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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洛城莲落-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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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到了主殿。

踏着玉色的长阶而上,周身缭绕着山间的云雾,顿时有种升仙的感觉。隐约有丝竹之声从主殿内传来,飘飘渺缈,如坠云端。

那魏管家垂手立在殿门外,高声道:“主人,玉龙山庄的少主和右使到了。”

“请他们进来罢。”颇为沉稳又略显沧桑的声音传来。

我终于看清了殿内的一切。

玄龙柱,红锦毯。

虽然不似想象之中的金碧辉煌,但却隐隐透出低调的华丽与霸气。

满座的宾客。

有不少是武林大会上就见过的那些有头有脸的人物。

少林的玄悲大师和武当的白眉道长这两位泰斗级的人物分坐在主位阶下的左右两侧。每人一条玉石长桌,华丽锦垫。上面摆满了珍馐美味,一壶美酒。

玄悲大师这边的第二个席位,坐在那悠然自得地轻啜清酒的正是秦斐然!

好大的面子,仅次于武林泰斗的座次。

接下来坐着的是许多我叫得出或已经模糊了名字的人物。包括那个难缠的天山派掌门,卓青松。

他们都转过头来,紧盯着迈进门槛的我和风渊,面上露出极为复杂的表情。只见坐在主位上的那个锦衣老者轻咳了一声,神色中自有说不出的威严。他声如洪钟:“各位英雄,刚才我对各位所说的话想必大家已经了然。”

“南宫前辈的话,我们自然相信。既然您都证明玉龙山庄的少主并不是那个十几年前的妖女。我们天山派保证,不会再去找玉龙山庄少主的麻烦。”卓青松必恭必敬地站了起来,沉声道。其他人都随声附和表示赞同。

这老者好大的能耐,居然让那么多武林人士信服于他。看来那老者就是南宫世家的主人,南宫永年。

不过我与他非亲非故,他为什么要帮我?

只见南宫永年微笑着颔首,面向我们,轻一抬手:“请绿姑娘和风少侠上座。”

一名彩衣侍女将我们引向前。

看这殿内的情况,筵席已经开了一段时候了,居然也有给我们留座?难道算准了我们会来么?我怀着疑虑,随着侍女走过那长长的红毯与两旁的宾客。

最终,在白眉道长桌旁的两个空位停了下来。

“本是留给玉庄主与少主的位置,不过既然是少主和风少侠来了,坐下无妨。”南宫永年向我微笑道,真是个颇为慈祥和善的老爷爷。

在江湖中,虽然风渊已经有了不小的名气,但如果是代表玉龙山庄出席各种场合,我的身份便要排在他之前。作为少主,我自然不能给玉龙山庄丢脸。

“多谢南宫前辈。”我恭恭敬敬地向他行了一礼。风渊也随我作了一揖。

我将长杉的下摆轻轻撩开一边,规规矩矩地跪向软垫,慢慢坐在后脚跟上。笔直腰板,双手垂放于膝上。幸好红泪有硬逼我学过礼节,在这场合倒派上了用场。

我有模有样地摆好姿势,正得意地一抬头,就迎上了秦斐然饶有兴味的笑容。

“难得见你如此。”秦斐然戏谑的口吻落在耳畔。

我一惊,刚才他的嘴唇并未开启。

“我用传音术和你讲呢。”秦斐然的一双眼盯着我的右耳,慢慢喝下一杯酒,“一个月未见,你过得好么?”

我盯着他花瓣般的嘴唇,有些失魂落魄地点点头。

其实我好想问他是不是隐莲。这个问题一个月来一直困扰着我。

但,如果他是,那他化身秦斐然的目的是为了什么?而且还是个与他身份截然相反,受人尊敬的圣人。

如果他不是,我该如何自处?对那和我一样拥有玉狐面具的隐莲怀着朦胧的好感,又对那一日专程来救我又显露出缱绻温柔的秦斐然动了心。

天呐!我蹙起眉,右手撑着脑袋支在桌子上。

“昨日听闻各位一齐到达日照,想必为了擘天令而来。”南宫永年含笑说道,“所以在下就提前备下这场酒席,好款待各位英雄。”

什么?!江湖上的人都知道了擘天令的下落?我诧异地与风渊对视一眼。

风渊眉心一皱,将视线转向了秦斐然。

难道是秦斐然向所有人公布了擘天令的下落?又是为了什么?!那么多人来抢,我们拿到擘天令的机会不就减少了么?!

