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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结爱·异客逢欢-第65章

小说: 结爱·异客逢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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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传说有误。”
  “那贺兰是怎么进来的?”
  “他的修行年限……比我长一倍不止。”他说话开始上气不接下气,而且他倒在地上,仿佛中了剧毒,四肢僵直,不断地打战。
  “你得尽快离开这里,我先送你出去。”皮皮将背包一挎,弯腰要将他抱起来,听见他的喉咙咯咯作响,仿佛呼吸很困难。
  修鹇的个子并不太高,人也很瘦,可是皮皮觉得他很重。她用力地想将他从地上抬起来,试了好几次也办不到。只好拽着他的胳膊用力地拖。拖了十几分钟,终将他拖回了原先的墓室。
  打开手电照他的脸,他的脸又青又绿,双眼充血,形同鬼魅。他用手抓了她一下,说:“我估计坚持不了多久,你得快一点……找到恒春木。”皮皮一听,顿觉冰水浇头:“你……你会死吗?”
  “我觉得很不舒服。”他呻吟了一声,“我不知道死是什么样子,我从来也没死过。”
  皮皮不管三七二十一,将他的上身抱起来,用力往外拖:“这里空气不好,我先送你出去。”
  “别管我,先去找木头。”他急喝一声。
  “不!我要先把你弄出去!”她说,“宽永己经死了,你再死掉,贺兰会伤心的。”
  她先爬进甫道,用衣服捆住他的手,使足力气往外拖。头一半的路程修鹇还能动一下,用手指枢着泥土往前挪。渐渐地他就爬不动了。手软了,连头都垂在地.上,皮皮和他讲话也不答应。但她还是不断地拉他,一点一点地往外拖,拖了近一个小时,才终于将他拖到洞口。仰起头可以看见一角天空,新鲜空气哗哗地往下涌,皮皮张大口呼吸了几下,这才一发觉背上臂上火辣辣地生疼,大约刚才只顾着爬,只顾着用力,身上被泥土和石块刮出道道伤痕。
  她将修鹇扶着坐起来,但他的腰是软的,像瘫痪病人那样一个劲儿地往下滑。而且他的眼也闭上了,很虚弱地喘息着。她心里一阵慌张,去摸他的心跳,他哪里有心跳。种狐只有一个躯壳和一个生殖器官,强大时他们比谁都凶猛,虚弱之时,他们比谁都不堪一击。
  灵机一动,她捧住他的脸,深深地吻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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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鹇的身子猛地一震,推开她,结结巴巴地说:“你,你干什么?”“给你点阳气。”
  阳气说有就有,他居然立即能自己坐起来了,抬起一双眼,在黑暗中凝视着她。
  她不顾一切地又吻了他一下,这一次,在他的唇间停留了很长时间。他非常被动,也不回应。
  “好了。”皮皮抹了抹嘴,“别想那么多,我只是帮你治疗一下。”他好久也没吭声,过了一会儿才说:“那个木头的上面应当雕着仙鹤的花纹。但年深日久,花纹有可能不容易发现。”
  “是很大的木头吗?”皮皮问。
  “不是,贺兰也只找到了一小段,它们已经碎成了小块,每块只有筷子那么大。你要千万小心。贺兰说,他找到木头的时候,木头就泡在龙膏里,己经泡了几千年。这东西不能见火,见火即燃。甚至温度高一点都会燃烧。他原本想在这墓里多拿点东西,因为忌讳恒春木和照石,不敢久留,匆匆地走了。”
  皮皮点点头,将电筒含在嘴里,只身原路返回墓室。
  前面是幽深的洞||穴,她很害怕,但她别无选择。
  六‘深夜探墓?
  墓室并不大,手电一照,又有几处微弱的反光。仔细一看,地上果然散落着一些石块,黑色的,薄薄的好像云母,绝大多数都被厚厚的黑灰盖住。拾起一枚,抹尽灰尘,表面光滑如镜。电筒一照便闪闪发光。她这才明白原来照石并非只是点燃龙膏才起作用。刚才若不是这些石头上有很多灰尘,只怕修鹇早己经当场毙命了!
