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之兑换系统-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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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站在一个小石山上,对着高山,上望望,下看看,左瞅瞅,右瞄瞄,打主意,想办法。后来,人们就把他站的这座小山峰叫“望农亭”。
然后,他看见几只金丝猴,顺着高悬的古藤和横倒在崖腰的朽木,爬过来。神农灵机一动,有了!他当下把臣民们喊来,叫他们砍木杆,割藤条,靠着山崖搭成架子,一天搭上一层,从春天搭到夏天,从秋天搭到冬天,不管刮风下雨,还是飞雪结冰,从来不停工。整整搭了一年,搭了三百六十层,才搭到山顶。传说,后来人们盖楼房用的脚手架,就是学习神农的办法。而神农氏亲自搭成的木架之所在,也就成了后世传说中神农架的由来。
神农带着臣民,攀登木架,上了山顶了,嘿呀!山上真是花草的世界,红的、绿的、白的、黄的,各色各样,密密丛丛。神农喜欢极了,他叫臣民们防着狼虫虎豹,他亲自采摘花草,放到嘴里尝。为了在这里尝试草药、找医药,神农就叫臣民在山上栽了几排冷杉,当做城墙防野兽,在墙内盖茅屋居住。后来,人们就把神农住的地方叫”木城”
红莲一直在用视镜观察着这个地皇神农,神农的百草经可是很有名的,还有神农的女儿精卫,也挺有名的,红莲突然想到精卫似乎是死在哪个龙太子手里,这可是大因果,四海龙族现在都是红莲的手下,红莲可不想让他们不注意就接了这么大的因果。
因此红莲给四海龙王传讯,注意平时在海里玩的小孩,千万不要害死了任意一个。红莲没说小女孩,因为后来还有一个小孩,大闹东海的灵珠子,这算是给四海龙王提个醒。
然后就继续看着神农尝百草,不得不说神农的呆子行为愉悦到红莲了,红莲记得那个造人鞭,也就是人族的功德至宝可是个功能,能够分辨药物的毒性等等。
那个造人鞭好像是在东海之滨的人族里,对了,东海之滨的人族听说洪荒中央的人族混得不错,又迁移走了一大堆人,但造人鞭还是留在这边的。
红莲想到此处,坐在莲花殿中,手上紫色灵光一闪,造人鞭就被红莲拿了过来,然后丢给了神农。
神农正在尝百草,突然一个鞭子从空中掉下来,把他吓一跳,不过拿起鞭子,鞭子的功能就出现在神农脑海中,神农大喜,真是好东西,正好可以帮他。
ps:
这几章三皇五帝,不喜欢的可以略过
神农本草经,人皇轩辕
随后又经过数十年的辩尝,神农终于几乎将所有的草木都尝遍了,并且将这些都一一记录了下来,此时距离神农离开陈都已经七七四十九年了,于是神农准备返回陈都对自己尝百草得来的宝贵记录进行整理、编撰以及传播工作。
神农终于修编出了《神农本草经》,在红莲告诫四海龙王后,四海龙王以为红莲说的小孩定然是来头很大,所以四海龙王告诫了四海水族不得招惹小孩,并且把平时顽劣的龙太子都给囚起来了。
因此,神农的女儿女娃倒是还活得好好的,只是父亲一直在修编《神农本草经》,没时间陪女娃,让女娃很是孤单,红莲就看女娃很是可爱,就让已经突破到大罗金仙中期的红妙叫去,陪女娃玩。
红妙因为红莲的关系,对于人族也很是喜欢,见到女娃没有父母陪伴,很是顾忌,心生怜爱,就收了女娃为弟子,陪伴着女娃长大。
神农近日发现女儿没有来找他,有些奇怪,发现了红妙,知道红妙是大能,就放心的把女娃交给红妙。
红莲用视镜观察,才知道原来神农的女儿是叫女娃啊,听着跟个女娲一样,红莲只记得叫精卫,想必这个名字是以后的事情。
话说洪荒姬水之畔,轩辕丘附近,有一人族的大部落名为有熊部落,这个部落的人骁勇善战,其部落族长名叫少典,英明神武,部落在他的带领下经过这么多年的展已经具有很强的实力,可以说是人族几个极大的部落之一。