我紧紧盯着若无其事的秦斐然,直到他终于注意到了我目光中的怒火。

“不是我说的。”秦斐然有些无奈地话语传来,“我也是被这些人约到这儿来的。只知道他们是听一个神秘人说的。不过,目前他们似乎只知道这一个的下落。”

鬼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

我撇过脑袋不理睬他。

“生气了啊?”

我撅着嘴,把脑袋撇向另一边。

“我帮你拿不就得了。”秦斐然忽地邪然笑了,“不过事成之后,你得把那个紫晶钉送给我。”

第二十章 仙家密宝

“老夫年事已高,对这所谓的天下也并无兴趣。”南宫永年仍炯炯有神的双目扫过在座的人,缓缓道,“只不过这擘天令是一位朋友去世前交予老夫代为保管的,他让老夫把令放在凰庭的地宫之中,说将来若有人只要能通过地宫的机关,便可取走擘天令。”

“前辈!那地宫所在何处?”一个性急的汉子从筵席的末座跳出来问道。

“张三眼,这里有你说话的份么?”坐在风渊左侧的黑髯男子冷冷道,“少林方丈和武当掌门都没发话呢!”

“咳咳……”那张三眼远远地干瞪了一眼黑髯男子,好不尴尬地坐了下去。

只见玄悲大师双掌合十,沉声道:“老衲来此只是应众人之邀。更何况出家之人六根清净,无争天下之意。不如就让老衲做个裁断,以示公正吧。”

白眉道长亦发表了同样的意见。

“既然两位都这么说了,那就请两位与我一起做个见证。有意争夺擘天令的好汉就请于明日午时在这殿前集合,自然有人领大家前去地宫。”南宫永年举起金杯,站起身,洪亮的声音回荡在整个大殿之上,“那今日,就一起喝个痛快吧!”

“好!”众人纷纷站起来,豪情万丈,举杯痛饮。

宴后,我和风渊被侍女引到绿蔷轩休息。

清润风光雨后天,蔷薇花谢绿窗前。

我看着拱门两侧刻着这两句诗,心下甚是欢喜。

进了轩内,满目的红色蔷薇极尽绚烂,像是要燃尽了所有人的眼。翠绿的枝桠在绿色的窗台下妖娆舒展,托起万朵花蕾。

那是与莲花截然不同的风情。热烈而不羁。

当晚,绿窗半启,夜风送入蔷薇的清甜,满室生香,使我安然入睡。

梦中,似乎有莲香侵入,半晌,泛着紫芒的雪色身影翩然而去。

次日清晨。

风渊起得甚早,在绿蔷轩的小花院中练剑。

我只得独自一人坐在小厅,对着一大桌子的菜吃早饭。

“小丫头,昨夜睡得还安稳么?”南宫永年含笑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两名捧着锦匣的侍女。

第一次近距离地看南宫永年。已是五六十岁的年纪,五官精致而深邃,想来年轻的时候也是个美男子。岁月只为他增添了象征成熟与自信的皱纹,却不曾夺去他眼中的神采。那一身华丽的锦衣与他自身散发的高贵气质相比,倒显得黯然了。不知道为何,他的笑容如此亲切慈祥,让我忍不住要亲近他。

“很好呐,爷爷。”我放下碗箸,笑咪咪地回道。

南宫永年看着我的脸一怔,微微颤声道:“你,叫我爷爷?”

我一愣,暗自怪自己太随心了:“对不起老前辈,我只是一时……”

“不,不,就叫爷爷吧,或者,外公也行啊!”南宫永年久经世事,泰然自若的脸上竟露出一丝欣喜。

“外公?”这下轮到我摸不着头脑。外公不就是指娘的爹爹么?

