躁不安对一切客观存在的事物采取怀疑手段的热头脑小孩,七月的母性在我心里光芒四射,我的爱情在这里变得高尚而干爽,那些欲望那些对性的好奇那些生理机制在我这里变成大大小小的气泡,在晴朗的天空里飘忽不定。每天黄昏我会和七月(如果她有时间的话如果她有心情的话如果那天拉酷酷没找我泡泡没约我的话)约会聊一些可聊可不聊的话题并为对方的精僻见解鼓掌称赞,我们就像犀牛与犀鸟谁也离不开谁,可我们的感情建立在没有名份的基础上因此保存了井水不犯河水的本质。
  我当然不否认我不止一次地对她饱满的嘴唇丰挺的胸部有过非分之想,幻想在一个月白风清没有闲人没有课桌也没有打饭打菜洗饭钵的夜晚,蟋蟀在这里弹琴油蛉在这里低唱我们亲吻拥抱做一些举止适可而止又无伤大雅的出格动作,然而这种幻想像只暴躁的野鸭在脑子里游了一个圈就不耐烦地展翅高飞,我把它进化成写作的激|情创造的热度,把对七月蓬勃的想法咽下去,秘密操兵消化成写作的源泉。写作给我带来心理上的快感和生理上的满足,让我在遣词造句中用滴滴浓情密意的词语洇透我红艳艳的肾脏,而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小说越来越具有固执强烈的意淫成分,就有种透心的害怕,就像在一个粘乎乎的梦中看见裸体的天使吹笛子。我想停止这种严重失控的想象,可我亲爱的法国作家布勒东声称:〃梦幻和联想在一开始几乎构成超现实主义的全部素材。〃是的我渴望超现实,渴望梦幻渴望联想。
  于是我的好朋友阿肯说看着我难受,心生同情,他说从我苍白的脸色和干燥的皮肤上可以看出我长期的性幻想导致的性压抑,但是他找我借钱的时候是不敢说这话的。他是典型的斯文败类,穿着时尚,语言丰富,长相乖巧,实则是禽兽一个。我和阿肯从小玩到大,他告诉我说他能一眼看出某个女生是否适合他的身体,还能一眼看出谁谁谁还是不是Chu女,他说喜欢涂银色唇膏的女人都是很厉害的女人。他问:康,你真不懂?我说:真不懂。他说:你真失败,没女人怎么活得多姿多彩啊。然后他会给我用非常艺术而神圣的语言给我描述Zuo爱的美丽,他说不同的地点有不同的乐趣,在凤凰山上的坟地旁,有及膝的野草大小不一的石头,有小鸟为你唱歌,还有隐约的人语声,在那种美仑美奂的环境下保证让你一口爽到冰。当然,也可以去宾馆开房,阿肯可以背出十多家宾馆钟点房的房价。阿肯在看到西西坨的时候曾经动过心,他说西西坨的盆骨与他的盆骨很吻合,于是他约西西坨去苹果吧蹦迪去超市买零食,但西西坨不太委婉地拒绝了。
  她说阿肯那种人是不懂爱情的,起码他分不清身体和灵魂。我说西西坨你才不懂爱情,不然不会总是深情款款眉飞色舞地去见不同的网友,还不停地问别人是否愿意为她去死。她说其实她懂爱情,只是看透了男人的心像泥巴一样,是靠不住的,真正不懂爱情的是康啊,呵呵。我很懊恼我被西西坨认为不懂爱情,其实很早以前我就有自己对于爱情的一整套理论,所以我不是不懂爱情,而是不相信爱情。我对爱情的不信任与一个周期性出现的梦境息息相关:我和一个戴京剧脸谱的女生在荒芜的公园荡秋千,我们一人坐一个并朝相反的方向荡去,每到坐板滑翔到最低点我们就会碰面并点头致意,可一瞬间后我们便分道扬镳了。后来我们累了,下秋千后她说再见我说再见又朝两个不同的方向走去,彼此都没有回头再看一眼。如果我没有猜错我梦中的女主角应该是我初恋的女友周小馒,她给我的记忆比月光还要漫长比思念还要明亮。
  遇上周小馒的时候我读高一她读初三,是一个风平浪静鸡比凤凰值钱的浮华年代。那时候找个女朋友似乎是一件可以拿出来炫耀的事情,每个青春期的不安分子都急切于尝试爱情的滋味,更何况我这么一个具有充足恋爱条件(当然我所指的恋爱条件是坐怀不乱的自制力和对恋爱过程中突发事件极强的接受能力)却没有前科的早熟儿童,因此周小馒作为第一个候选人与我所盼望的形像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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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三、坏小孩(下) 字数:2928
  我之所以说她对号入座是因为她的精灵古怪她的酗酒她的扮酷让我痴迷让我似乎找到了我血滴中正巧缺少的叛逆细胞。她留给我的印像已定格在第一眼见到时的情景了:齐耳短发、怒视对她打口哨男生的双眼、从不停止地嚼着口香糖的嘴巴,穿红色带帽风衣宽大的白色绑带裤棕色帆布鞋,背一副球拍阳光下骑一部天蓝色山地车横冲直撞。她父母的离异导致她极端的性格,比如说她对他人话语中很多字眼和生活中很多凌乱的细节敏感。我到现在也不能很完整地解释她为什么会喜欢我,惟一具有说服力的就是因为我不喜欢说话也不喜欢动,所以很少惹得她伤心哭泣。但是我也不能给她带来多少快乐,所以最后还是以分手而告终。