少典有两位夫人,一是女登。二是附宝,她们是姐妹,是有硚氏之女。有一天晚上,附宝见一道电光环绕着北斗枢星。随即,那颗枢星就掉落了下来,附宝由此感应而孕。少典深深感到奇怪,不过却有伏羲和神农的例子在前,少典也知道自己的儿子有可能是圣贤降世。因此也不以妖怪看之。
有书记载: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曰轩辕。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裴駰集解:“号有熊。”
少典将儿子取名为公孙轩辕。
人皇的师父却是由广成子担当,广成子。原始之徒,因为轩辕只是普通的人族,因此为广成子之徒,阐教二代弟子。
人皇却是要统一人族,因此广成子将轩辕带回昆仑山,由广成子教导轩辕修炼仙法,轩辕不愧是注定的统一人族,从小就对各种兵法,韬略感兴趣。
说也奇怪,这轩辕小小年纪。又非什么大能转世,但展示出来的学习天赋却是极其恐怖。无论是道法法术。政务之策,用兵之法,还是诸般武艺,都是一点就通一教就会。尤其是在学习兵法策略和治理人族之术方面,更是天赋卓然,经常能举一反三。可以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不愧是天定人皇。
就这样,在广成子的细心照料下,轩辕已经十八岁了,是个玉树凌风的英俊青年。
广成子与少典的约定是十八岁送回轩辕,因此告知轩辕,轩辕叩谢广成子十八年的照顾之恩,然后下山回到轩辕丘有熊部落族。
轩辕到达轩辕丘后便直接向族长住处行去,却是一时迫不及待的想见到父母,虽然轩辕已然达到大罗散仙境界但毕竟还是一个一十八岁的少年。轩辕走到族长的屋前对守在门口的部落战士说道:“请这位大哥进去通报一声就说十八年前离家之人回来了。”
此时的部落却是还没有后世那许多规矩,那战士虽看轩辕一身道袍有些奇怪但还是让轩辕稍待,自己进去向族长通告。一会只见从大屋中跑出一群人有老又少、有男有女。
一妇人跑出便将轩辕抱在怀里说道:“我的儿你可回来了为娘还以为以后再见不到你了。”说完便一阵哭声。
轩辕见状,却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阵仗,一时感到有些害羞而又浓浓的亲切感,虽然知道眼前妇人乃是自己的生母附宝夫人,却还是一时间有手足无措之感,不知该干些什么,不过还是忙轻声安慰。
这时就听见有人说:“好了,轩辕都回来了,附宝你就不要哭了。”轩辕知道这应该就是自己的父亲少典,忙上前拜见。
少典询问广成子法师传给了轩辕什么本事,轩辕道“师尊交给我玉清决,武道神通,治理人组之术,兵书战策和农林牧耕之术。”
少典闻言就将部落长的位置传给了轩辕。
轩辕接任部落长后,不但将部落事物处理的妥妥当当,而且参照老师老子所传授的方法,通过自己的研究和改进,开始教授族人更好的农耕之法。
那时候神农教人们将山林焚毁,然后在焚毁的山地上种田,轩辕现这种方法有时很不好。当人们烧山之时有可能遇上逆风,那样不但山烧不成,而且还会将放火烧山的族人烧死。
轩辕解决这一问题,并且还有了天然化肥,那些农田长得更是好了。
随后轩辕还根据老师老子所教授的道理,综合自己所学,创出一套独特的训练方法,并以此来训练部落中的勇士,使他们的战斗力增长了很多。无论是狩猎还是御敌,都展现出了极强的战斗力。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先不说轩辕管理,振兴部落,却说神农氏自从编辑《神农本草经》至今已有将近二十年了,经过二十年无数个日日夜夜的努力,神农氏终于将要完成自己的梦想了。
这天那人族大殿人皇神农闭关修编《神农本草经》之所,有大功德降下,整个陈都上空都是大放光明,浩大的玄黄功德光柱从天而降,祥云缭绕,瑞气升腾,无数族人皆向此地聚来,大喊“圣皇慈悲!”,无数附近族人的病痛瞬时全复,这时只听殿中传来神农大笑之声,原来是那《神农本草经》经神农二十年呕心沥血终于完成,神农看着眼前散着玄黄之光的书册,心中激动可想而知,于是朗声大笑道:“如此,人族无忧矣!”
