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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只婚不爱-第6章

小说: 只婚不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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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朋友”应该什么也没听到吧! 
  “晚餐在哪里吃的?”她说和朋友一起,那应该吃过晚饭了,不象他,九点多了还没能吃上晚饭,又被母亲的电话吓得今天晚上肯定连睡也不安稳了。 
  谁让他胡扯?!如果母亲知道他只是为了逃避回乡相亲,胡扯一个人出来,肯定会闹得天翻地覆。 
  他嫉妒了,为她能吃的饱、睡的暖,又不用去相亲。 
  “你吃过没有?”狡猾的她,不答反问。 
  “还没……”才挤出两个字,已经被她闻言大喜的迫切打断: 
  “梁,你管饭!”不容他拒绝的机会,她已经开开心心的拉上安全带系好。 
  太好了!快饿扁了! 
 
  不是刚吃过吗?还一副仍然很饿的样子…… 
  他适应很好,对她的“肚”量相当有信心,“去哪吃?”这个时间,高档一点的餐厅应该差不多都快打烊了。 

()
  个子这么小,这么能吃,还一直不长肉! 
  “梁,你住哪里?”突然,她问。 
  诧异的淡淡看了她一眼。 
  为什么问他住哪里? 
  他一向很在意隐私,公司共事二年多的同事们,很多现在连他是哪里人都不太知晓,更别提,他具体住哪里了。这个问题……其实,他并不太想回答。 
  “流云轩。”但是,他还是回答了。 
  她知道他住流云轩啊,当时可可都打探到了,据说是他去登记房产证时,无意和同事撞上,公司的同事们才知道他买下了那处据说房产界的“劳斯莱斯”的高级地段。 
  流云轩这么大,有几万亩地,他住哪里? 
  “你住哪栋?听说靠东那边,里面有商场,有超市?”她试探的问,样子看起来好好奇。 
  她都开了一个头了,接下的,他是不是应该聪明点,邀请她参观一下他的家? 
  “我住……A区……” 
  他的样子,看起来很象敷衍,好象一点也不想告诉她,他住哪区哪栋哪层。 
  莫名的,她有点生气了。 
  朋友是这样当的吗? 
  他在顾忌什么?怕她知道了他的具体住址以后,站他家门口站岗? 
  突然,她觉得自己今天站他公司门口站岗的行为,蠢极了。 
  “停车!”她恼羞成怒,生气的大喊。 
  他吓了一跳,木木的刹住了车。 
  怎么了? 
  “不吃了!”气都气饱了。 
  她要下车! 
  急忙扯住她的手腕,毫无道理的,他有点心慌。 
  怎么了?很少看见她这么情绪化。 
  “我不想吃了,我要回家!也不稀罕你送我回去!”她板起脸。 
  嘴巴上这么说,但是如果他真的现在松开她的手,她一定敲破他的头~! 
  “不是喜欢吃蒜茸龙虾吗?我们可以现在去吃……” 
  龙虾他的大头鬼!现在这个时间,到哪去找龙虾?到澳洲的海里捞吗?! 
  不过,她承认,她的怒气微敛了一些。 
  一向,她不是盛气凌人的女孩。 
  “我想去你家。”唇角“委屈”的一撇,她直率的说出心里话,“今天,我想吃家常菜。” 


  他一鄂,家常菜,她会烧? 
  去他家?他家的厨房现在还没正式开过伙…… 
  其实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让一个女孩走入他的房子,等于默认,允许她走入他的世界。 
  沉默、再沉默。 
  直到,她扭开自己被他辖制的手腕,气鼓鼓的又想下车。 
  “想吃什么家常菜?”终于,他开口。 
  好吧。 
  即然,很怕她生气,那么就迁就吧 
第十一章 
  在不适合的地点,对不适合的人,他的身体起了最直接的反应,就和在幼稚园门口徘徊的“怪叔叔”没有区别。 
   
