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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拥抱我吧,叶思远 含胭 完本-第32章

小说: 拥抱我吧,叶思远 含胭 完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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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叶思远快快乐乐地生活着。我并不是每天都买菜做饭,有时,我们也会打包了饭菜回家去吃。周末的时候,我会和叶思远一起打扫卫生。他的房子实在是太大,光是擦地板和擦家具都能费上好多时间,不过我是和叶思远一起做,我们一点儿也不觉得累。
  叶思远会坐在椅子上,用脚在脸盆里绞干抹布,然后光脚踩着抹布在地板上来回走着擦。他低着头,空袖子在身侧飘荡,他的表情很认真,做起事来也是一丝不苟,我一边擦着家具,一边看他的样子,心里觉得很暖很暖。
  我想,我就是要和这个男人,过一辈子了。
  当然,家务肯定是我做得多。很多时候,叶思远想帮忙,都会被我推开去,他可以做到生活自理,但是某些事,他做起来并不方便,我觉得根本没必要叫他做。
  这时,他会去书房,或者是画室,或者是他的服装工作间。
  我和他说过,这个学期,我们都得好好努力了,专业上的课,或者是自己业余在练习的东西,都要抓紧,不能因为谈恋爱而松懈荒废了。
  叶思远答应了我,我知道他的压力也很大,上学期期末,他只拿到了三等奖学金,对于他这个连续拿了三个学期一等奖学金的人来说,这实在算是个不小的打击。而且从他的话里,我也隐隐约约地知道了,他的母亲还为此批评了他。
  这都是我的错!
  不过在学习之余,我们还是有许多放松的时刻的。
  比如说,9月初的某一天,我和叶思远终于真正体会到了小别胜新婚的那种快乐。
  那天晚上,我们就像两只丛林里饿了好多天的野兽,终于吃到了鲜美的肉,我们纠缠在一起,一次又一次。叶思远无比投入,而我,也是亢奋得想要尖叫。
  还比如,自从我也有了笔记本电脑,我们的生活多了许多乐趣。
  有一天,我洗完碗,走进书房,看见叶思远靠在椅背上,正聚精会神地盯着电脑屏幕,他左脚踩在地上,右脚搁在桌面,偶尔用脚趾点一下鼠标。我好奇地走过去看,才发现他是在网上下围棋。
  我完全看不懂,不过他认真的样子,很让我着迷。
  半个小时后,他轻轻地吁出一口气,笑着抬头看我,我问:“赢了?”
  “恩,对方投子认输了。”他有点得意,又问我,“你会下吗?”
  我摇头,说:“不会,一点儿都不懂。”
  “我什么时候教教你,下围棋可以锻炼脑子,你那么笨就该学这个。”
  “呸呸呸!你才笨呢!”我捶着他的肩,说,“不过我会下象棋,我经常和陈诺一起玩的。”
  “真的?”他看着我,眼神闪亮,说,“下一盘试试?”
  “行啊!陈诺基本就是我的手下败将!”
  我拿出我的笔记本电脑,和叶思远在书房里面对面坐着,找了个QQ游戏房间开始对挑。
  他在装修房子时已经考虑到这样的情况,特意设计了两张面对面的书桌,只是他的桌子要比我的桌子低20公分左右。
  我们开始下棋,然后,我就发现,我怎么能拿他和陈诺比呀!
  连输了四盘后,我一把推开鼠标,说:“不下了!不下了!你也不晓得让让我。”


  他笑,说:“你下得算不错了,女孩子会下象棋的本来就少,下成你这样已经很好了。”
  我不服气了,说:“咱们下五子棋吧!”
  “行啊!”
  然后,我又连输了三盘。
  这时,我想出了一个很久没玩的游戏,我说:“下跳棋吧,我小学时是学校里跳棋比赛冠军呢!”
  叶思远奇怪地看着我,问:“跳棋还有比赛?”
  “那是!敢不敢比?”