《神农本草经》完成之后,天降功德,神农的道行迅速高,一直到准圣阶段才停下来,神农也随之知道了自己功德已满,证道之日将近,于是招来群臣,商议传播《神农本草经》和找寻继承人之事。
红莲看到这里不由叹道,天皇地皇的功德都这么多,让人提升到准圣,可惜了,要是自己的三个徒弟任意一人,说不定可以到准圣后期。
众大臣不敢怠慢,随即挑选出各部落中极为聪慧的族人,神农自己开始教授这些族人,随着这些族人基本学会一些药理后,将《神农本草经》传播到整个人族,无数在被病痛折磨的族人因此而摆脱了病痛的折磨,神农心中大慰,不过美中不足的是还是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继承人,神农心中大是着急。
却说神农因为感到自己功德已满,知道自己即将证得地皇道果,于是就一直为找一个合适的继承人而烦恼,可是找了好久,也没觉合适的人选,神农氏心中大是着急,群臣看到圣皇着急的样子,同样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头,于是纷纷动众人在整个洪荒人族中找寻圣贤能人。
这天,神农氏正在陈都大殿处理政事,忽然听有人来报,说找到了一名叫轩辕的能人,乃是有姬水之畔轩辕丘有熊部落的族长,素有圣贤之名。
神农听了轩辕氏的事迹,而且又听说他的师父是玉清圣人的弟子,三清一家,算起来,他倒是神农的师侄。顿时大感兴趣。
准备亲自去见一下这个轩辕,看其是否像群臣所说的那样,能否继承共主之位。于是就和群臣打了招呼后,在臣民的带领下朝有熊部落而去。
此刻的轩辕遇见了他的真命天女嫘祖,轩辕可谓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三见非她不娶,然后轩辕就向西岭部落领提亲,轩辕一表人才,切能力出众,名声远扬,西林部落领自然万分同意,然后轩辕就把嫘祖娶回家了。
轩辕与嫘祖成亲之后,不仅夫妻间恩恩爱爱,也没有忘了管理部落族群。轩辕和妻子嫘祖,身体力行,带领有熊部落的族人,开垦田地,改进播种技术,种植五谷,蓄养六畜。轩辕以老师教导的各种学识教导族人,教人礼仪,用蓍草推算历法,预测未来的节气朔望,训练部落的勇士。
而嫘祖更是于偶尔无意之时,创出了植桑养蚕之道!现由蚕丝织就得布匹比用麻织就得更软、更滑,更适合穿戴。于是,嫘祖把这植桑养蚕之道,也授予了部落族人。人族开始有蚕丝织就得布匹。
自从神农氏建立集市进行货物流通以来,大大减少了各种物品的浪费,加强了各个部落的流通和交流。可是这时人们还是使用以物易物的方法,并没有标准的价值计量,随着集市的增加和交易的扩大,使得有些流通受到了一定的阻碍。
神农归位,红妙弟子精卫
轩辕看到这里,便想要找出一种东西来当做中间等价物,来计量物品的价值。因此根据众人的献策,轩辕找到了一种贝壳作为货币来当做中间等价物,解决了以物易物交易带来的不便,使得交易更加方便和快捷,大大加强了货物的流通。
虽然解决了这一困难,但是又有新的难题出来了,原来当时还没