  如果谁娶了“小朋友”一定会非常倒霉! 
  他谈过一个女朋友,对方是属于连煮饭应该放点水,这样的常识也没有的事业女性,因此,他对女人在这方面从来没什么奢望。 
  但是,当“小朋友”对他拍着胸脯,骄傲的说自己绝对OK,提着大闸蟹进去的样子更是很有气势,熟门熟路的,他以为,她真的行。 
  没想到…… 
  “妈呀!救命!” 
  厨房传来惊天动地的呼救声。 
  然后,传来兵慌马乱的“噼噼啪啪”声音。 
  急忙推门而入,见到厨房里的一片狼藉,他苦笑不得。 
  原来“小朋友”怕火,慌慌张张的点了火,就把自己跳的老远,笨笨的拿手指去抓大闸蟹,差点被反咬一口,结果大叫下,居然把大闸蟹们都挥到了地上。 
  肆处横行霸道的大闸蟹们,自由活动,吓得她没有勇气再说绝对“OK!” 
  “小朋友”灰头灰脸的躲在厨房的流理台上,一副很想大哭的样子,指着地上四处乱爬的“十爪怪”。 
  “我、我、我差点被咬断手指!”她说的好委屈,弱弱的举着自己被咬了一个痕迹,却丝毫没有咬出血、更离“咬断”有好长一段距离的白皙手指,委屈告状的样子,就象幼稚园的小朋友。 
  他想笑,却只能憋着,没好气的蹲下,大掌一下子就抓住蟹盖的两边,任“十爪怪”再挣扎,也逃不出他的十指山。 
  掀开锅盖,里面热水沸腾。 
  他更想发笑了,“你准备就这样把大闸蟹扔进去?” 
  “蒸大闸蟹不是这样吗?”她疑惑的问,一副理直气壮。 
  每次回家蹭饭吃,看见老妈都是这样蒸的啊。 
  她还特意躲了一会儿洗手间,打电话给老妈,确定了得在水里加盐加姜片,水更不能太满呢! 
  “对!所有步骤都对!但是大闸蟹必须放在冷水里,随着热水一起沸腾,火也不能太大,因为不这样的话,煮熟的大闸蟹都需要领残疾证!”他风趣的转身,对她解释。 

()
  但是,在接触到她的…… 
  这个小鬼,上身长长的T恤下,居然穿着休闲、破烂的牛仔短裙! 
  有什么不对? 
  当然不对! 
  她全身休闲的打扮下,居然穿着可爱的蕾丝内裤! 
  穿了短裙就该淑女点,就算害怕,也不需要没事爬这么高吧?还把双腿大刺刺的缩在流理台上,一点都不知道,早就曝光的够彻底。 
  他急忙转过身。 
  脑海里,却情不自禁的浮现,前几天一下属被他当场抓住中午休息时间,在办公室看A片的情景。 
  黑着一张脸,从后面关掉下属电脑时,里面的男女主角刚好……女主角上身赤裸,下身穿着短裙,诱惑的躺在厨房的黑色流理台上,随后男主角“兽性”大发…… 
  该死的!他是不是该考虑下,请个装潢师傅,把厨房流理台的颜色换成白色? 
  背对着她,他默默站在炉前,任热气,熏蒸着他,直到眼镜一片白雾。 
  已经什么都看不到了。 
  但是,为什么脑海里一直挥之不去,她好可爱的坐在那里,大刺刺的样子? 
  血液慢慢汇聚着,源源不断的涌向下身的某一处,在那里慢慢的堆积起一种轻微的胀感。作为男人对自己身体的了解,他知道,他起反应了。 
  在不适合的地点,对不适合的人,起了最直接的反应。 
  更要命的是,无论如何冷静,一股不知名的情绪一直在似有似无的撩拨着他。 
  这股不知名的情绪的情绪,有个简单的词,称之为“欲望”。 
  “喂!大木头!发什么呆!”身后的“小朋友”,脱离里“十爪怪”的威胁,率性的拍拍手,跳了下来。还大刺刺的拍了下他肩膀。 
  一点,也没感觉到,除了“十爪怪”外,某个生物更具威胁性。 
  “你受什么刺激了?”她奇怪的蹦到他面前,圆圆的眼睛瞪着他。 
  乖乖,就是搞不定四只大闸蟹而已嘛,用的着露出这么复杂的眼神吗? 
  浅浅的一笑,他终于收回心神。 
  如果他去拐骗眼前的小女生,就和在幼稚园门口徘徊的“怪叔叔”没区别。 
第十二章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不愿意说的秘密。  
  