南宫永年笑道:“难道老夫这个外公不入你绿丫头的眼?”

“不是不是,我好高兴。”我心下着实欢喜,忙跳起来握住他的手,急道,“我一直都没有娘,除了义父也没有别的亲人来疼我。现在有个外公实在是太好了……外公!”

外公,外婆,爷爷,奶奶,距离我多么遥远的称呼呵。我多少次在梦里轻轻呼唤那些我从未见过的亲人,但是,却不曾有人回应。

如今,竟然有人愿意做我的外公,还是这样一个我喜欢的老人。

“就亏得你叫的这声外公,外公也没白疼你。看,外公把什么给你带来了?”南宫永年慈爱地拍拍我的手。

那两名侍女走向前,徐徐打开了匣子:一件好似蚕丝织成的短褂子,银光熠熠;一颗串在红丝绳上,散发着异样光彩的圆润明珠。

“这两样是……”饶我在玉龙山庄那么多年,也没见过这两样宝物。

“天蚕软甲和极夜明珠。”

相传,天蚕软甲是金蚕王培养的千年雪蚕所吐之丝织成的,极其柔软坚韧,能抵挡一切兵刃,换句话说,穿上它就能刀枪不入。

而极夜明珠则与普通的夜明珠不同,它是所有夜明珠的母珠。它虽然不大,却能在黑夜中散发出比一般夜明珠亮数十倍的光芒,并且还有许多未知的奇异功能。

这两样宝物,都是江湖上传说的仙家之物,极其难得。我以为世上不会存在。

南宫永年将那件天蚕软甲套在我身上,颔首笑道,“没想到大小正好,看来你们在这岁数时的身形也是一样的。”

“我们?”

“啊,老夫曾有个女儿。”南宫永年眼中有些闪烁,“只不过不在了。”

“是嫁人了吗?”

“不,是死了。”南宫永年的眼神黯了下去,却勉力笑着看着我,“不说了,看到你穿上这软甲那么合适,那它就是你的了。”

“这……”未免太贵重了。可是,真的好喜欢。

“还有这颗极夜明珠,也是我那女儿年轻时候戴的。现在外公也将它送你了。”那颗珠子被南宫永年轻轻戴到我的脖颈上,他用手指轻擦了下我的鼻子,眯眼笑道,“不许说不要哦!”

“外公对绿翘实在太好了!”我也不是个会客气的家伙,便兴奋地立即跳起来抱着他的脸轻轻啄了一下,嚷嚷道,“绿翘很喜欢呐!”

我似乎看到有什么亮晶晶的东西在他的眼角转瞬而过。

“小丫头,待会去地宫可要带上我给你的这两样宝物,记得了吗?”南宫永年拍拍我的脑袋,叮嘱道。

我大力地点点头。

“小丫头,那我先走了。有什么需要的直接吩咐下人就是了。”

我看着南宫永年慢慢地跨过门槛,他的喃喃低语被清风零落地吹落在我的耳畔:“……像……缤儿……好……”

我低头抚摩着颈上的那颗极夜明珠,触感柔润而温热。因为它,仿佛可以平静地安下心来。那感觉就像一个我最亲的人,已经陪伴在我的身边。

第二十一章 执子之手

已近晌午。

众人俱集结于主殿之前。不少人摩拳擦掌,满是志在必得的模样。这时候各个门派的方阵分得格外清楚,谨慎地互相保持距离,眼中充满了敌意。

我将天蚕软甲贴身穿在长衫内,极夜明珠亦用外衫遮住。

风渊持着擎风剑静静地站在我的身侧,我不经意间瞥到他左耳上微微闪烁的紫晶钉,忽然想起了昨日秦斐然在宴席上所说的话:

“我帮你拿不就得了。不过事成之后,你得把那个紫晶钉送给我。”

我不禁轻轻抚摩自己耳上的那枚紫晶钉。

三年了。

还是十一岁生日那年,从送礼物上山的风渊那儿抢来的。我已经记不起当时抢它的原因,但无论如何,它在我的右耳上已经三年,似乎可有可无,却在不知不觉间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若要摘下它来,必定是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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