  她随手拾了几枚用手绢包好放进背包。然后用铁钎四处寻找那段传说中的华表。
  墓室里的空气仍然令人窒息,地面掩埋多年的东西被铁钎一翻,顿时散发出一股刺鼻的气味,几乎令她呕吐。皮皮浑身起满了鸡皮疙瘩,她打开口袋里的MP3,放了首热闹的歌驱挡恐惧,口里也跟着哼哼。尽管如此还是吓得要死。不出声吧,墓里安静得令人崩溃;说话吧,怕惊醒了千年孤魂。皮皮本来不信鬼,可是,如果狐仙都是真的,鬼肯定也是吧?
  墓室的正中摆着一具朽坏的棺木。看卜去就是一个长方形的木盒子。看得出棺木被人动过,边沿有铁器撬过的痕迹。皮皮虽然不懂考古,也算参观过博物馆。C城博物馆里的古棺形质摆在那里,漆着花纹的棺木平静地躺在石台,墓室比那间耳室宽出十倍,墓主的来头肯定不小。如若真是3
  燕昭王,里面可能还套着几重棺蜳。她拿着手电毛着腰在地上仔细找,耳边轰鸣着迈克。杰克逊的摇滚乐。不多久便发现石台的一角堆着一些朽木的残片,拾起一块在手里掂了掂,木片沉甸甸的,裹着一层沥青一样的东西。好像商店里卖着的巧克力瓶。她用小刀刮去“沥青”,露出一小截雕着花纹的木头。年深月久,纹路已经模糊了,而且只有一小部分,看不出具体的形状。那沥青是暗紫色的,有点黏,倒像是描述中龙膏的华表木、但她不敢肯定这就是华表木,又绕着墓室走了一圈。一不小以脚踢了一个圆圆的东西,用手电一照,竟然是个人的头骨。她吓得赶紧闭上眼,随手拾起一个青铜大锅将那头骨一盖,眼不见为净。
  地上散落了很多的东西:玉片、人骨、瓷片、珍珠,还有一些说不出名字的铁器和铜器。当然更多是零碎的木片。这些木片也是漆黑的,也很小,也漆着花纹,只是上面没有膏状物。皮皮只得又走回来研究石台上的那堆木块,将两种比来比去。不经意间她瞥见石台上有人用炭笔画了一个大圈,将那堆木块圈了起来。为看清那个圈里还有什么记号,她将木片往旁边一推,眼中忽然出现了两个字,一个笔画很多的字:
  “觽”。
  另一字却是别人的笔迹:“槿。”槿字很小,写得很规矩,却是甜甜蜜蜜地和觽字挤在一起。
  她的胸头仿佛被点燃了一把火,就算她不认得这个字,也认得他的笔迹。她的脑中忽然闪了小菊说过的话:
  ―皮皮,你不能像我这样坐视着一切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而无能为力…
  是的,她不能坐视贺兰静霆的死亡。
  她将木片一一拾起,装在准备好的冰盒里,塞了满满一盒,然后装进包中,从原路爬了出去。
  坑口里坐着的修鹇脸色还是苍白的。
  皮皮问:“你还可不可站以起来?我先出去,从外面将你拉出来。他摇摇头。
  “扶着这个。”她将三尺来高的铁钎递到他手中,捧着他的脸,又狠狠地亲了他一下。…B…
  凭着这一口过度的阳气,他勉强站起来。
  皮皮爬出洞外,用腰带套住他的双肋,使出吃奶的气力,将修鹇一点一点地拖了出来。
  盗坑原本就在一个极隐蔽之处,皮皮匆忙填上土,将外面的藤蔓拉下来遮好。扶着修鹇走到一个开阔的山道旁边,给出租车公司打电话。紧接着她又给宾馆打电话,让服务员给她订明日最早回C城的机票。“请问您要订几张?”服务员熟练地敲着键盘。
  “两张。”
  修鹇忽然说:“一张。”
  她掩住话筒问道:“修鹇你不跟我一起回去吗?”