  亲爱的周小馒喜欢画粉色眼影抹黑色指甲油,常在街头巷尾一些电视剧中常有悬案发生的场所寻衅滋事,她边走边唱我是一只破口袋,你是一只大头鞋,她骂出言不逊的的士司机是华南猪骂迪厅鼓手是阳萎者并在和班主任赌气后找来一个大号保险套挂在教室门口气得他给了周小馒一个响亮的耳光。我着迷于她复杂的经历好奇于她即兴的所作所为怜悯她对爱情的心灰意冷,我对她说相信我好吗起码现在我对你是真心的,如果你喜欢我就说康我喜欢你如果你讨厌我请骗我也说康我喜欢你好吗相信我不会很快离开你的。她被我虔诚的语气害羞的表白以及可笑的辞不达意逗笑,那种惊慌又悲伤的笑令我想起拧开日光灯后四处乱窜的蟑螂,这种具有某种穿透力的笑容含有正在思考的成分而且并不煽情,而后她像只精力交瘁的蛾子跃进我作为一只善良的蜘蛛设下的温柔之网。
  之后我们发现我们竟如此默契,我们都不喜欢读书(只不过她把这种厌恶用表情语言及肢体动作表现了出来而我没有)都反感专卖店假惺惺地打折都喜欢吃大头爷冰激凌喜欢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像只被主人抛弃的野狗一样悄然前进,她常挽起袖子指给我看手上被一个喜欢挖耳朵的小流氓用烟头烫伤的痕迹,我也告诉她九岁时我一刀砍死啄过我的花鸡婆。我们常跷课去热闹庸俗的高山街玩,那里有一家醒目的宠物店,推门进去便是一棵茂盛的许愿树并挂着缤纷的气球和丑陋的公仔,周小馒最大的乐趣在于花几个小时来逗其中的小猫小狗小鱼小鸟,然后虚张声势地唉一声说等我有钱了就把店子买下给它们各取一个英文名,然后把它们全放出去,还要把老板海扁一顿。哦,我曾经那么迷恋那些日子,它们就像每个夜晚在视网膜里挣扎不熄的小火花。是的,我们在她那套布置得十二分写意的屋里(四处是大大小小的木偶和纸风车,还有散乱的花布条)亲吻抚摸拥抱,双手激动地痉挛,温暖的唾液在嘴唇之间流淌,我兴奋地用脸蹭她的胸口,用我柔软的小牙齿隔着衣服咬她鸽子蛋般的||乳头,咬得她急促地呼吸。
  她楼紧我的脸满怀爱意地说你这个小没用的,我不停地说我对你无比真诚。我们笨拙地演绎着纯洁的外表下生机勃勃的激|情以此来否定我们还是少年儿童的残酷事实。苍天在上除此之外我们没有更过分的行为,在冲动的吮吸完对方嘴唇中的湿润与感动之后我们会平静下来手握着手互相依偎着听美国乡村歌曲,然后做深呼吸。然后尴尬地聊些流行歌曲,和那时候流行的日本明星。以非常无所谓非常理性的分手作为我和周小馒恋爱的片尾曲与我们的和谐美满多少有些不符,就像我左手拿一把牙刷右手拿一个茶杯,结果却要求我去洗脸一样,生活中很多事你都可以自以为是地去应付,可如果结局不尽人意就只能笑笑了之。我们的恋情是以互相需求为原动力的,这与上山下乡那个特殊社会背景中不少知识青年的盲目结合有着本质的相似,那些像孝感麻糖般甜蜜拖拉机般激动的日子我们相濡以沫彼此依赖,我们的感情像郊外的野花一样纯洁,像骚动不安的小母驴般活泼,同时也像高脚杯一样容易碎裂,我们仿佛随时随地都在等待接受对方提出分手的建议。而我终于因为97年的夏天她收到外地一所中专的通知书而预感我们的爱情跑车开到了尽头。
  那天风和日丽,街边的房子和以前没什么两样,我们走到大街上我边走边吃棉花糖,她边走边把一瓶白沙啤酒咕噜咕噜喝个底朝天。我说你要学会心疼自己,谁欺负你就用酒瓶恶狠狠地敲他的头。她有种二战平息后的安静,她只断断续续地说些无关痛痒的话,但其中一句是我明明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这让我的心脏抽搐了一下。也许是抚摸习惯了,我又一把抱住她,手不自觉地伸进她的上衣,但被她拒绝了,这让我觉得丢脸,所以我没跟任何人说过。分手了自然不会见面,我也不想见,高考之前她曾打过一个电话,后来我们也互相在网上发过一些贺卡,但是没有见过了。既然是初恋就不应该拖累再恋,这也许是我最大的优点,拿得起放得下,放下了就不捡起来。三年的时间在我的写作高考军训中慢慢走过,时间总会带走一些值得纪念的好东东,沉淀一些细节改变一些事情,正如无数次的新陈代谢后留下的只是一个物是人非。我已经是一名装模作样的大学生,在正在膨胀的欲望中处于戒备状态的精神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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