  “行啊,来。”
  结果是,我再次连输三盘。
  我连着输了10盘棋,面子上实在过不去,看着叶思远笑嘻嘻的脸,我眼珠一转,说:“嘿!有一个游戏,你一定比不过我!”
  “是什么?别是我不会的,那可不算。”
  “傻子都会——连连看!”
  叶思远没玩过,我教了他一下,真是10秒钟就能学会。
  我和他一对一单挑,这个游戏全靠眼疾手快,我在网吧、学校机房玩过几次,还算得心应手,“啪啪啪啪”地就一路点了下去。
  但是对叶思远来说,这就有点困难了,他是用脚操作鼠标,人坐得离电脑屏幕又远,游戏又是第一回玩,我抽空瞄了下他的游戏界面,速度已经落在我后面了。
  然后,我又使坏地往他那儿丢了个禁手道具,他顿时就卡住了。
  “小桔!你欺负我!”他撅着嘴,冲我叫起来。
  我终于赢了他一次,开心地跳起来,嘴里唱着“啦啦啦啦啦~”,扭着屁股说:“我得去洗衣服了,手下败将,拜拜~~”
  他快速地站起来把我拦在门口,说:“不算,我才第一回玩,刚才都是比了三、四次的,咱们再来。”
  “不来不来!”我伸手呵他的痒,他扭着身子躲开,我说,“输了就输了,别不服气哈!”
  叶思远看着我,说:“咱们过几天再比比看,你敢么?”
  我想了想,按他用脚操作鼠标玩连连看的速度,我应该是不会输的,就说:“敢啊!干脆玩得刺激点,打个赌吧!”
  “赌什么,你说!”
  “我赢了,你得答应我三件事,绝对是在你能力范围内的,时间嘛——永远有效!只要我说了,你就得做到!”
  “那我赢了呢?”他问我。
  “和我一样的奖励啊。”
  “如果我赢了,我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
  “呃?什么?”
  “国庆节跟我回家,见我爸爸妈妈。”他看着我,表情很认真。
  我愣住了。

()
  我思衬了一下我的赢面,说:“行!我答应你。五局三胜制!”
  “一言为定。”叶思远微笑起来,说,“三天后这时候比!”
  “好!”
  三天以后,我早把这个事儿给忘了,洗完碗后,叶思远把我叫到书房。他说:“比赛了。”
  我拍拍脑门,说:“咳!看我这脑子,都给忘了,行啊!比吧!”
  我们一人一台笔记本电脑,面对面坐下。
  打开游戏界面,选了一对一房间,我说:“输了你可别哭啊。”
  他笑起来,右脚操作着鼠标,说:“比了才知道,不定谁输呢。”
  切~~~小样儿!我点了开始,第一局游戏就开始了。
  我不紧不慢地点击着,心里一点儿也不着急,也没给叶思远丢捣乱的道具,我觉得自己一定能赢,可是在不知不觉间,游戏竟然结束了,显示——MR。叶赢了。
  “呃?”我傻了,从电脑屏幕旁探出头看他,叫道,“那啥!我轻敌了!还没找到状态呢,再来!”
  他微笑着也探出头来看我,说:“来呀!”
  第二局游戏开始,我不敢怠慢了,眼睛死死地盯着五颜六色的界面,右手食指快速地点击着,我甚至不肯分神去看他的游戏进展情况,这时,叶思远竟然给我丢了个禁手道具,我“啊!!”地一声就叫出来:“叶思远!你好奸诈!!”
  我听到了他忍俊不禁的笑声。
  等我恢复到游戏,我发现,自己已经落后了,我也迫不及待地给他丢道具,还趁乱在桌子底下踢了他的左腿两下,可是结果,我还是输了。
  我傻眼了,五局三胜制,只要我再输一局,我就得在国庆节跟他回家见他爸爸妈妈去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啊!我根本就没做好准备呢!我站起来,说:“等等!我做下准备!”
