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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史上第一混乱[完本]-第51章

小说: 史上第一混乱[完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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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棍子递给杨志,说:“你们玩吧,其实我对打打杀杀的不感兴趣。”林冲把碎石子一一点成粉末,说:“其实这也容易,你只要把它们看成是烂苹果,出枪之前先想象一下它们被你点碎后的样子就行。”
    原来林家枪其实就是最早的唯心主义。再不学了!
    话说我也27了,不像十七八的愣头青半大后生,还有大把的时间装傻充愣,可以抱着棵树苗练亢龙后悔,要么跟童铃似的绕3年大树,这么干也不环保啊。看来苦修不适合我,我还是等着天庭给我发工资吧。
    安道全等我又坐下,摸着胡子说:“刚才我给你看过了,你的肾没问题,但整体偏虚,不宜练武,还有——你有脚气。”
    这时金大坚已经把所有碎片都贴在了模型上,那个纸筒现在看上去像个芝麻麻糖似的,他说:“现在就剩粘合了,等粘好以后倒上水把纸泡烂,然后刷的冲掉就完好如初了,不过我得花时间准备特殊的工具,大概需要几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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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因为有事,所以晚了,抱歉,大家就当一个小过度吧,从明天开始,如果是一更,字数上会确保在40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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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第好几号当铺 第五十六章 黑店
    小说巴士 更新时间:2010…7…7 16:05:18 本章字数: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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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万的东西就这么靠一张纸和一个生鸡蛋又回来了,我老家还有把破夜壶不知道他能不能补,那夜壶据说是我3爷爷当兵那会缴获国民党一个少校连长的。
    然后我想起了酒吧的事儿,我问金大坚:“菜园子张青跟你们一块来了吗?”不等老金回答,我忙说,“算了,就算来了也不能找他,老往酒里倒蒙汗|药受不了,再把人做成包子非整出震惊全国的大案要案来。”我挠挠头问金大坚,“你们这批人里头还有谁会做买卖的?”
    金大坚摇了摇头,安道全在一边说:“你是要开铺子?”我忙点头。
    “嗨,那你找朱贵和杜兴啊。”
    我想了半天,朱贵隐约能想起来,好象掌管南山酒店的,其实就是接头人,一有入伙的就朝芦苇丛里射箭,然后就有人荡出船来接人。我觉得这箭法得比花荣好,这要是没个准儿就把自己人射了。杜兴就不太熟了,大概是副掌柜。
    我问安道全说:“他们在哪个帐篷住?”
    安道全白了我一眼:“我哪知道去,自己喊!”
    于是我扯着嗓子喊:“朱贵——朱贵——”
    不远的工地上有工人关切地问我:“猪肉又涨价啦?”
    这时一个帐篷的帘子一撩,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喊什么喊,叫魂儿呢?”一个非常敦实的男人走了出来,他嘴上虽这么说,但脸上笑盈盈的,留着胡渣子,看上去格外有亲和力,一看就是那种在社会上滚出来特别善于和人打交道的买卖家,他见是我,乐呵呵地问:“找我有事啊?”
    我说:“打算让你重操旧业,开酒馆。”
    “进来说。”朱贵把帐篷帘儿掀开让我进去。
    我一进门,正和一个坐在地上的精瘦汉子碰个脸对脸,这人长得抽抽了,大眼珠子皮肤干缩,跟《指环王》里那个咕噜似的,我是没开天眼,要不肯定以为又活见鬼了。他手里拿着一杆圆珠笔,正在一大堆纸上写着什么。
    朱贵给我介绍:“这是杜兴,绰号鬼脸儿。”
    我忙招呼:“杜哥哥好——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啊!”
    杜兴长得丑,人到是很不错,说:“坐吧兄弟。”然后把手里的纸给我,我一看上面用繁体字写着高粱若干、水缸若干、木板和绢纱若干,我问他干什么用,杜兴说:“我打算酿点酒喝。”
    我鼻子一酸说:“都是兄弟慢待各位哥哥了,我这就给酒厂打电话,让他们把管子接过来。”我心说梁山的人脾气是大,这才两天没给买酒就想着自己酿了,他们要觉得钱不够花也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哪知杜兴摇头道:“你们的酒太难喝了,甜的太甜辣的太辣,哪如我们的三碗不过岗?”
    我吃惊地说:“三碗不过岗……那不是武松……”
    “对,就是武松哥哥过景阳岗喝的那种酒,他上了梁山以后还是念念不忘的,我们索性花重金把那酒的配方买了来自己酿。”
    我拿着他开的单子疑惑地说:“你真有把握?别浪费两车粮食酿出来的东西再把眼睛喝瞎。”
    杜兴说:“问题不大,现在主要是没有现成的酵母,而且天气太热,酿出来以后容易变馊。”我掏出两板钱来压在纸上,说:“这事还是你们看着办,买东西就让那个宋清兄弟张罗一下,现在咱们说咱们的事。”
    朱贵跟杜兴解释说:“小强想让咱们帮他照看饭馆。”杜兴有点犹豫地说:“咱们来了这可是为玩的,怎么又干活?”朱贵点点头,对我说:“跟我想的一样。”
    我忙说:“不用你们干活,那其实也不是个饭馆,就是专门喝酒取乐的地方,一到晚上漂亮mm可多了,偶尔还有跳艳舞的,而且白天你们爱干嘛干嘛,不用开门。”
    朱贵喃喃说:“白天不用开门……”然后他和杜兴异口同声地问我:“你也是开黑店的?”