  连鱼鳞一起吃的清蒸鲥鱼,浓油赤酱的油闷春笋,适合小朋友的橙汁炸虾卷,一盘红烧牛肉汁多、肉嫩又有嚼头。 
  他一盘盘利索端上的菜肴,色香味具到令人食指大动。 
  “梁,你好厉害……”她瞪着双眼,惊叹不已。 
  我的妈呀!比她妈妈还厉害! 

()
  这个男人是天生用来打击女人的吗? 
  被他推出厨房,她看的台湾综艺节目还没收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他居然变成了这么多菜肴。 
  而且他不仅厨艺令她咋舌,连屋子里也干净到几乎一尘不染,完全不象单人汉的家。 
  原本,推开大门时,她以为,他的家肯定会象她自己的小窝一样,袜子、脏衣服横飞。 
  但是,完全想不到,里面居然明净如镜。 
  当她连声惊呼,“你是怎么办到的?我的天!”客厅色调淡雅、纯白色大理石地板上,晶莹透彻,没有一点污秽,连看过的报纸都整整齐齐的叠好,放在茶几下面。 
  不是男人都很“耐”脏的吗?为什么他和她认识的男人,都不同?…… 
  他淡淡一笑,轻描淡写,“钟点工一周会过来打扫三次。” 
  可是,就算这样,也不应该这么干净啊……男生们不是应该到哪,都随手制造垃圾才对吗?起码,她老爸就很“爷们”! 
  他沉声一笑,原来她已经不甘心的嘀咕了出声。 
  “一个人在外,做惯了。”很小的时候,他已经学着随手收拾“垃圾”,不替已经很辛苦的父母,再制造麻烦。 
  同样,很小的时候,他已经一边认真的做功课,一边烧好饭,好让能下田辛苦了一天的父母,一回家就能吃上暖暖的菜肴。 
  而事实上,离了父母,这几年,他也越来越少在家里做菜,除了工作比较忙碌外,一人一狗,也无牵无挂,吃不进太多菜,烧了,也只是浪费而已。 
  如果不是有时候小狼要照料,他根本懒的下厨。 
  一只黄|色小土狗,闻到久违的菜香,在他身边磨蹭个不停。 
  搬了新家,这半年来又常和“小朋友”一起出外寻食,新家一直没开过伙,平时不是在外面带一些外食给小狼,就是直接备点狗粮,也确实委屈它了。 
  “你养的小狗?”桌上的菜,被她进攻的差不多,他的厨艺想象不到的棒,早知道这样,他们还平时出去吃个屁啊?! 
  筷子还恋恋不舍的含在嘴里,她盯着他沉静的一张脸。这男人,长得不是很俊美,但是却属于第二眼“美男”,越看越舒服。 
  此时的他,不断忙碌的低头弯腰,将自己碗里的美食夹到脚下的小黄狗的餐盘里。 
  他很疼那条狗! 
  只是,呜呜呜……怎么可以这样浪费呢?她还吃不够呢!!! 
  含着筷子,她不好意思直接蛮横的夺走狗食,只好暗示,“你很喜欢小狗吗?你对它真好!” 
  喂!木头!人比狗重要,先把我喂饱拉! 
  而且,不是她嫌弃,那只黄狗,小脚矮矮,样子也不漂亮,如果不是洗得干干净净,真的很象街上无人撇眼的流浪狗。小黄狗,明显就不出自优良品种,象他这种会赚钱的男人,就算养宠物的话,不是应该正常一点,选一只比较有品位一点的小狗吗? 
  又一颗又嫩又滑的牛肉,在她心痛的眼神里,叼入小狗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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