  “什么准备?”他疑惑地看着我。
  我跑出书房,找来头绳扎起辫子,又戴上我的黑框大眼镜,我掳起衣袖,喝了一大口水,说:“好了,再来!”
  叶思远抬头看着我,问:“小桔,你那么不想和我回家吗?”
  我愣了一下,说:“不是,只是……我觉得现在还太早。而且!我更想要我赢了以后,你的那个奖品呀。”
  “哦……是么?”他笑笑,说,“继续比吧。”
  之后的两局比赛,我都侥幸胜了叶思远,我“噼里啪啦”地往他那儿丢捣乱道具,他一个也没有丢过来。结束以后,我说:“叶思远,可以丢道具的啊,你是不是忘了?”
  “啊……我是忘了。”他恍然大悟状。
  我“嘿嘿嘿”地笑起来,说:“决胜局了啊,你可得注意点儿。”
  “放心。”他看了我一眼。
  可是结果,我还是很轻易地就获胜了。
  “哦耶!”我开心地跳起来,心里终于舒了一口气。我绕过桌子跑到他身边,侧过身子坐在他腿上,双臂环着他的脖子说:“我赢了。”
  “恩,甘拜下风。”他笑吟吟地看着我。
  我觉得他的情绪不太对,脑子一转,说:“叶思远……你该不是故意让着我的吧?”
  “哪儿能啊,我用脚玩的,按速度肯定比不上你。”

()
  “没有没有,前面你还赢了我两盘呢,进步神速啊。”
  “恩,我这几天有练了一下,多玩几盘就熟了。不过我还是输了,你说吧,想要我做哪三件事?”
  我看着他近在咫尺的那张漂亮脸庞,他的呼吸喷在我的脸上,有浅浅的薄荷味道,我眯起眼睛,说:“还没想好,想好了再告诉你,永久有效的,你忘了?”
  “没忘。”他轻浅一笑,看着他的脸,我的心跳都快要停止了,那漆黑的眼睛深得就像汪洋大海,我都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低下头吻上他的唇了。
  我们很轻柔地接吻,我舔着他柔软的嘴唇,说:“思远,我不是不愿意和你回家见你爸爸妈妈,只是,现在真的还太早,你……明白么?”
  “恩。”他轻啜着我颈边的皮肤,声音低低地说,“我明白,小桔,我不会勉强你的。”
  我放心了。
  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我不用担心他再叫我回家去见他父母,我还得到了叶思远的承诺,他愿意为我做三件事,只要我说,他会无条件做到。这多美妙呀!我好像得了一盏阿拉丁神灯,我寻思着,这三件事,我一定要用在风口浪尖上,千万不能浪费。
  从那以后,我经常和叶思远用笔记本电脑一起玩游戏,我们搭档做对家,和别人打双扣,隔着一张桌子,我说:“我要对子!”他就给我放对子,我说:“我要5个的顺子!最好是45678!”他就会把他6个“456789”拆成5个的顺子打给我。我们乐此不疲地作着弊,打得对手落花流水,然后一起没心没肺地哈哈大笑。
  叶思远还指点我下象棋,他精通所有的棋类,下棋的路子精妙无比,常令我佩服到不行。
  不想动脑子的时候,我们就玩连连看,玩对对碰,玩大家来找茬,或者凑在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电影,我靠在他身上,手臂环着他的腰,心里觉得好踏实好踏实。
  我甚至幻想,和叶思远结婚以后,就是这样过日子,甜蜜温馨,没有争吵,没有误会,永远都快快乐乐地在一起。
  可是,生活不是电影,你希望它是喜剧,它就是喜剧,希望它是闹剧,它就是闹剧。
  生活的魅力,就在于你根本不知道明天会遇见谁,会走过哪个转角,会发生什么事。
  生活不会一直一帆风顺,这个道理,叶思远肯定比我了解得更加透彻,他接受了命运残酷的安排,努力地活着。而我,却因为太过年轻,把一切都想得过于简单。
第三章、当爱情变得盲目 31、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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