  他看着她,说:“我需要回我的洞||穴修炼。”
  皮皮看了看四周:“这里?这座山上?”
  他摇摇头:“我的洞||穴在武当山。我会在这一带先找个地方修炼,等真气恢复一些了再起程去武当。”
  皮皮忍不住问:“那你要修炼多久?”
  “最快也要三十年。’,他笑了笑,“看来我们这是永别了。”“怎么会呢?”她说,“才三十年,三十年后我才五十来岁嘛。”这话说到一半,她想到了青木先生的诅咒,脸一下子就黑了。果然是永别。
  “那么,或许我下一世能遇到你。”她坦然一笑。
  “第一,我不是贺兰,我不会来找你。第二,我情愿你不再遇到我们,这样你会有一个更加纯粹的、不被狐仙打扰的人生。”
  那个“人”字他用了重音。
  出租车公司的人说大约要等二十分钟。
  皮皮将修鹇扶到一棵树下,让他背靠着树。
  沉默了一会儿,她问:“这墓贺兰来了不止一次,对吗?”
  他点点头:“你怎么知道?”
  “第一次陪他来的,是一个名字叫‘槿’的人。”皮皮顿了顿,说,“可能是个女人。”
  “对,我听他说过。”修鹇说,“他曾经带你来过这里―我是指,儿百年前。他说,你的胆子很大,又很调皮,非要跟他一起进来。”
  皮皮傻眼了。
  “结果你不小心触碰了墓室里的防盗机关,一箭穿心,当场死亡。”皮皮一张脸顿时被唬得变了色:“你饶了我吧,修鹇,这也太搞笑,太戏剧了吧!”
  “不戏剧。”他说,“贺兰说,当时你有点害怕,为了缓和气氛,他跟你讲了一个笑话,你乐得手舞足蹈,一不小,碰到了机关。他狂怒之下,将那个燕昭王从墓里扔了出来,然后将里面扫干净,将你放了进去。后来我还陪他来吊祭过几次。他常常说,他遇到过二十几个你,就数这一位死得最冤枉。
  CHAPTER 42  短暂的幸福
  第二天皮皮独自坐飞机回到了C市。
  贺兰静霆一直没给她打电话,她的心头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她抬眼看了看天,很亮的阳光,很好的天气,风暖花开,行人的脚步振振有声,她怎么知道今天不是好日子?
  下了飞机她买了四个打火机,最简单的样式,不用掀盖,一点就燃,火焰立即飘出来。
  计划都想好了。
  她让贺兰静霆躲在井里,自己独自去会赵松。
  狐族里没有人知道她亲自去了燕昭王的墓,盗走了千年华表和照石。修鹇说,这只是个流传了很久的传说。而且不是从狐族开始流传的,而是从人类的古书中发现的。贺兰静霆的好奇心极大,一直想找到制约他父亲的武器,做了很久的研究,挖掘了凡十座古墓,才找到这里。但他深知可以毁灭他父亲的东西自然也可以毁火他,甚至一可以毁灭整个狐族,所以他没有将这些灵物带出来,只是暂时封存此处,以便不得己作为防身之用。
  汽车驶进闲庭街,皮皮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左边装着华表木,右边装着打火机,裤子口袋里塞着两枚照石。背包中有狗血、雄黄和已经腐败的喜鹊。车的后座还有一只花重金买来的猎狐犬。
  可是一下车,她的心就猛地一沉。
  闲庭街宅子的门外停着一辆陌生的吉普。
  贺兰份霆习惯在自己博物馆的办公室会客,他的家里极少有访客。
  门没有上锁,家里一定有人。
  她果断地叩了叩门上的铜环。


  过了一会儿,门开了。出来了一位三十岁年纪的男人。
  这男人非常英俊,长眉朗目,眸若寒星。他的英俊和贺兰静霆、修鹇很不一样。后者是那种年轻的美,带着一股英姿和架鹜,而前者却是一种成熟的美,他的眼角已有了鱼尾纹,嘴边有两道浅浅的笑痕,看人的样子显得很有城府、很笃定。
  他好像是这家的主人,并没有期待访客,所以看见皮皮背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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