    我踉跄几步才勉强站稳说:“你们可千万别误会,到了那可不敢往酒里兑东西,要把所有的人都看成是上帝……呃,看成你们的宋江哥哥。”
    杜兴横眉冷对地说:“看见不顺眼的能打不?”他还看别人不顺眼,长得跟eT似的。
    “不能打,那场子又不是咱的,而且你俩去了以后也不是一把手,专管把刘老六带来的人送到这来,除此之外咱去了就是明哲保身,有挣钱的活我们来,背黑锅他们去,我这么说你们明白了吗?”
    朱贵乐呵呵地说:“我们明白了,你开的店不黑,人黑。”
    最后说好朱贵和杜兴一会跟我走,我还得去看看工地上的进展情况。


    几栋主楼已经出了规模,工人们热火朝天地干着,癞子的流氓工人们也都搬砖送瓦的,见我来了干得更卖力了,这个工程不但救活了好几个施工队,还从火坑里拉出来不少流氓。
    癞子正和一个工程师站在一起指点江山,那工程师戴个安全帽,大概40岁上下年纪,说话很牛气,正在那训癞子呢:“你看,我让你把食堂往后推15米是对的吧?要不宿舍楼一起来就给食堂堵上了……大礼堂当然是往东边盖,紫气东来懂吗?你像梁山的聚义大厅就是……”
    我上去拍拍这人肩膀,客气地说:“这位大哥是……”
    癞子抢先说:“这不是你请的老师吗?强哥我算服了,你这里头人才济济呀,要不是这位李工指点,格局什么的就不说了,起码得窝工一个月。”
    “李工?”这人戴着安全帽我一下没认出来,但仔细看想起那天接站好象是有这么一位来着。
    这位“李工”在我耳边低声说:“青眼虎李云,梁山专管修建房屋的……”
    难怪!梁山多少万人的房子他都能给安排得妥妥帖帖美仑美奂,这小小一个学校就更别说了,他是没赶对时候,要早来一二年就没“鸟巢”什么事了。李云告诉我,学校再有半个月就能入住了,他现在已经在计划校园规划了,假山小桥流水什么的都弄上,我本来还想让他给我弄一个梅花桩,不过既然没听他说,估计宋朝还没有这东西,那就是后一步的事了。
    我跟卢俊义打了个招呼,带着朱贵和杜兴上了摩托,朱贵坐斗里,刚要走戴宗也来了,说要进城买双鞋去,我让他坐在斗子后面,用腿夹着朱贵不至于掉下去,阮氏兄弟早就想让我带着他们找水去,晚来了一步,一看摩托已经被残害成这样了,只能约好下次一定带他们去。
    我在小路上开了一阵,农民们见我们四个这样也不以为奇,据说村长儿子结婚那天,用这摩托接人,一次最多带过7个,还不算司机。那7个人以惊艳的孔雀开屏之姿横行乡里,最后得了一个绰号,叫葫芦兄弟。
    上了公路以后我们开始被人耻笑,戴宗最后实在受不了了,说:“我还是跑着吧。”我停下摩托,等他在腿上打上甲马,开个50多迈他居然不当回事,我边开车边问他:“戴哥,照这速度能坚持多长时间?”戴宗悠闲地跑在我边上,说:“饿了就跑不动了,我就是台烧粮食的发动机。”
    我被他逗乐了:“那你最快能跑多快?”
    “活动开了能上100,不过坚持不了太长时间。”
    我笑着说:“那你可注意超速,城里限速是40,你撒开了跑小心被警察逮。”戴宗嘿嘿一乐:“抓住大不了没收交通工具,我把鞋给他全有了。”
    我大笑,看来这经常运动的人脑袋就是灵光。
    这时一辆日产尼桑从后边赶上了我们,那司机一见戴宗,眼珠子直接从左驾驶上贴到右玻璃上了,他跟了我们半天,我挥手示意他快滚,这小子冲我们比了一根中指一踩油门就跑,戴宗骂了一句撒腿就追,我是跟不上他们了,这摩托跑到60迈就能哼哼出多来米发扫拉稀来。我就眼睁睁看着一辆车和一个人跑没影儿了。
    我追了将近15分,见前面路口那辆尼桑停在道边,两个警察表情严肃地站在那个小子面前,那小子指着马路对面脸带微笑的戴宗拼命辩白什么,两个警察对视了一眼,迅速掏出一个酒精测试器来,命令他:吹!
    我、朱贵、杜兴纷纷冲他竖起中指,哈哈大笑:“该!你个王八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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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第好几号当铺 第五十七章 我是好人
    小说巴士 更新时间:2010…7…7 16:05:18 本章字数:4503
    我们和戴宗在进城的路口分了手,我现在很觊觎他这身本事,问他能不能教我,戴宗捏了捏我的腿,说:“教你半天你也就能比一般人跑的快点,你这腿跑得太快容易磨没了。”
    一个东西速度上了100迈,一个跟头摔出去也比跳远运动员远,所以那句广告词很对:假如我能跑得再快一点,我想我会飞。
    戴宗的意思是我身体硬件不行,就像把磁悬浮那套理论用在夏利车上行不通一样,所以那句话也很对: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这好比让一个从小深受儒家思想毒害的孩子一进社会就像我这样死皮没脸也很不现实一样。
    我想起一个事,得先给朱贵和杜兴配俩手机,我还想把我现在用的这个蓝屏给他们呢,但两个人一番谦逊的谈话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他们说:像素不用太高,130万就行……
    到了上次那家二手手机店,我给两个人买了两部那店子里能买到的最好的手机,其间我打电话让陈可娇先到“逆时光”酒吧准备一下。那个店主一见我用的还是他那个“镇店之宝”,有点激动地说:“哥们,你可太讲究了,给朋友都买那么好的手机自己还用这个——好用吗?”
    我说:“满不错呢,还有好几个键是灵的。”店主有点脸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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